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4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1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货币资金的状况及未来发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477,079.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913,896.67元。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91,953,526.5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824,578.9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1,824,578.90元。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620,493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62%,占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4%,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施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与深圳玑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关联董事施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确保公司经营利润,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下述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合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银行名称 | 币种 | 2025年预计额度(亿元)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RMB | 27.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RMB | 11.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RMB | 1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RMB | 9.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 RMB | 3.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RMB | 21.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RMB | 6.0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RMB | 6.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RMB | 6.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 RMB | 12.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RMB | 5.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 RMB | 22.0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RMB | 1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 RMB | 5.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 | RMB | 10.0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RMB | 8.00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RMB | 5.00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USD | 0.085 |
汇丰银行 | USD | 0.50 |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