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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利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30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在2023年度审计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100万元。

2023年度,大华所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合计110万元,本期审计报酬较上期相比下降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学生,200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拟于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隆乾,2020 年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拟于2024 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

序号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李峻雄2022-12-12自律监管措施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6号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合计人民币10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3年度,大华所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相比下降1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沟通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其作为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具的审计报告亦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合同约定。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100万元。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记录》;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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