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将报告期内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领取薪酬的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确认的2023年度税前薪酬的其余部分披露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3年度税前薪酬其余部分 |
冀光恒 | 董事、行长 | 在任 | 79.26 |
项有志 | 董事、副行长、 首席财务官 | 在任 | 196.28 |
杨志群 | 董事、副行长 | 在任 | 269.95 |
孙永桢 | 职工监事 | 在任 | 136.94 |
邓红 | 职工监事 | 在任 | 110.01 |
周强 | 董事会秘书 | 在任 | 170.20 |
胡跃飞 | 董事、行长 | 离任 | 246.87 |
郭世邦 | 董事、副行长 | 离任 | 136.70 |
鞠维萍 | 副行长 | 离任 | 151.30 |
注: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和本行相关规定,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将进行延期支付管理。本行高级管理人员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中包括了进行延期且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该部分绩效薪酬将在未来3年分年延期支付。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