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公司董事长孙京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
2024-047号)。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获得
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48号)。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