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12月18日
目 录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收购联营企业财产份额的议案 ...... 5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首先到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请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票账户卡等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有效身份证明。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人每次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超过两次。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七、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不得大声喧哗;谢绝在
会议现场个人录音、录像及摄影,维护每位参会人员权益;以上会议须知内容,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务必严格遵守。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4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收购联营企业财产份额的议案》
四、确定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收购联营企业财产份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康晶”)是一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嘉兴市、南湖区政府产业基金及社会资本联合设立的单一投向的产业投资基金,定向投资于金瑞泓微电子(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金瑞泓”)41.3056%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泓微电子”)于2022年3月收购嘉兴金瑞泓股权时受让取得康峰投资持有的嘉兴康晶46.6667%的财产份额,嘉兴康晶成为公司联营企业。金瑞泓微电子拟受让其他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嘉兴康晶财产份额,具体方式如下:
1.拟通过竞价摘牌方式收购嘉兴市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红船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嘉兴科技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嘉兴分中心公开挂牌的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康晶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康晶”)合计
36.6667%的财产份额。
2.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海宁诺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浦新国诚空气净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詹雨加、王骏、陆凤燕持有的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康晶16.6533%的财产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立昂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收购联营企业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鉴于金瑞泓微电子拟以竞价摘牌方式收购嘉兴市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嘉兴市南湖红船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嘉兴科技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嘉兴分中心公开挂牌的嘉兴康晶合计36.6667%的财产份额将根据相关竞买规则进行;拟以现金交易方式受让宁诺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浦新国诚空气净化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詹雨加、王骏、陆凤燕的嘉兴康晶财产份额将根据与各方的协商结果签署转让协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具体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市场情况,并结合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以及对接浙江产权交易
所嘉兴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与挂牌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等;
(2)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有权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
(3)根据浙江产权交易所嘉兴分中心公开挂牌的结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补充、调整和修改本次交易的材料;
(5)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市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负责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6)本次交易实施后,根据本次交易的实施结果,协助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资产过户等相关手续;
(7)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上述授权范围内,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予公司管理层,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