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西藏
信托有限公司(简称“西藏信托“)签署协议,认购西藏信托-铁岭财资单一资
金信托产品;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银行”)签署协议,认
购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对公“保证收益型 T 计划”2013 年第七期产品 7。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或通讯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以投票或
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理财的议案”。表决
结果:八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零票反对,零票弃权。主要内容如下:
预期 是否 是否 是否需
董事会 董事会 交易方
金额 期限 收益 关联 募集 股东大
日期 届次 名称
率 交易 资金 会审批
2012 年 12
6 届 13 次 西藏信托 3 亿元 11 个月 10% 否 否 否
月 26 日
2013 年 3
6 届 16 次 光大银行 5 亿元 3 个月 4.05% 否 否 否
月 18 日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西藏拉萨市经济开发区博达路1号阳光新城别墅区A7栋
3、法定代表人:苏生有
4、注册资本:4亿元
(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3、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4、注册资本:4,043,479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风险揭示:本产品可能面对政策风险、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风险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使用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及其相应制度,防范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使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及其
相应制度,防范投资风险;同意本交易。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14.82 亿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