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减持的股份均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从55,774,491股减少至32,343,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8.6221%减少至5.0000%,不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世界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函》。国华人寿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3,430,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221%。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华人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5,774,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622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华人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343,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不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地 |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12楼1210-1211室 | ||||
法定代表人 | 刘益谦 | ||||
注册资本 | 48.4625亿元人民币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3100006678322868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 ||||
经营范围 |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07年11月08日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国华金融中心A栋31、32、33、35层 | ||||
传真 | 200080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4/11/29-2024/12/2 | 无限售流通股 | 19,630,800 | 3.0347% | |
集中竞价 | 2024/12/3 | 无限售流通股 | 3,799,921 | 0.5874% | |
合计 | - | - | 23,430,721 | 3.6221%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55,774,491 | 8.6221% | 32,343,770 | 5.0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774,491 | 8.6221% | 32,343,770 | 5.0000%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时披露《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