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彤程新材”)于2024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蒋稳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均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及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和
合理调整,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彤程新材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