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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关于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职务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对《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和董事会秘书。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设首席财务官1名,副总裁和首席财务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和首席财务官各1名,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裁、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五十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第一百五十五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副总裁;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适时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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