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质集团”)分别于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2024年12月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或“第一大股东”)通知,截至2024年11月29日,20个工作日的信息披露公告期已届满,无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参与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终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