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6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12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七届董事、监事候选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具体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审议《关于选举谢永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1.02 | 审议《关于选举白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1.03 | 审议《关于选举周信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1.04 | 审议《关于选举郑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2.00 |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审议《关于选举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2.02 | 审议《关于选举刘红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2.03 | 审议《关于选举李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3.00 |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审议《关于选举李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 |
事的提案》 | ||
3.02 | 审议《关于选举王雪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 √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2、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3、上述提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王庆蓉、尹菲麟
电话:0773-3568809传真:0773-3568872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邮编:541199邮箱:002166@layn.com.cn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6。
2、投票简称:莱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提案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累积投票提案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 | ||||
1.00 |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应选人数4人 | 填写同意票数(股) | ||
1.01 | 审议《关于选举谢永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
1.02 | 审议《关于选举白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
1.03 | 审议《关于选举周信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
1.04 | 审议《关于选举郑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
2.00 |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填写同意票数(股) | ||
2.01 | 审议《关于选举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
2.02 | 审议《关于选举刘红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
2.03 | 审议《关于选举李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 √ | |||
3.00 |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 应选人数2人 | 填写同意票数(股) | ||
3.01 | 审议《关于选举李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 √ | |||
3.02 | 审议《关于选举王雪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 √ |
1、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3)如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