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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安永华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本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本公司拟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原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与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曾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承做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明骏先生。周明骏先生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卫雨女士。毛卫雨女士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奇先生。陈奇先生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就2024年度外部审计相关服务向安永华明支付人民币137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万元),较2023年同期下降46万元,下降比例超过20%。2024年预计费用是由投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以及预计工作量等各方面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2023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本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本公司拟聘用安永华明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此无异议。普华永道中天已确认截至目前并无任何有关建议不再续聘的事宜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关注。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聘用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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