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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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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林泰新材 证券代码: 920106

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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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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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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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85.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87.75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72.75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19.82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4年12月10日
发行后总股本3,9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4年12月9日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3,900.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3,987.7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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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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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9

第二节 概览 ...... 1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8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56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19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28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7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83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284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289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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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林泰新材、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无锡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林泰有限无锡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林泰新材前身
南通林泰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林泰上海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方广投资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爱思达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毓立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可可松深圳可可松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玉轮上海玉轮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邦盛赢新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君实协立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君舜协立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松禾远望深圳松禾远望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无锡鎏泰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邦盛聚源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旺成科技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齿前进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摩高科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科马材料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博格华纳美国博格华纳公司(Borg Warner Inc.)
日本达耐时日本达耐时(DYNAX Corporation)
日本恩斯克华纳日本恩斯克华纳(NSK Warner),日本精工(NSK Ltd.)和美国博格华纳(Borg Warner Inc.)在日本成立的合资企业,双方各持股50%
日本富士离合器F.C.C.株式会社(F.C.C.Co., Ltd.)
日本爱信日本爱信株式会社(Aisin Corporation)
德国舍弗勒德国舍弗勒集团(Schaeffler)
万里扬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邦奇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传速汽车广州市传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麦格纳麦格纳国际集团(Magna Internation Inc.)
上汽变速器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
东安汽发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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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变速器浙江吉利变速器有限公司
盛瑞传动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蓝黛变速器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
报告期末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专业名词释义
传动系统汽车主要系统之一,基本功能是将发动机发出的动力传给汽车的驱动车轮
扭矩扭矩是使物体发生转动的一种特殊的力矩。发动机的扭矩就是指发动机从曲轴端输出的力矩,反映了汽车在一定范围内的负载能力
变速器是用来改变来自发动机的转速和转矩的机构,它能固定或分挡改变输出轴和输入轴传动比,又称变速箱,其中自动变速器为主流。自动变速器主要由离合器、液压控制、TCU控制(自动变速器控制单元)等部分组成
自动变速器摩擦片或摩擦片包括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装配于自动变速器离合器、液力变矩器、制动器等部件,依靠摩擦作用来执行制动和传动功能的汽车关键零部件,属于汽车传动系统的核心部件
湿式纸基摩擦片由钢芯片和湿式纸基摩擦材料组成,钢芯片大多由钢材冲压成型,为摩擦材料提供必要的支撑
对偶片由钢材冲压而成,通常与湿式纸基摩擦片相互配合,提供动力传输
湿式纸基摩擦材料由增强纤维、摩擦性能调节剂、填料、树脂等组成,具有动摩擦系数高、动/静摩擦系数接近、传递扭矩能力强、噪音小、不伤对偶片、结合过程柔和平稳、耐磨性能良好、结构形状易于设计、成本低、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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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和批量化等一系列优点,因而被乘用车自动变速器广泛采用
动摩擦系数动摩擦系数是彼此接触的物体做相对运动时摩擦力和正压力之间的比值
静摩擦系数静摩擦系数是使摩擦副开始滑动所需要的切向力与法向载荷的比值。摩擦副是指两个直接接触并产生相对摩擦运动的物体所构成的体系
高耐热高转速、大负荷、连续滑动摩擦、低冷却油量等工况下的应用会使摩擦片和对偶片之间的摩擦产生更多的热量,从而需要摩擦片有更高的耐热性
高转速普通燃油车多挡位自动变速器的离合器摩擦片在特定工况下产生的超过10,000rpm的空转转速,以及纯电动两挡减速器受电机控制的影响离合器摩擦片达到超过10,000rpm的空转转速
连续滑摩离合器的摩擦片和对偶片发生相对转动的同时又受到轴向推力而产生的连续滑动摩擦,通常应用于AT、CVT、DCT等自动变速器的起步和NIC(空挡怠速控制)工况,以便于提升驾驶舒适性和顺畅性
高面压在尽可能少的摩擦片数量以及尽可能小的摩擦片尺寸情况下传递尽可能大的扭矩,通过提高摩擦片所承受的面压从而达到传递大扭矩的目的
DMiDual Mode intelligent,智能双模插电式混合动力,为比亚迪自主研发的混合动力系统
MTManual Transmission,即汽车手动变速器,也称手动挡,即用手拨动变速杆才能改变变速器内的齿轮啮合位置,改变传动比,从而达到变速的目的
ATAutomatic Transmission,即液力机械自动变速器,由液力变扭器、行星齿轮和液压操纵系统组成,通过液力传递和齿轮组合的方式来达到变速变矩
AMTAutomated Mechanical Transmission,即电子控制机械式自动变速器,又称电控机械自动变速器。在传统干式离合器和手动齿轮变速器的基础上,加装电子控制系统,将手动换挡机构改造成自动换挡机构,从而实现自动换挡的有级式机械自动变速器
CVTContinuously Variable Transmission,即无级变速器。CVT变速比不是间断的,而是连续的,从而实现了良好动力性和驾驶平顺性
DCTDual Clutch Transmission,即双离合器自动变速器,主要由双离合器、三轴式齿轮变速器、自动换挡机构和电控液压系统组成
DHTDedicated Hybrid Transmission,即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
DETDedicated EV Transmission,即纯电动汽车专用变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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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THyraulic Mechanical Transmission,即机械液压无级变速器,通过机械传动实现传动高效率,通过液压传动与机械传动相结合实现无级变速
HEV混合动力汽车(Hybrid Electric Vehicle,简称HEV),一般是指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即以发动机为主要动力源,电机作为辅助动力或电机也可以独立驱动车辆正常行驶,具备智能启停、电动助力、制动能量回收等功能
EV纯电动汽车(Battery Electric Vehicle,简称EV),指车辆的驱动力全部由电机供给,电机的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电能储存装置的汽车
PH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lug-in Hybridel Ectric Vehicle,简称PHEV),是介于纯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两者之间的一种新能源汽车,包括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的驱动力由驱动电机及发动机同时或单独供给,并且可由外部提供电能进行充电,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符合我国相关标准规定。
FCEV燃料电池汽车(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燃料电池系统将车载氢、氨、甲醇等蕴含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然后经由驱动电机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驱动车辆行驶。目前应用技术尚不成熟,仍在摸索与开发过程中。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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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3461927833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证券代码920106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6月19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3,3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健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
控股股东刘健实际控制人刘健、宋苹苹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日期2022年4月15日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C制造业C36汽车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C制造业C36汽车制造业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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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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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4年1月—6月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资产总计(元)400,807,773.81382,608,669.58368,051,347.11314,706,843.56
股东权益合计(元)291,268,798.32263,202,747.52214,020,411.26171,839,433.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291,268,798.32263,202,747.52214,020,411.26171,839,433.4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0.86%6.55%37.41%35.29%
营业收入(元)122,206,797.05206,560,173.18176,047,452.56131,551,066.97
毛利率(%)42.41%42.07%35.38%31.20%
净利润(元)28,066,050.8049,182,336.2624,784,656.5516,419,696.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8,066,050.8049,182,336.2624,784,656.5516,419,696.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8,162,213.8143,084,776.0122,998,246.1712,813,435.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2%20.61%12.75%1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0.16%18.06%11.83%7.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51.480.76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51.480.76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350,178.1541,588,707.8425,991,120.2825,558,669.6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45%4.91%4.99%4.91%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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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2024年11月1日,本次发行上市已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4年第19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

2024年11月21日,本次发行上市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7号)。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85.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87.75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72.75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5.00%(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16.87%(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发行后总股本3,9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19.82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5.25
发行后市盈率(倍)17.94
发行前市净率(倍)2.50
发行后市净率(倍)2.15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1.30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1.10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7.94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9.23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18.06%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11.97%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所获配售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其余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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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且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17.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1,594.70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13,333.91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9,683.61万元(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11,248.50万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911.09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085.41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1,159.47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333.39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502.00万元; (3)律师费用:186.79万元; (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62.83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63.22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发行费用可能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不适用

注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3,900.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3,987.75万股;

注2: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3: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17.94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18.35倍;

注4: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5: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2.15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2.10倍;

注6: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以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7: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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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1.10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1.08元/股;注8: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9: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23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9.42元/股;

注10: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2023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11: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11.97%,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11.47%。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注册日期1993年4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7720519P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562
传真0512-62938500
项目负责人陈逸
签字保荐代表人陈逸、郑立人
项目组成员李渤海、查卿、沈晨栋、傅雨、李金艳、赵思琪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沈国权
注册日期1999年4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10000425097688X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楼、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楼、12楼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经办律师周健、张强、俞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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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注册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联系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经办会计师陈雪、黄晓奇、梁子见、崔广余、金美超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英鹏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8598977

(六) 收款银行

户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2201988236052500135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周贵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联系电话010-63889755
传真010-63884634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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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精特新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创新驱动,聚焦市场需要,推动研发成果转化。公司创新特征主要体现如下:

(一)核心技术创新

公司主要产品为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属于汽车自动变速器的核心部件,应用于包括液力自动变速器(AT)、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器变速器(DCT)、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和纯电动汽车专用变速器(DET)等在内的主流汽车自动变速器中。

自动变速器是汽车动力总成的核心部件,也是汽车零部件中技术含量最高、最复杂的产品之一,其技术水平决定了整车的技术水平,一直是我国自主品牌汽车的主要技术短板与困扰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核心部件。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作为自动变速器实现传动需求的关键零部件,是影响自动变速器技术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其核心技术主要被少数美国和日本的大公司所掌握,尤其是湿式纸基摩擦片一直受制于国外汽车零部件巨头企业,自动变速器摩擦片自主可控需求非常迫切,我国也把自动变速器摩擦材料列入《中国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绿皮书--技术路线图(2023)》规划:“至2025年,离合器总成打破国外垄断,实现部分部件国产化;至2030年,实现离合器摩擦材料国产化,总成80%实现国产”。

公司掌握湿式纸基摩擦片制造的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湿式纸基摩擦片打破了国外公司在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内的垄断,在国内整车厂和变速器厂商中实现了对外资品牌部件的替代和国内原创技术的产业化。国内企业中(不含国外企业在国内的公司)为乘用车批量配套提供湿式纸基摩擦片的企业仅有林泰新材。

(二)研发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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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高度重视研发与技术积累,专注于产品性能提升与工艺技术升级改进等工作,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调整和优化技术开发内容。经过多年积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

公司作为汽车自动变速器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在保证产品品质和及时有效供应的前提下,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与整车厂或变速器厂商的研发同步发展,并具备根据市场需要快速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国外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研发与技术中心主要在国外,决策流程长、服务响应速度慢、开发流程长且费用高昂。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开发流程来缩短进程,通过加强前期技术交流来提高产品开发成功率。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公司目前及未来主要产品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公司自创立起,立足国内市场,以优异的产品质量和产品开发优势与下游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技术成果转化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设计和研发,由行业科研专家带队,已形成体系完备的研发团队,由多位在材料开发、工艺设计、功能开发及测试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组成,核心研发人员经验丰富,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可持续性。经过多年研究开发和技术积累,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配方及可靠性设计、摩擦片表面油槽设计及测试、摩擦片和对偶片的工艺设计等方面积累了核心技术,成功开发了适用于高耐热、高转速、连续滑摩、高面压等各种工况的摩擦材料。公司产品打破了美国和日本大公司在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内的技术垄断,促进了我国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产业的自主可控。

公司目前的核心技术均应用于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公司开发的摩擦片批量配套在盛瑞传动开发的前置前驱8挡自动变速器(8AT)项目,2017年,盛瑞传动开发的“8AT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标志着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国产品牌替代外资品牌和国内原创技术的产业化的开端。

目前以公司核心技术为依托的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产品已批量应用于上汽变速器、万里扬、东安汽发、吉利变速器、南京邦奇、盛瑞传动、蓝黛变速器以及比亚迪等国内主流自动变速器厂商或整车厂,公司也与其建立了稳固的供货关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发行人选择第一套标准,即“(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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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根据发行人股票交易情况及类似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2022年和2023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2,299.82万元和4,308.48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11.83%和18.06%,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第(一)项的要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发行人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方案,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85.00万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均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南通林泰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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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其他事项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如本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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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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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Lintex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3461927833
注册资本3,3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健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9日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0
电话号码0513-89588888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lintex@lintexcn.com
公司网址www.lintexcn.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沈建波
投资者联系电话0513-89588888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通用机械零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属于汽车自动变速器的核心部件,应用于包括液力自动变速器(AT)、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器变速器(DCT)、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和纯电动汽车专用变速器(DET)等在内的主流汽车自动变速器中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对偶片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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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挂牌地点

(三) 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挂牌地点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22年6月15日,公司进入创新层。挂牌期间,公司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况。

(四) 终止挂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挂牌期间,公司不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况。自2022年4月15日挂牌以来,公司主办券商为东吴证券,未发生变动。

(六)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自2022年4月15日挂牌以来,公司主办券商为东吴证券,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未发生变化。

(七)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未发生变化。公司自2022年4月15日挂牌以来,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未发生变更。

(八)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公司自2022年4月15日挂牌以来,股票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实施过一次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林泰新材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定向发行821,003股,发行价格为2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8.29万元,其中1,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778.2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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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定向发行认购款项已经容诚会所验资,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111号《验资报告》,经容诚会所审验,截至2022年5月23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8.29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315.00万元。 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5月3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九)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刘健,实际控制人为刘健和宋苹苹,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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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1、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公司控股股东为刘健,实际控制人为刘健和宋苹苹夫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健直接持有公司835.7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1%),刘健通过爱思达间接控制公司262.1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1%)并通过无锡鎏泰间接控制公司59.9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1%)。刘健合计控制公司1,157.8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3%)。刘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认定。

刘健和宋苹苹系夫妻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宋苹苹直接持有公司2.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并通过爱思达间接持有公司112.32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刘健与宋苹苹合计控制发行人1,160.35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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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总数的35.00%)。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刘健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苹苹担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刘健和宋苹苹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刘健: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20683197912******,南京大学高分子化学本科、吉林大学车辆工程硕士、东南大学材料与化工工程博士在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7年6月,先后担任上海达耐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技术及质量科长;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本航集团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6月至2015年6月,担任浙江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宋苹苹:女,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320683198009******,南京大学化学本科毕业;2003年7月至2016年5月,在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公司监事;2016年11月至12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工程师;2016年12月至今为公司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刘健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方广投资、爱思达、无锡毓立、邦盛赢新、君舜协立(君舜协立与无锡毓立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邦盛聚源(邦盛聚源与邦盛赢新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和无锡鎏泰(无锡鎏泰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爱思达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其中方广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9.89%的股份,爱思达直接持有发行人7.91%的股份,无锡毓立直接持有发行人5.35%的股份,邦盛赢新直接持有发行人4.82%的股份,君舜协立直接持有发行人4.65%的股份,无锡鎏泰直接持有发行人1.81%的股份,邦盛聚源直接持有发行人

0.55%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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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出资结构如下:
名称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QLUT6F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36,639.1185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3号楼303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开元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0.0014.65%有限合伙人
2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14.65%有限合伙人
3上海方广尔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151.5211.09%有限合伙人
4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15,000.0010.98%有限合伙人
5苏州苏秀文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004.39%有限合伙人
6肖铿5,000.003.66%有限合伙人
7於之华5,000.003.66%有限合伙人
8陈爱玲5,000.003.66%有限合伙人
9常州和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5,000.003.66%有限合伙人
10洪天峰4,231.673.10%有限合伙人
11上海蕻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00.002.20%有限合伙人
12任永红2,000.001.46%有限合伙人
13李心一2,000.001.46%有限合伙人
14深圳市德之青投资有限公司2,000.001.46%有限合伙人
15王尉2,000.001.46%有限合伙人
1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钰乾元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1.46%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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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17宁波谦德坤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1.46%有限合伙人
18宁波清科嘉豪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1.46%有限合伙人
19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66.391.00%普通合伙人
20周琴1,300.000.95%有限合伙人
21姚新燕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22洪渝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23钟琴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24熊欢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25杨龙忠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26陆依然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27杭州星舰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2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钰乾元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29谢忠明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30朱江明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31郭晓峰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32刘任良1,000.000.73%有限合伙人
33朱坚750.000.55%有限合伙人
34何燕600.000.44%有限合伙人
35李丽600.000.44%有限合伙人
36张兴明500.000.37%有限合伙人
37沈芳500.000.37%有限合伙人
38方茂红500.000.37%有限合伙人
39陈红苗400.000.29%有限合伙人
40宋为群300.000.22%有限合伙人
41景爱梅250.000.18%有限合伙人
42曹鹏利189.540.14%有限合伙人
合计136,639.12100.00%/
名称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RD3Q3C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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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出资结构如下: 3、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出资结构如下:
注册资本262.127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81-201
经营范围行业性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况
控制关系说明刘健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刘健149.8157.15%普通合伙人
2宋苹苹112.3242.85%有限合伙人
合计262.13100.00%/
名称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0G7N54Y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协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0,687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1-87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南京劦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380.0043.60%有限合伙人
2江苏疌泉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4,000.0013.03%有限合伙人
3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9.78%有限合伙人
4无锡太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500.008.15%有限合伙人

1-1-36

4、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出资结构如下:5上海顺昱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00.006.52%有限合伙人
6上海寓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6.52%有限合伙人
7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06.52%有限合伙人
8无锡锡东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00.004.89%有限合伙人
9苏州协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7.000.67%普通合伙人
10无锡飞凡协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0.32%普通合伙人
合计30,687.00100.00%/
名称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KJQ64R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邦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60,640.00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澄阳街道相城大道2900号采莲商业广场六区南侧商业用房3楼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苏州邦盛创骥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4,035.0072.62%有限合伙人
2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资本投资有限公司8,000.0013.19%有限合伙人
3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8,000.0013.19%有限合伙人
4南京邦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5.001.00%普通合伙人
合计60,64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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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出资结构如下: 6、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MA1MU0WT35
成立日期2016年9月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镇江市新区大港港南路401号金融大厦5楼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不得开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担保、设立资金池、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孙语3,300.0027.50%有限合伙人
2南京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780.0023.17%有限合伙人
3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2,500.0020.83%有限合伙人
4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800.0015.00%有限合伙人
5海宁科云金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8.33%有限合伙人
6王三矛300.002.50%有限合伙人
7牛文智200.001.67%有限合伙人
8苏州协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000.83%普通合伙人
9苏州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17%普通合伙人
合计12,000.00100.00%
名称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15WNE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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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出资结构如下: 7、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健
注册资本797.2973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昌路81-20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况
控制关系说明刘健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刘健132.3016.59%普通合伙人
2沈建波120.0015.05%有限合伙人
3范今华120.0015.05%有限合伙人
4袁国华100.0012.54%有限合伙人
5王海70.008.78%有限合伙人
6高茜茜50.006.27%有限合伙人
7汪仟平30.003.76%有限合伙人
8何江陶30.003.76%有限合伙人
9曹一军30.003.76%有限合伙人
10陆晓丹30.003.76%有限合伙人
11孙宁20.002.51%有限合伙人
12曾光荣20.002.51%有限合伙人
13许静静20.002.51%有限合伙人
14张春林10.001.26%有限合伙人
15袁辉10.001.26%有限合伙人
16吴静洁5.000.63%有限合伙人
合计797.30100.00%/
名称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302330224C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1-1-39

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出资结构如下: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B2幢北楼19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类型
1郜翀750.0018.75%有限合伙人
2郭小鹏450.0011.25%有限合伙人
3刘博420.0010.50%有限合伙人
4丁炜鉴350.008.75%有限合伙人
5蔡雷350.008.75%有限合伙人
6凌明圣280.007.00%有限合伙人
7陈艳220.005.50%有限合伙人
8南京邦盛聚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5.00%有限合伙人
9陈亚娟180.004.50%有限合伙人
10姬磊120.003.00%有限合伙人
11徐涵120.003.00%有限合伙人
12陈林120.003.00%有限合伙人
13赵楷120.003.00%有限合伙人
14顾磊120.003.00%有限合伙人
15董永恒100.002.50%有限合伙人
16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2.50%普通合伙人
合计4,000.00100.00%/

(三) 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除林泰新材及其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健、宋苹苹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四、(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1-1-40

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315.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585.00万股股票(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高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90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若本次发行585.00万股股份(不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刘健8,357,94825.21%8,357,94821.43%
2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78,4129.89%3,278,4128.41%
3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621,2707.91%2,621,2706.72%
4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4,9255.35%1,774,9254.55%
5上海玉轮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5,7914.99%1,655,7914.25%
6深圳可可松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5134.88%1,617,5134.15%
7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97,4234.82%1,597,4234.10%
8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95,7004.81%1,595,7004.09%
9李运佩1,572,7624.74%1,572,7624.03%
10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41,9244.65%1,541,9243.95%
11李刚1,506,5814.54%1,506,5813.86%
12吴科华1,359,3414.10%1,359,3413.49%
13深圳松禾远望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873,7572.64%873,7572.24%
14方友平817,2822.47%817,2822.10%
15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9,3161.81%599,3161.54%
16陈永兵462,0001.39%462,0001.18%
17陆晓樱436,8781.32%436,8781.11%

1-1-41

18现有其他股东1,481,1774.48%1,481,1773.80%
19本次发行新股--5,850,00015.00%
合 计33,150,000100.00%39,000,000100.00%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担任职务持股数量(万股)限售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1刘健董事长、总经理835.79835.7925.21%
2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7.84327.849.89%
3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62.13262.137.91%
4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49177.495.35%
5上海玉轮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58165.584.99%
6深圳可可松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1.75161.754.88%
7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9.74159.744.82%
8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9.57159.574.81%
9李运佩157.28157.284.74%
10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4.19154.194.65%
11现有其他股东753.6498.8122.75%
合计-3,315.002,660.17100.00%

(三) 主要股东间关联关系的具体情况

序号关联方股东名称关联关系描述
1刘健、宋苹苹刘健和宋苹苹为夫妻关系,刘健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宋苹苹担任公司董事,刘健和宋苹苹夫妇为公司的实

1-1-42

际控制人
2刘健、宋苹苹、爱思达、无锡鎏泰刘健担任爱思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健和宋苹苹100%持股爱思达;刘健持有无锡鎏泰16.59%股权,并担任无锡鎏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无锡鎏泰实际控制人。刘健、宋苹苹、爱思达和无锡鎏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无锡毓立、君舜协立、君实协立无锡毓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协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协立合伙”),君舜协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立有限”),苏州协立合伙与苏州协立有限的实际控制人为翟刚,无锡毓立和君舜协立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翟刚亦担任君实协立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4邦盛赢新、邦盛聚源邦盛赢新和邦盛聚源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为南京邦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邦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股东均为郜翀、凌明圣及郭小鹏。邦盛赢新和邦盛聚源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 其他披露事项

1-1-43

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符合36号令第三条之规定,属于国有法人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为国有股份,应依法申请国有股权管理,并标注国有股东标识“SS”。2024年3月26日,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苏国资复[2024]10号《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事项的批复》。该批复明确,如林泰新材在公开市场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君实协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公司国有股份股东标识管理已办理完成。 4、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纳入监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存在7家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基金类型备案日期备案编号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号
1方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2017/7/4SN7643上海方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34285
2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基金2019/12/20SJL799苏州协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P1066645
3可可松创业投资基金2017/3/31SS3472深圳可可松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1034228
4邦盛赢新创业投资基金2016/6/3SJ8524南京邦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66390
5君实协立创业投资基金2014/5/26SD1827南京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02843
6君舜协立创业投资基金2016/11/29SM8202苏州协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01978
7松禾远望创业投资基金2016/8/31SL7550深圳松禾远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P1032565

1-1-44

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且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签署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 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且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签署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齐云路9号
主要产品或服务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对偶片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南通林泰主要从事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研发、生产和销售,也是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林泰新材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3年末总资产为36,336.91万元,2024年6月末总资产为38,709.20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3年末净资产为7,791.37万元,2024年6月末净资产为10,760.18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3年净利润为4,283.55万元,2024年1-6月净利润为2,968.81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上海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名称上海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6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515号2幢605C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515号2幢605C室
主要产品或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招揽优秀人才、技术开发和业务开拓

1-1-45

营业务的关系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林泰新材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总资产2023年末总资产为68.45万元,2024年6月末总资产为161.23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净资产2023年末净资产为34.45万元,2024年6月末净资产为139.75万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2023年净利润为2.83万元,2024年1-6月净利润为5.30万元
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 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分公司情况

企业名称南通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吴分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6月21日
负责人刘健
经营期限2023年6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CLJ0458L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山路389-3-3006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鸿山路389-3-3006
主要产品或服务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限
1刘健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29日
2宋苹苹董事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29日
3范今华董事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29日
4姚恺董事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29日
5徐向阳独立董事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29日
6李兴忠独立董事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29日
7徐浩萍独立董事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29日

1-1-46

1-1-47

上述监事的简历如下: 袁国华,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2年2月担任浙江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担任上海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3年2月至2015年9月担任浙江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5年10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生产经理、计划物流部经理、采购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2021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 张玉,女,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在浙江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担任检查包装担当;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采购主管、采购部副经理。2021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监事。 孙宁,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至2015年10月担任浙江林泰克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科长;2015年10月至2021年1月,担任公司装备部经理;2021年1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装备部经理、生产经理,兼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限
1刘健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29日
2骆从明副总经理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29日

1-1-48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刘健,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四、(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骆从明,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质量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04年9月历任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车身厂技术员、文秘科副科长;2004年9月至2012年4月历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副部长;2012年4月至2020年6月历任浙江吉利变速器有限公司质量部、生产部、采购部、研发中心部长及副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江苏迈特维克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产品经理;2021年1月入职公司,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沈建波,男,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入选市级人才计划;2007年7月至2014年7月历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担任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担任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系是否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
刘健董事长、总经理爱思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
无锡鎏泰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徐浩萍独立董事苏州海光芯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1-1-49

苏州汇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复旦大学副教授
徐向阳独立董事无锡金润电液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车市科技有限公司(Cheshi Technology Inc.)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袁国华监事上海晓吕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发行人监事担任执行董事的其他企业
姚恺董事上海方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董事总经理股东方广投资的基金管理人
东莞市中汇瑞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国科光芯(海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武汉盛势启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李兴忠独立董事山西大同大学教师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健和公司董事宋苹苹为夫妻关系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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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1-1-51

序号时间姓名变动情况变动原因
12021年3月骆从明新任副总经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2021年1月沈建波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新聘任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职位关系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无限售股数量(股)其中被质押或冻结股数
刘健董事长、总经理宋苹苹的配偶8,357,9481,597,50200
宋苹苹董事刘健的配偶25,0001,123,21400
范今华董事-65,51890,20200
袁国华监事会主席-10,00075,16800
孙宁职工代表监事-10,00015,03400
骆从明副总经理-20,000-00
沈建波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77,40190,20200
汪仟平生产总监监事张玉的配偶-22,5510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 对外投资情况

姓名在发行人处职务对外投资单位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刘健董事长、总经理爱思达149.81万元57.15%
刘健董事长、总经理无锡鎏泰132.30万元16.59%
宋苹苹董事爱思达112.32万元42.85%
徐浩萍独立董事黎束(上海)贸50.00万元100.00%

1-1-52

易有限公司
袁国华监事会主席上海晓吕贸易有限公司100.00万元100.00%
袁国华监事会主席无锡鎏泰100.00万元12.54%
范今华董事无锡鎏泰120.00万元15.05%
沈建波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无锡鎏泰120.00万元15.05%
徐向阳独立董事马鞍山支点汽车传动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30.00万元1.50%
孙宁监事无锡鎏泰20.00万元2.51%
姚恺董事上海方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万元0.2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对外投资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情形。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的债券等交易性证券除外)。

(四) 其他披露事项

九、 重要承诺

(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无。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索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5月31日、2024年9月14日长期有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11月5日长期有效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详见附件一之“(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2024年3月20日长期有效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详见附件一之“(三)关于招股

1-1-53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3月20日长期有效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详见附件一之“(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3月20日长期有效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五)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3月20日长期有效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3月20日长期有效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七)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3月20日长期有效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八)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3月20日长期有效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九)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3月20日长期有效关于欺诈发行回购股份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十)关于欺诈发行回购股份的承诺”
公司2024年10月8日长期有效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详见附件一之“(十一)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9月14日长期有效关于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相关情形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十二)关于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相关情形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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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9月14日长期有效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十三)关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承诺”
公司2024年9月14日长期有效关于公司股东不存在相关情形的专项承诺详见附件一之“(十四)关于公司股东不存在相关情形的专项承诺”
实际控制人2024年10月15日长期有效关于巩固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详见附件一之“(十五)关于巩固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自愿限售的股东2024年10月24日长期有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11月5日长期有效关于业绩下滑情形的承诺详见附件一之“(十六)关于业绩下滑情形的承诺”

(二) 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内容(索引)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2021年12月30日长期有效同业竞争承诺详见附件二之“(一)同业竞争承诺”
董监高2021年12月30日长期有效同业竞争承诺详见附件二之“(一)同业竞争承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2021年12月30日长期有效关联交易承诺详见附件二之“(二)关联交易承诺”
董监高2021年12月30日长期有效关联交易承诺详见附件二之“(二)关联交易承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2021年12月30日长期有效资金占用承诺详见附件二之“(三)资金占用承诺”
董监高2021年12月30日长期有效资金占用承诺详见附件二之“(三)资金占用承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2021年12月30日长期有效股份增减持承诺详见附件二之“(四)股份增减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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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承诺具体内容

十、 其他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附件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的具体内容”和“附件二:前期公开承诺的具体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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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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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稳固的供货关系,包括上汽变速器、万里扬、东安汽发、吉利变速器、南京邦奇、盛瑞传动、蓝黛变速器以及比亚迪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产品或服务 1、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产品可具体细分为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公司也根据下游自动变速器厂商的需求,提供离合器总成产品。公司具体产品分类见下表:
具体产品产品细分产品图片特征及用途
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液力自动变速器(AT)相关产品公司生产的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摩擦系数稳定,耐热耐久性好,换挡舒适性好,主要配套应用于液力自动变速器(AT)、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器变速器(DCT)、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纯电动汽车专用变速器(DET)等主流自动变速器。
无级变速器(CVT)相关产品
双离合器(DCT)相关产品
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相关产品
纯电动汽车专用变速器(DET)相关产品
对偶片对偶片对偶片通常与湿式纸基摩擦片配合提供动力传输,公司提供的对偶片具有较稳定的表面粗糙度、平面度、硬度以及屈服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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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特性,可满足各种变速器与制动器的工况要求。
离合器总成离合器总成公司提供的离合器总成主要由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太阳轮、活塞、弹簧和卡簧等组成,装配于汽车自动变速器中,可为汽车提供传递动力的作用。

2、主要产品应用概况

汽车变速器是协调发动机转速和车轮实际行驶速度的变速装置,属于汽车传动系统,变速器分手动变速器和自动变速器,自动变速器为绝对主流。随着机电液一体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新型液力驱动的湿式离合器和制动器在汽车自动变速器中得到广泛应用,在这种湿式离合器和制动器中是靠多对摩擦片传递扭矩,摩擦片是其中的关键零部件,大多采用湿式纸基摩擦片与对偶片。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包括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属于汽车传动系统的核心部件。汽车工作时,湿式纸基摩擦片与对偶片相配合,借助油介质中形成的油膜表面张力来吸收或传递动力,从而实现制动和传动需求。不同类别的自动变速器各零部件构造存在差异,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通常装配于自动变速器的湿式离合器、制动器和液力变矩器等中。以液力自动变速器(AT)为例,离合器、制动器和液力变矩器在汽车自动变速器总成中所装配的位置如下图:

进一步以自动变速器的离合器为例,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在自动变速器离合器中的位置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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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减少摩擦损失。此外,对偶片还能够更有效地发挥湿式离合器控制动力传递与切断的作用,保证发动机与变速器之间动力传递的可控性与平稳性。 除液力自动变速器(AT)外,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在无级变速器(CVT)、双离合器变速器(DCT)、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和纯电动汽车专用变速器(DET)的装配位置与下游应用情况如下图: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682.45万元、15,563.88万元、18,690.77万元和11,104.7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自动变速器摩擦片9,727.1287.59%15,844.0984.77%
其中:湿式纸基摩擦片5,785.7152.10%9,233.2449.40%
对偶片3,941.4135.49%6,610.8535.37%
2、离合器总成792.917.14%1,872.3510.02%
3、其他584.695.27%974.335.21%
合计11,104.72100.00%18,690.77100.0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自动变速器摩擦片12,792.2682.20%9,094.1277.85%
其中:湿式纸基摩擦片7,381.2447.43%5,168.9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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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偶片5,411.0234.77%3,925.2033.60%
2、离合器总成2,318.2814.90%2,307.1019.75%
3、其他453.342.90%281.232.40%
合计15,563.88100.00%11,682.45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为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准入与退出管理程序》《供应商质量监查管理程序》《供应商新项目开发管理程序》等规章制度,明确了物资采购的审批决策程序、供应商选择程序、采购部职责、采购物资协同验收等内部控制。公司采用直接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排期和库存情况,通过公司采购部统一向供应商采购。公司在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前经过初步了解、筛选、询价,质量部和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通过样品测试、少量试用等进行评价,通过认可批准后,该供应商方可进入公司供应商名录,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和考核。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和滤纸,均采购自与公司稳定合作多年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物资质量的稳定性并保证了原材料供应充足。公司采购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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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产污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名称主要环保处理措施处理能力

废气

废气含浸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经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涂油、涂胶工序中产生的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厂内三级活性炭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自然挥发的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厂内二级活性炭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喷砂、研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有组织废气由设备自带的滤筒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控制在排放总量内

废水

废水研磨清洗线等工序产生的废水废水由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接管排放至市政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噪声生产设备、公辅设备空气压缩机等及环保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和在设备上安装减振降噪措施来降低噪声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喷砂等工序产生的一般固废经公司收集至一般固废仓库后,集中委外处理。无害化、合理处置,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研磨等工序产生的危险固废经公司收集至危废仓库后集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员工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不存在重污染情况,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废水、噪音、固态废弃物已通过相应的环保措施予以有效处理。

2、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和环保费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环保投入和环保费用金额合计分别为8.63万元、61.47万元、306.57万元和28.09万元,公司2022年和2023年环保投入较高,主要系公司南通新生产基地投入运行,相应购置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及环保监测设备等。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费用支出金额分别为8.63万元、16.69万元、40.91万元和28.09万元,主要系危废处理费、一般固废处理费、环评费用等,与公司处理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物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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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业基本情况

3、环保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经查询2021年至2024年无锡市、南通市和上海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未被列入无锡市、南通市和上海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2023年9月25日,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林泰新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27日,未因违反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而受到无锡市新吴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25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苏锡通园区分局出具情况属实证明:林泰新材自2023年7月27日至今,无环境行政处罚记录,目前在江苏省企事业环保管理信用评价平台中信用等级为蓝色企业。2024年7月11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苏锡通园区分局出具情况属实证明:林泰新材自2024年1月1日至今,无环境行政处罚记录,目前在江苏省企事业环保管理信用评价平台中信用等级为蓝色企业。2024年1月25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苏锡通园区分局出具情况属实证明:南通林泰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无环境行政处罚记录,目前在江苏省企事业环保管理信用评价平台中信用等级为蓝色企业。2024年7月11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苏锡通园区分局出具情况属实证明:南通林泰自2024年1月1日至今,无环境行政处罚记录,目前在江苏省企事业环保管理信用评价平台中信用等级为蓝色企业。

2024年2月19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29日,上海林泰不存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记录信息。2024年7月23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经营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上海林泰不存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记录信息。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精特新企业,主要产品为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属于汽车自动变速器的核心部件。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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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70);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机动车零配件与设备(13101010)。 (二)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等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宏观产业政策,指导产业技术改造,以及审批和管理产业投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公司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作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负责调查研究汽车产业发展情况,组织和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收集和提供行业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以及行业自律管理和专业培训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本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具体如下:
序号文件名文号颁布 单位颁布时间主要涉及内容
1《中国制造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绿皮书—技术路线图(2023)》-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2024年2月在节能汽车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关键零部件-高效变速器关键零部件中指出:至2025年,离合器总成打破国外垄断,实现部分部件国产化;到2030年,实现离合器摩擦材料国产化,总成80%实现国产。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 〔2023〕 第7号发改委2023年12月鼓励类: 1、自动变速箱用湿式摩擦材料等新产品的开发与生产;2、工程机械:动力换挡变速箱、湿式驱动桥;3、机械关键传动件:高速列车、飞机摩擦装置,大型拖拉机动力换挡\无级变速器;4、汽车关键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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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离合器变速器(DCT),7挡及以上自动变速器(AT),无级自动变速器(CVT);5、新能源: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6、农机:动力换挡变速箱,无级变速器(CVT),机械液压无级变速器(HMT)、湿式离合器。
3《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工信部联通装〔2023〕1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七部门2023年8月2023年汽车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2,70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约5%左右。2024年,汽车行业应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内,产业的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工信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2020年10月1、面临由于发动机、变速器本身核心技术积累不足,核心零部件受制于人的产业现状,严重制约我国高效动力总成的技术提升和品质提升,需要大幅度提高我国动力总成的产业水平,掌握市场话语权。在应用技术层面,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发动机、变速器高效化和专用化技术路线研究及核心零部件的自主化开发,混合动力总成系统低成本方案研究。 2、提升高效混合动力总成技术水平和应用规模、提升混合动力汽车的市场认知度与接受度。至2025年,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混合动力汽车产业链。 3、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总成系统技术中,重点发展高效混合动力机电耦合构型技术,高效专用变速器技术(DHT)。同步开发关键材料与核心元器件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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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技术,包括高转速/低摩擦/长寿命减速器或变速器。 4、电驱动总成系统是新能源汽车动力传动系统一个明确的产品发展方向,我国需要加快自主高速减速器/变速器及配套关键零部件开发,并强化电机和减速器/变速器的深度集成。 5、研究高效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技术、变速器高效化和专用化技术。国产核心零部件开发和质量提升(包括变速器、离合器、换挡执行机构等)。
5《“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国科发高〔2017〕92号科技部2017年4月在新材料技术发展方面,将瞄准国家重大需求、全球技术和产业制高点,重点研究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关键材料和技术。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升级包括纸基复合材料。
6《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装〔2017〕53号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2017年4月集中优势资源优先发展自动变速器等核心关键零部件。推动先进变速器等关键技术。
7《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2017年第1号发改委2017年1月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属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8《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2016年12月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开发农机湿式离合器摩擦材料。
9《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2016年11月大力发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资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其中自动变速器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无石棉高性能摩擦材料及制动片、湿式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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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摩擦材料为关键基础材料。
10《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344号工信部2016年10月

加快基础材料升级换代,做好战略前沿材料提前布局和研制,轻工业重点发展方向包括高性能纸基复合材料。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包括发展先进变速器。

11《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务院2015年5月掌握汽车先进变速器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促进了自动变速器及其下游应用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为公司的技术研发与经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进一步持续稳健发展。报告期内,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自动变速器摩擦片行业概况

(1)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应用概况

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应用概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一、(二)主要产品或服务”之“2、主要产品应用概况”的相关内容。

(2)湿式摩擦材料的类别

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包括湿式摩擦片和对偶片,属于汽车传动系统的核心部件,湿式摩擦片为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核心部分。湿式摩擦片由钢芯片和湿式摩擦材料组成,钢芯片由钢材冲压成型,用于摩擦片和传动部件的连接,并为摩擦材料提供必要的支撑;湿式摩擦材料通过加热加压的工艺粘接到钢芯片上。湿式摩擦材料是指摩擦材料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油润滑,在湿式摩擦条件下实现能量的传递,湿式摩擦材料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促进了自动变速器及其下游应用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为公司的技术研发与经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进一步持续稳健发展。报告期内,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自动变速器摩擦片行业概况 (1)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应用概况 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应用概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一、(二)主要产品或服务”之“2、主要产品应用概况”的相关内容。 (2)湿式摩擦材料的类别 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包括湿式摩擦片和对偶片,属于汽车传动系统的核心部件,湿式摩擦片为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核心部分。湿式摩擦片由钢芯片和湿式摩擦材料组成,钢芯片由钢材冲压成型,用于摩擦片和传动部件的连接,并为摩擦材料提供必要的支撑;湿式摩擦材料通过加热加压的工艺粘接到钢芯片上。湿式摩擦材料是指摩擦材料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油润滑,在湿式摩擦条件下实现能量的传递,湿式摩擦材料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
分类主要构成技术特点应用领域
软木橡胶基摩擦材由橡胶、软木和摩擦材料通过炼胶挤孔隙率较低,吸收热能差,加之橡胶、软木不耐高温,在大量使无法满足汽车自动变速器要求,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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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混合成型。用时产生大热量会使橡胶老化,摩擦系数迅速衰退,摩擦片迅速碳化和烧蚀失效。用于摩托车。
粉末冶金摩擦材料由铁基、铜基粉状物料经混合、压型,并在高温下烧结而成。具有柔韧性好、导热性好、许用载荷大、耐热性能良好、磨损率低等优点。但粉末冶金摩擦材料密度较大,硬度高,弹性和压缩性差,动摩擦系数相对较低且静/动摩擦系数匹配相对不合理,一般只适合在低速、大扭矩工况条件下使用。一般只适合在低速、大扭矩工况条件下使用。应用于船舶、重载车辆、工程机械等。
碳/碳摩擦材料以碳素粉末或碳纤维为基体,添加适量有机黏结剂及填料,采用热压成形工艺制成的摩擦材料。具有高模量、导热好、耐热等特点,但耐磨性不高,价格昂贵,故其应用范围受到限制。主要用于一级方程式赛车和飞机等特殊要求装置上应用,应用较窄。
纸基摩擦材料以纤维素纤维或合成纤维等作为增强纤维,加入摩擦性能调节剂和填料等成分,经成型固化工艺后,制成具有多孔、可压缩、吸湿性的在油介质中工作的摩擦材料。具有动摩擦系数高且稳定、静动摩擦系数之值接近、传递扭矩能力强、摩擦噪音小、结合过程柔和平稳、耐磨性能良好和结构形状可设计等一系列优点,目前已成为汽车自动变速器用摩擦材料的主导品种。应用广泛,主要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船舶、军工装备自动变速器、制动器等。

由上表,由于具有动摩擦系数高且稳定、静动摩擦系数之值接近、传递扭矩能力强、摩擦噪音小、结合过程柔和平稳、耐磨性能良好和结构形状可设计等一系列优点,纸基摩擦材料目前已成为汽车自动变速器用摩擦材料的主导品种,适用于各类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船舶、军工车辆等,并广泛应用于上述载运工具的自动变速器、制动器中。

(3)湿式纸基摩擦材料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国外纸基摩擦材料发展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经历了从轻载工况到重载工况,从低能量、低功率吸收到高能量、高功率吸收的发展过程,该种材料已广泛应用于汽车、船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领域的离合器、制动器中。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世界上大部分汽车厂商,如奔驰、宝马、大众、丰田、日产、通用,在其湿式制动器和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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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注1:纯电动汽车配备单级减速器不需要使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纯电动汽车配备两挡及多挡变速器需要使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 注2: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目前仍在起步阶段,有多种技术路线,使用氢、氨、甲醇等低碳和零碳为燃料及发动机技术,自动变速器普遍适用于低碳和零碳发动机,需要使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 如上表,混合动力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销量占比将由2023年的合计17%增长至2025年的27%,至2030年和2035年分别达到37%和55%,将成为乘用车销量最大的汽车类别,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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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混合动力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需要使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 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从技术角度,混合动力汽车(HEV)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的混合动力系统技术大体相同(P62),在混合动力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总成中,电驱动系统与发动机、变速器、驱动桥等传统机械动力总成实现深度集成(P320)。混合动力汽车(HEV)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的变速器技术和产业基础基于自动变速器,各国技术路线的选择与其技术基础和产业基础密切相关。 混合动力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一般搭载自动变速器(DCT/AT)或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需要使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随着混合动力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比重的逐步增大,将是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销售增长的重要市场之一。 (4)纯电动汽车传动技术的不断发展将给本行业带来新的需求 目前,全球纯电动汽车产业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纯电动汽车渗透率大幅提升,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预测,2025年、2030年和2035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分别为25%、29%和30%,纯电动汽车有较高的占有率但增速开始放缓。 目前纯电动汽车主要配备单级减速器,单挡减速器结构简单、成本较低,一般采用两级齿轮减速,技术要求相对较低,无需使用湿式纸基摩擦片。但单级减速器需求电机扭矩较大、转速较高,不利于车辆的经济性与舒适性,也无法同时兼顾电动汽车的动力性和经济性,在行驶过程中驱动电机通常无法处于高效率工作点,在特定工况下,驱动电机效率会明显下降,浪费电能从而减少续航里程。因此,纯电动汽车传动系统的发展趋势是采用两挡甚至多挡变速器,根据不同的工况改变速比,优化电机运行状态,提升驱动系统效率。纯电动汽车两挡甚至多挡变速器需要使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 纯电动汽车技术更新较快,目前各主流厂商正在开发适用于电动汽车的多挡变速器,以增强电机使用效率、提高续航里程、降低电耗和电驱成本。目前,两挡变速器已开始应用于高端纯电动汽车,如保时捷首款纯电动跑车Taycan4S、奥迪e-tron Sportback、奔驰CLA EV等已配备两挡变速器,吉利汽车推出的路特斯ELETRE和Emeya繁花也搭载了两挡变速器。
图(a)图(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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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摩擦片行业研究报告》,国内企业中(不含国外企业在国内的公司)为乘用车批量配套提供湿式纸基摩擦片的企业仅有林泰新材。 2、行业内主要企业 全球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供应商相对集中,主要生产商为美国博格华纳、日本达耐时、日本恩斯克华纳、日本富士离合器、日本爱信、德国舍弗勒,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简介
美国博格华纳美国博格华纳公司(Borg Warner Inc)成立于1928年,是美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总部位于密歇根州的奥本山。美国博格华纳主营动力总成解决方案,致力于开发领先的动力总成技术。美国博格华纳在全球24个国家96个地区拥有制造和技术中心,是全球最大的汽车零件供应商之一。美国博格华纳与日本精工集团合资的恩斯克华纳(NSK Warner)主要为中国和日本等亚洲市场提供湿式摩擦片和离合器。
日本达耐时爱思帝公司(EXEDY Corporation)成立于1950年,总部位于日本,在全球25个国家从事变速器和液力变矩器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用零部件、摩托车用离合器的生产和销售。日本达耐时(DYNAX Corporation)为爱思帝子公司,主要生产变速器摩擦片、钢片、制动器、减速器等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主要用于乘用车、工程机械、商用车辆、农业机械以及船舶等领域。
日本恩斯克华纳日本恩斯克华纳(NSK Warner)创立于1964年,是全球汽车零部件巨头日本精工(NSK)和美国博格华纳(Borg Warner)在日本成立的合资企业,双方各持股50%。主要产品包括离合器产品、摩擦片产品等;主要客户包括株式会社爱信、爱信AW工业株式会社、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丰田汽车株式会社、加特可株式会社、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株式会社斯巴鲁、铃木株式会社、马自达株式会社、法雷奥凯佩科日本株式会社等。
日本富士离合器日本富士离合器公司(F.C.C.Co.,Ltd.)成立于1939年,主营摩擦片的研发及生产、离合器组装等业务,为汽车和摩托车提供离合器和摩擦片产品。除日本工厂外,该公司有22个制造厂,覆盖10个海外国家,业务遍及全球。日本富士离合器在全球摩托车离合器市场中排名第一,为日本知名摩托车制造商本田、铃木、雅马哈和川崎,以及海外知名摩托车制造商提供离合器产品。日本富士离合器在乘用车领域主要为本田自动挡汽车提供装配。
日本爱信日本爱信(Aisin Corporation)成立于1952年2月,主要股东为爱信株式会社和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日本爱信主要从事汽车用制品、摩擦片、塑料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该公司客户覆盖爱信株式会社、丰田、JATCO、法雷奥、斯巴鲁、铃木、Daihatsu、电装、日产、三菱、马自达等汽车和摩托车制造商。
德国舍弗勒德国舍弗勒集团(Schaeffler)成立于1946年,旗下拥有INA、LuK和FAG三大品牌,是全球范围内提供滚动轴承和滑动轴承解决方案、直线和直接驱动技术的领导企业,也是汽车行业发动机、变速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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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类似行业上市公司湿式摩擦片业务开展情况对比如下表:
公司名称湿式摩擦片产品类型湿式摩擦片下游 应用情况其湿式摩擦片是否进入乘用车领域湿式摩擦片主要下游客户
旺成科技注1湿式纸基摩擦片、湿式橡胶基摩擦材料摩托车日本本田、日本雅马哈、印度TVS、美国TEAM、意大利比亚乔、越南VMEP,均为摩托车或全地形车生产企业
杭齿前进注1湿式铜基摩擦片船舶、工程机械、农机、重型汽车未披露
北摩高科注1湿式粉末冶金摩擦片坦克装甲车辆、高速列车下游为军工企业,其豁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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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马材料注2湿式纸基摩擦片船舶、商用车潍柴动力(潍坊)装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应用于潍柴动力M33/M55型号船用柴油机。2023年度,对该公司的收入占其湿式纸基摩擦片收入近60%
林泰新材湿式纸基摩擦片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农机上汽变速器、比亚迪、万里扬、东安汽发、吉利变速器、南京邦奇、盛瑞传动、蓝黛变速器等,产品应用于上汽集团、比亚迪、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等乘用车整车厂

注1:相关资料来源于旺成科技、杭齿前进和北摩高科的招股说明书、2023年度报告和公司官网;注2:相关资料来源于科马材料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及反馈意见回复、北交所招股说明书、2023年度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反馈意见回复。由上表,国内类似行业上市公司旺成科技的湿式纸基摩擦片和湿式橡胶基摩擦片应用于摩托车行业,与公司下游应用领域与客户结构存在较大差异;杭齿前进湿式摩擦片为湿式铜基摩擦片,与公司产品类别存在较大差异,且下游应用领域亦存在较大差异;北摩高科湿式摩擦片为湿式粉末冶金摩擦片,与公司产品类别存在较大差异,且下游应用领域亦存在较大差异;根据科马材料公开披露的材料,科马材料的湿式纸基摩擦片目前主要应用于船舶,与公司以乘用车为主的下游应用领域与客户结构存在较大差异。

(六)竞争优势与劣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设计和研发,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配方及可靠性设计、摩擦片表面油槽设计及测试,摩擦片和对偶片的工艺设计等方面积累了核心技术,成功开发了适用于高耐热、高转速、连续滑摩、高面压等各种工况的摩擦材料。公司产品打破了国外公司在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内的垄断,在国内整车厂和变速器厂商中实现了对外资品牌部件的替代和国内原创技术的产业化,促进了我国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产业的自主可控。国内企业(不含国外企业在国内的公司)中为乘用车批量配套提供湿式纸基摩擦片的企业目前仅有林泰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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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临的挑战 (1)客户认证周期长 汽车行业有着较为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和标准,对供应商的认证周期和认证流程较长,从取得合格供应商资质至新产品的大规模量产需要一定时间,尤其作为核心零部件的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供应商准入需要1-2年,新产品开发到量产一般需要2-3年时间,合计需要3-5年时间。 (2)不断技术创新以适应下游多元化需求 公司需要快速响应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适应整车厂和变速器厂商的发展需要,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研发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产品。未来,混动汽车和纯电汽车发展向好、工程机械和高端农机更新升级、传统能源汽车自动挡多挡位的普及和低碳与零碳发动机技术的应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相关技术也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多元化的市场需求。 5、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来亦无其他可预见的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趋势。随着下游汽车行业的不断变革以及工程机械和高端农机的更新升级,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将与下游保持更加密切的联系,紧跟下游行业的发展以适应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 (七)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 全球变速器摩擦片供应商相对集中,为乘用车批量配套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国外企业主要为美国博格华纳、日本达耐时、日本恩斯克华纳、日本富士离合器、日本爱信和德国舍弗勒,国内企业(不含国外企业在国内的公司)中为乘用车批量配套提供湿式纸基摩擦片的企业目前仅有林泰新材。国内未有与公司产品完全一致的可比上市公司。根据公开信息整理,公司与国外同行业公司及国内类似行业上市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份额、技术实力等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比较
公司简称主要产品应用领域主要客户
美国博格华纳电动机、传感器、自动变速箱、手动变速箱、四驱系统、内燃机、混合动力系统、减震器、制动系统、发动机下护、油门、离合和锻造轮毂等汽车零部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等领域大众、福特、通用、丰田、现代/起亚、戴姆勒集团、雷诺/日产联盟、克莱斯勒、菲亚特、耐维斯达、宝马、本田、标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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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彼勒等
日本达耐时变速器摩擦片、对偶片、制动器、减速器等汽车摩擦部件自动挡汽车、手动挡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产业车辆、农业机械以及船舶等领域株式会社爱信、五十铃汽车、JATCO、铃木、斯巴鲁、丰田汽车、日产汽车、日野汽车、现代汽车、Daimler、本田、三菱、DAIHATSU等。
日本恩斯克华纳变速器、离合器、摩擦片、离合器组件汽车、二轮机动车、直升机等领域株式会社爱信、爱信AW工业株式会社、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丰田汽车株式会社、加特可株式会社、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株式会社斯巴鲁、铃木株式会社、马自达株式会社、法雷奥凯佩科日本株式会社等
日本富士离合器汽车、摩托车离合器和摩擦片汽车、摩托车等领域摩托车领域:本田、铃木、雅马哈和川崎等;乘用车领域:本田自动挡汽车等
日本爱信汽车用制品、摩擦片、塑料零部件汽车、摩托车等领域爱信株式会社、丰田、JATCO、法雷奥、斯巴鲁、铃木、Daihatsu、电装、日产、三菱、马自达等
德国舍弗勒自动变速器(AT、CVT、DCT)、传动部件、扭力阻尼器、气门机构系统、凸轮轴相位单元和电驱动装置等汽车、航天航空、风电、工业制造等领域大众、宝马、保时捷、奥迪、福特、雪铁龙、日产等
旺成科技摩托车齿轮、摩托车离合器摩托车、全地形车、农机等领域日本本田、日本雅马哈、印度TVS、美国TEAM、意大利比亚乔、越南VMEP
杭齿前进船用齿轮箱及船舶推进系统、工程机械变速箱、风电增速箱及工业齿轮箱、汽车分动器、农业机械变速箱和驱动桥、粉末冶金摩擦片、弹性联轴器船舶、工程机械、商用车、农业机械、风电等领域徐工集团、山东临工、中国龙工、中国重汽、中船重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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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军、民两用航空航天飞行器起落架着陆系统及坦克装甲车辆、高速列车等高端装备刹车制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营业务产品中包括湿式粉末冶金类摩擦片,用于制动器中军、民两用航空航天飞行器、军工特种车辆军方及航空工业的各大主机厂,东方航空、吉祥航空和长龙航空等国内航空公司
科马材料干式离合器摩擦片,主要应用于手动挡变速器(MT)和电控机械变速器(AMT)手动挡汽车、商用车、工程机械、船舶等领域福达股份、法士特伊顿、浙江奇碟、长春一东、铁流股份、湖北三环、宏协股份等
林泰新材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和离合器总成,应用于液力自动变速器(AT)、无级变速(CVT)、双离合器变速(DCT)、混合动力专用变速(DHT)和纯电动汽车专用变速器(DET)等在内的主流自动变速器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农机等领域上汽变速器、万里扬、东安汽发、吉利变速器、南京邦奇、盛瑞传动、蓝黛变速器、比亚迪等,并已进入麦格纳的供应链体系。

公司与上述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公司与上述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
项目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美国博格华纳注15,114,250.9810,004,904.668,498,427.357,614,705.45
日本达耐时注2460,168.05998,402.83918,432.45963,080.82
日本恩斯克华纳注3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日本富士离合器注4331,227.48659,877.73596,599.50514,192.21
日本爱信注3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德国舍弗勒注53,736,180.789,190,106.258,159,788.987,845,972.12
旺成科技注615,536.1034,366.7132,154.0736,514.78
杭齿前进注7100,518.41188,255.92219,606.51214,002.21
北摩高科注734,474.6595,401.6399,785.17113,237.27
科马材料注612,516.4319,896.4320,215.8522,276.47
林泰新材12,220.6820,656.0217,604.7513,155.11
毛利率美国博格华纳注118.46%18.09%18.75%18.41%
日本达耐时注218.59%17.46%15.67%18.36%
日本恩斯克华纳注3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日本富士离合器注418.31%17.50%15.07%16.22%
日本爱信注3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德国舍弗勒注523.62%20.23%20.16%23.26%
旺成科技注620.55%22.36%23.5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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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齿前进注727.70%26.68%32.85%36.95%
北摩高科注759.55%51.92%85.93%89.76%
科马材料注647.09%42.04%35.52%44.77%
林泰新材42.41%42.07%35.38%31.20%

注1:美国博格华纳未披露其自动变速器摩擦片或变速器相关数据,其数据为整体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换算汇率为各财务报告年度平均汇率;注2:日本达耐时未披露其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相关数据,其营业收入为汽车自动变速器总成(AT)业务的相关数据,换算汇率为各财务报告年度平均汇率;由于其未披露汽车自动变速器总成(AT)业务的营业成本及毛利情况,故毛利率数据为整体毛利率。由于日本的财务年度起止时间与我国不同,故此处2021年度数据为其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年度财务报告数据,2022年度数据为其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年度财务报告数据,2023年度数据为其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1-6月数据为其2024财年四季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和2025财年一季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加总财务数据,下同;

注3:日本恩斯克华纳和日本爱信无公开数据;

注4:日本富士离合器未披露其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相关数据,其营业收入为汽车变速器总成业务的相关数据,换算汇率为各财务报告年度平均汇率;由于其未披露汽车变速器总成业务的营业成本及毛利情况,故毛利率数据为该公司整体毛利率;

注5:德国舍弗勒未披露其自动变速器摩擦片或变速器/离合器总成的相关数据,其数据为其汽车科技事业部和汽车售后事业部的营业收入与毛利率,2024年1-6月其数据披露口径发生变化,为汽车科技事业部(其中一个下属部门于2024年度调整至轴承和工业解决方案事业部)和车辆终身解决方案事业部(原汽车售后事业部更名)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换算汇率为各财务报告年度平均汇率;

注6:旺成科技和科马材料中为其综合毛利率;

注7:杭齿前进为其“摩擦及粉末冶金产品”毛利率;北摩高科为其“刹车盘(副)”产品毛利率。

2、市场份额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湿式纸基摩擦片行业的市场份额情况为:日本达耐时、博格华纳和恩斯克华纳、林泰新材、日本富士离合器、日本爱信和德国舍弗勒的市场份额分别为48%、42%、4%、3%、2%和1%。国内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市场份额大部分被美日企业占据,公司自2015年6月成立以来,经过多年奋力发展,在国内已成为第三大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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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市场占有率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注2:由于在国内的上述国外企业全资子公司的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销售数据无法获得,故无法测算国外企业全资子公司在我国的市场占有率。 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指某企业某一产品的销售量(或销售额)在市场同类产品中所占比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计算国内主要企业市场规模和市场份额时,使用的林泰新材销售额数据为2022年度林泰新材配套市场及售后市场数据,使用的整体市场数据为2022年度包含博格华纳和恩斯克华纳、日本达耐时、日本富士离合器、日本爱信、德国舍弗勒和林泰新材在内的配套市场数据。为避免销售额数据和整体市场数据在统计口径上的差异,公司使用销售量验证市场份额的准确性,按不同客户单台自动变速器所需湿式纸基摩擦片数量进行折算,公司销售的湿式纸基摩擦片在乘用车配套市场的自动变速器装配量约为75.7万台。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乘用车配套市场自动变速器总搭载量为1,746.70万台,以此计算公司的市场份额占比约为4.3%。 3、技术实力 (1)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与国外同行业公司及国内类似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简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美国博格华纳注15.22%5.05%5.55%4.96%
日本达耐时注2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日本恩斯克华纳注3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日本富士离合器注4未披露1.99%1.7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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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爱信注3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
德国舍弗勒注55.93%4.98%5.39%6.01%
旺成科技3.79%3.84%3.67%3.50%
杭齿前进5.73%6.53%6.02%4.98%
北摩高科11.83%8.98%7.93%6.71%
科马材料4.44%6.56%6.77%5.49%
平均值5.91%5.36%5.26%4.85%
发行人4.45%4.91%4.99%4.91%

注1:美国博格华纳未披露其自动变速器摩擦片或变速器总成的相关数据,也未披露其传动系统的研发投入情况,其数据为整体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注2:日本达耐时未披露研发投入情况;注3:日本恩斯克华纳和日本爱信无公开数据;注4:日本富士离合器未披露其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相关数据,其数据为汽车变速器总成业务的相关数据;注5:德国舍弗勒未披露其自动变速器摩擦片或变速器总成的相关数据,其数据为其汽车科技事业部和售后事业部的相关数据,2024年1-6月其数据披露口径发生变化,为汽车科技事业部(其中一个下属部门于2024年度调整至轴承和工业解决方案事业部)和车辆终身解决方案事业部(原汽车售后事业部更名)的相关数据。

(2)技术应用对比

公司与国外同行业公司产品技术应用对比情况如下表:

公司核心技术已应用于主流的自动变速器中,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与行业发展水平一致。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 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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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离合器总成的产量已在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中计算。 3、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已与多家国内主要的自动变速器厂商或整车厂建立了稳固的供货关系,包括上汽变速器、万里扬、东安汽发、吉利变速器、南京邦奇、盛瑞传动、蓝黛变速器以及比亚迪等,并已进入麦格纳的供应链体系。 4、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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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变动%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湿式纸基摩擦片(元/片)7.16-7.25%7.765.30%7.370.25%7.35
对偶片(元/片)6.323.41%6.407.61%5.954.62%5.68
离合器总成 (元/台)103.500.00%103.58-1.00%104.621.41%103.16

注:2024年1-6月变动率=(2024年上半年销售单价-2023年度上半年销售单价)/2023年上半年销售单价。2021年至2023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为稳定。2024年上半年,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销售单价较2023上半年下降7.25%,主要系当期向比亚迪销售的新产品收入占比增加,该部分新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低所致。

5、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4年1-6月变动率=(2024年上半年销售单价-2023年度上半年销售单价)/2023年上半年销售单价。 2021年至2023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为稳定。2024年上半年,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销售单价较2023上半年下降7.25%,主要系当期向比亚迪销售的新产品收入占比增加,该部分新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低所致。 5、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2024年 1-6月1万里扬自动变速器摩擦片2,021.2116.54%
2长安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1,566.1212.82%
3比亚迪注7自动变速器摩擦片1,489.6312.19%
4上汽集团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离合器总成1,348.9911.04%
5吉利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546.494.46%
合 计6,972.4457.05%/
2023年度1万里扬注1自动变速器摩擦片3,987.7319.31%
2上汽集团注2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离合器总成3,260.3715.78%
3长安汽车注3自动变速器摩擦片3,251.1315.74%
4南京邦奇注4自动变速器摩擦片851.484.12%
5吉利汽车注5自动变速器摩擦片757.183.67%
合 计12,107.8958.62%/
2022年度1上汽集团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离合器总成4,407.7525.04%
2长安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2,625.8114.92%
3万里扬自动变速器摩擦片2,065.1511.73%
4传速汽车注6自动变速器摩擦片923.105.24%
5吉利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841.994.78%
合 计10,863.80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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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1上汽集团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离合器总成4,047.2430.77%
2万里扬自动变速器摩擦片1,955.4614.86%
3南京邦奇自动变速器摩擦片945.157.19%
4长安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649.054.93%
5传速汽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636.844.84%
合 计8,233.7462.59%/

注1:万里扬包括: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和浙江万里扬智能传动有限公司;注2:上汽集团包括: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山东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柳州赛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柳州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注3:长安汽车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和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注4:南京邦奇包括: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邦奇进出口有限公司;注5:吉利汽车包括: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吉利自动变速器有限公司和宁波吉利罗佑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注6:传速汽车包括:广州市传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广州恒泰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加克汽车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注7:比亚迪包括: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公司长期稳定合作的客户,不存在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况。2024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新增比亚迪,比亚迪为引领全球混合动力技术发展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其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长势头明显,基于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的需求,其于2024年2月开始批量向公司采购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产品。公司不存在向单一销售客户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累计销售比例超过当期收入总额50%的情形,亦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销售客户的情形。万里扬、上汽集团、长安汽车和比亚迪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及占比变动较大,主要原因系:

(1)万里扬

报告期内,公司对万里扬销售收入分别为1,955.46万元、2,065.15万元、3,987.73万元和2,021.2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86%、11.73%、19.31%和16.54%。2023年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2023年公司新增配套供应万里扬CVT25变速器所致。2023年万里扬主要客户奇瑞汽车的整车销量特别是海外出口销量大幅增长,奇瑞汽车2023年出口销量92.5万辆,同比增长104.8%,有力带动了万里扬乘用车CVT自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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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钢材平均采购价格变动与市场参考价格波动及变动趋势基本一致,滤纸单价在报告期较为稳定。 2、能源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耗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能源供应稳定,耗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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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电力采购金额(万元)193.82307.13313.88197.00
采购数量(万度)265.90420.25436.83283.80
平均单价(元/度)0.730.730.720.69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电力单价较为平稳,公司采购电力增加,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所致。

3、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电力单价较为平稳,公司采购电力增加,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所致。 3、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采购金额的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2024年1-6月上海砚启实业有限公司钢材1,023.6017.73%
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 有限公司钢材860.7014.91%
威尔斯新材料(太仓)有限公司钢材636.0711.02%
上海安积大祷滤品有限公司滤纸627.3110.87%
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离合器总成装配等459.597.96%
合 计3,607.2762.49%/
2023年度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 有限公司钢材1,416.1513.26%
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离合器总成装配等1,198.2911.22%
上海砚启实业有限公司钢材1,056.789.89%
上海安积大祷滤品有限公司滤纸997.069.33%
上海敬虹实业有限公司钢材933.728.74%
合 计5,602.0052.44%/
2022年度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 有限公司钢材1,690.5715.33%
上海敬虹实业有限公司钢材1,677.8915.22%
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离合器总成装配等1,465.1813.29%
阪和(上海)管理有限公司钢材1,063.589.65%
威尔斯新材料(太仓)有限公司钢材692.216.27%
合 计6,589.43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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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敬虹实业有限公司钢材3,878.7743.62%
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离合器总成装配等1,437.1616.16%
阪和(上海)管理有限公司钢材628.937.07%
上海安积大祷滤品有限公司滤纸557.316.27%
江苏九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零配件、五金件等306.153.44%
合 计6,808.3276.57%/

注:上述前五大供应商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6.57%、59.76%、52.44%和62.49%,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累计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50%的情形,公司与主要采购供应商业务合作较为稳定,不存在对少数供应商的严重依赖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中,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上海砚启实业有限公司系2022年度新增供应商。

4、采购服务情况

(1)公司引入外协加工所处环节及所占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协加工主要系热处理加工和离合器总成装配等,其具体情况如下:

① 热处理加工业务

为满足订单的生产要求并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委托周边企业昆山鑫昌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勇泰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和南通国泰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进行热处理加工,该工序为非核心工序,工序简单、可替代性强,报告期内该类成本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2.01%、3.11%、1.90%和1.42%。

② 离合器总成装配业务

公司向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汇泰”)提供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由合创汇泰向客户指定供应商采购太阳轮零件,合创汇泰提供辅料组装离合器总成。组装加工环节非离合器总成的核心工艺环节,公司与合创汇泰协商确定加工费,报告期内该外协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18.53%、15.06%、11.50%和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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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资产情况

公司针对外协厂商制定的质量控制措施,公司事前对外协厂商进行选择和评价,对外协厂商的合法经营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外协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公司要求;持续对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和质量监控评审,提升产品及供货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与外协厂商合作稳定。公司外协厂商主要提供热处理加工及组装加工,相关业务不涉及特殊业务资质许可和业务资质要求,上述外协厂商已进行工商备案登记,相关加工经营事项未超出其经营范围。公司外协工序不涉及核心工艺,外协加工备选厂商众多,公司未指定外协厂商为公司独家供应商且外协厂商也非专门为公司提供服务,公司对上述外协厂商不存在依赖。公司一般与外协厂商参考市场价格根据“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协商定价,符合汽车零部件加工行业惯例,具有公允性。上述外协厂商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托企业为公司分摊成本、承担费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外协厂商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因不能履约、违约等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纠纷,亦不存在潜在争议、纠纷。

(2)劳务外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劳务外包服务主要为拼装、检查包装、机加工等工序中的部分辅助工作,不涉及公司产品核心技术或核心工艺。2021年度至2024年1-6月,公司接受劳务外包服务金额分别为372.77万元、1,375.63万元、1,013.75万元和169.41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81%、14.33%、9.90%和2.80%。公司劳务外包费用相对较高主要系受订单交付需求及2022年公司生产基地转移影响,公司原生产工人部分流失,临时外包服务需求有所增长。随着生产人员的不断补充,2024年1-6月公司劳务外包采购占比降低至2.80%。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在上述供应商中任职或占有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占有任何权益。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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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办公及生产经营用房均为自有房产,且已取得产权证书,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② 租赁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租赁第三方房屋及建筑物用于生产,也未出租房屋给其他方。 ③ 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况。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账面原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 (台/套)资产原值资产净值成新率
1XY校平机4589.43444.1675.35%
2600吨单曲柄精密冲床1283.89229.9881.01%
3数控双端面磨床1281.42239.0784.95%
4精密钢架冲床1163.5162.6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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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宽砂带转刷去毛刺设备1156.4547.5530.39%
6精冲机1143.36129.7490.50%
7板厚热压生产线1134.75113.4384.18%
8碳氢清洗设备1107.6944.8241.62%

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商标等,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一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61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55项,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附件三:无形资产清单”之“(一)专利”。 (3)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2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附件三:无形资产清单”之“(二)商标”。 (4)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项域名,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附件三:无形资产清单”之“(三)域名”。 (5)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软件著作权。 3、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受限情况。

(四) 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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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单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金额合同有效期履行情况
1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生产采购框架合同》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离合器总成,以具体订单为准2017.1.1-2021.12.31履行完毕
2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生产采购框架合同》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离合器总成,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1.1-2026.12.31履行完毕
3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生产采购框架合同》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离合器总成,以具体订单为准2023.1.1-2027.12.31正在履行
4柳州赛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生产物料购销合同》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1.1.1-2021.12.31履行完毕
5柳州赛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物料购销合同》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1.1-2022.12.31履行完毕
6柳州赛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物料购销合同》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3.1.1-2023.12.31履行完毕
7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外购产品买卖合同》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签署,未约定有效期限正在履行
8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外购产品买卖合同》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签署,未约定有效期限正在履行
9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外购产品买卖合同》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9.1签署,未约定有效期限正在履行
10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2019年)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以具体订单为准有效期三年,从2019.12.24起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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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2023年)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3.5.25起,长期有效正在履行
12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性物料采购通则》对偶片、湿式纸基摩擦片,以具体订单为准2023.5.30签署,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双方未提出异议的,自动延期3年,延期次数不限正在履行

2、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单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单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金额合同有效期履行情况
1上海敬虹实业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合同》钢材,以每月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2021.1.3起一年有效履行完毕
2上海敬虹实业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合同》钢材,以每月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2022.1.3起一年有效履行完毕
3上海敬虹实业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合同》钢材,以每月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2023.1.3签署,未约定有效期限正在履行
4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合同》(2022年)钢材,以每月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2022.2.10起一年有效履行完毕
5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合同》(2023年)钢材,以每月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2023.1.3签署,未约定有效期限履行完毕
6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合同》(2024年)钢材,以每月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2024.1.3起一年内有效正在履行
7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合同》(2021年)离合器部件,以具体订单为准2021.1.1-2021.12.31履行完毕
8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合同》(2022年)离合器部件,以具体订单为准2022.1.1-2022.12.31履行完毕
9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合同》(2023年林泰新材)离合器部件,以具体订单为准2023.1.1-2023.12.31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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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采购合同》(2023年南通林泰)离合器部件,以具体订单为准2023.7.1-2023.12.31履行完毕
11上海砚启实业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合同》钢材,以每月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2023.1.3签署,未约定有效期限履行完毕
12上海砚启实业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合同》(2024年)钢材,以每月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2024.1.3起一年内有效正在履行
13威尔斯新材料(太仓)有限公司《钢材采购合同》(2024年)钢材,以每月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2024.1.3起一年有效正在履行

3、借款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毕的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不涉及不动产抵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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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5月,公司生产基地从无锡转移至南通,因此提前终止租赁协议。

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基本情况
序号技术名称技术特色技术来源所处阶段创新类型对应的主要知识产权
1基于耐热纤维、摩擦填料及树脂为主要原料的多种基材的开发及应用开发的基材具有动摩擦系数高、静动摩擦系数比低、耐热耐久性好、摩擦系数稳定性好等特点,自主研发生产应用阶段原始创新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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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满足乘用车的各种使用工况。
2对偶片表面特定纹路处理工艺在不改变对偶片表面粗糙度的情况下,采用自转加公转的研磨工艺,在对偶片的两个表面形成特定纹路,可与摩擦片实现更好的配合,从而提升摩擦特性。自主研发生产应用阶段原始创新ZL201611046935.9 对偶片及其制造方法
3生产高效环保增强型摩擦片钢芯板工艺优化应用于摩擦片钢芯片的大批量加工,可提高产品的加工速度和生产效率,有效降低材料和人工投入,且不会造成环境污染,采用该工艺有利于增强产品强度。自主研发生产应用阶段原始创新ZL202021788088.5 摩擦片芯板表面处理新型装置
4适用多种应用领域和多种工况的不同形态摩擦片槽型的设计开发自动变速器面临不同的工况要求,所需摩擦片要求不同。设计开发适用多种应用领域和多种工况的不同形态的摩擦片槽型,可适应高面压、高转速、高流量、高耐热等各种工况。自主研发生产应用阶段原始创新1、ZL201820345905.6 摩擦片和离合器等专利 2、ZL201822202098.5 一种摩擦片及湿式离合器等专利 3、ZL201822202072.0 一种摩擦片及湿式离合器等专利 4、ZL201822202061.2 一种湿式离合器用耐磨型防裂摩擦片 5、ZL202021803468.1 具有双L型摩擦条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 6、ZL202021798530.2 具有X型油槽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 7、ZL202021798861.6 具有菱型油槽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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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资质名称注册号持有人发证机关/机构发证日期有效期
1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211166136林泰新材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2023年 7月19日三年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232012316林泰新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2022年 12月12日三年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332005496南通林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2023年 11月6日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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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3361169林泰新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江苏无锡)2021年 3月23日长期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171134南通林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南通开发区)2021年 7月2日长期
6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3202363030林泰新材无锡海关2015年 8月31日长期
7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3206261481南通林泰南通海关2018年 9月11日长期
8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02143461927833001W林泰新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0年 1月19日五年
9排污许可证91320691MA1URUKTXW001W南通林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 11月15日五年
1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483IP20230194R0M南通林泰中崮(北京)认证有限公司2023年 8月30日三年
1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N.CN23-10551B林泰新材、南通林泰艾西姆认证(上海)有限公司2023年 5月8日三年
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N.CN23-10551C林泰新材、南通林泰艾西姆认证(上海)有限公司2023年 5月8日三年

(三)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况。

(四)人员情况

1、员工人数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三)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况。 (四)人员情况 1、员工人数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项 目2024年 6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员工人数(人)2471921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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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单位:人
项 目2024年 6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在册员工人数247192126129
缴纳人数236175124125
未缴纳人数1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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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原因当月入职91513
自愿放弃--1-
退休返聘22-1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主要原因包括:1)当月新入职员工尚待办理社会保险缴存手续;2)报告期内存在1名员工因自身原因放弃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该员工已于2023年7月起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3)员工属于退休返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2)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单位:人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主要原因包括:1)当月新入职员工尚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2)报告期内存在1名员工因自身原因放弃在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该员工已于2023年7月起在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3)员工属于退休返聘不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4)存在1名外籍员工无法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3)无违法违规情况 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社保及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2名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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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曹一军无对外投资和对外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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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心技术人员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五)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1、主要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情况人员报告期内经费投入拟达到目的
1AT变速器湿式摩擦片的研发及应用进行中22人548.72AT自动变速器拥有较大的市场,研究适用于AT自动变速器的湿式摩擦片产品以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2双离合湿式变速器摩擦片的研发与应用进行中22人548.82双离合器变速在国内乘用车市场拥有一定的占有率,研究适用于湿式双离合器摩擦片。
3无级变速器湿式摩擦片的开发及应用进行中24人264.05国内为满足排放要求,小排量乘用车需求量也逐渐增多,无级变速器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多。无级变速器市场前景较好,开发满足无级变速器使用要求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以此扩充市场。
4混动变速器湿式摩擦片的研发与应用进行中24人826.22混合动力汽车将是汽车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开发适用于混合动力变速器的湿式摩擦片产品。
5自动变速器节能环保探究试验进行中15人214.27在现有摩擦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工艺调整满足应用需求的同时,达到节能环保的目标。
6摩擦片工艺改善及开发进行中23人463.89研究用于汽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等变速箱用摩擦片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7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湿式摩擦材料的研究进行中委外47.19提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湿式摩擦材料的性能,提高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并推动我国湿式摩擦材料的相关技术发展。
8节能新能源车辆用大扭矩长寿命摩擦片的设计与开发进行中委外10.00以车辆高性能变速器为研究对象,开展关于多场耦合环境下变速器技术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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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纯电动多挡变速器的研发与应用进行中23人110.22随着纯电汽车的普及,对纯电汽车的性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研究适用于纯电动多挡变速器摩擦片产品,适应市场发展,开拓新市场。
10新能源汽车的MAX相陶瓷摩擦材料研究进行中委外8.00提升MAX相摩擦材料的力学与耐蚀性能,解决MAX相陶瓷颗粒的稳定性,以实现MAX相成分、性能的调控。
11高功率抗热颤湿式摩擦片组的设计与开发进行中委外5.00针对自动变速器在接合过程中的摩擦发热振颤问题,通过多场耦合环境下抗热分层摩擦片动力学模型,获得由热弹性不稳定性导致湿式纸基摩擦片发生润滑油膜厚度变化的基本过程。

2、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委外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东南大学及南通大学存在委外研发,研发形成的研究成果均归公司所有。报告期内,委外研发费用金额较小,公司核心技术不存在依赖委外研发单位的情形。公司委外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内容合同金额 (万元)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湿式摩擦材料的研究提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湿式摩擦材料的性能,提高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并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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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国湿式摩擦材料的相关技术发展。
节能新能源车辆用大扭矩长寿命摩擦片的设计与开发以车辆高性能变速器为研究对象,开展关于多场耦合环境下变速器技术的研究。20.00
新能源汽车的MAX相陶瓷摩擦材料研究提升MAX相摩擦材料的力学与耐蚀性能,解决MAX相陶瓷颗粒的稳定性,以实现MAX相成分、性能的调控。16.00
高功率抗热颤湿式摩擦片组的设计与开发针对自动变速器在接合过程中的摩擦发热振颤问题,通过多场耦合环境下抗热分层摩擦片动力学模型,获得由热弹性不稳定性导致湿式纸基摩擦片发生润滑油膜厚度变化的基本过程。50.00

五、 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境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境外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经营所需的业务许可资格和资质文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经营所需的业务许可资格和资质文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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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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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特别表决权

三、 内部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安排。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公司建立及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028号)认为:“林泰新材于2024年6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 违法违规情况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公司建立及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028号)认为:“林泰新材于2024年6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处罚。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相关主管机关的重大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转移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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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爱思达和无锡鎏泰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件一、(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刘健,实际控制人为刘健、宋苹苹夫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相关内容。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9.89%股份

1-1-123

2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5.35%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控制发行人10.01%股份
3镇江君舜协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4.65%股份,为无锡毓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
4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4.82%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公司5.36%股份
5南京邦盛聚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0.55%股份,为苏州邦盛赢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一致行动人
6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7.91%股份,与刘健、宋苹苹、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7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1.81%股份,与刘健、宋苹苹、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2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南通林泰和上海林泰。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的相关内容。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关联自然人以外,上述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岁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均界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3、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2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南通林泰和上海林泰。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的相关内容。 4、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关联自然人以外,上述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岁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均界定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
1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刘健持有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7.15%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宋苹苹持有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2.85%财产份额,无锡爱思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7.91%股份
2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健持有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59%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鎏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1.81%股份

1-1-124

7、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曾经存在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序号姓名/名称关联关系
1吴科华曾任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1月卸任;目前直接持有公司4.10%股份
2冯泓曾任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1月卸任
3王珊曾任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1月卸任
4王英曾任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2年9月卸任
5李文魁曾任公司董事,已于2024年1月卸任;目前直接持有公司0.015%股份。

1-1-125

6深圳可可松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7上海玉轮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8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浩萍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3年10月卸任
9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向阳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已于2022年12月卸任
10新吴区漫多漫五金商行发行人监事袁国华为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4年2月注销
11上海大创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姚恺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已于2024年8月卸任

除上述曾经的关联方外,自报告期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曾经的关联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属于报告期内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关键管理人员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联方为公司员工汪仟平和冯文博,其中汪仟平为公司监事张玉的配偶,冯文博为公司董事范今华的配偶。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1-1-126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相关关联担保均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序号担保提供方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金额(万元)债务履行/发生期限担保期间主债务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刘健、宋苹苹、林泰新材南通林泰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00.002020.10.30至2025.10.20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2刘健、宋苹苹、林泰新材南通林泰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002023.1.17至2025.10.20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3刘健、宋苹苹林泰新材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020.6.28至2021.6.27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4刘健林泰新材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021.9.26至2022.9.2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5刘健、宋苹苹、林泰新材南通林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023.5.4至2024.1.29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6刘健、宋苹苹、林泰新材南通林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00.002023.11.28至2024.8.20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7刘健、宋苹苹林泰新材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002019.11.1至2023.11.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8南通林泰林泰新材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002021.5.17至2024.5.17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1-1-127

日起2年

9刘健、宋苹苹南通林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024.3.14至2025.3.7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情况,主要为员工备用金和员工报销款,具体情况如下:

① 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支付的高管薪酬、关联担保和员工备用金、报销款,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其他事项

1-1-128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5,212,149.7823,502,623.0617,842,783.5529,826,531.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0,094,553.7529,585,953.1426,995,377.1516,325,773.23
应收账款69,667,292.5359,217,325.9947,140,390.2447,030,199.17
应收款项融资11,353,075.2130,217,871.8727,225,450.3811,291,564.02
预付款项319,226.982,980,811.0114,572,969.1568,189.2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74,577.0083,924.0098,161.0026,469.0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3,910,871.7863,347,337.0162,791,594.8858,410,660.1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905,748.184,676,631.894,501,308.973,874,129.13
流动资产合计226,537,495.21213,612,477.97201,168,035.32166,853,515.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34,741,463.12135,059,745.28109,053,521.9879,875,598.39
在建工程2,550,845.132,719,033.6920,978,393.3523,308,263.47

1-1-12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7,375.8936,076.3713,183,834.49
无形资产19,629,318.7119,926,233.6819,420,569.6719,900,113.3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308,604.596,324,143.405,712,327.616,140,244.66
递延所得税资产3,594,172.312,871,121.804,782,253.321,721,596.56
其他非流动资产6,445,874.742,058,537.876,900,169.493,723,677.44
非流动资产合计174,270,278.60168,996,191.61166,883,311.79147,853,328.32
资产总计400,807,773.81382,608,669.58368,051,347.11314,706,843.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010,263.8910,011,458.3324,031,432.6110,012,375.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9,684,350.8720,907,979.6719,377,123.3224,424,877.70
应付账款44,383,696.6247,772,432.2656,019,515.0051,353,837.8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5,829,528.914,209,686.033,252,294.502,178,350.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4,303,131.635,149,173.443,324,864.593,026,839.77
应交税费4,256,502.234,314,484.1016,268,840.611,180,267.11
其他应付款315,835.60218,228.48329,872.18147,183.5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784,379.3811,669,193.6810,033,570.6510,688,291.95
其他流动负债73,881.0668,719.4744,678.6769,751.39
流动负债合计94,641,570.19104,321,355.46132,682,192.13103,081,774.6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6,000,000.006,000,000.0012,000,000.0019,35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1-1-130

租赁负债---10,961,464.5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8,897,405.309,084,566.609,348,743.729,474,170.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4,897,405.3015,084,566.6021,348,743.7239,785,635.42
负债合计109,538,975.49119,405,922.06154,030,935.85142,867,410.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33,150,000.0033,150,000.0033,150,000.0032,328,99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32,543,092.57132,543,092.57132,543,092.57115,967,774.3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086,203.744,086,203.744,086,203.742,965,032.5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21,489,502.0193,423,451.2144,241,114.9520,577,629.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1,268,798.32263,202,747.52214,020,411.26171,839,433.4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291,268,798.32263,202,747.52214,020,411.26171,839,433.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00,807,773.81382,608,669.58368,051,347.11314,706,843.56

法定代表人:刘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茜茜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761,422.227,958,889.7113,189,995.9227,037,466.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1,684,781.9426,995,377.1516,325,773.23
应收账款145,631,294.49145,438,519.50150,594,679.8047,030,199.17
应收款项融资--26,241,513.0511,291,564.02

1-1-131

预付款项37,786.4044,888.296,433,065.0763,678.00
其他应收款--43,014,533.7426,653,025.4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3,347,234.2958,410,660.1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215,231.424,335,390.47-98,813.16
流动资产合计156,645,734.53169,462,469.91279,816,399.02186,911,179.8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1,600,000.0030,600,000.0030,600,000.0030,3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76,115.5321,671,053.11
在建工程--1,663,089.964,113,691.0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2,489,252.87
无形资产1,234,597.601,321,012.77463,486.29528,667.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1,888.72473,253.2477,797.076,023,262.80
递延所得税资产7,864,262.107,786,850.395,594,725.282,451,193.74
其他非流动资产--796,166.70-
非流动资产合计40,740,748.4240,181,116.4039,371,380.8377,577,120.94
资产总计197,386,482.95209,643,586.31319,187,779.85264,488,300.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4,031,432.6110,012,375.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289,295.7324,424,877.70
应付账款526,223.8811,949,604.2769,429,423.3636,107,589.11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132

应付职工薪酬55,056.43274,272.101,785,971.642,662,702.02
应交税费6,402.09-11,108,291.801,100,043.92
其他应付款--22,617.97134,663.5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4,596.96380,327.963,112,571.202,068,071.85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87,470.38
其他流动负债597.609,291.6540,850.8469,751.39
流动负债合计592,876.9612,613,495.98115,820,455.1578,767,544.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0,961,464.5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111,045.001,111,045.003,600,000.003,6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111,045.001,111,045.003,600,000.0014,561,464.56
负债合计1,703,921.9613,724,540.98119,420,455.1593,329,009.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33,150,000.0033,150,000.0033,150,000.0032,328,99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32,543,092.57132,543,092.57132,543,092.57115,967,774.3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086,203.744,086,203.744,086,203.742,965,032.5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5,903,264.6826,139,749.0229,988,028.3919,897,487.50
所有者权益合计195,682,560.99195,919,045.33199,767,324.70171,159,291.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197,386,482.95209,643,586.31319,187,779.85264,488,300.80

1-1-133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22,206,797.05206,560,173.18176,047,452.56131,551,066.97
其中:营业收入122,206,797.05206,560,173.18176,047,452.56131,551,066.9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8,392,724.77152,808,451.64149,378,566.72114,534,586.74
其中:营业成本70,381,472.84119,657,624.68113,760,552.1590,512,449.2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031,407.091,403,418.653,331,665.25846,181.52
销售费用1,869,035.813,592,207.192,624,339.231,564,796.46
管理费用9,422,507.1715,967,890.0818,588,510.3314,322,420.03
研发费用5,433,869.8610,136,756.728,778,688.866,453,529.79
财务费用254,432.002,050,554.322,294,810.90835,209.71
其中:利息费用708,543.821,848,211.152,302,879.871,020,375.12
利息收入37,961.9031,970.1758,709.1226,313.87
加:其他收益246,857.59517,979.35205,815.621,617,105.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156.87-11,052.04159,193.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

1-1-134

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9,139.8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52,795.37-660,079.52179,802.34-244,561.4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13,858.89-2,473,079.30-2,446,897.04-2,285,180.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9,284.369,314.46949,949.21120,275.4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1,909,148.1251,134,804.4925,716,749.8316,503,258.72
加:营业外收入12,038.577,771,710.812,042,701.722,533,456.97
减:营业外支出11,379.15214,441.311,162.16341,373.5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1,909,807.5458,692,073.9927,758,289.3918,695,342.14
减:所得税费用3,843,756.749,509,737.732,973,632.842,275,645.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066,050.8049,182,336.2624,784,656.5516,419,696.89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066,050.8049,182,336.2624,784,656.5516,419,696.8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8,066,050.8049,182,336.2624,784,656.5516,419,696.8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13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8,066,050.8049,182,336.2624,784,656.5516,419,696.8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51.480.760.51

1-1-13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51.480.760.51

法定代表人:刘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茜茜

(四) 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500,454.2090,995,477.12242,009,379.84131,551,066.97
减:营业成本458,424.0588,480,245.04204,123,824.2990,512,449.23
税金及附加865.50305,408.522,402,068.63582,389.59
销售费用272,811.651,071,381.991,429,755.771,539,513.44
管理费用2,499,768.764,411,909.0610,396,817.3512,565,172.43
研发费用--2,550,823.696,453,529.79
财务费用-372.05563,386.741,029,049.87771,276.70
其中:利息费用-363,009.281,043,813.28932,425.40
利息收入3,099.5013,638.7853,217.2621,009.30
加:其他收益4,974.192,524,460.2259,590.691,092,707.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151.66-39,267.89139,326.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9,139.8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373,983.40-11,263,544.23-11,057,895.40-3,787,970.7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00,386.12-2,285,180.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30,053.84120,275.4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325,934.46-12,615,206.139,947,730.2114,545,707.45

1-1-137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12,038.417,698,669.882,042,301.152,523,456.97
减:营业外支出-68,922.81275.69257,036.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13,896.05-4,985,459.0611,989,755.6716,812,127.71
减:所得税费用-77,411.71-1,137,179.69778,043.571,729,390.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6,484.34-3,848,279.3711,211,712.1015,082,737.6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36,484.34-3,848,279.3711,211,712.1015,082,737.6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36,484.34-3,848,279.3711,211,712.1015,082,737.66

1-1-13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101,438,975.35194,322,543.76147,554,804.4493,876,115.8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701,071.6614,863,797.29399,144.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2,020.609,122,661.2413,724,005.426,181,154.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700,995.95206,146,276.66176,142,607.15100,456,414.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542,811.07102,369,715.07104,711,106.0130,298,982.2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1-1-139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224,257.8125,736,407.7426,618,241.2019,616,480.83
支付的各项税费12,148,923.7229,850,808.3213,066,054.267,788,781.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34,825.206,600,637.695,756,085.4017,193,500.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350,817.80164,557,568.82150,151,486.8774,897,744.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50,178.1541,588,707.8425,991,120.2825,558,669.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9,000,000.0025,500,000.0060,200,000.0061,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253.8355,333.53159,193.86279,139.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8,823.01144,059.60236,876.02179,232.8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09,076.8425,699,393.1360,596,069.8861,858,372.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220,941.8320,046,277.6850,367,838.1938,140,736.25
投资支付的现金19,000,000.0025,500,000.0060,200,000.0061,4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220,941.8345,546,277.68110,567,838.1999,540,736.25

1-1-1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11,864.99-19,846,884.55-49,971,768.31-37,682,363.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7,396,321.2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00,000.0021,113,110.0826,652,440.7537,3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00.0021,113,110.0844,048,761.9837,3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860,000.0034,372,440.7518,000,000.0017,570,316.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30,072.061,864,043.232,111,994.78370,155.7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4,480.5069,421.50893,841.523,336,908.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94,552.5636,305,905.4821,005,836.3021,277,381.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05,447.44-15,192,795.4023,042,925.6816,072,618.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07,850.46169,644.6726,490.31-94,759.0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751,611.066,718,672.56-911,232.043,854,165.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008,638.9515,289,966.3916,201,198.4312,347,032.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760,250.0122,008,638.9515,289,966.3916,201,198.43

法定代表人:刘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茜茜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适用□不适用

1-1-141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28,213.05102,290,070.37117,443,776.7593,345,680.98
收到的税费返还-2,206,386.53731,486.20399,144.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12.108,485,799.0414,947,822.205,729,229.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48,325.15112,982,255.94133,123,085.1599,474,054.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0,120.5372,975,796.90107,752,935.3732,613,833.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75,381.725,688,029.1715,409,174.6418,426,260.17
支付的各项税费173,851.7714,959,413.5813,052,991.317,525,147.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24,288.394,141,250.5226,035,705.2927,216,860.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43,642.4197,764,490.17162,250,806.6185,782,10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5,317.2615,217,765.77-29,127,721.4613,691,952.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016,500,000.0050,700,000.0061,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151.6627,117.68139,326.96279,139.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065,624.883,548,034.75169,498.3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26,151.6619,592,742.5654,387,361.7161,848,638.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8,301.893,586,532.984,966,767.597,062,962.05
投资支付的现金6,000,000.0016,500,000.0051,000,000.0061,7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1-1-14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28,301.8920,086,532.9855,966,767.5968,762,962.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2,150.23-493,790.42-1,579,405.88-6,914,323.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7,396,321.2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113,110.0824,002,440.75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13,110.0841,398,761.98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4,002,440.7510,000,000.0012,570,316.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92,001.14853,096.45316,351.8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00.00-819,816.542,459,449.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0,000.0024,394,441.8911,672,912.9915,346,118.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0,000.00-19,281,331.8129,725,848.99-5,346,118.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8,900.4126,490.31-94,690.7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97,467.49-4,498,456.05-954,788.041,336,820.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958,889.7112,457,345.7613,412,133.8012,075,313.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61,422.227,958,889.7112,457,345.7613,412,133.80

二、 审计意见

2024年1月—6月是否审计 √是 □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4]230Z4255号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9月14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陈雪、梁子见、金美超
2023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4]230Z0165号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3月20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陈雪、梁子见、金美超
2022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3]230Z1904号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4月25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黄晓奇、崔广余
2021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2]230Z0375号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4月17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黄晓奇、崔广余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1-144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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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 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① 本公司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公司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数据来源:类似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与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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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率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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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② 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类别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205%4.75%-9.5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5%19.00%-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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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①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①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类别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直线法500
专利权直线法100
非专利技术---
计算机软件直线法10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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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7.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及摊销费、其他费用等。

②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1)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③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究阶段的支出和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具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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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将商品运送至指定地点后,按照客户提供的结算报表或在取得客户签收确认文件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以FOB、C&F贸易方式收入确认的时点为货物装箱并向海关完成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海关出具的报关单。EXW贸易方式收入确认的时点为出厂确认收入,收入确认依据为出库单。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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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③ 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1)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2)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 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 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公司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事项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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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信息的重要性水平。在判断事项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事项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可能对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性假设包括金融工具减值、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等。相关领域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三、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金融工具”、“2.存货”、“3.固定资产”、“5.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7.收入”等相关内容。

1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可能对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性假设包括金融工具减值、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等。相关领域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三、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1.金融工具”、“2.存货”、“3.固定资产”、“5.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7.收入”等相关内容。

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399,284.369,314.46949,949.2135,938.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36,716.508,167,098.452,237,726.774,073,214.7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60,253.8355,333.53159,193.86279,139.8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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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59.42-105,730.50-760.44-186,779.7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141.0913,880.90-1,005,650.557,090.56
小计-91,513.528,139,896.842,340,458.854,208,604.01
减:所得税影响数4,649.492,042,336.59554,048.47602,342.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96,163.016,097,560.251,786,410.383,606,261.8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6,163.016,097,560.251,786,410.383,606,261.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66,050.8049,182,336.2624,784,656.5516,419,696.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62,213.8143,084,776.0122,998,246.1712,813,435.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0.34%12.40%7.21%21.96%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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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360.63万元、178.64万元、

609.76万元和-9.62万元;同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41.97万元、2,478.47万元、4,918.23万元和2,806.61万元,报告期内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96%、7.21%、12.40%和-0.34%,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

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4年1月—6月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资产总计(元)400,807,773.81382,608,669.58368,051,347.11314,706,843.56
股东权益合计(元)291,268,798.32263,202,747.52214,020,411.26171,839,433.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291,268,798.32263,202,747.52214,020,411.26171,839,433.48
每股净资产(元/股)8.797.946.465.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8.797.946.465.32
资产负债率(合并)(%)27.33%31.21%41.85%45.4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0.86%6.55%37.41%35.29%
营业收入(元)122,206,797.05206,560,173.18176,047,452.56131,551,066.97
毛利率(%)42.41%42.07%35.38%31.20%
净利润(元)28,066,050.8049,182,336.2624,784,656.5516,419,696.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28,066,050.8049,182,336.2624,784,656.5516,419,696.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8,162,213.8143,084,776.0122,998,246.1712,813,435.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28,162,213.8143,084,776.0122,998,246.1712,813,435.0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41,517,404.6375,654,854.4642,846,132.7431,209,369.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2%20.61%12.75%1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0.16%18.06%11.83%7.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51.480.76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51.480.76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350,178.1541,588,707.8425,991,120.2825,558,669.6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861.250.780.79

1-1-16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45%4.91%4.99%4.91%
应收账款周转率3.793.883.742.87
存货周转率2.211.901.881.67
流动比率2.392.051.521.62
速动比率1.651.370.901.0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1-1-164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1-1-165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1-1-166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1-167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2,797.992,958.602,699.541,632.58
商业承兑汇票211.47---
合计3,009.462,958.602,699.541,632.58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报告期末已质押金额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634.84230.00780.17650.0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634.84230.00780.17650.00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944.06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944.06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055.07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055.0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468.7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468.78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862.5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862.58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1-168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3,020.59100.00%11.130.37%3,009.4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2,797.9992.63%--2,797.99
商业承兑汇票222.607.37%11.135.00%211.47
合计3,020.59100.00%11.130.37%3,009.46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2,958.60100.00%--2,958.6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2,958.60100.00%--2,958.6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958.60100.00%--2,958.60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2,699.54100.00%--2,699.54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2,699.54100.00%--2,699.54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699.54100.00%--2,699.54

单位:万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632.58100.00%--1,632.58

1-1-169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632.58100.00%--1,632.5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632.58100.00%--1,632.58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2,797.99--
商业承兑汇票222.6011.135.00%
合计3,020.5911.130.37%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2,958.60--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958.60--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2,699.54--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2,699.54--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1,632.58--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632.58--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依据承兑人性质将应收票据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024年6月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均为比亚迪“迪链”供应链票据。类别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6月30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1-1-170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11.13--11.13
合计-11.13--11.13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对应的原应收账款持续计算账龄,参考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632.58万元、2,699.54万元、2,958.60万元和3,009.46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78%、13.42%、13.85%和13.28%。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自动变速器厂商,付款方式通常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随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应收票据余额随之增加。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1,632.58万元、2,699.54万元、2,958.60万元和3,009.46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78%、13.42%、13.85%和13.28%。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自动变速器厂商,付款方式通常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随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应收票据余额随之增加。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1-1-171

银行承兑汇票1,135.313,021.792,722.551,129.16
合计1,135.313,021.792,722.551,129.16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1,129.16万元、2,722.55万元、3,021.79万元和1,135.31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77%、13.53%、14.15%和5.01%。

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期限较短,票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按票面金额确定公允价值。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持续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收到下游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减少,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期限较短,票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按票面金额确定公允价值。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持续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收到下游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减少,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增加所致。账龄

账龄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7,331.726,230.194,947.144,920.82
1至2年1.992.515.8132.54
2至3年-2.0932.544.42
3年以上31.6841.8819.3414.92
合计7,365.396,276.675,004.834,972.7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260.37%27.2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338.1399.63%371.405.06%6,966.73
其中:账龄组合7,338.1399.63%371.405.06%6,966.73
合计7,365.39100.00%398.665.41%6,966.73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1-1-1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260.43%27.26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249.4199.57%327.685.24%5,921.73
其中:账龄组合6,249.4199.57%327.685.24%5,921.73
合计6,276.67100.00%354.945.65%5,921.73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7.870.56%27.87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976.9699.44%262.925.28%4,714.04
其中:账龄组合4,976.9699.44%262.925.28%4,714.04
合计5,004.83100.00%290.795.81%4,714.04

单位:万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972.70100.00%269.685.42%4,703.02
其中:账龄组合4,972.70100.00%269.685.42%4,703.02
合计4,972.70100.00%269.685.42%4,703.02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名称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14.9214.9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12.3412.3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7.2627.26100.00%-

单位:万元

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14.9214.9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12.3412.3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1-1-173

合计27.2627.26100.00%-

单位:万元

名称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14.9214.9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12.3412.3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0.610.6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7.8727.87100.00%-

单位:万元

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
合计----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将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7,331.72366.585.00%
1至2年1.990.4020.00%
2至3年--50.00%
3年以上4.424.42100.00%
合计7,338.13371.405.06%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6,230.19311.515.00%
1至2年2.510.5020.00%
2至3年2.091.0550.00%
3年以上14.6214.62100.00%
合计6,249.41327.685.24%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947.14247.365.00%
1至2年5.201.0420.00%
2至3年20.2010.1050.00%
3年以上4.424.42100.00%

1-1-174

合计4,976.96262.925.28%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920.82246.045.00%
1至2年32.546.5120.00%
2至3年4.422.2150.00%
3年以上14.9214.92100.00%
合计4,972.70269.685.42%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账龄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应收款项组合,应收账款的账龄自收入确认当月起计算。类别

类别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4年6月30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7.26---27.2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27.6843.85-0.13371.40
合计354.9443.85-0.13398.66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7.87--0.6127.2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62.9264.76--327.68
合计290.7964.76-0.61354.94

单位:万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2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7.87--27.8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69.68-6.76-262.92
合计269.6827.876.76-290.79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12月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

1-1-175

31日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31日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5.6913.99--269.68
合计255.6913.99--269.68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无。项目

项目核销金额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0.130.6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4年6月30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414.0319.20%70.70
山东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1,396.9818.97%69.85
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984.5813.37%49.23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653.828.88%32.69
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593.648.06%29.68
合计5,043.0568.48%252.15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1,252.9419.96%62.65
山东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1,181.6418.83%59.08

1-1-176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882.6014.06%44.13
芜湖万里扬变速器有限公司490.477.81%24.52
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334.485.33%16.72
合计4,142.1365.99%207.10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山东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801.5316.02%40.08
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707.0614.13%35.35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503.7910.07%25.19
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431.098.61%21.55
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410.488.19%21.10
合计2,853.9557.02%143.27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山东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1,481.1029.78%74.06
浙江万里扬新能源驱动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1,062.8421.37%53.14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531.8010.69%26.59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324.486.53%16.22
柳州赛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8.586.21%15.43
合计3,708.8074.58%185.44

其他说明:

(6)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无。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7,068.6495.97%5,880.1093.68%4,079.6181.51%4,113.0082.71%

1-1-177

内应收账款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296.754.03%396.576.32%925.2218.49%859.7017.29%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7,365.39100.00%6,276.67100.00%5,004.83100.00%4,972.70100.00%

(7)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7,365.39-6,276.67-5,004.83-4,972.70-
期后回款金额7,116.6596.62%6,225.7699.19%4,970.6799.32%4,941.0299.36%
期后未回款金额248.743.38%50.910.81%34.160.68%31.680.64%

注:期后回款情况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注:应收款项余额包括应收账款余额、应收票据余额和应收款项融资余额,2024年1-6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收款项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采用年化数据计算。

1-1-178

与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适中的水平,主要系公司客户大部分为国内具有一定行业地位的主流自动变速器厂商,这该类客户内部控制较为完善、付款审批程序相对较长且对付款时间有较为严格的控制,使得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速度相对较长,但该类客户均为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信誉高且信用记录良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同时,公司也已制定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严格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所处行业特性和经济环境,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可控。报告期各期末,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为98%以上,回款情况较好。

4. 其他披露事项:

1-1-179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595.33154.013,441.32
在产品260.292.17258.12
库存商品2,236.71340.911,895.80
发出商品723.2426.21697.03
委托加工物资71.19-71.19
周转材料27.63-27.63
合计6,914.39523.306,391.09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349.22133.963,215.26
在产品286.541.75284.79
库存商品2,505.03313.492,191.54
发出商品617.0762.32554.75
委托加工物资74.24-74.24
周转材料14.15-14.15
合计6,846.25511.526,334.7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233.36202.363,031.00
在产品346.0116.30329.71
库存商品2,334.53247.022,087.51
发出商品759.6134.79724.82
委托加工物资91.270.2890.99
周转材料15.13-15.13
合计6,779.91500.756,279.16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162.00259.153,902.85
在产品413.845.02408.82
库存商品1,178.01149.541,028.47
发出商品475.3321.78453.55

1-1-180

委托加工物资29.300.5628.74
周转材料18.64-18.64
合计6,277.12436.055,841.07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4年6月30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33.9670.12-50.07-154.01
在产品1.751.49-1.07-2.17
库存商品313.4953.54-26.12-340.91
发出商品62.32-3.76-32.35-26.21
委托加工物资------
周转材料------
合计511.52121.39-109.61-523.30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3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02.3633.79-102.19-133.96
在产品16.30-1.30-13.25-1.75
库存商品247.02186.19-119.72-313.49
发出商品34.7928.63-1.10-62.32
委托加工物资0.28--0.28--
周转材料------
合计500.75247.31-236.54-511.52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2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59.1573.65-130.44-202.36
在产品5.0226.07-14.79-16.30
库存商品149.54128.92-31.44-247.02
发出商品21.7815.77-2.76-34.79
委托加工物资0.560.28-0.56-0.28
周转材料------
合计436.05244.69-179.99-500.75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29.2895.15-65.28-259.15
在产品5.813.06-3.85-5.02
库存商品83.07107.97-41.50-149.54
发出商品-21.78---21.78

1-1-181

委托加工物资-0.56---0.56
周转材料------
合计318.16228.52-110.63-436.05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① 存货规模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841.07万元、6,279.16万元、6,334.73万元和6,391.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01%、31.21%、29.66%和28.21%。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主流自动变速器生产商,公司作为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国内的主要供应商,与客户保持了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协作关系。公司的主要客户自身业务稳定,生产和销售计划安排有序,要求供应商具备及时供货的能力,公司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备客户的需求,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存货规模逐年适度增长。

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三者合计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2.19%、93.06%、94.11%和94.42%。

1)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3,902.85万元、3,031.00万元、3,215.26万元和3,441.32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66.82%、48.27%、50.76%和53.85%。2021年末原材料占存货账面价值比例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考虑到批量采购经济性,2021年采购较多滤纸。

2)库存商品

1-1-182

目前境内A股未有与公司产品完全一致的可比上市公司,上表中各企业的主营产品品类、产品属性、存货结构、存货周转等情况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在一定差异,但整体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 其他披露事项: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1-1-183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13,474.1513,505.9710,905.357,987.56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3,474.1513,505.9710,905.357,987.56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4年6月30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610.588,618.25-125.91471.3216,826.06
2.本期增加金额4.16652.02-26.7214.58697.48
(1)购置-16.81-26.7214.5858.11
(2)在建工程转入4.16635.21---639.37
3.本期减少金额-88.19---88.19
(1)处置或报废-88.19---88.19
4.期末余额7,614.749,182.08-152.63485.9017,435.3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697.212,309.41-71.36242.113,320.09
2.本期增加金额218.87421.03-9.6936.23685.82
(1)计提218.87421.03-9.6936.23685.82
3.本期减少金额-44.71---44.71
(1)处置或报废-44.71---44.71
4.期末余额916.082,685.73-81.05278.343,961.2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698.666,496.35-71.58207.5613,474.15
2.期初账面价值6,913.376,308.84-54.55229.2113,505.97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276.335,418.99-103.55317.1713,116.04
2.本期增加金额334.253,229.17-22.36163.313,749.09

1-1-184

(1)购置198.79673.51-22.36103.71998.37
(2)在建工程转入135.462,555.66--59.602,750.72
3.本期减少金额-29.91--9.1639.07
(1)处置或报废-29.91--9.1639.07
4.期末余额7,610.588,618.25-125.91471.3216,826.0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85.841,664.80-56.23203.822,210.69
2.本期增加金额411.37663.20-15.1346.991,136.69
(1)计提411.37663.2015.1346.991,136.69
3.本期减少金额-18.59--8.7027.29
(1)处置或报废-18.59--8.7027.29
4.期末余额697.212,309.41-71.36242.113,320.0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913.376,308.84-54.55229.2113,505.97
2.期初账面价值6,990.493,754.19-47.32113.3510,905.35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051.664,075.34-81.51250.239,458.74
2.本期增加金额2,224.671,377.41-22.0476.403,700.52
(1)购置-792.13-22.0476.40890.57
(2)在建工程转入2,224.67585.28---2,809.95
3.本期减少金额-33.76--9.4643.22
(1)处置或报废-33.76--9.4643.22
4.期末余额7,276.335,418.99-103.55317.1713,116.0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46.04-41.46183.681,471.18
2.本期增加金额285.84436.16-14.7729.14765.91
(1)计提285.84436.16-14.7729.14765.91
3.本期减少金额-17.40--9.0026.40
(1)处置或报废-17.40--9.0026.40
4.期末余额285.841,664.80-56.23203.822,210.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1-1-185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990.493,754.19-47.32113.3510,905.35
2.期初账面价值5,051.662,829.30-40.0566.557,987.56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601.90-71.71240.953,914.56
2.本期增加金额5,051.66493.76-21.399.285,576.09
(1)购置-138.99-21.399.28169.66
(2)在建工程转入5,051.66354.77---5,406.43
3.本期减少金额-20.32-11.59-31.91
(1)处置或报废-20.32-11.59-31.91
4.期末余额5,051.664,075.34-81.51250.239,458.7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81.83-38.91153.761,074.50
2.本期增加金额-371.24-13.1029.92414.26
(1)计提-371.24-13.1029.92414.26
3.本期减少金额-7.03-10.55-17.58
(1)处置或报废-7.03-10.55-17.58
4.期末余额-1,246.04-41.46183.681,471.1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051.662,829.30-40.0566.557,987.56
2.期初账面价值-2,720.07-32.8087.192,840.06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1-1-186

(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其成新率较高。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③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旺成科技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50-5%2.71%-5.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10-5%8.70%-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0-5%19.00%-20.0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0-5%19.00%-33.33%
杭齿前进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5%2.38%-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55%6.33%-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5%19%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北摩高科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5-205%4.75%-6.33%
试验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
生产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19%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
电子及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
科马材料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5%4.75%、4.8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3%、5%9.50%-32.33%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3%、5%19.00%-24.2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3%、5%19.00%-32.33%

1-1-187

林泰新材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205%4.75%-9.5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5%19.00%-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异常。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公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异常。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255.08271.902,097.842,330.83
工程物资----
合计255.08271.902,097.842,330.83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4年6月30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南通工厂建设项目98.13-98.13
待安装设备156.95-156.95
合计255.08-255.08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安装设备245.30-245.30
南通工厂建设项目26.60-26.60
合计271.90-271.90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安装设备2,097.84-2,097.84
合计2,097.84-2,097.84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南通工厂建设项目948.71-948.71
待安装设备1,382.12-1,382.12
合计2,330.83-2,330.83

其他说明:

1-1-188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无。

2024年1月—6月

2024年1月—6月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待安装设备不适用245.30546.86635.21-156.95不适用不适用---自筹资金
合计-245.30546.86635.21-156.95------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待安装设备不适用2,097.84854.992,615.2692.27245.30不适用不适用---自筹资金
合计-2,097.84854.992,615.2692.27245.30------

注: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是转入无形资产的金额。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南通工厂建设7,840.00948.711,275.962,224.67--93.32%100.00%116.4110.254.97%自筹资金

1-1-189

项目
待安装设备不适用1,382.121,301.00585.28-2,097.84不适用不适用---自筹资金
合计-2,330.832,576.962,809.95-2,097.84--116.4110.25--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南通工厂建设项目7,840.004,958.201,566.015,051.66523.84948.7183.27%83.27%106.16101.795.00%自筹资金
待安装设备不适用552.371,184.52354.77-1,382.12不适用不适用---自筹资金
合计-5,510.572,750.535,406.43523.842,330.83--106.16101.79--

其他说明: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330.83万元、2,097.84万元、271.90万元和255.0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76%、12.57%、1.61%和1.46%。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主要系待安装的机器设备。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下降主要系南通工厂新增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1-1-190

3. 其他披露事项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无。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6月30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071.8140.10123.992,235.9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071.8140.10123.992,235.9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17.5414.0411.70243.28
2.本期增加金额20.722.006.9729.69
(1)计提20.722.006.9729.69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38.2616.0418.67272.9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833.5524.06105.321,962.93
2.期初账面价值1,854.2726.06112.291,992.62

1-1-191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071.8140.1025.082,136.99
2.本期增加金额--98.9198.91
(1)购置--6.646.64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转入--92.2792.2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071.8140.10123.992,235.9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76.1010.038.80194.93
2.本期增加金额41.444.012.9048.35
(1)计提41.444.012.9048.35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17.5414.0411.70243.2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854.2726.06112.291,992.62
2.期初账面价值1,895.7130.0716.281,942.06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071.8140.1025.082,136.99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1-1-19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071.8140.1025.082,136.9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34.676.016.30146.98
2.本期增加金额41.434.022.5047.95
(1)计提41.434.022.5047.95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76.1010.038.80194.9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895.7130.0716.281,942.06
2.期初账面价值1,937.1434.0918.781,990.01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071.8140.1022.142,134.05
2.本期增加金额--2.942.94
(1)购置--2.942.94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1-1-193

4.期末余额2,071.8140.1025.082,136.9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3.232.003.9999.22
2.本期增加金额41.444.012.3147.76
(1)计提41.444.012.3147.76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34.676.016.30146.9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企业合并增加----
(3)其他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处置子公司减少----
(3)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937.1434.0918.781,990.01
2.期初账面价值1,978.5838.1018.152,034.83

其他说明:

(2)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990.01万元、1,942.06万元、1,992.62万元和1,962.9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46%、

11.64%、11.79%和11.26%,无形资产的规模和类别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2.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990.01万元、1,942.06万元、1,992.62万元和1,962.9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46%、

11.64%、11.79%和11.26%,无形资产的规模和类别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无。

1-1-194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债项

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1,000.00
信用借款1,000.00
短期借款利息1.03
合计2,001.03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短期借款是公司向银行借入的偿还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各种借款,根据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的不同,分为信用借款、抵押借款、保证借款等。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短期借款情形,目前正在履行的重要借款合同详见“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四)其他披露事项”之“3、借款合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01.24万元、2,403.14万元、1,001.15万元和2,001.03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71%、18.11%、9.60%和21.14%,2022年借款规模较上年增长,主要系公司生产基地搬迁,资金需求增加;2024年1-6月借款规模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周转及银行信用情况良好,各类银行借款未曾逾期。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短期借款情形,目前正在履行的重要借款合同详见“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之“(四)其他披露事项”之“3、借款合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01.24万元、2,403.14万元、1,001.15万元和2,001.03万元,占同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71%、18.11%、9.60%和21.14%,2022年借款规模较上年增长,主要系公司生产基地搬迁,资金需求增加;2024年1-6月借款规模增加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周转及银行信用情况良好,各类银行借款未曾逾期。

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
预收商品款582.95

1-1-195

合计582.95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具体体现为公司预收客户的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217.84万元、

325.23万元、420.97万元和582.95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1%、2.45%、

4.04%和6.16%,占比较低。

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1,177.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借款利息1.44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78.44
合计6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长期借款是公司向银行借入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根据是否需要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的不同,分为信用借款、抵押借款、保证借款等。

2020年10月29日,南通林泰获取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授信额度4,30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用于“年产1.5亿片汽车自动变速器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一期项目的建设投资,其中:① 3,500万元由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担保;② 800万元由购置的设备抵押担保;③ 均追加林泰新材、刘健、宋苹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长期借款的余额分别为1,935.00万元、1,200.00万元、

600.00万元和600.0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长期借款本金余额为1,177.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本金余额为577.00万元;期末计提应付未到期的借款利息为1.44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78.44万元。期末长期借款余额为600.00万元。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1-196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7.39
合计7.39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为待转销项税额,金额相对较小。

(1)主要债项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4,286.74万元、15,403.09万元、11,940.59万元和10,953.9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2.15%、86.14%、87.37%和86.40%。2021年度非流动负债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为了南通厂房建设向银行增加长期借款金额,随着长期借款的逐步偿还,非流动负债比例有所下降。

(2)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各期末偿债指标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整体负债水平适中。2022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同比略有下降,主要系2022年短期借款净增加1,400.24万元,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9.67、12.50、32.76和46.04,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较高水平,能够按期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整体上保持了较强的偿债能力。

1-1-197

(八) 股东权益

1. 股本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4年6月30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315.00-----3,315.00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3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315.00-----3,315.00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2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232.9082.10---82.103,315.00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1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232.90-----3,232.9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2年5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林泰新材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议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21,00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5.00万元。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6月30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3,254.31--13,254.31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3,254.31--13,254.31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1-198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3,254.31--13,254.31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3,254.31--13,254.31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1,596.781,657.53-13,254.31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1,596.781,657.53-13,254.3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9,033.1111,596.789,033.1111,596.78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9,033.1111,596.789,033.1111,596.7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无。

(1)2021年度资本公积增加系公司以截止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4,829.68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折合股本3,232.9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超过股本部分的剩余净资产11,596.7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2022年度资本公积增加系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导致资本溢价增加1,657.53万元。

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1)2021年度资本公积增加系公司以截止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4,829.68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折合股本3,232.9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超过股本部分的剩余净资产11,596.7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2022年度资本公积增加系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导致资本溢价增加1,657.53万元。项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408.62-408.62
任意盈余公积----

1-1-199

合计408.62--408.62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408.62-408.62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408.62--408.62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296.50112.12-408.62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96.50112.12-408.62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334.16150.83188.49296.50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334.16150.83188.49296.5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8. 未分配利润

单位:万元

(1)盈余公积增加系公司按照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2)盈余公积减少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所致。

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9,342.354,424.112,057.762,941.8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9,342.354,424.112,057.762,941.8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6.614,918.232,478.471,641.9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2.12150.8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2,375.18
期末未分配利润12,148.959,342.354,424.112,057.7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00

9. 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分别为17,183.94万元、21,402.04万元、26,320.27万元和29,126.88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持续盈利、定向发行股份使得股本及资本公积提升所致。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分别为17,183.94万元、21,402.04万元、26,320.27万元和29,126.88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持续盈利、定向发行股份使得股本及资本公积提升所致。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0.748.501.551.08
银行存款4,375.282,192.361,527.451,619.04
其他货币资金145.19149.40255.281,362.53
合计4,521.212,350.261,784.282,982.6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银行汇票保证金145.19149.40255.281,362.53
其他保证金----
合计145.19149.40255.281,362.5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构成为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及其他货币资金均较少。报告期末的其他货币资金为票据保证金。账龄

账龄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28.7390.02%294.8298.91%1,453.8099.76%6.82100.00%

1-1-201

1至2年3.199.98%3.261.09%3.500.24%--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31.92100.00%298.08100.00%1,457.30100.00%6.82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4年6月30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上海携程宏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8.8527.72%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石油分公司5.9818.72%
南通皋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8011.90%
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3.199.98%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57.69%
合计24.2776.01%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3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277.6593.15%
东南大学6.002.0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通石油分公司4.071.37%
慕尼黑展览(上海)有限公司3.191.07%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10.57%
合计292.6298.17%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2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1,400.4296.10%
昆山奥凯精密模具有限公司32.402.22%
上海敬辉工贸有限公司3.800.26%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无锡石油分公司3.590.25%
无锡海通智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500.24%
合计1,443.7199.07%

1-1-202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无锡海通智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5051.33%
无锡柯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9013.20%
小精灵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0.608.80%
新吴区馨宜酒店0.608.74%
砂霸(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0.385.54%
合计5.9887.61%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82万元、1,457.30万元、298.08万元和

31.9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4%、7.24%、1.40%和0.14%。2022年末预付账款相对较高,主要系预付宝钢股份参股公司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的钢材采购款1,400.42万元。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7.468.399.822.65
合计7.468.399.822.65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0.59100.00%3.1329.56%7.46
其中:账龄组合10.59100.00%3.1329.56%7.46
合计10.59100.00%3.1329.56%7.46

单位:万元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1-1-2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1.22100.00%2.8325.17%8.39
其中:账龄组合11.22100.00%2.8325.17%8.39
合计11.22100.00%2.8325.17%8.39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1.40100.00%1.5813.84%9.82
其中:账龄组合11.40100.00%1.5813.84%9.82
合计11.40100.00%1.5813.84%9.82

单位:万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3.32100.00%40.6793.89%2.65
其中:账龄组合43.32100.00%40.6793.89%2.65
合计43.32100.00%40.6793.89%2.65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90.065.00%
1-2年5.301.0720.00%
2-3年4.002.0050.00%
3年以上--100.00%
合计10.593.1329.56%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0.840.045.00%

1-1-204

1-2年9.501.9120.00%
2-3年--50.00%
3年以上0.880.88100.00%
合计11.222.8325.17%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200.515.00%
1-2年0.160.0320.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41.04100.00%
合计11.401.5813.84%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850.095.00%
1-2年--20.00%
2-3年1.790.9050.00%
3年以上39.6839.68100.00%
合计43.3240.6793.89%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1-1-205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10.0010.3810.8442.81
备用金0.590.840.560.51
往来款----
代收代付款----
其他----
合计10.5911.2211.4043.32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账龄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290.8410.201.85
1至2年5.309.500.16-
2至3年4.00--1.79
3年以上-0.881.0439.68
合计10.5911.2211.4043.32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保证金及押金、备用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5万元、9.82万元、8.39万元和7.4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2%、0.05%、

0.04%和0.03%,占比相对较低。

种类

种类2024年6月30日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968.44
合计968.44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06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万元

系统良好的资信状况,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手段支付采购货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6月末应付票据余额下降主要系本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
材料款3,162.91
劳务及服务费285.76
工程设备款989.70
合计4,438.37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4年6月30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466.6133.04%离合器总成装配等
威尔斯新材料(太仓)有限公司505.0611.38%材料款
上海安积大祷滤品有限公司417.109.40%材料款
无锡森纳精密机械设备厂229.095.16%工程设备款
南通市戴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12.624.79%工程设备款
合计2,830.4863.77%-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南通市戴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12.62尚未最终结算
合计212.62-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职工薪酬

1-1-207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6月30日
1、短期薪酬509.401,890.751,970.71429.44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0.95147.23147.310.87
3、辞退福利4.571.796.36-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514.922,039.772,124.38430.31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331.892,516.292,338.78509.40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0.60195.87195.520.95
3、辞退福利-21.5917.024.57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332.492,733.752,551.32514.92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301.482,376.192,345.78331.89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0142.76143.360.60
3、辞退福利-172.68172.68-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302.682,691.632,661.82332.4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240.831,920.851,860.20301.48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17.91116.711.20
3、辞退福利-3.603.60-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40.832,042.361,980.51302.68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6月30日

1-1-208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90.171,577.391,675.17392.39
2、职工福利费-147.91147.91-
3、社会保险费0.4685.0485.020.48
其中:医疗保险费0.4578.1278.100.47
工伤保险费0.016.016.010.01
生育保险费-0.910.91-
4、住房公积金-52.7052.7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8.7727.719.9136.57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509.401,890.751,970.71429.44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29.402,075.461,914.69490.17
2、职工福利费-219.91219.91-
3、社会保险费0.66116.57116.770.46
其中:医疗保险费0.64105.61105.800.45
工伤保险费0.028.518.520.01
生育保险费-2.452.45-
4、住房公积金-72.8372.83-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8331.5214.5818.77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331.892,516.292,338.78509.40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96.531,957.951,925.08329.40
2、职工福利费-275.35275.35-
3、社会保险费0.6784.0984.100.66
其中:医疗保险费0.6072.3372.290.64
工伤保险费0.078.528.570.02
生育保险费-3.243.24-
4、住房公积金0.3850.4750.8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908.3310.401.83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301.482,376.192,345.78331.89

1-1-20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34.501,665.101,603.07296.53
2、职工福利费-127.22127.22-
3、社会保险费3.6166.1169.050.67
其中:医疗保险费3.2553.8756.520.60
工伤保险费-7.177.100.07
生育保险费0.365.075.43-
4、住房公积金-47.9447.560.38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7214.4813.303.9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240.831,920.851,860.20301.48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4年6月30日
1、基本养老保险0.92142.77142.850.84
2、失业保险费0.034.464.460.0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0.95147.23147.310.8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3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0.58189.87189.530.92
2、失业保险费0.026.005.990.0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0.60195.87195.520.95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2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17138.42139.010.58
2、失业保险费0.034.344.350.02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20142.76143.360.60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14.23113.061.17
2、失业保险费-3.673.640.0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17.90116.701.20

1-1-210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及辞退福利,其中短期薪酬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构成,离职后福利由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302.68万元、332.49万元、514.92万元和430.31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4%、2.51%、4.94%和4.55%,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计提金额与公司收入规模、员工人数相匹配,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及支付情况相匹配。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31.5821.8232.9914.72
合计31.5821.8232.9914.72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往来款----
押金及保证金31.0020.6130.315.30
代收代付款0.550.550.381.15
报销款及其他0.030.662.308.27
合计31.5821.8232.9914.72

2)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账龄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1.5836.68%1.828.36%22.6368.58%14.7199.92%
1-2年-0.00%10.0045.82%10.3631.42%-0.00%

1-1-211

2-3年10.0031.66%10.0045.82%-0.00%0.010.08%
3年以上10.0031.66%-0.00%-0.00%-0.00%
合计31.58100.00%21.82100.00%32.99100.00%14.72100.00%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押金和保证金额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4.72万元、32.99万元、21.82万元和31.5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4%、0.25%、0.21%和

0.33%,金额较小。

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582.95420.97325.23217.84
合计582.95420.97325.23217.84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2.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七)主要债项”之“4.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889.74908.46934.87947.42
合计889.74908.46934.87947.42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1-1-212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3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4年6月30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扩大投资奖励562.33--6.27--556.06与资产相关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扶持资金346.13--12.45--333.68与资产相关
合计908.46--18.72--889.74--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3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扩大投资奖励574.87--12.54--562.33与资产相关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扶持资金360.00--13.87--346.13与资产相关
合计934.87--26.41--908.46--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1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2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扩大投资奖励587.42--12.54--574.87与资产相关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扶持资金360.00-----36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947.42--12.54--934.87--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2021年12月31日与资产/收益相关是否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

1-1-213

的政府补助
扩大投资奖励599.96--12.54--587.42与资产相关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扶持资金15.0025.00-40.00---与收益相关
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扶持资金135.00225.00----36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749.96250.00-52.54--947.4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947.42万元、934.87万元、908.46万元和889.74万元,均为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523.3078.49511.5276.73
信用减值准备412.9265.24357.7757.68
内部未实现损益51.5711.7771.8815.75
递延收益889.74166.83908.46170.88
租赁负债--3.770.56
可抵扣亏损268.4967.12
合计2,146.02389.451,853.40321.60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500.75125.19436.0565.41
信用减值准备292.3773.09285.7042.85
内部未实现损益463.04115.76--
递延收益934.87233.72360.0054.00
租赁负债3.850.96--
租赁相关税会差异--65.979.90
合计2,194.88548.721,147.72172.1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1-214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200.2030.03226.2133.93
使用权资产--3.740.56
合计200.2030.03229.9534.49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税前扣除278.3669.59--
使用权资产3.610.90--
合计281.9770.49--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3359.42
递延所得税负债30.03-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34.49287.11
递延所得税负债34.4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70.49478.23
递延所得税负债70.49-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72.16
递延所得税负债--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1-215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12.07
可抵扣亏损13.5322.0526.61198.47
合计13.5322.0526.61810.54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年份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备注
2023年---65.22-
2024年---43.18-
2025年---33.75-
2026年8.7317.2521.8156.32-
2027年4.804.804.80--
合计13.5322.0526.61198.47-

(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72.16万元、478.23万、287.11万元和

359.42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2.87%、1.70%和2.06%,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内部未实现损益、递延收益和可抵扣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余额较低。项目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银行理财产品----
预缴税金58.2740.97-14.31
待认证进项税----
待摊费用12.3112.0314.132.57
待抵扣进项税489.99414.66436.00370.53
预付上市费用30.00---
合计590.57467.66450.13387.4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216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
预付设备款644.59-644.59205.85-205.85
合计644.59-644.59205.85-205.85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
预付设备款690.02-690.02372.37-372.37
合计690.02-690.02372.37-372.3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6. 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预付的设备款。无。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无。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1,104.7290.87%18,690.7790.49%15,563.8888.41%11,682.4588.81%
其他业务收入1,115.969.13%1,965.259.51%2,040.8711.59%1,472.6611.19%
合计12,220.68100.00%20,656.02100.00%17,604.75100.00%13,155.11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17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万元

(3)传统燃油车出口量显著增长,在传统能源汽车领域,国产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需求量仍有一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符合行业总体发展趋势,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二、(三)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2、行业发展趋势”的相关内容。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自动变速器摩擦片9,727.1287.59%15,844.0984.77%12,792.2682.20%9,094.1277.85%
其中:湿式纸基摩擦片5,785.7152.10%9,233.2449.40%7,381.2447.43%5,168.9244.25%
对偶片3,941.4135.49%6,610.8535.37%5,411.0234.77%3,925.2033.60%
2、离合器总成792.917.14%1,872.3510.02%2,318.2814.90%2,307.1019.75%
3、其他584.695.27%974.335.21%453.342.90%281.232.40%
合计11,104.72100.00%18,690.77100.00%15,563.88100.00%11,682.45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湿式纸基摩擦片、对偶片及离合器总成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 报告期各期,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销售收入分别为5,168.92万元、7,381.24万元、9,233.24万元和5,785.71万元,对偶片销售收入分别为3,925.20万元、5,411.02万元、6,610.85万元和3,941.41万元。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和平均单价均呈增长态势。报告期内,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的销量与单价的情况如下: 注:2024年1-6月变动率=(2024年上半年数额-2023年上半年数额)/2023年上半年数额。 采用差额计算法对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收入变动的影响进行分析,情况如下:
湿式纸基摩擦片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数额变动率注数额变动率数额变动率数额
销售收入(万元)5,785.7140.30%9,233.2425.09%7,381.2442.80%5,168.92
销售数量(万片)807.9151.27%1,190.0518.80%1,001.7242.45%703.23
平均单价(元/片)7.16-7.25%7.765.30%7.370.25%7.35
对偶片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数额变动率注数额变动率数额变动率数额
销售收入(万元)3,941.4140.52%6,610.8522.17%5,411.0237.85%3,925.20
销售数量(万片)623.7235.88%1,033.2713.53%910.1331.76%690.74
平均单价(元/片)6.323.41%6.407.61%5.954.62%5.68

1-1-218

湿式纸基摩擦片影响因素2024年1-6月较 2023年1-6月2023年度较2022年度2022年度较2021年度
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金额(万元)占比
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2,114.09127.20%1,387.6574.93%2,194.0499.17%
销售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452.09-27.20%464.3525.07%18.280.83%
合 计1,662.00100.00%1,852.00100.00%2,212.32100.00%
对偶片影响因素2024年1-6月较 2023年1-6月2023年度较2022年度2022年度较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1,006.5188.56%732.1261.02%1,246.7083.91%
销售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130.0011.44%467.7138.98%239.1216.09%
合 计1,136.51100.00%1,199.83100.00%1,485.82100.00%

注1: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金额=当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单价-上期销售收入;注2:销售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金额=当期销售收入-当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单价。

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系产品销量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2.80%、25.09%和40.30%,其中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分别为99.17%、74.93%和127.20%,销售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分别为

0.83%、25.07%和-27.20%;对偶片收入分别增长37.85%、22.17%和40.52%,其中销售数量变动对收入的影响分别为83.91%、61.02%和88.56%,销售单价变动对收入的影响分别为16.09%、38.98%和11.44%。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增长主要系产品销售数量增长所致。报告期内我国自主品牌汽车占有率逐步提升,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和对偶片销售收入与销量的增长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行业发展趋势请参见本招股书说明书“第五节 二、行业基本情况”之“(三)2、行业发展趋势”的相关内容。

②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均价变动情况

1)2021年至2023年公司产品均价上涨主要系新产品价格上升

公司主要以成本加成的模式向客户提供报价,公司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需求,工艺复杂度,生产所需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并结合了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情况制定相应的产品价格。报告期内公司原有产品销售价格较为稳定,新产品均价较原有产品均价较高,主要系:随着公司多年发展,公司已初步成长为一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生产商并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供应商,公司通过切入国内主流自动变速器厂商并以良好的市场口碑和优秀的产品性能取得客户认可,在汽车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的大趋势下,公司开始逐步替代原外资品牌占据的市场,在国内主要的自动变速器厂商与整车厂内逐步接替国外产品。由于外资品牌产品价格相对在较高价位,公司新产品定价在锚定外资品牌价格的基础上,产品整体均价有一定的提升。

1-1-219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万元

2)2024年1-6月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销售单价下降的主要原因2024年1-6月,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7.25%,主要系向当期新增主要客户比亚迪销售的新产品收入占比增加(2024年上半年对比亚迪的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

12.19%),而该部分新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低所致。比亚迪作为引领全球混合动力技术发展的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厂商,公司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竞争对手价格和客户未来合作规模等因素后,对比亚迪的定价较其他主要客户有所降低。随着本期比亚迪在公司客户结构中所占比重的快速提升,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平均销售单价有所下降。

(2)离合器总成

报告期内,公司离合器总成收入分别为2,307.10万元、2,318.28万元、1,872.35万元和

792.91万元,公司的离合器总成客户为上汽集团,报告期内离合器型号相同,产品单价基本稳定,销量主要受上汽集团装机量影响,与上汽集团销量变动趋势较为一致。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8,873.7379.91%14,757.5378.96%13,364.6485.87%10,212.5287.42%
其中:华东地区4,641.5741.80%8,711.1446.61%7,366.1847.33%7,007.0159.98%
东北地区1,309.7411.79%3,042.7516.28%2,442.6515.69%649.055.56%
华南地区2,535.4322.83%2,207.1511.81%2,698.3717.34%2,005.9817.17%
其他地区386.993.49%796.494.26%857.445.51%550.484.71%
境外2,230.9920.09%3,933.2421.04%2,199.2414.13%1,469.9312.58%
其中:俄罗斯及中亚442.353.98%1,003.565.37%475.023.05%525.544.50%
中东396.523.57%963.545.16%699.904.50%279.242.39%
拉丁美洲638.375.75%890.944.77%408.632.63%365.003.12%
北美及欧盟399.743.60%650.713.48%348.452.24%197.301.69%
东南亚109.640.99%207.081.11%188.231.21%32.510.28%
其他国家244.372.20%217.411.15%79.010.50%70.340.60%
合计11,104.72100.00%18,690.77100.00%15,563.88100.00%11,682.45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20

注:其他国家包括沙特、埃及、叙利亚、伊拉克、泰国、韩国、秘鲁、印度、南非、西班牙、加拿大等数十个国家,每个国家的销售金额相对较小。 公司境外收入变动趋势与我国汽车出口快速增长趋势一致。公司境外客户主要系从事自动变速器相关生产、再制造和维修的企业,销售区域主要为俄罗斯及中亚、中东、拉丁美洲、东南亚等中国汽车制造商的主要出口国和北美等境外主要汽车消费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变速器摩擦片、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修理包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自动变速器摩擦片1,668.6874.80%3,024.5876.90%1,786.3381.22%1,229.9183.67%
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修理包559.4725.08%900.1722.89%412.9118.78%240.0216.33%
配件及其他2.840.12%8.490.21%----
合计2,230.99100.00%3,933.24100.00%2,199.24100.00%1,469.93100.00%

1-1-221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 (1)海外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市场空间大,公司将发展海外市场作为公司的经营战略之一 国外自动变速器产业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庞大的自动变速器产业链,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全球自动挡变速器比例超过70%;美国的自动变速器渗透率已达到90%以上。我国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2023年的市场规模达到了61.19亿元,按当年全球乘用车新增数量推算,全球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市场规模约为153.24亿元,市场空间较大。 公司从成立之初就立志成为一家全球领先的汽车自动变速器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发展海外市场是公司的经营战略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外销客户中大部分从公司成立初期即保持了业务合作关系,随着这些客户的业务逐渐扩大,公司的外销收入也逐步增长,并借助建立起的市场口碑,海外新客户主动与公司接洽。 (2)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开拓境外市场力度,外销收入逐年增长 目前仅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具备独立生产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的能力,且在技术上对外封锁,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依赖美国和日本相关产品进口。最近几年,世界战略格局和国际关系格局都出现新的调整和变化,国际力量对比继续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全球各地区地缘政治格局呈现不同变化。美、日企业在各类核心产品供应上对部分发展中国家加以限制。公司经过自主研发创新,掌握了湿式纸基摩擦片制造的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的湿式纸基摩擦片打破了国外公司在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内的垄断,且较美国、日本等同类厂商所提供的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1-1-222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在较强产品竞争力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借助中国整车厂的出海战略,加大了对俄罗斯及中亚、拉丁美洲、中东等“一带一路”地区的市场开拓力度,通过积极参加境外大型汽车零部件展会并增加有经验的人员进行业务跟进,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的知名度及认可度提升。原有境外老客户的销售额增长的同时,也增加了新增客户,公司外销收入逐年增长。

(3)公司境外销售区域与我国汽车及零部件主要出口区域较为一致,随着我国汽车对相关国家出口额的增长,公司境外销售额总体呈增长态势

2021年,我国汽车出口量首次突破200万辆,超越韩国,成为全球第三大汽车出口国;2022年,我国汽车全年出口量突破300万辆,取代德国成为全球第二大汽车出口国;2023年,我国汽车全年出口量491万辆,取代日本成为全球汽车出口第一。2021年至2023年,中国汽车出口额的快速增长带动了汽车零部件出口的增长。

公司境外销售区域主要为俄罗斯及中亚、中东、拉丁美洲和北美等境外汽车主要消费市场,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报告期内,俄罗斯、墨西哥、中东均属于中国主要的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地。随着中国汽车对相关国家出口额的增长,公司境外销售额呈增长态势。

(4)汽车售后市场对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需求较大

汽车售后市场的规模主要由汽车保有量决定。报告期内,全球汽车保有量呈稳定上升趋势,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球汽车保有量为12.87亿辆,2020年增长到15.90亿辆,年复合增速4.32%,按此发展,至2023年全球汽车保有量巨大。摩擦片长期在高温高压状态下摩擦工作,自动变速器维修一般情况都要更换摩擦片,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基数,使得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全球售后市场需求不断增加。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11,104.72100.00%18,690.77100.00%15,563.88100.00%11,682.45100.00%
其中:寄售模式5,501.8249.54%8,992.5248.11%6,955.8044.69%4,490.5938.44%
非寄售模式5,602.9050.46%9,698.2551.89%8,608.0855.31%7,191.8661.56%
合计11,104.72100.00%18,690.77100.00%15,563.88100.00%11,682.45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23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4,368.4439.34%3,481.5018.63%3,415.4721.95%2,362.0020.22%
第二季度6,736.2860.66%4,517.5724.17%3,191.8620.51%2,797.2723.94%
第三季度--4,966.4326.57%4,595.1729.52%3,042.9826.05%
第四季度--5,725.2730.63%4,361.3828.02%3,480.2029.79%
合计11,104.72100.00%18,690.77100.00%15,563.88100.00%11,682.45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6. 主营业务收入按自动变速器类型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上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AT4,823.6843.44%9,371.7250.14%7,651.8249.17%4,147.7035.50%
CVT3,540.5731.88%8,363.6144.75%7,351.5447.23%7,225.2961.85%
DHT2,496.6722.48%606.353.24%275.771.77%116.991.00%
DCT227.702.05%210.451.13%175.961.13%122.101.05%
HMT10.830.10%122.610.65%61.970.40%65.390.56%
DET5.270.05%16.030.09%46.820.30%4.980.04%
合计11,104.72100.00%18,690.77100.00%15,563.88100.00%11,682.45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24

7. 主营业务收入按终端车辆类型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乘用车10,402.9793.68%17,676.3794.57%15,074.7796.86%11,303.6696.75%
其中:传统能源汽车7,901.0371.15%17,054.0091.24%14,752.1994.79%11,181.6895.71%
新能源汽车2,501.9422.53%622.373.33%322.582.07%121.981.04%
2、商用车649.225.84%691.973.70%249.361.60%173.511.49%
3、工程机械与农机52.530.48%322.431.73%239.751.54%201.871.73%
4、军工------3.410.03%
合计11,104.72100.00%18,690.77100.00%15,563.88100.00%11,682.45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25

8.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万套自动变速器摩擦片;同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对吉利汽车、长城汽车和上汽集团的销售收入也大幅提升,2024年1-6月,公司新能源汽车领域销售占比快速提升至22.53%,未来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销售将继续提升。

2024年1月—6月

2024年1月—6月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万里扬2,021.2116.54%
2长安汽车1,566.1212.82%
3比亚迪1,489.6312.19%
4上汽集团1,348.9911.04%
5吉利汽车546.494.46%
合计6,972.4457.05%-
2023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万里扬3,987.7319.31%
2上汽集团3,260.3715.78%
3长安汽车3,251.1315.74%
4南京邦奇851.484.12%
5吉利汽车757.183.67%
合计12,107.8958.62%-
2022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上汽集团4,407.7525.04%
2长安汽车2,625.8114.92%
3万里扬2,065.1511.73%
4传速汽车923.105.24%
5吉利汽车841.994.78%
合计10,863.8061.71%-
2021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上汽集团4,047.2430.77%
2万里扬1,955.4614.86%
3南京邦奇945.157.19%
4长安汽车649.054.93%
5传速汽车636.844.84%
合计8,233.7462.59%-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26

9. 其他披露事项

期稳定合作的客户,不存在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况。2024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中新增比亚迪,比亚迪为引领全球混合动力技术发展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其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长势头明显,基于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的需求,其于2024年2月开始批量向公司采购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销售客户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累计销售比例超过当期收入总额50%的情形,亦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销售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国外客户委托第三方公司支付货款的情形,不存在公司通过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7%、2.81%、4.86%和3.49%,其中因外汇/贸易/经济管制导致的第三方回款占比为81.47%,公司第三方回款的具体方式及原因主要如下:

(1)外汇/贸易/经济管制:公司主要第三方回款客户为俄罗斯、埃及、乌克兰等外汇管制国家,以及俄罗斯、叙利亚、伊拉克、委内瑞拉等在内的被美国经济制裁国家的客户。这些国家存在严格的外汇管制、国际结算不便、外汇额度限制等问题,为确保资金顺利结算,该类客户通过第三方机构向发行人进行付款,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2)资金结算便利性、节省操作流程和财务费用:部分境外企业客户考虑到资金结算便利性、节省操作流程和财务费用等原因,选择通过第三方机构或委托其关系密切自然人、集团内关联公司等关联方向发行人进行付款,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10.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国外客户委托第三方公司支付货款的情形,不存在公司通过第三方代收货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7%、2.81%、4.86%和3.49%,其中因外汇/贸易/经济管制导致的第三方回款占比为81.47%,公司第三方回款的具体方式及原因主要如下:

(1)外汇/贸易/经济管制:公司主要第三方回款客户为俄罗斯、埃及、乌克兰等外汇管制国家,以及俄罗斯、叙利亚、伊拉克、委内瑞拉等在内的被美国经济制裁国家的客户。这些国家存在严格的外汇管制、国际结算不便、外汇额度限制等问题,为确保资金顺利结算,该类客户通过第三方机构向发行人进行付款,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2)资金结算便利性、节省操作流程和财务费用:部分境外企业客户考虑到资金结算便利性、节省操作流程和财务费用等原因,选择通过第三方机构或委托其关系密切自然人、集团内关联公司等关联方向发行人进行付款,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以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销售为主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8.81%、

88.41%、90.49%和90.87%,主营业务突出且报告期各期占比相对稳定。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钢材边角料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小。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报告期内,以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销售为主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8.81%、

88.41%、90.49%和90.87%,主营业务突出且报告期各期占比相对稳定。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钢材边角料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小。

(1)公司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① 直接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生产领用的原材料根据产品类型进行归集,原材料发出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② 直接人工的归集与分配

根据各月工资表,归集应计入生产成本——直接人工的人员工资,根据当月成品、在产品的标准工时进行分配。

③ 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1-227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制造费用主要分为委托加工成本及生产过程中与其相关的费用如生产管理部门的工资、水、电、折旧等。

公司依据归属于当月的委托加工费用,统计出委托加工物料的数量和单位加工费,完工产品的委托加工费根据耗用的物料数量和单位加工费计算。

除委托加工成本外的制造费用,公司依据权责发生制进行归集,月末根据当月成品、在产品的标准工时进行分配。

(2)成本结转

产品完工后,将各产品的生产成本结转至库存商品,库存商品在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每月按照收入确认时点结转相应产品的销售成本。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6,054.8486.03%10,240.0085.58%9,599.1684.38%7,754.2685.67%
其他业务成本983.3113.97%1,725.7614.42%1,776.9015.62%1,296.9814.33%
合计7,038.15100.00%11,965.76100.00%11,376.06100.00%9,051.24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结构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754.26万元,9,599.16万元、10,240.00万元和6,054.84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为85.67%、84.38%、85.58%和86.03%,与营业收入变动保持一致。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509.0941.44%4,179.9940.82%4,051.6742.21%3,228.6541.64%
直接人工908.9715.01%1,346.1513.15%1,335.9313.92%868.3811.20%
制造费用2,531.4441.81%4,530.5744.24%4,060.1642.30%3,551.3045.80%
合同履约成本105.341.74%183.291.79%151.401.57%105.931.36%
合计6,054.84100.00%10,240.00100.00%9,599.16100.00%7,754.26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2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制造费用整体呈上升趋势,与公司产品销量上升的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包括委托加工费、折旧摊销、间接物料耗用、职工薪酬、修理费和水电费,占报告期各期制造费用总额的98.60%、98.94%、98.14%和98.08%,系制造费用的

1-1-229

报告期内,公司离合器总成销量为22.36万台、22.16万台、18.08万台和7.66万台,逐年下降,公司离合器总成装配费用整体与其销量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热处理加工费用为134.35万元、244.01万元、185.08万元和89.10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上涨较多主要系产量大幅上升背景下相应热处理需求增长;2023年度热处理加工费用下降主要系公司当年度产量降低及投入使用热处理加工设备,自行进行部分产品的热处理加工。 ② 折旧摊销与修理费 折旧摊销主要包括与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修理费主要包括公司生产设备的维保支出等。 报告期内,公司折旧摊销与修理费变动趋势一致。2022年较2021年有所下降受到产量、销量变动的共同影响。2022年度公司产量增长59.04%,规模效应使得单位产品折旧摊销、修理费下降,同期销量增长37.15%,增长幅度低于产量增长幅度,使得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修理费有所下降。 2023年度,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投入较多辅助生产设备,相应折旧摊销、修理费增加且销量增长16.29%,使得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修理费上升。 2024年1-6月,公司折旧摊销与修理费变动趋势与产销量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③ 间接物料耗用、职工薪酬和水电费 间接物料耗用主要包括辅助生产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辅助生产人员等间接生产人员的薪酬福利。 报告期内,上述费用作为公司变动成本逐期上升,与公司销量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4)合同履约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运保费等,变动趋势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趋势一致。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月—6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230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湿式纸基摩擦片2,969.2949.04%4,457.3843.53%3,896.1540.59%2,747.5835.43%
对偶片2,153.4935.57%3,720.5336.33%3,477.9036.23%2,858.3836.87%
离合器总成649.7110.73%1,543.4815.07%1,936.0220.17%1,942.5325.05%
其他282.354.66%518.615.07%289.093.01%205.772.65%
合计6,054.84100.00%10,240.00100.00%9,599.16100.00%7,754.26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5.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754.26万元、9,599.16万元、10,240.00万元和6,054.84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随着经营规模相应变动,主营业务成本结构较为稳定,其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一致。

2024年1月—6月

2024年1月—6月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上海砚启实业有限公司1,023.6017.73%
2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860.7014.91%
3威尔斯新材料(太仓)有限公司636.0711.02%
4上海安积大祷滤品有限公司627.3110.87%
5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459.597.96%
合计3,607.2762.49%-
2023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1,416.1513.26%
2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198.2911.22%
3上海砚启实业有限公司1,056.789.89%
4上海安积大祷滤品有限公司997.069.33%
5上海敬虹实业有限公司933.728.74%
合计5,602.0052.44%-
2022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中集宝创(无锡)钢铁加工有限公司1,690.5715.33%
2上海敬虹实业有限公司1,677.8915.22%

1-1-231

3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465.1813.29%
4阪和(上海)管理有限公司1,063.589.65%
5威尔斯新材料(太仓)有限公司692.216.27%
合计6,589.4359.76%-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上海敬虹实业有限公司3,878.7743.62%
2山东合创汇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437.1616.16%
3阪和(上海)管理有限公司628.937.07%
4上海安积大祷滤品有限公司557.316.27%
5江苏九耀机械科技有限公司306.153.44%
合计6,808.3276.5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6.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6,808.32万元、6,589.43万元及5,602.00万元和3,607.27万元,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57%、59.76%、52.44%和62.49%。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累计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50%的情形,公司与主要采购供应商业务合作较为稳定,不存在对少数供应商的严重依赖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占有任何权益。无。

7.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9,051.24万元、11,376.06万元、11,965.76万元和7,038.15万元,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三) 毛利率分析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9,051.24万元、11,376.06万元、11,965.76万元和7,038.15万元,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5,049.8897.44%8,450.7797.24%5,964.7295.77%3,928.1995.72%
其中:湿式纸基2,816.4254.34%4,775.8654.96%3,485.0955.95%2,421.3459.00%

1-1-232

摩擦片
对偶片1,787.9234.50%2,890.3233.26%1,933.1231.04%1,066.8226.00%
离合器总成143.202.76%328.873.78%382.266.14%364.578.88%
其他302.345.84%455.725.24%164.252.64%75.461.84%
其他业务毛利132.652.56%239.492.76%263.974.23%175.684.28%
合计5,182.53100.00%8,690.26100.00%6,228.69100.00%4,103.8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928.19万元、5,964.72万元、8,450.77万元和5,049.88万元,占各期营业毛利的比重均在95%以上。其他业务对营业毛利的贡献较低。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湿式纸基摩擦片48.68%52.10%51.72%49.40%47.22%47.43%46.84%44.25%
对偶片45.36%35.49%43.72%35.37%35.73%34.77%27.18%33.60%
离合器总成18.06%7.14%17.56%10.02%16.49%14.90%15.80%19.75%
其他51.71%5.27%46.77%5.21%36.23%2.90%26.83%2.4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注1:上述制造费用包含合同履约成本; 注2:平均单位售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当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售价-上期毛利率; 注3:平均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售价; 注4:平均单位直接材料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直接材料-当期单位直接人工-当期单位制造费用)/当期单位售价,单位直接人工、单位制造费用计算公式类似; 注5: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

1-1-233

2022年度,公司对偶片毛利率较2021年上升8.55%,其中单位售价上升使得毛利率上升3.22%,单位成本下降使得毛利率上升5.33%;2023年度,公司对偶片毛利率较2022年上升7.99%,其中单位售价上升使得毛利率上升4.55%,单位成本下降使得毛利率上升3.44%。2024年1-6月,公司对偶片毛利率较2023年上升1.64%,由于单位售价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0.70%,由于单位成本下降导致毛利率上升2.34%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对偶片单位售价变动主要系新量产的产品单价相对较高所致。2024年1-6月,公司对偶片单位售价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新拓展客户比亚迪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低及

1-1-234

2022年度,公司离合器总成毛利率较2021年上升0.69%,其中单位售价上升导致毛利率上升1.18%,主要受单位人工上升所致,使得毛利率下降0.49%;2023年度,公司离合器总成毛利率较2022年上升1.07%,其中单位售价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0.84%,主要受单位材料成本和单位人工单位成本下降所致,使得毛利率上升1.91%。2024年1-6月,公司离合器总成毛利率较2023年上升0.50%,其中单位售价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0.06%,主要受单位材料成本和单位人工单位成本下降所致,使得毛利率上升0.56%。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境内41.45%79.91%41.51%78.96%35.52%85.87%30.72%87.42%
境外61.49%20.09%59.13%21.04%55.37%14.13%53.80%12.5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35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况不同,定价不同也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直销45.48%100.00%45.21%100.00%38.32%100.00%33.62%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5. 类似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旺成科技注120.55%22.36%23.50%24.94%
杭齿前进注227.70%26.68%32.85%36.95%
北摩高科注259.55%51.92%85.93%89.76%
科马材料注147.09%42.04%35.52%44.77%
平均数(%)39.46%37.01%42.64%45.52%
发行人(%)42.41%42.07%35.38%31.20%

注1:发行人、旺成科技和科马材料为综合毛利率;注2:杭齿前进为“摩擦及粉末冶金产品”毛利率;北摩高科为“刹车盘(副)产品”毛利率。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6. 其他披露事项

1-1-236

7. 毛利率总体分析

无。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20%、35.38%、42.07%和42.41%,报告期内持续上升,主要系新产品价格上升与主要原材料成本下降、规模效应逐步体现等因素所致。公司具有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具备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潜力和能力。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20%、35.38%、42.07%和42.41%,报告期内持续上升,主要系新产品价格上升与主要原材料成本下降、规模效应逐步体现等因素所致。公司具有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具备未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潜力和能力。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186.901.53%359.221.74%262.431.49%156.481.19%
管理费用942.257.71%1,596.797.73%1,858.8510.56%1,432.2410.89%
研发费用543.394.45%1,013.684.91%877.874.99%645.354.91%
财务费用25.440.21%205.060.99%229.481.30%83.520.63%
合计1,697.9813.90%3,174.7515.37%3,228.6318.34%2,317.5917.6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 销售费用分析

(1) 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317.59万元、3,228.63万元、3,174.75元和1,697.98万元,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62%、18.34%、15.37%和13.90%,2022年期间费用较高主要系公司生产基地从无锡搬到南通产生了部分与搬迁相关的支出。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24.1666.43%235.5065.56%204.9978.11%113.4272.48%
业务招待费19.5810.48%30.378.45%7.913.01%13.128.38%
业务宣传费5.462.92%11.563.22%10.654.06%9.225.89%
差旅费22.4812.03%41.4611.54%2.981.14%1.520.97%
其他15.228.14%40.3311.23%35.9013.68%19.2012.28%
合计186.90100.00%359.22100.00%262.43100.00%156.48100.00%

(2) 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237

旺成科技0.77%1.22%0.93%0.82%
杭齿前进2.85%3.09%3.27%3.28%
北摩高科5.16%4.34%4.09%3.42%
科马材料2.53%3.21%2.57%2.73%
平均数(%)2.57%2.72%2.47%2.29%
发行人(%)1.53%1.74%1.49%1.19%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在类似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适中水平,变动趋势与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管理费用分析

(1) 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差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合计分别为156.48万元、262.43万元、359.22万元和186.9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19%、

1.49%、1.74%和1.5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金额随公司收入规模的扩大逐年增加,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分别为113.42万元、204.99万元、235.50万元和

124.16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72.48%、78.11%、65.56%和66.43%,2022年职工薪酬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了销售人员的人数。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457.4248.55%927.9058.11%1,128.7560.72%700.7148.92%
折旧与摊销122.9813.05%202.4112.68%248.4813.37%207.5014.49%
中介机构费224.2323.80%217.5713.63%196.6110.58%345.4324.12%
搬迁费用----101.605.47%--
办公费55.345.87%83.565.23%76.224.10%43.933.07%
业务招待费38.504.09%73.124.58%29.641.59%50.483.52%
车辆费用15.981.70%25.611.60%14.400.77%25.151.76%
差旅费5.790.61%19.071.19%9.420.51%14.060.98%
其他22.012.33%47.552.98%53.732.89%44.983.14%
合计942.25100.00%1,596.79100.00%1,858.85100.00%1,432.24100.00%

(2) 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旺成科技6.73%6.63%5.87%5.25%
杭齿前进8.24%8.92%7.79%8.05%
北摩高科10.82%8.09%7.17%6.40%
科马材料9.98%9.07%9.11%5.97%

1-1-238

平均数(%)8.70%8.09%8.10%7.31%
发行人(%)7.71%7.73%10.56%10.89%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10.89%、10.56%、7.73%和7.71%,与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略高。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类似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并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增长,但部分管理费用项目具有固定费用性质,随着公司业绩规模的逐年增长,管理费用率逐年下降。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使用权资产折旧 报告期内,使用权资产折旧分别为124.90万元、46.58万元、2.79万元和0.69万元。2023年及2022年较2021年下降主要系2022年5月,公司生产基地从无锡转移至南通,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所致。 2)房屋建筑物折旧 报告期内,房屋建筑物折旧分别为0万元、118.20万元、84.23万元和46.26万元,主要系南通林泰的房屋建筑物折旧。2022年房屋建筑物折旧金额高于2023年系南通生产基地未正式使用前计入管理费用的厂房折旧。

1-1-239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3)其他固定资产折旧报告期内,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分别为34.84万元、39.76万元、69.44万元和48.68万元。2023年度其他固定资产折旧较其他两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搬厂后新购置的办公设备所致。4)无形资产摊销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摊销分别为47.76万元、43.94万元、45.95万元和27.35万元。无形资产摊销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摊销。

③ 中介机构费

报告期内,中介机构服务费分别为345.43万元、196.61万元、217.57万元和224.23万元,主要系聘请券商、审计、律师等专业中介机构产生的费用。

④ 搬迁费用

发行人在2022年发生搬迁费用101.60万元,主要系公司生产基地从无锡搬迁到南通工厂发生的机器设备搬迁费用。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78.3351.22%557.1254.96%419.4547.78%276.2542.81%
直接投入134.7124.79%250.9024.75%339.4638.67%280.8743.52%
折旧及摊销费127.3123.43%194.6919.21%107.3112.22%69.3110.74%
其他费用3.040.56%10.971.08%11.651.33%18.922.93%
合计543.39100.00%1,013.68100.00%877.87100.00%645.35100.00%

(2) 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旺成科技3.79%3.84%3.67%3.50%
杭齿前进5.73%6.53%6.02%4.98%
北摩高科11.83%8.98%7.93%6.71%
科马材料4.44%6.56%6.77%5.49%
平均数(%)6.05%6.16%5.88%5.12%
发行人(%)4.45%4.91%4.99%4.91%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91%、4.99%、4.91%和4.45%。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整体较为平稳,2021年至2022年公司与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基本处于同一水平,2023年及2024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其他类似行业平均数主要系公司2023年及2024年1-6月收入增长幅度快于研发费用的增长幅度。

1-1-240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4. 财务费用分析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645.35万元、877.87万元、1,013.68万元和543.39万元,公司研发投入的金额均已当期费用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金额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逐步增大,研发人员与新增研发专用设备的折旧摊销增加所致。直接投入为原辅料消耗,受研发所处阶段不同所致,2023年度研发材料耗用金额有所降低。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息费用70.85184.82230.29102.04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3.803.205.872.63
汇兑损益-42.7011.26-4.52-16.48
银行手续费1.0910.407.436.23
其他-1.782.15-5.64
合计25.44205.06229.4883.52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旺成科技-0.61%0.53%0.14%2.85%
杭齿前进0.92%1.64%1.55%1.81%
北摩高科0.17%-0.76%-0.97%-0.58%
科马材料-0.24%-0.78%-1.14%-0.78%
平均数(%)0.09%0.32%0.18%0.79%
发行人(%)0.21%0.99%1.30%0.63%
原因、匹配性分析受企业发展阶段、融资渠道等因素,公司财务费用率略高于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83.52万元、229.48万元、205.06万元和25.44万元,整体金额相对较低。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83.52万元、229.48万元、205.06万元和25.44万元,其中利息费用分别为102.04万元、230.29万元、184.82万元和70.85万元,整体金额相对较低。无。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无。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317.59万元、3,228.63万元、3,174.75万元和1,697.98

1-1-241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万元,期间费用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的金额分别为17.62%、18.34%、15.37%和13.90%,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率与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无明显差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费用管理,提升盈利水平。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利润3,190.9126.11%5,113.4824.76%2,571.6714.61%1,650.3312.55%
营业外收入1.200.01%777.173.76%204.271.16%253.351.93%
营业外支出1.140.01%21.440.10%0.120.00%34.140.26%
利润总额3,190.9826.11%5,869.2128.41%2,775.8315.77%1,869.5314.21%
所得税费用384.383.15%950.974.60%297.361.69%227.561.73%
净利润2,806.6122.97%4,918.2323.81%2,478.4714.08%1,641.9712.48%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所得形成的营业利润,营业利润分别为1,650.33万元、2,571.67万元、5,113.48万元和3,190.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55%、

14.61%、24.76%和26.11%;净利润分别为1,641.97万元、2,478.47万元、4,918.23万元和2,806.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48%、14.08%、23.81%和22.97%。营业利润变动与公司生产规模、营业收入的变动基本一致,公司净利润水平报告期内呈上升态势,主要系产品毛利率提升所致。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766.30204.23246.32
盘盈利得----
其他1.2010.870.047.03
合计1.20777.17204.27253.35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是否特殊补贴2024年1月—6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与资产相关/与

1-1-242

当年盈亏收益相关
新三板挂牌及北交所辅导备案专项资金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750.00--与收益相关
无锡市科技创新创业资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批量贷记业务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10.00--与收益相关
2022年高质量发展奖(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3.30--与收益相关
2022年度突出贡献奖(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2.00--与收益相关
南通市第七届“通创荟”科技创业大赛补助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1.00--与收益相关
第三批上市金融专项资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160.00-与收益相关
人才培养专项基金中共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12.00-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锡市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10.54-与收益相关
省级以无锡市公司符与日常--10.00-与收益

1-1-243

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奖补科学技术局、无锡市财政局合发放条件经营活动无关相关
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补助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5.00-与收益相关
助企稳增长物流运输补贴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2.69-与收益相关
2022年度专项第二批资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2.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高质量发展奖(无锡市新吴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1.00-与收益相关
2022年双创大赛三等奖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1.00-与收益相关
第二批上市金融专项资金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10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第十七批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7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专项资金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51.60与收益相关
人才基无锡市公司符与日常---16.00与收益

1-1-244

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合发放条件经营活动无关相关
2021年度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专项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5.00与收益相关
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2.72与收益相关
苏锡通贸促计划内展会资金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1.00与收益相关
合计------766.30204.23246.32-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对外捐赠-0.50--
处置其他非流动资产净损失---8.43
滞纳金1.1420.890.1225.70
其他-0.05-0.01
合计1.1421.440.1234.1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45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万元

时,根据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报告期内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形。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456.69759.85603.43288.84
递延所得税费用-72.31191.12-306.07-61.28
合计384.38950.97297.36227.56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润总额3,190.985,869.212,775.831,869.53
按适用税率 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97.751,467.30693.96280.43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42.24-498.47--17.3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税收优惠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4.0521.6032.2111.2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13-1.14-112.0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2043.75
加计扣除-73.05-135.85-203.20-90.51
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97.53-114.77-
其他----
所得税费用384.38950.97297.36227.56

(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分别为227.56万元、297.36万元、950.97万元和384.3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17%、10.71%、16.20%和12.05%。报告期内,公司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15%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研发投入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公司纳税税率水平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无。

1-1-246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所得形成的营业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650.33万元、2,571.67万元、5,113.48万元和3,190.91万元,营业利润逐年增长主要系:1)受自主品牌汽车占有率不断提升、汽车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的需求、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规模效应体现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毛利率持续上升;2)公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规模效应有所体现,期间费用中的固定成本未随收入增加而增加。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职工薪酬278.33557.12419.45276.25
直接投入134.71250.90339.46280.87
折旧及摊销费127.31194.69107.3169.31
其他费用3.0410.9711.6518.92
合计543.391,013.68877.87645.3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45%4.91%4.99%4.91%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主要由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折旧及摊销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较为稳定,与其他类似行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亦基本一致。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三、(四)、3、研发费用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五)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五)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公司

公司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旺成科技3.79%3.84%3.67%3.50%
杭齿前进5.73%6.53%6.02%4.98%
北摩高科11.83%8.98%7.93%6.71%
科马材料4.44%6.56%6.77%5.49%
平均数(%)6.05%6.16%5.88%5.12%
发行人(%)4.45%4.91%4.99%4.9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47

4. 其他披露事项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均在当期费用化,不存在资本化情形,公司研发投入与研发费用金额一致。研发投入分析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三、(四)3、研发费用分析”与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五)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投入均在当期费用化,不存在资本化情形,公司研发投入与研发费用金额一致。研发投入分析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三、(四)3、研发费用分析”与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五)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6.035.5315.92-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1-1-248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终止确认的票据贴息-4.61-6.64--
合计1.42-1.1115.9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票据贴息产生的损失。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生物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7.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合计---27.9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其他收益的

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9524.007.00148.46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8.7226.4112.5412.5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021.391.040.71
合计24.6951.8020.58161.71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1-1-249

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3.85-64.76-21.11-13.99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1.1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0.30-1.2539.09-10.47
合计-55.28-66.0117.98-24.4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24.46万元、17.98万元、-66.01万元和-55.28万元,主要为应收款项和应收票据坏账损失。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坏账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121.39-247.31-244.69-228.52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1-1-25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其他----
合计-121.39-247.31-244.69-228.5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28.52万元、-244.69万元、-247.31万元和-121.39万元,为存货跌价损失。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39.930.9394.9912.0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39.670.934.1410.75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90.85-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0.26--1.28
合计-39.930.9394.9912.03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7.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2.03万元、94.99万元、0.93万元和-39.93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和新租赁准则下终止无锡厂房租赁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无。

四、 现金流量分析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1-1-251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143.9019,432.2514,755.489,387.61
收到的税费返还-270.111,486.3839.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6.20912.271,372.40618.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70.1020,614.6317,614.2610,045.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54.2810,236.9710,471.113,029.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22.432,573.642,661.821,961.65
支付的各项税费1,214.892,985.081,306.61778.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3.48660.06575.611,719.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35.0816,455.7615,015.157,489.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5.024,158.872,599.112,555.87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10,045.64万元、17,614.26万元、20,614.63万元和10,170.10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收到的税收返还和其他往来款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7,489.77万元、15,015.15万元、16,455.76万元和7,335.08万元,主要为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公司各项日常运营费用中的付现支出等。报告期内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报告期合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合计净利润)为1.03,表明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公司收益质量较好。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政府补助4.96790.29211.23604.78
利息收入3.803.205.872.63
经营活动票据保证金4.21105.881,097.25-
其他保证金及押金0.630.4656.973.66
其他12.6012.441.087.05
合计26.20912.271,372.40618.12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政府补贴和票据保证金。

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票据保证金---1,066.19

1-1-252

付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440.35616.61549.74596.58
付现财务费用1.0910.407.436.23
支付往来款项及其他2.0433.0518.4450.35
合计443.48660.06575.611,719.35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支付经营活动相关的票据保证金和支付经营性期间费用及往来款项,除支付的票据保证金以外,其他款项在各期内相对稳定。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净利润2,806.614,918.232,478.471,641.97
加:资产减值准备121.39247.31244.69228.52
信用减值损失55.2866.01-17.9824.4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685.821,136.69765.91414.26
使用权资产折旧2.407.20115.97319.05
无形资产摊销29.6948.3547.9547.7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71.99319.22348.67368.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9.93-0.93-94.99-12.0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4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9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8.16196.09227.64111.5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03-5.53-15.9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2.31191.12-306.07-61.2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7.74-302.88-682.78-1,074.7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82.22-1,589.40-4,183.25-946.5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136.60-1,178.492,573.552,580.31
其他4.21105.881,097.25-1,066.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5.024,158.872,599.112,555.87

5. 其他披露事项

1-1-253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盈余现金保障倍数(报告期合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合计净利润)大于1,表明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公司收益质量较好。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900.002,550.006,020.006,14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035.5315.9227.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8814.4123.6917.9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0.912,569.946,059.616,185.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22.092,004.635,036.783,814.07
投资支付的现金1,900.002,550.006,020.006,14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22.094,554.6311,056.789,954.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1.19-1,984.69-4,997.18-3,768.24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披露事项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四、现金流量分析”之“(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之“5.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无。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68.24万元、-4,997.18万元、-1,984.69万元和-1,011.19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

1-1-254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对南通工厂建设及投入所致。项目

项目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739.6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00.002,111.312,665.243,735.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002,111.314,404.883,73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86.003,437.241,800.001,757.0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3.01186.40211.2037.0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456.9489.38333.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9.463,630.592,100.582,127.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0.54-1,519.282,304.291,607.26

科目具体情况及分析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披露事项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四、现金流量分析”之“(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之“5.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无。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银行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到期借款以及支付利息。2022年吸收投资收到的资金系2022年5月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收到的资金。

五、 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银行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到期借款以及支付利息。2022年吸收投资收到的资金系2022年5月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收到的资金。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产性支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为11,877.57万元,主要用于生产主基地南通工厂的建设。该支出扩大了公司的产能、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满足了公司业务增长的需要、增强了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今后良好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1-255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外,公司暂无其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

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9%、13%6%、9%、13%6%、9%、13%3%、6%、9%、13%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3%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5%、7%5%、7%5%、7%5%、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15%、25%25%15%、25%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2%2%2%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1.2%1.2%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4年1月—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林泰新材25%25%25%15%
南通林泰15%15%25%25%
上海林泰25%25%25%25%

具体情况及说明:

(二) 税收优惠

1-1-256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1、2019年11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193200177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2022年12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22320123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2023年11月,南通林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编号为GR20233200549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在2021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南通林泰在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等政策,报告期内,上海林泰适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政策,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报告期内,上海林泰享受此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上海林泰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享受此税收优惠。无。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1-1-257

单位:万元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详见本节“七、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之“(一)会计政策变更”之“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1年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2022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2022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2022年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2022年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1-1-258

2023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2024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2024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2024年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2024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审批无影响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59

1-1-260

1-1-261

②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

1-1-262

1-1-263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

③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2021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为1,364.93万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275.26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公司按照与租赁负

1-1-26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为1,252.76万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208.41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金额为1,498.71万元;同时,其他流动资产增加22.00万元,预付款项减少267.95万元。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期间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22年度跨期收入调整2024年3月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参见下方具体情况及说明
2022年度内部未实现损益所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
2022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得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调整
2022年度、2021年度租赁相关的现金流调整
2022年度、2021年度理财相关的现金流调整
2022年度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固定资产转让产

1-1-265

生的销项税的现金流调整
2022年度接受劳务相关的现金流调整
2022年度进项税留抵退税相关的现金流调整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66

③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度
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375.40380.0814,755.48
收到的税费返还73.151,413.231,486.38

1-1-2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798.142,672.9710,471.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21.56-1,259.732,661.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9.04380.082,599.1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055.001,965.006,02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94.62-470.9323.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217.02-180.245,036.78
投资支付的现金4,055.001,965.006,02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06.49-290.69-4,997.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3889.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3.68-89.382,304.29

单位:万元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和2022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36,529.41275.7336,805.130.75%
负债合计15,270.25132.8415,403.090.87%
未分配利润4,279.41144.714,424.113.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259.16142.8921,402.040.67%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1,259.16142.8921,402.040.67%
营业收入17,482.08122.6717,604.750.70%
净利润2,335.58142.892,478.476.1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35.58142.892,478.4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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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1-9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9,305.0914,115.9636.76%
营业利润5,252.133,365.1056.08%
利润总额5,254.693,368.7355.98%
净利润4,613.112,673.12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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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13.112,673.1272.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603.642,659.5273.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6.582,021.8852.16%

(2)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变动分析 (1)资产质量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9,567.3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41%,负债总额为8,633.9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7.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0,933.3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7.53%,主要系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规模稳步提升。 (2)经营成果分析 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9,305.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76%;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13.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03.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10%,主要系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24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76.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16%。 (3)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2024年1-9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9.47万元,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公司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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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5、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良好,在行业政策、税收政策、市场环境、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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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本次募投项目均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南通林泰负责具体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如本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利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独立性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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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并根据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现状与特点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一)年产3,000万片汽车(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南通林泰,实施地点位于南通林泰工厂内,计划总投资14,255.0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实现年产3,000万片汽车(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高端农机及其他传动系统用纸基摩擦片及对偶片的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将巩固公司国内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的领先地位,并进一步缩小公司与国际巨头的差距,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目前公司已具备实施本次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和客户储备。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客户的需要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① 自主品牌汽车占有率不断提升,将带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自进入2021年,我国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持续取得积极成效,汽车行业市场需求逐渐复苏,汽车行业整体恢复形势持续向好,将带动乘用车整体产业需求增长。在此基础上,我国自主品牌汽车占有率也有了明显上升,从2020年的38.40%快速提升至2023年的56.00%,2024年1-6月该占比进一步增长至61.90%,未来我国自主品牌汽车的占有率仍将进一步提升。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汽车核心零部件国产内容做了具体要求,作为自动变速器的核心零部件,自动变速器摩擦片自主可控是大趋势,将带动国产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需求量的不断增长及本行业快速发展。

自动变速器摩擦片是自动变速器核心零部件,公司抓住了自主品牌汽车崛起的机遇,在成功打入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集团、比亚迪等的供应链后,未来将长期受益于自主品牌汽车产业的发展。本项目顺应汽车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的大趋势,具有必要性。

② 混合动力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发展良好,将带动本行业进一步发展

汽车产业呈多条技术路线并行发展,混合动力汽车将是汽车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近年来,包括比亚迪、吉利汽车、长安汽车、长城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集团等车企都在插电式混动领域加速布局,国内车企相继推出一批全新的混合动力系统,在此背景下,公司插电式混合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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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T代表起始时间,2、4、6等代表月份数,下同。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预计财务净现值为12,118.90万元,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约为23.21%,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约为6.25年(含建设期3年)。 7、项目土地及房产情况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客观情况,公司拟利用现有土地新建厂房,同时,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本项目拟在南通林泰自有土地上开展。 8、项目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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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进行一系列的技术研发升级,具体包括四个方向:纯电动汽车多挡变速器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的开发;农机自动变速箱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的开发;工程机械变速器与驱动桥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的开发;重卡自动变速器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的开发。上述技术的研发将使公司产品深入更多的应用场景,有助于公司扩大其业务规模,在行业中保持领先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研发方向与现有主要业务与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项目完成后能否提升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
1纯电动汽车多挡变速器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纯电动汽车传动系统的发展趋势是采用两挡甚至多挡变速器,根据不同的工况改变速比,优化电机运行状态,提升驱动系统效率,目前各主流厂商正在开发适用于电动汽车的多挡变速器,以增强电机使用效率、提高续航里程、降低电耗和电驱成本。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中也指出,乘用车纯电驱动总成技术的核心零部件包括两挡和多挡变速器。 纯电动汽车发展较快,技术路线多样,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搭建纯电动汽车多档变速器湿式纸基摩擦片研发平台,通过优化湿式纸基摩擦片的摩擦性能、耐久性、拖曳扭矩等关键性能指标,以使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适用于主流纯电动汽车多档变速器的需求并有更加优异的性能表现。该研发方向符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更好地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该研发方向符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更好地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
2农机自动变速器用湿式纸基摩擦片根据工信部颁布的《产业基础创新发展项目》,适配22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用湿式离合器,主要瓶颈为纸基摩擦材料依赖进口。配套20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用动力换挡变速箱,主要瓶颈为泵、控制阀等液压元件,各类传感器、纸基摩擦片等依赖进口。 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搭建农机自动变速器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研发平台,解决我国目前在该领域的短板与瓶颈,通过优化该类自动变速器摩擦片的摩擦性能、扭矩容量、耐热性等关键性能指标,以使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满足《产业基础创新发展项目》中提出要求。该研发方向符合国家重要发展规划,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更好地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该研发方向符合国家重要发展规划,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更好地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
3工程机械变速器与驱动桥用湿式纸基摩擦片在工程机械领域,我国是基础设施建设大国,工程机械需求巨大,传动方式为动力换挡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搅拌机、叉车等车辆。在工程机械领域,当前主要采用铜基和铁基粉末冶金类湿式摩擦片,但该类湿式摩擦片的技术特性、使用寿命相对不及湿式纸基摩擦片。国外大型机械制造商已经在工程机械领域使用纸基摩擦片来替代铜基和铁基摩擦片,用作变速器和车桥的传扭部件。例如,美国卡特彼勒、日本小松、韩国现代等大型工程机械制造商已推广使用工程机械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目前湿式纸基摩擦片在工程机械领域内的渗透率相对较低,随着后续工程机械领域对湿式纸基摩擦片需求量的增加及渗透率的提升,工程机械变速器与驱动桥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的需求量将大幅增加。项目完成后,将提升公司在工程机械变速器与驱动桥领域的核心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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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搭建工程机械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研发平台,加强在领域的研发力度,通过优化该类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产品的摩擦性能、扭矩容量、耐热性、耐磨性等关键性能指标,以使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在工程机械变速器与驱动桥领域有更优异的性能表现,项目完成后,将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
4重卡自动变速器用湿式纸基摩擦片在欧美重型商用车中,自动变速器占了相当高的比例,而我国的比例不足2%,且相关技术主要被外资品牌控制。且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在重型商用车电驱动总成技术路线图中,重载多档变速器及关键零部件技术为国家重点攻关技术。 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搭建重型商用车自动变速器用湿式纸基摩擦片研发平台,加强在该领域的研发力度,通过优化该类自动变速器摩擦片产品的摩擦性能、扭矩容量、耐热性、耐磨性等关键性能指标,以使公司湿式纸基摩擦片在重型商用车自动变速器领域有更优异的性能表现,项目完成后,将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项目完成后,将提升公司在重型商用车领域的核心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核心技术,巩固国内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自主研发的湿式纸基摩擦片产品打破了国外厂商在乘用车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内的垄断,在国内整车厂和自动变速器厂商中实现了对外资品牌部件的替代和国内原创技术的产业化。目前公司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领域已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能力,巩固公司在国内该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缩小与国外巨头企业的差距,项目具有必要性。

(2)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实现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开拓,增强技术储备

近年来,我国自主品牌汽车销量大幅增长,加之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为满足下游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公司须不断提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储备。此外,在工程机械和高端农机用摩擦片领域,行业技术路线将逐步从铜基和铁基粉末冶金摩擦片转变为湿式纸基摩擦片,公司须持续进行技术储备以适应该领域技术发展,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地位。

(3)提供全面技术支持,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需求

本项目完成后,新建研发中心也将承担后续新产品研发、基材研发、新技术开发、生产工艺改进等职责,为公司进一步创新提供全面技术支持,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需求。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优秀的研发团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良好依托。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已经构建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组建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公司由行业科研专家带队,已形成体系完备的研发团队,核心研发团队由多位在材料开发、工艺设计、功能开发及测试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组成,均长期在自动变速器摩擦片行业从业,对行业技术有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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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发改)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403-320693-89-01-974245。 7、项目土地及房产情况 本项目公司拟利用现有场地开展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及厂房的情况。 8、项目环保情况及措施 本项目主要以研发人员日常办公、产品研发设计及产品测试分析为主,不涉及生产环节。本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仅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经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后,对环境不造成污染。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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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2024年9月14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029号),认为林泰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林泰新材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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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连续三年盈利,公司不属于尚未盈利企业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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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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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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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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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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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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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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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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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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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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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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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刘健,实际控制人刘健、宋苹苹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下同);

(3)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公司上市后,本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 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②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①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③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6)在本人持股期间,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就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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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爱思达和无锡鎏泰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下同);

(3)若公司上市后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6个月内,本企业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公司上市后,本企业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或重大违规行为的,自该行为被发现后12个月内,本企业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 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②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①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③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本企业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5)在本企业持股期间,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就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6)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锡毓立及其一致行动人君舜协立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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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 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②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①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③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本企业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或届时本企业持股比例已低于5%,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就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范今华,高级管理人员骆从明、沈建波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下同);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 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②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①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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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5)在本人持股期间,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就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6)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5、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袁国华、孙宁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 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②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①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③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本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4)在本人持股期间,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就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5)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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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方广投资、邦盛赢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邦盛聚源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 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

② 拟在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除按照第①项规定履行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③ 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本企业通过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或届时本企业持股比例已低于5%,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2)在本企业持股期间,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就股份锁定和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7、发行人股东自愿限售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方广投资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上海玉轮、可可松、邦盛赢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邦盛聚源、君实协立、李运佩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触发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情形一);或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情形二)(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本预案采取合法措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但相关责任主体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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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具体措施和实施顺序

(1)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方案具体包括三个阶段的稳定股价措施,分别是:

第一阶段,公司回购股份;第二阶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第三阶段,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上述措施可以同时或分步骤实施。

(2)实施顺序

① 公司回购股份

1)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2)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依法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份回购的备案手续、向工商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5)回购价格原则上不应超过公司发行价格(因情形一触发本措施时适用)或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情形二触发本措施时适用),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合计使用资金金额不高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6)累计回购资金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净额。

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

1)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在1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披露;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3)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应超过公司发行价格(因情形一触发本措施时适用)或上一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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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情形二触发本措施时适用);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

③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1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披露;

2)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3)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应超过公司发行价格(因情形一触发本措施时适用)或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情形二触发本措施时适用);单次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1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3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3、中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则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因达到上述情形一触发条件而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稳定股价程序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时;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如再次出现情形一触发条件,则相关责任主体应继续实施稳定股价之股份增持计划;

(2)因达到上述情形二触发条件而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稳定股价程序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如再次出现情形二触发条件,则相关责任主体应继续实施稳定股价之股份增持计划;

(3)在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单次或者单一会计年度内,因上述触发条件而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各相关主体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已达到本预案规定的前述上限,则该单次或者单一会计年度内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中止实施方案后,但如下一年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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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股价稳定方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各相关主体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已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或本预案规定的上限;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已届满;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责任追究机制与承诺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相应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因未能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义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作出相关承诺。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关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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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本人亦将利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促成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同时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股份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相关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1)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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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规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入并推动公司主业发展,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

(3)加强公司管理,提升营运效率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通过内外部结合方式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及新经济下产业发展浪潮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和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市后适用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强化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总原则,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以及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更加健全、透明。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措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但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2、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发行人的原因外,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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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4、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五)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刘健,实际控制人刘健、宋苹苹,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爱思达和无锡鎏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不存在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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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

3、若公司及其子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

4、如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有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

5、本人/本企业承诺不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如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本企业同意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已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申请发行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林泰新材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林泰新材上市以后,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林泰新材的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林泰新材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单独或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董事、监事、高管职务的其他企业将来也会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生产、采购、销售等经营事项正常需要而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该等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和程序的合规、合法,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4)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林泰新材的经营决策权损害林泰新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本人违背上述承诺,给林泰新材造成了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林泰新材因此遭受的损失,以使林泰新材恢复到未遭受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1)本承诺人/本企业已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申请发行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承诺人/本企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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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人/本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林泰新材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林泰新材上市以后,本承诺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林泰新材的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本承诺人/本企业以及本承诺人/本企业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林泰新材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承诺人/本企业及本承诺人/本企业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来也会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生产、采购、销售等经营事项正常需要而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该等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和程序的合规、合法,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4)本承诺人/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林泰新材的经营决策权损害林泰新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本承诺人/本企业违背上述承诺,给林泰新材造成了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本承诺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林泰新材因此遭受的损失,以使林泰新材恢复到未遭受损失之前的经济状态。

(八)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资金占用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人/本企业保证依法行使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不滥用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如因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公司将严格履行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 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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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③ 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 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

②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和/或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③ 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⑤ 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应通过公司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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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爱思达和无锡鎏泰、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承诺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承诺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③ 如因本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如本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承诺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⑤ 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承诺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承诺人应通过公司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承诺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将严格履行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1-1-314

③ 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⑤ 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① 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本人应通过公司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向投资者及时作出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十)关于欺诈发行回购股份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若上述购回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刘健,实际控制人刘健、宋苹苹,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爱思达和无锡鎏泰关于欺诈发行回购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将自中国证监会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若上述购回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告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果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本企业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十一)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作出如下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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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穿透后,本公司之直接或间接股东(追溯至最终持有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中不存在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原工作人员(“离职人员”)或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离职人员范围具体包括:

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证监会发行监管司或公众公司监管司借调累计满十二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其他会管单位人员;

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人员。本公司之直接或间接股东(追溯至最终持有人)不存在以下不当入股的情况:

(一)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

(二)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

(三)入股过程存在价格不公允等利益输送情形;

(四)通过代持方式入股;

(五)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

(六)其他不当入股情形。

(十二)关于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相关情形的承诺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本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以下情形:

1、担任因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对触及相关退市情形负有个人责任;

2、作为因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被终止上市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对触及相关退市情形负有个人责任。

(十三)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承诺

1、公司的承诺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组织、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为违法违规交易本公司股票提供便利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本人不存在组织、参与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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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为违法违规交易本公司股票提供便利的情形。

(十四)关于公司股东不存在相关情形的专项承诺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作出如下专项承诺:

1、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十五)关于巩固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健、宋苹苹特作出如下专项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60个月内,本人不主动放弃发行人实际控制权,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和巩固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权;

2、自林泰新材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将始终不低于20%,且将通过限售、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其他股东股份等合法方式,保证合计控制的林泰新材股份数量始终超过其它任何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林泰新材股份数量;

3、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减持发行人股份的,由本人购回所减持的股份;若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关于业绩下滑情形的承诺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刘健,实际控制人刘健、宋苹苹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承诺如下: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24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注:“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是指承诺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剩余的锁定期。

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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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前期公开承诺的具体内容

(一)同业竞争承诺

鉴于林泰新材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特此作出如下不可撤销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3、对于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

4、本人及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企业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如公司认定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本人将在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5、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或本人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期间,本承诺函对本人持续有效;

6、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关联交易承诺

本人作为林泰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就有关减少及规范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宜,向公司作出如下不可撤销之承诺: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

3、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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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允、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承诺不利用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在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或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承诺函对本人持续有效。

(三)资金占用承诺

为保证林泰新材的利益,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和执行,履行相应程序,不以任何形式非经营性占用、借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权益,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不接受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垫支工资、福利等成本费用和其他支出;

2、不接受公司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拆借、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的资金;

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四)股份增减持承诺

鉴于林泰新材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本人刘健和宋苹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林泰新材挂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特此承诺如下: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分三批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本人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在满足《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性条件下)、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2、除上述承诺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股票交易限制的规定。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票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票。若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人同意对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承诺,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外,若本人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人应上缴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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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无形资产清单

(一)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6项发明专利和55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有效期权利状态取得方式
1电动车辆双挡湿式离合器变速器林泰新材ZL201510716007.8发明专利2015.10.292035.10.28专利权维持继受取得
2一种基于两挡变速器的电驱动装置南通林泰ZL201610045595.1发明专利2016.1.222036.1.21专利权维持继受取得
3对偶片及其制造方法林泰新材ZL201611046935.9发明专利2016.11.232036.11.2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芯片交叠组装装置林泰新材ZL202010860822.2发明专利2020.8.252040.8.2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一种汽车分流和串并联混合动力机构南通林泰ZL202110692469.6发明专利2021.6.222041.6.21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6一种摩擦片自动上料装置南通林泰ZL202410483471.6发明专利2024.4.192044.4.18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7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5905.6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8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0003.3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9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0985.6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0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1001.6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1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1023.2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2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1025.1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3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5988.9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1-32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有效期权利状态取得方式
14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5986.X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5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5903.7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6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0345904.1实用新型2018.3.132028.3.1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7一种摩擦片及湿式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2202098.5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8一种摩擦片及湿式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2202072.0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9一种摩擦片及湿式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2203935.6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0一种摩擦片及湿式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2203896.X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1一种摩擦片及湿式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2202090.9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2一种摩擦片及湿式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2203895.5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3一种湿式离合器的摩擦片林泰新材ZL201822202050.4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4一种湿式离合器用耐磨型防裂摩擦片林泰新材ZL201822202061.2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5一种耐热型摩擦片和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2202067.X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6一种摩擦片及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822202063.1实用新型2018.12.262028.12.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7摩擦片及离合器林泰新材ZL201922450028.6实用新型2019.12.302029.12.29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8带台钢片的成型设备林泰新材ZL202021798863.5实用新型2020.8.252030.8.2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1-32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有效期权利状态取得方式
29芯片交叠组装装置林泰新材ZL202021787538.9实用新型2020.8.252030.8.2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0可支持复杂条件下的紧固助力装置林泰新材ZL202021788167.6实用新型2020.8.252030.8.2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1具有双L型摩擦条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林泰新材ZL202021803468.1实用新型2020.8.252030.8.2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2具有X型油槽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林泰新材ZL202021798530.2实用新型2020.8.252030.8.2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3具有菱型油槽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林泰新材ZL202021798861.6实用新型2020.8.252030.8.2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4高性能摩擦片机构林泰新材ZL202021803305.3实用新型2020.8.252030.8.2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5摩擦片芯板表面处理新型装置林泰新材ZL202021788088.5实用新型2020.8.252030.8.2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6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林泰新材ZL202121355542.2实用新型2021.6.172031.6.16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7具有M型摩擦条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220029480.4实用新型2022.1.72032.1.6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8多片式快速防护包装机构南通林泰ZL202220029491.2实用新型2022.1.72032.1.6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9具有U型摩擦条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220049922.1实用新型2022.1.102032.1.9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0一种新型油槽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220058248.3实用新型2022.1.112032.1.10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1湿式离合器摩擦片南通林泰ZL202220744351.3实用新型2022.4.12032.3.31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2一种湿式离合器摩擦片南通林泰ZL202220744347.7实用新型2022.4.12032.3.31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1-32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有效期权利状态取得方式
43一种利于散热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221733434.9实用新型2022.7.72032.7.6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4一种高效润滑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221733502.1实用新型2022.7.72032.7.6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5一种高流动性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221869841.2实用新型2022.7.72032.7.6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6一种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林泰新材ZL202221998770.6实用新型2022.7.292032.7.28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7一种新型油槽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结构林泰新材ZL202222001261.8实用新型2022.7.292032.7.28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8一种乘用车自动变速器用湿式摩擦片南通林泰ZL202222719559.2实用新型2022.10.172032.10.16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9一种湿式摩擦片试验装置南通林泰ZL202222719555.4实用新型2022.10.172032.10.16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0一种用于工程机械齿轮箱的摩擦对偶片南通林泰ZL202222719518.3实用新型2022.10.172032.10.16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1一种全自动多轴联动输送式喷砂设备南通林泰ZL202222797642.1实用新型2022.10.242032.10.23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2一种摩擦片去毛边设备南通林泰ZL202222797650.6实用新型2022.10.242032.10.23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3一种摩擦片半自动封闭式喷砂机构南通林泰ZL202222797681.1实用新型2022.10.242032.10.23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4一种摩擦片自动化涂胶设备南通林泰ZL202222877454.X实用新型2022.10.312032.10.30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5一种摩擦片涂胶输送设备用金属密封南通林泰ZL202222877443.1实用新型2022.10.312032.10.30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1-32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类型申请日有效期权利状态取得方式
56一种新型油槽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321208519.X实用新型2023.5.182033.5.17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7一种三角油槽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321622624.8实用新型2023.6.262033.6.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8一种新型梯形式油槽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321691156.X实用新型2023.6.302033.6.29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9一种新型多段式油槽的湿式离合器摩擦片机构南通林泰ZL202321908109.6实用新型2023.7.202033.7.19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60一种钢片摩擦片的快速対齿工装南通林泰ZL202323454975.5实用新型2023.12.182033.12.17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61摩擦片的升降送料装置南通林泰ZL202420592365.7实用新型2024.3.262034.3.2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2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注册人注册号核定类别核定使用商品有效期限取得方式
1林泰新材2147820012汽车;陆地车辆变速箱;陆地车辆用传动带;陆地车辆用齿轮装置;陆地车辆传动齿轮;陆地车辆用离合器;陆地车辆引擎;陆地车辆联动机件;陆地车辆用飞轮;陆地车辆用扭矩变换器2017.11.21至2027.11.20原始取得
2林泰新材1534104612汽车;摩托车;陆地车辆减速齿轮;汽车减震器;陆地车辆变速箱;陆地车辆用离合器摩擦片;陆地车辆传动马达;手推车;船2015.12.21至2025.12.20继受取得

1-1-324

(三)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2项域名,具体如下:

序号持有者ICP备案/许可证号域名注册日期到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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