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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洁雅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02,4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2,721,769.6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30,890,344.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831,424.91元,其中超募资金656,083,524.9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30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1] 230Z029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1多功能湿巾扩建项目26,092.1126,092.1121,092.11
2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5,383.525,383.5210,383.52
3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6,099.166,099.166,099.16
合计37,574.7937,574.7937,574.79

注:2022年12月1日和2022年1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部分募投项目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该议案已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9月3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12,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5%,最高成交价为28.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54,991.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1,005.50万元(不含回购股份的交易费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6%,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96%。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洁雅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刘元高 章付才

年 月 日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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