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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4-066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 - 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梁幸华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梁幸华先生200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重庆燃气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焱琪女士,202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焱琪女士2023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重庆燃气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万姝女士,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万姝女士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重庆燃气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人民币140万元,增长43%。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

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拟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项目人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效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业务,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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