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00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农投集团”)借入8亿元,借款期限1年,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资金占用费按年化2.6%计算,按季度支付;公司无需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2、深农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伟先生、张磊先生、王慧敏女士、台冰先生和向自力先生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本议案。
3、本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4、鉴于本次借款费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LPR,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10条规定,经公司申请,本次借款事项已获深交所同意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情形,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001
(三)法定代表人:黄伟
(四)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六)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4日
(七)经营范围: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公共场所食堂升级改造、社区熟食中心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安全食品流通及终端销售;食品流通渠道平台搭建;食品产业投资运营(包括食品产业链核心资源并购投资、未来方向的企业培育);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食品销售和供应业务;应急物资生产经营;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购销;医药批发;普通货运、专业运输、仓储物流。
(八)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持有深农投集团100%股权。
(九)历史沿革:成立于2017年12月,原名称为深圳市福德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2018〕17号文件”,2018年4月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承接深圳市国资委持有的公司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19年12月更名为“深圳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5月更名为“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7月更名为“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十)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农投集团资产总额294.14亿元,负债总额159.54亿元,净资产134.60亿元,资产负债率54.24%。2023年度,深农投集团营业收入118.46亿元,净利润9.23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深农投集团资产总额285.7亿元,负债总额150.87亿元,净资产134.83亿元,资产负债率52.81%。2024年1-9月,深农投集团营业收入77.01亿元,净利润6.48亿元。
(十一)关联关系:深农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深农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十二)其他:经查询,深农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深农投集团申请借款
2.借款金额:8亿元
3.借款期限:1年
4.资金占用费:按年化2.6%计算
5.支付和偿还计划:本金到期后一次性偿还;资金占用费按季度
支付,最后一期资金占用费随本付清
6.其他:公司无需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深农投集团借款的资金占用费按年化2.6%计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LPR,定价公允、合理,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借款为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借款定价遵循客观、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深农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约为2,633.07万元(未经审计)。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借款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定价遵循客观、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深农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审议该事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