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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8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前对高速公路路产按照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鉴于车流量变化对路面损耗不同,车流量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车流量对高速公路路产的损耗和折旧,能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国门架系统启用后,公司逐步积累了更多的数据,具备了取得更加准确的分车型实际交通量数据的条件。为客观公允地反映车流量和路产损耗之间的配比关系,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公司高速公路路产折旧方法由原来的年限平均法变更为车流量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自2024年10月1日起。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及未来期间的影响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适用。根据公司收费部门的初步预测,以2024年第四季度预计车流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折旧约1228万元,预计增加所得税费用约307万元,预计增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2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0.86%。目前公司正在委托独立的专业研究机构并要求其对公司所辖路段高速公路未来交通车流量进行研究预测,最终实际影响数以本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公司未来期间高速公路路产折旧的分布将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

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变更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情况说明》

(以下简称“情况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且与现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四)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五)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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