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12月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乾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本次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详细内容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