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8日以邮件、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故提议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2)。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