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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杉锂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3,516,4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8%。本次司法标记股份为8,101,098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5.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钢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累计持有公司125,356,527股,累计冻结/标记股份8,101,0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6.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上海钢石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标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标记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标记起始日标记到期日标记申请人标记原因
上海钢石8,101,09815.14%1.57%2024年12月9日2027年12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债务纠纷

注:上海钢石于2024年9月20日将其所持公司53,516,41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本次司法标记股份为上海钢石已质押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宁波炬泰71,840,11713.94%0000
上海钢石53,516,41010.38%08,101,09815.14%1.57%
合计125,356,52724.32%08,101,0986.46%1.57%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海钢石本次股份司法标记系债务纠纷,涉及债务金额为0.76亿元人民币,上海钢石最近一年除此之外无其他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上述债务纠纷经债权人申请法院执行股权司法标记,除此之外上海钢石无其他因债务问题所涉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2、上海钢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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