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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四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1

股票代码:603395 股票简称:红四方 公告编号:2024-00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8,750.86万元(尾差系四舍五入产生),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人民币18,750.86万元(尾差系四舍五入产生)。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

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7.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92.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307.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1月21日全

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7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24,516.1523,550.15
2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14,006.8414,006.84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50,522.9949,556.99

2.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6,307.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低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9,556.99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24,516.1523,550.1517,749.95
2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14,006.8414,006.8410,557.07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8,000.00
合计50,522.9949,556.9936,307.02

注: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由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弥补

资金缺口。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7,718.9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用人民币17,718.9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扩建20万吨/年新型增效专用肥料项目24,516.1517,749.9512,698.0812,698.08
2扩建5万吨/年经济作物用专用优质钾肥及配套工程项目14,006.8410,557.075,020.825,020.82
3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8,000.00--
合计50,522.9936,307.0217,718.9017,718.9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1.97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一次性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费用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1承销保荐费188.68188.68
2审计及验资费757.34757.34
3律师费66.0466.04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19.9119.91
合计1,031.971,031.97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8,750.86万元(尾差系四舍五入产生)置换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610Z0107号)。

四、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8,750.86万元(尾差系四舍五入产生)。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610Z010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红四方《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四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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