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 证券简称:安培龙 | 公告编号:2024-068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选举邬若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黎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张延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周炫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曾子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孟春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蒋宏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黄宗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颜炳跃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注: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3.本次议案4、议案5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请参会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以上有关
证件复印件,以便会议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16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延洪先生、彭碧泳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289825
传真:0755-89695955
联系邮箱:ir@ampron.com
登记及信函送达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13”,投票简称为“APR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请填报表决票数。投票权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X各议案候选人数量(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股东在通过现场会议投票前已经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投票,按照规定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本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选举票数 |
1.01 | 《选举邬若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黎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张延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周炫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2.01 | 《选举曾子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孟春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蒋宏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3.01 | 《选举黄宗波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颜炳跃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4.00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说明:1、提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填写票数;投票权数 =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X各议案候选人数量(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2、提案4、5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请以打“√”方式在每项议案后注明表决意见。每一股份对每一议案有一票表决权,表决股数超过代表股数的则为废票,视为弃权。对每项议案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凡多选、涂选或其他方式填写均为无效。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表决票应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否则为废票,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户卡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件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出席会议人姓名 /名称 |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
说明: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