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力创通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华力创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华天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信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增加300万元。本次交易额度增加后,公司与华天信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由300万元增加至600万元。公司2024年度整体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预计由1,500万元增加至1,8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原预计额度 | 新增金额 | 本次增加后预计额度 | 截至2024.9.30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华天信通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向关联人采购卫星应用类产品 | 市场定价 | 300 | 300 | 600 | 380.11 | 96.15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华天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30日
3、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丽荣路1号昌毅工业厂区2号十二层西区
4、法定代表人:王先龙
5、注册资本:333.337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无线电及外部设备、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设备、电子自动化系统、安防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智能化系统的上门安装;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卫星导航定位和通信部件及其系统、通信设备及部件与材料、无线电及测试设备与配件、网络多媒体产品、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机电设备、信息技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生产、技术服务;无线接入设备、无线直放站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生产、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科学仪器、光电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测量和监控设备
的技术开发、销售、生产、技术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日用电器)维修。
7、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2,522,823.68元,净资产为36,166,550.48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1,603,075.34元,净利润3,291,002.0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控制苏州荣通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荣通”),为公司关联方。苏州荣通参股华天信通20%股权。
9、履约能力分析:该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公司与其他非关联方发生同类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签署,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按照公司本次审议决议,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与华天信通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与华天信通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增加与华天信通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与华天信通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毕淼 陆玉龙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