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4号)予以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3,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07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5,124,4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2,372,818.01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将扣除尚需支付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893,160.38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051,556,839.62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3年10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1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646,513,841.85元,其中:1、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46,513,841.85元,包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177,089,206.15元;2、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0元。
截止2024年11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330,000,000.00元。除上述支出外,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701,415.09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
币1,480,336.32元。截止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1,821,919.00元。截止2024年11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399050100100070360 | 1,200,000,000.00 | 64,947,727.07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海滨支行 | 44050164863500002428 | 800,000,000.00 | 99,997.99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 44350201040039141 | 800,000,000.00 | 93,719.22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路支行 | 8110901011801660295 | 700,000,000.00 | 818,235.80 | 活期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粤海路支行 | 444000922013001210708 | 600,000,000.00 | 1,117,862.18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 | 741945819777 | 550,000,000.00 | 803,663.69 | 活期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拱北支行 | 944004010004323881 | 401,556,839.62 | 323,058.28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湾仔支行 | 741942662998 | 1,220,930.36 | 活期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新街口支行 | 932006010183076682 | 2,351,462.67 | 活期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 | 85010078801600001281 | 45,261.74 | 活期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南桥支行 | 944008010004323879 | 活期 | ||
合计 | —— | 5,051,556,839.62 | 71,821,919.00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鉴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对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
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 | 3,564,850,000.00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南京燕子矶G82项目 | 4,856,309,500.00 | 1,350,000,000.00 | 1,142,372,818.01 |
湛江华发新城市南(北)花园项目 | 15,000,000,000.00 | 750,000,000.00 | |
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 | 19,093,670,000.00 | 1,5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合计 | 44,014,829,500.00 | 6,000,000,000.00 | 5,042,372,818.01 |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元
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投资总额 | 差额 | 备注 |
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 | 900,000,000.00 | 460,405,759.35 | -439,594,240.65 | 注1 |
南京燕子矶G82项目 | 1,142,372,818.01 | 252,869,486.73 | -889,503,331.28 | 注1 |
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 | 1,500,000,000.00 | 1,433,238,595.77 | -66,761,404.23 | 注1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
合计 | 5,042,372,818.01 | 3,646,513,841.85 | -1,395,858,976.16 |
注1: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主要系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工程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或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完工所致。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177,089,206.15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用人民币4,701,415.09元,两者合计人民币1,181,790,621.24元。该事项在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6252号)。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24年11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8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1月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8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3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开发建设,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24年11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人民币1,330,000,000.00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有人民币1,500,000,000.00元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单独核算效益。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1月30日,“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G82项目”募投项目尚未全部交付,故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收益。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30日,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其中:2021年
其中:2021年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金额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2) | ||
1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 90,000.00 90,000.00 46,040.58 90,000.00 90,000.00 46,040.58 -43,959.422023年12月 | |||
2南京燕子矶G82项目南京燕子矶G82项目 135,000.00 114,237.28 25,286.95 135,000.00 114,237.28 25,286.95 -88,950.332024年10月 | |||
3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 150,000.00 150,000.00 143,323.86 150,000.00 150,000.00 143,323.86 -6,676.142026年12月 | |||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150,000.00 - | |||
525,000.00 504,237.28 364,651.38 525,000.00 504,237.28 364,651.38 -139,585.90 |
504,237.28
504,237.28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64,651.38 |
注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24,4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42,372,818.01元。
注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24,4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077,181.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42,372,818.01元。-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64,651.38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3年 | 267,708.92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募集资金总额(注1)注3:“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G82项目”为首批交付日期,“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为计划整体交付日期。
注3:“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G82项目”为首批交付日期,“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为计划整体交付日期。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合计
合计 2024年1-11月
2024年1-11月 | 96,942.4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注3) | |
-
- | |
2022年 |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原因参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二、(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所述。
附件2: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11月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11月 |
1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 不适用2.89% 不适用 不适用-24.57%-69.81%-29.72%否 |
2南京燕子矶G82项目 不适用5.70% 不适用 不适用——2.04%-3.41%否 |
3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 不适用8.44% 不适用 不适用17.28%1.08%10.07%是 |
4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1)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 | 承诺效益(销售净利率)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3: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投资项目从动工建设至截止日实现的效益。
注3: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投资项目从动工建设至截止日实现的效益。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不适用房地产行业。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不适用房地产行业。 |
注2:根据募集说明书,投资项目承诺效益是指项目销售净利率,其中: |
(1)“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于2023年12月开始首批交付,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尚未全部交付。截止日累计实现的收益尚未达到项目整体预计效益。 |
(2)“南京燕子矶G82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始首批交付,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尚未全部交付。截止日累计实现的收益尚未达到项目整体预计效益。 |
(3)“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始首批交付,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尚未全部交付。截止日累计实现的收益已达到项目整体预计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