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318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421.38万股。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