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独立董事黄志东先生因个人事项被相关监察机关实施留置,无法正常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黄志东先生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还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无法正常履职时,董事会可以提请股东大会解除黄志东先生独立董事职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解除黄志东先生独立董事职务,其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自动失去;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马旭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旭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马旭飞先生当选后,将补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4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旭飞先生:1972年生,中国香港籍,新加坡国立大学企业政策博士学位。1995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职员、业务经理;2003年1月至2003年6月,任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业务经理;2007年8月至2018年6月,历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任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管理学系教授;2020年9月至2022年11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和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创新管理领域)教授;2022年12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教授。2016年7月至2022年8月,任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土巴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任CLSA PremiumInternational (HK) Limited独立董事;自2023年6月至今担任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卓越睿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旭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旭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马旭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