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 6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书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