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40.444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于2024年9月23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915,353,148股变更为914,948,708股,注册资本由915,353,148元变更为914,948,70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已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914,948,708股变更为916,878,708股,注册资本由914,948,708元变更为916,878,70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注册资本、总股本变更及公司治理等实际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535.314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687.8708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1,535.3148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1,687.8708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
3 |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
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