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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东兴证券关于杰美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杰美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号)许可,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发行价格41.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20,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616,905.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703,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4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8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17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31,678.3027,678.3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56.764,256.76
3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12,621.9012,621.90
合计48,556.9644,556.96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变更后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66,237.0366,237.0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112.2810,112.28
3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13,531.5613,531.56
合计89,880.8789,880.8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6,858.79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净额为113,416.88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对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品种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理财品种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与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银行借款。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组织财务中心及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对象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合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14.7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0.6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1.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机购买相关投资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汇报总经理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等资料,针对杰美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杰美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 丹 贾卫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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