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易所大厦14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制定。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李黔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比亚迪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亿元。
2、以7票同意、关联董事李凯先生和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朗晟新能源及朗晟新材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