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关联董事沈建华、华新忠、刘培意、沈剑波、王玲华、王雨婷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