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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5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5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8,763,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0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2,175,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8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588,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592,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588,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2%。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3,343,3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2,406,700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500,936,660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0GWh储能电芯及储能系统制造工厂及独立共享储能研发基地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217,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46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0%;弃权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4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144%;反对46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36%;弃权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1%。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36,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9%;反对4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9%;弃权333,3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5,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30%;反对4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07%;弃权333,3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6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鑫律师、原小放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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