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4年9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近日,公司办理完毕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2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6,199,056.6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80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7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12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销户日期 |
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兴支行 | 8110701011901956285 | 2024年7月11日 |
2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014100000018347 | 2024年11月4日 |
3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 32400188000016654 | 2024年10月31日 |
4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21130100100413980 | 2024年10月18日 |
5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 327270597678 | 2024年3月20日 |
6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20000036956800035843693 | 2024年12月4日 |
7 | 中非国际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 | NRA00045857400037682913 | 2024年12月4日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