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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5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1月30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根据公司选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招标结果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2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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