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2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232,175股,成交均价为22.449元/股,成交总金额50,109,444.7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13%。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2月25日至2023年2月25日。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5日。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票2,138,5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展期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管理委员会及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江特电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3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8年2月25日。
延期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除存续期延长外,其余安排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