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4-044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857,549.0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2,781,772.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316,579,46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1,657,946.6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4年度拟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包括2024年半年度分红50,019,555.63元)共计81,677,502.23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1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