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15:
00点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张平森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本次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