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基金”)的《关于减持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告知函》,本次减持后,国华基金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
住所 |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75(仅限办公用途)(JM)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7日 | |||||
股票简称 | 中天火箭 | 股票代码 | 003009.SZ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A 股 | 154.93 | 1% | |||||||
合 计 | 154.93 | 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其他 | ? □ □ □ □ □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表决权让渡 (请注明) | □ □ □ □ □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859.6901 | 5.53233% | 704.7601 | 4.5353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9.6901 | 5.53233% | 704.7601 | 4.5353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4年9月30日,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对国华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国华基金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84,838股(约 |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53,9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30,9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 目前国华基金已按照公告完成减持计划集中竞价部分的1%。本次股份减持前已披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备查文件:
国华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