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新建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 特别风险提示: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国家政策影响、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文件,要求“重点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2025年底前实现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0mg/ Nm?(毫克/标准立方米)等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当前,公司水泥分厂日产6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采用 SNCR脱硝系统,烟气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不高于100mg/ Nm?”水平,难以达到“不高于50mg/ Nm?”标准要求。为了确保在2025年底前满足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最新规定的要求,公司水泥分厂拟在现有水泥窑预热器C1出口位置新建一套高温低尘SCR尘硝一体设备,SNCR脱硝设备利旧同,时实现NOx和粉尘的治理。项目建成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50mg/Nm?以下,预计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氮氧化物的减排量约为1204吨/年,生产现场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厂区整洁无积尘。项目的实施符合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要求,具有很好的环保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塑造“新皖维”形象。该项目已获得巢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
2403-340181-04-02-486258。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的九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含10%),属于《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所规定的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工程》
2、项目单位: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
3、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巢维路56号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内
4、项目情况: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50个工作日(雨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该项目技术方案成熟可靠,在国内外水泥行业已有成功应用案例,能高效去除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确保排放达标;技术方案中对设备进行了精准选型,配套设施设计科学合理,能保障系统在高温、低尘环境下稳定运行,大幅降低故障发生率;与现有水泥生产工艺兼容性良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需对现有设施进行大规模改动,减少施工难度和对生产的干扰。
三、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水泥分厂日产6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继续存续运行的必要前
提。该项目不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利,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社会责任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度。
四、投资风险的分析
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因环保政策影响、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导致新建项目建成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皖维高新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