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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22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
成,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3年4月8日下午2:30召开深圳市深
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 年 4 月 8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3 年 4 月 7 日 15:00)
至投票结束时间(2013 年 4 月 8 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日(周一)
    5.出席对象:
    (1)凡于2013年4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26 号教育科
技大厦 23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的事项,会议程序
和内容合法。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2.2 交易价格
    2.3 定价依据
    2.4 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2.5 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2.6 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2.7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2.8 违约责任
    2.9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
让协议>的议案》
    4、《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 2013 年 1 月 18 日和 2013 年 3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
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13 年 4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和 2012 年 4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2:3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26 号教育科技大厦 23 层董事会
办公室 。
    邮政编码:51804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
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19          投票简称:深宝投票
    2.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8 日
9:30~11:30,13:00~15:00。
    3.具体投票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
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包
括议案的子议项)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全部下述六个议案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00
          2.1 本次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2.01
          2.2 交易价格                                              2.02
          2.3 定价依据                                              2.03
          2.4 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2.04
          2.5 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2.05
          2.6 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2.06
          2.7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2.07
          2.8 违约责任                                              2.08
          2.9 决议有效期                                            2.09
          《关于公司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议案 3                                                             3.00
          <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
 议案 4                                                             4.00
          书(草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议案 5                                                             5.00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
 议案 6                                                             6.00
          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议案 2 含 9 个议项,对 2.00 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 2 全部议项
进行一次表决;对总议案 100.00 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
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
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
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
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传    真: 0755-82027522
3.联 系 人:李亦研 郑桂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 2013 年 4 月 8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26 号教育科技大厦 23 层公司会
  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
  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2.2 交易价格
2.3 定价依据
2.4 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2.5 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2.6 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2.7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2.8 违约责任
2.9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
让协议>的议案》
4、《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
案)>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
事宜的议案》。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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