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 2024-062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 下午 2:4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中关村壹号D1栋6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陶然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88,082,442股(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020,000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58股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1,937,500股)。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人数 |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543 | 317,380,691 | 40.2725%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代理人) | 6 | 100,493,271 | 12.7516% |
其中:网络投票股东 | 537 | 216,887,420 | 27.5209%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540 | 32,393,374 | 4.1104%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代理人) | 4 | 24,640,619 | 3.1267% |
其中:网络投票股东 | 536 | 7,752,755 | 0.9837% |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有效表决权股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1.候选人:选举孙陶然先生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 313,413,839 | 98.7501% |
1.02.候选人:选举王国强先生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 313,410,746 | 98.7492% |
1.03.候选人:选举李蓬先生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 312,519,827 | 98.4684% |
1.04.候选人:选举朱国海先生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 312,623,450 | 98.501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有效表决权股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1.候选人:选举孙陶然先生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 28,426,522 | 87.7541% |
1.02.候选人:选举王国强先生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 28,423,429 | 87.7446% |
1.03.候选人:选举李蓬先生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 27,532,510 | 84.9943% |
1.04.候选人:选举朱国海先生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 | 27,636,133 | 85.3142% |
提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有效表决权股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01.候选人:选举张闫龙先生为第四届独立董事 | 312,808,612 | 98.5594% |
2.02.候选人:选举刘尔奎先生为第四届独立董事 | 312,818,208 | 98.5625% |
2.03.候选人:选举程蕾熹女士为第四届独立董事 | 312,800,801 | 98.557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有效表决权股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01.候选人:选举张闫龙先生为第四届独立董事 | 27,821,295 | 85.8858% |
2.02.候选人:选举刘尔奎先生为第四届独立董事 | 27,830,891 | 85.9154% |
2.03.候选人:选举程蕾熹女士为第四届独立董事 | 27,813,484 | 85.8616% |
提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有效表决权股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01.候选人:选举温瑾女士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 312,812,938 | 98.5608% |
3.02.候选人:选举牛芹女士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 312,518,598 | 98.468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有效表决权股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3.01.候选人:选举温瑾女士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 27,825,621 | 85.8991% |
3.02.候选人:选举牛芹女士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 27,531,281 | 84.9905% |
提案4.00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 有效表决权股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同意 | 315,577,291 | 99.4318% |
反对 | 1,623,800 | 0.5116% |
弃权 | 179,600 | 0.0566% |
回避 | 0 | 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有效表决权股数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同意 | 30,589,974 | 94.4328% |
反对 | 1,623,800 | 5.0128% |
弃权 | 179,600 | 0.5544% |
回避 | 0 | 0.0000% |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益文、李诗滢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