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孙公司江苏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攀森”))为满足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其担保3,060万元,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为其担保2,940万元,担保期限为三年。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攀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年04月24日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富源路89号
5、法定代表人:罗应涛
6、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家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财务指标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173,401,184.73 | 188,750,348.10 |
净资产 | 109,096,816.56 | 100,656,782.03 |
财务指标 | ||
营业收入 | 95,640,257.82 | 194,109,251.59 |
营业利润 | 9,853,105.64 | 26,643,656.84 |
净利润 | 8,440,034.53 | 25,727,801.74 |
8、公司持有江苏锐美51%的股权,广州市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锐美”)为江苏锐美全资子公司,江苏攀森为广州锐美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攀森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重孙公司的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一)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1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保证人(乙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对江苏攀森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60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乙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2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对江苏攀森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40万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乙方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重孙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上述担保事项中,公司在持股比例的范围内为江苏攀森的债权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为剩余的债权提供担保,且全部授信亦追加江苏锐美少数股东吴克桦夫妇提供担保。公司对江苏攀森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此次公司为重孙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2,115.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其他
1.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