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新建4艘6.5万吨级PANAMAX油轮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原油船队运力结构,改善船队运营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原油运输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不超过181,748万元(含税),在非关联方中国船舶集团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新建4艘6.5万吨级PANAMAX油轮。新船为新一代小巴拿马船型,满足TierⅢ排放要求,加装艏侧推装置,并采用甲醇双燃料预留设计。上述4艘船舶预计于2027年至2028年陆续交付。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业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投资总额已经达到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金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招商南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8)。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