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610Z010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录序号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 1-3 |
2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 | 4-6 |
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610Z0107号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红四方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红四方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红四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红四方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红四方《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四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55号文《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8元。截至2024年11月21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5,929,786.5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3,070,213.4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4]610Z000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备案审批情况 |
1 | 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 24,516.15 | 23,550.15 | 17,749.95 | 2111-340100-04-01-229236 |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备案审批情况 |
2 | 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 14,006.84 | 14,006.84 | 10,557.07 | 2111-340100-04-01-294038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8,000.00 | 不适用 |
合 计 | 50,522.99 | 49,556.99 | 36,307.02 | —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0,522.9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4年11月2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7,188,973.22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1 | 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 | 177,499,513.42 | 126,980,821.73 |
2 | 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 | 105,570,700.00 | 50,208,151.49 |
3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 | - |
合 计 | 363,070,213.42 | 177,188,973.22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5,929,786.58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4年11月21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319,656.71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0,319,656.71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不含税金额 |
1 | 承销保荐费 | 1,886,792.45 |
2 | 审计及验资费 | 7,573,430.29 |
3 | 律师费 | 660,37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