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无锡振华 股票代码:60531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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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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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交易条款比较复杂,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投资者购买本次可转债前,请认真研究并了解相关条款,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机构评级,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评级机构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四、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国内汽车制造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整车厂商及部分配套零部件供应商,公司经营情况与下游整车市场产销量变动紧密相关。当前我国汽车市场已进入了私人消费者为主体的时代,消费者的购车意愿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为显著。当宏观经济处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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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周期时,居民购车意愿和能力较强,汽车消费市场整体繁荣,带动零部件企业业绩增长;反之,汽车消费市场整体萎靡,对零部件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过去二十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以及国家对汽车制造业的大力扶持,我国汽车制造业的发展整体呈现较好态势。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016万辆和3,00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0%,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但我国汽车市场曾在历史上出现下滑的情况,2018年-2020年期间,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持续降低、特大城市汽车限购、限行政策愈发严格,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多因素影响,汽车产销量均呈现负增长。如未来我国汽车制造业的增速出现放缓,乃至出现整个行业的不景气,公司的下游客户需求可能有所下降,进而影响公司产品销量,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7.43%、69.36%、72.91%和72.12%,客户集中度较高。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与包括上汽集团、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特斯拉、理想汽车、联合电子、小米汽车等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不断进行客户结构的优化,但鉴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特殊属性,未来上述客户仍将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截至目前,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客户为上汽乘用车一家,为其郑州、宁德工厂提供配套服务;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务客户为联合电子及其指定的一级供应商。如果上述客户因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与公司减少或终止业务关系,或议价能力不足导致加工单价大幅下滑,或有其他供应商进入公司所在市场,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以冷轧板、镀锌板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5.37%、75.53%、
72.33%和72.69%,公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通过建立产品价格调整机制、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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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原材料波动对公司利润水平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盈利能力存在下降风险。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和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系向客户提供加工服务,不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如果未来相关合作模式发生变化,或议价能力不足导致加工单价大幅下滑,则可能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1,006.06万元、188,075.45万元、231,698.37万元和111,747.35万元,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912.59万元、16,191.13万元、27,723.75万元和15,833.12万元。虽然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增长态势,但未来若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加剧、上游产能受限、下游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及主要产品供需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导致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6,952.13万元、97,226.38万元、150,684.11万元和105,603.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71%、27.45%、32.93%和23.54%。公司客户以知名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为主,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概率较低。但是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将对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造成较大压力且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内伴随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存货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046.81万元、30,540.49万元、32,645.15万元和31,245.9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6%、8.62%、7.13%和6.97%。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存货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较高规模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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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将占用公司较多流动资金,如果公司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理,将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能力下降,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若未来因宏观经济环境或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导致存货跌价或变现困难,则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13%、15.74%、22.46%和20.81%,公司毛利率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产能利用率等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受市场供需关系导致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且公司主要产品售价不能及时调整,或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化、产能利用率下降,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开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有效期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获得该项认证取决于公司是否仍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如果因各种因素影响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者上述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发生变化,则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从15%上升至25%,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入“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虽然公司已经结合市场前景、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人员、技术、市场储备等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建设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且部分产品已经获得下游客户的项目定点,同时在积极开发新客户,但若未来公司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或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下游客户业务发展未达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该等募投项目可能面临量产进度不及预期、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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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实施方案调整、实施周期延长、人力资源成本变动等情况,可能会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如期完成,产生的收益无法覆盖项目建设新增的折旧和管理成本,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结合目前国内行业政策、行业发展及竞争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了较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且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是,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公司产能扩张,基于目前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革新等不确定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以及未来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市场开拓、客户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等可能与公司预测存在差异,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项目延期、投资超支、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从而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者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相应的折旧和摊销,从项目开始建设到项目完成并促进公司实现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新增的折旧和摊销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则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带来折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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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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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5月2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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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3)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①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9月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0,482,18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710,000股后,即以249,772,1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77,218.3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②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249,291,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730,801.5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③2023年现金方式回购股份
2023年7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2.51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8,587,371.00元。
(4)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9月23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0,482,183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249,291,5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858,316.6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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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723.75 | 8,091.38 | 9,099.61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1,970.80 | - | 3,000.0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6,858.74 | - | - |
当年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 | 18,829.54 | - | 3,000.00 |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67.92% | - | 32.97%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 21,829.54 | ||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 14,971.58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145.81%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现金回购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 | 48.60%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含现金回购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 | 33.33% |
注1: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分别引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追溯调整前合并报表经审定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2: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21,829.54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45.81%。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根据《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的比例如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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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关于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入并推动公司主业发展,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继续做强、做优、做大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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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就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和实际控制人钱金祥、钱犇已作出以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若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毕前,若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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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包括本人在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毕前,若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承诺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公司将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无锡振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并将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已发行可转债情形或相关减持计划,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参与无锡振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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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并认购成功,自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所持有的无锡振华可转债。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可转债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4、本人/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无锡振华可转债的,因减持公司可转债所得收益全部归无锡振华所有,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独立董事的承诺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承诺函,该等人员不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出具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参与认购无锡振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全部归无锡振华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1-15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2
四、特别风险提示 ...... 2
五、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6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1
七、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承诺 ...... 13
目 录 ...... 15
第一节 释义 ......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2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22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36
五、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 3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9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9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42
三、其他风险 ...... 4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7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7
二、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7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 49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 51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54
1-1-16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61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 78
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 97
九、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98
十、特许经营权和经营资质情况 ...... 103
十一、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05
十二、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05
十三、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 105
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13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14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14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 115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2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26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127
六、财务状况分析 ...... 130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60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73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77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77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79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179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182
一、合规经营情况 ...... 182
二、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183
三、同业竞争情况 ...... 184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 185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9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19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94
1-1-17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 203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 20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投向主业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 204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06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 206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07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211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 213
五、会计师对于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13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14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1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1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2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23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25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 ...... 226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29
附表一:发行人拥有的授权专利 ...... 230
1-1-18
第一节 释义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词语解释 | ||
无锡振华、公司、发行人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钱金祥、钱犇 |
无锡亿美嘉 | 指 | 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无锡方园 | 指 | 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武汉恒升祥 | 指 | 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郑州君润 | 指 | 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宁德振德 | 指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上海恒伸祥 | 指 | 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无锡开祥 | 指 | 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廊坊全京申 | 指 |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上海九宇道 | 指 | 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无锡君润 | 指 |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
无锡瑾沣裕 | 指 | 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
无锡祥耀 | 指 | 无锡祥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胜益利 | 指 | 无锡市胜益利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博虎源 | 指 | 常州博虎源建材有限公司 |
上汽大众 | 指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 | 指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神龙汽车 | 指 |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大通 | 指 |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
上海通程 | 指 | 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同舟 | 指 | 上海同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汽乘用车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
特斯拉 | 指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Tesla, Inc. |
理想汽车 | 指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Li Auto Inc. |
东风汽车 | 指 |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合电子 | 指 |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无锡威孚 | 指 | 无锡威孚奥特凯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1-1-19
北汽集团 | 指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长城汽车 | 指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奇瑞汽车 | 指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一汽 | 指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一汽大众 | 指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股东会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
董事会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 指 |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以及2024年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以及2024年6月30日 |
股票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自2024年9月2日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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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执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 | ||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事务所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二、专业词汇解释 | ||
模具 | 指 | 一种装在压力机上的生产工具,通过压力机能把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出所需形状和尺寸的零件或制品 |
冲压 | 指 | 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冲压件)的成形加工方法 |
冷冲压 | 指 | 在常温条件下利用安装在压力机上的冲压模具对材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分离或塑性变形,从而获得所需要的零件的一种压力加工方法 |
焊接 | 指 | 通过加热或加压或两者并用,并且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焊件达到结合的一种方法 |
电镀 | 指 | 利用电解原理在某些金属表面上镀上一薄层其它金属或合金的过程,是利用电解作用使金属或其它材料制件的表面附着一层金属膜的工艺从而起到防止金属氧化(如锈蚀),提高耐磨性、导电性、反光性、抗腐蚀性(硫酸铜等)及增进美观等作用 |
分拼总成加工 | 指 | 根据整车制造商要求向零部件供应商支付冲压件的采购费用,对冲压件外部物流供应、总成排序装配、储存冲压件的质量维护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协助整车制造商进行供应商管理 |
钣金 | 指 | 在手工与工(模)具或设备与模具作用下,使金属板材、管材和型材发生变形或分离,按照预期要求成为零件或结构件的加工过程 |
模块化 | 指 | 用相同的零部件,通过不同形式的组合,实现多样化的产品设计,并通过增加零部件的共享,提升零件通用性以及产品在生产和装配环节的标准化程度,从而加速新产品上市速度,提升整条汽车产业链的运营效率 |
轻量化 | 指 | 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 |
整车厂商、主机厂 | 指 | 从事汽车整车的设计、研发及制造的企业 |
一级供应商 | 指 | 直接向汽车制造商供应模块化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商 |
二级供应商 | 指 | 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向一级供应商供货的供应商 |
PPAP | 指 |
生产件批准程序(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PPAP规定了包括生产和散装材料在内的生产件批准的一般要求
1-1-21
OICA | 指 | 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rganis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Constructeurs d'Automobiles),是由世界各汽车生产国的汽车制造商协会组成的国际组织 |
一品一点 | 指 | 某一种汽车零部件仅由唯一零部件供应商供应的供货模式 |
机加工 | 指 | 即机械加工,是指通过一种机械设备对工件的外形尺寸或性能进行改变的过程 |
注:本募集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1-1-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Wuxi Zhenhua Auto Parts Co., Ltd.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简称 | 无锡振华 |
证券代码 | 605319 |
法定代表人 | 钱犇 |
股本总额 | 25,048.2183万元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6年6月8日 |
上市日期 | 2021年6月7日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
经营范围 | 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加工、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250066467M |
电话号码 | 0510-85592554 |
传真号码 | 0510-85592399 |
电子信箱 | zqfwb@wxzhenhua.com.cn |
董事会秘书 | 匡亮 |
证券事务代表 | 秦宇蒙 |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产业。自2010年以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政策。2017年4月25日,《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布,规划提出要开展汽车整车工艺、关键总成和零部件等先进制造装备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2023年12月,
1-1-23
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汽车关键零部件、轻量化材料应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研发能力建设等。江苏、上海、河南等地也先后发布区域产业政策,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加快发展步伐,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配套体系。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条件,也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我国汽车工业的稳定发展拉动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
我国汽车工业规模庞大,已经成为全球主要的汽车产销国之一。近年来,国产乘用车逐步打开国内以及国际市场,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相关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稳中有增,连续第15年产量销量稳居全球第一。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4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3,100万辆,同比增长3%以上。汽车工业展现出强大发展韧性,庞大的汽车工业规模给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需求。受益于汽车行业整体的稳步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规模增速亦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响应市场需求,把握行业发展机遇
我国汽车工业规模庞大,已经成为全球主要的汽车产销国之一。在我国汽车工业保持稳定发展的背景下,汽车零部件的市场需求将会持续增长。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推动了汽车零部件企业扩产扩能。综合考虑整体汽车市场的发展前景、公司客户潜在的配套需求,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和业务布局已经不足以支撑未来主营业务的长远发展需求,因此公司有必要在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主要产品生产能力。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增强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产能,满足已有客户及潜在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夯实公司市场竞争地位。
2、抓住区域发展机遇,巩固和提升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产能扩产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河北廊坊,主要面向京津冀地区客户。作为我国重要的汽车产业集聚区之一,京津冀地区汽车产业基础雄厚,拥有完整的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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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设计、研发、验证体系。2023年5月,工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以及京津冀三地政府共同编制《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深化产业链区域协作,协同培育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六条重点产业链。2023年12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拓展推广应用领域、营造良好应用生态、完善保障支持体系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因此,公司在河北廊坊扩建生产基地,进一步提升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产能,有利于公司把握区域发展机遇,强化与行业上下游的区域协同作用,共享行业成长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3、提升区域配套能力,保持核心客户粘性
为达到同步开发、供货及时、节约成本等目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在整车制造商所在区域建设生产基地进行配套。小米汽车、理想汽车等公司现有客户在京津冀地区有较大规模的整车产能布局,此外京津冀地区还拥有北汽、长城、北京现代、北京奔驰、一汽丰田等知名整车企业。目前,公司在上述地区通过租赁厂房生产焊接零部件,产品种类和生产能力受限,随着公司现有及潜在客户的就近配套需求不断增加,公司有必要在京津冀地区扩大生产规模,从而满足现有客户供货及时性的要求以及更好地开发潜在客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对重点客户的就近配套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运输成本,及时满足下游整车制造商同步开发及快速响应的需求,提升与核心客户之间的客户粘性。此外,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重点区域占据市场份额并开拓新的业务机会,有利于实现公司产能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充沛的流动资金是业务稳定发展的保障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属于重资产、资金密集型行业,一方面公司生产经营中需要采购原材料及模具、维护设备,同时考虑存货、客户账期对流动资金的占用,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将大幅提升;另一方面随着汽车产业的稳步发展,对于汽车相关零部件的需求也在持续提升,公司需要保持较强的资金实力,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保持业务与产品符合未来发展趋势。
1-1-25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充足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1-1-26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⑤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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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8、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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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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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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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2、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12、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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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 | 64,834.00 | 42,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74,834.00 | 52,000.00 |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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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修订后的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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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6)拟修改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当期未偿还的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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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三)评级事项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出具《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四)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
公司聘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本次可转债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本次可转债本金总额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4)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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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约责任
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无法履行本息偿付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及相关证券交易所。
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前项采取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相关措施时,发行人应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追加担保,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并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如果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且一直持续,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指示,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决定,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回收债券本金和利息,或强制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或各期债券项下的义务。
3、争议解决机制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授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任一方有权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请仲裁,适用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承销方式与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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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保荐费及承销费 | 【】 |
律师费用 | 【】 |
会计师费用 | 【】 |
发行手续费用 | 【】 |
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用及其他费用 | 【】 |
(八)可转债上市的时间安排
日期 | 交易日 | 发行安排 |
【】 | T-2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
【】 | T-1日 |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上路演、网下申购日 |
【】 | T日 |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定网上中签率 |
【】 | T+1日 | 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
【】 | T+2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 |
【】 | T+3日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 | T+4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以上时间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九)本次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公司/发行人
公司/发行人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钱犇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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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
董事会秘书 | 匡亮 |
证券事务代表 | 秦宇蒙 |
联系电话 | 0510-85592554 |
传真 | 0510-85592399 |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龚德雄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
联系电话 | 021-63325888 |
传真号码 | 021-63326010 |
保荐代表人 | 石军、刘广福 |
项目协办人 | 李昕 |
项目组成员 | 闵义峰、范扬帆 |
(三)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负责人 | 徐晨 |
住所 | 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
联系电话 | 021-52341668 |
传真 | 021-52341670 |
经办律师 | 林琳、陈杰、杜佳盈 |
(四)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王越豪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楼 |
联系电话 | 0571-88216888 |
传真 | 0571-88216999 |
经办注册会计师 | 胡友邻、叶群、倪国君、张雪生(已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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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信评级机构
资信评级机构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张剑文 |
住所 |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
联系电话 | 0755-82872897 |
传真 | 0755-82872090 |
经办分析师 | 徐宁怡、朱建业 |
(六)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电话 | 021-58708888 |
传真 | 021-58899400 |
(七)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
户名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账号 | 1001244329025711229 |
(八)拟上市交易所
拟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
电话 | 021-68808888 |
传真 | 021-68807813 |
五、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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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及做出投资决定时,除本募集说明书已披露的其他信息外,应慎重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7.43%、69.36%、72.91%和72.12%,客户集中度较高。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与包括上汽集团、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特斯拉、理想汽车、联合电子、小米汽车等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不断进行客户结构的优化,但鉴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特殊属性,未来上述客户仍将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截至目前,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客户为上汽乘用车一家,为其郑州、宁德工厂提供配套服务;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务客户为联合电子及其指定的一级供应商。如果上述客户因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与公司减少或终止业务关系,或议价能力不足导致加工单价大幅下滑,或有其他供应商进入公司所在市场,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以冷轧板、镀锌板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5.37%、75.53%、
72.33%和72.69%,公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通过建立产品价格调整机制、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材料波动对公司利润水平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盈利能力存在下降风险。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和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系向客户提供加工服务,不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如果未来相关合作模式发生变化,或议价能力不足导致加工单价大幅下滑,则可能对发行人的资金压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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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客户车型开发带来的风险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整车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吸引消费需求,汽车整车厂的车型更新频率不断加快。公司对主要客户拟推新车型会进行前期投资,若整车厂拟推新车型未能合理预计市场需求的变动、未能取得预期销量,或新车型产品开发周期大幅高于计划时间而延迟推出,则公司可能面对前期投资难以收回、车型销售量低于预期、投资周期被迫拖长等情形,导致收益不能达到预期而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四)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1,006.06万元、188,075.45万元、231,698.37万元和111,747.35万元,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912.59万元、16,191.13万元、27,723.75万元和15,833.12万元。虽然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增长态势,但未来若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加剧、上游产能受限、下游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及主要产品供需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面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业绩指标的增长速度放缓的风险,甚至可能出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下降的情况。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导致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截至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76,952.13万元、97,226.38万元、150,684.11万元和105,603.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71%、27.45%、32.93%和23.54%。公司客户以知名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为主,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概率较低。但是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将对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造成较大压力且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内伴随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存货规模也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046.81万元、30,540.49万元、32,645.15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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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5.9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6%、8.62%、7.13%和6.97%。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存货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较高规模的存货余额将占用公司较多流动资金,如果公司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理,将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能力下降,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若未来因宏观经济环境或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导致存货跌价或变现困难,则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13%、15.74%、22.46%和20.81%,公司毛利率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产能利用率等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受市场供需关系导致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且公司主要产品售价不能及时调整,或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化、产能利用率下降,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开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享受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有效期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获得该项认证取决于公司是否仍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如果因各种因素影响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者上述优惠企业所得税政策发生变化,则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将从15%上升至25%,从而对公司税后净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六)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了较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培养了具有先进理念、视野开阔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未来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销售规模都将有所提升,人员数量有所增加且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也将趋于复杂。业务规模扩张将对公司在市场营销、生产经营、技术开发、人力资源、内部控制等各环节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优化组织模式、提高管理能力、充实相关高素质人才以适应公司未来成长和市场环境变化的需求,则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开发具备较高的复杂性,对相关产品开发人员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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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能有较高的要求。技术人员的培养需要经历漫长的学习和实践过程,其不仅需要掌握冲压焊接、模具设计、汽车制造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还必须在多年的生产和研发实践中不断丰富和积累经验。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吸引并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技术开发人才。为了防止人才流失,公司向技术人员提供优良的研发条件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薪酬体系及合理的激励制度,积极维持技术团队的稳定。但汽车零部件行业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未来竞争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受内外部环境改变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技术人才出现较大规模的流失,将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竞争力提升带来不利影响。
(八)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产品质量直接决定下游终端整车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在原材料采购、冲压及焊接加工、仓储运输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瑕疵都可能使最终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这要求公司具备非常高的工艺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尽管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监督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品质,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纠纷,但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未来不排除公司产品出现因上游原材料采购、自身产品质量管理问题、仓储运输等原因导致的重大质量问题,使公司受到下游客户的大额索赔或责任追究,进而对公司业务发展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国内汽车制造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整车厂商及部分配套零部件供应商,公司经营情况与下游整车市场产销量变动紧密相关。当前我国汽车市场已进入了私人消费者为主体的时代,消费者的购车意愿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为显著。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时,居民购车意愿和能力较强,汽车消费市场整体繁荣,带动零部件企业业绩增长;反之,汽车消费市场整体萎靡,对零部件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过去二十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以及国家对汽车制造业的大力扶持,我国汽车制造业的发展整体呈现较好态势。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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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016万辆和3,00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0%,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但我国汽车市场曾在历史上出现下滑的情况,2018年-2020年期间,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持续降低、特大城市汽车限购、限行政策愈发严格,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多因素影响,汽车产销量均呈现负增长。如未来我国汽车制造业增速放缓或景气度出现明显下滑,将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售,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政策风险
汽车工业具有产业链条长、拉动能力强的特点,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我国经济增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汽车零部件产业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国家各相关部委持续出台了包括《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建议》等多项利好政策,在产业规划、技术引进、投融资、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汽车零部件行业全方位的支持。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受益于国家关于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鼓励政策。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及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能源、环境危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逐步凸显,若因多项因素共同影响导致未来相关鼓励汽车行业发展的政策出现调整和变动,将可能造成公司无法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凭借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业、规模、技术等优势,中国汽车出口强劲增长。2023年中国出口汽车总计522.1万辆,同比增长57.4%,首次超过日本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出口国;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120.3万辆,同比增长77.2%。2018年以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近期欧盟地区、美国等出于支持本土产业发展等目的,出台了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相关限制性政策与法案,影响了公司下游整车厂商电动汽车出口。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进口国关税等贸易壁垒持续上升,可能对中国汽车产业链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下游客户需求或者订单量产生不利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四)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已进入国内知名品牌整车供应链体系且存在一定竞争优势,客户包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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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集团、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特斯拉、理想汽车、东风岚图、智己汽车、小米汽车等多家国内外知名整车厂商或品牌。伴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无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跟市场趋势、满足整车厂商日新月异的需求,将对公司承接新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竞争力削弱、市场地位下降。
三、其他风险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可转债价格及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可以转换成公司普通股,其价值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发行期间,公司股价持续下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存在一定发行风险;发行上市后,可能由于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2、可转债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等因素。本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发行后持续下跌,则存在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仍高于公司股票价格的情况,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3、可转债本息兑付的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支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可能发生的赎回和回售等情况。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的按时足额承兑。
4、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此期间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收益。如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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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本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当触发修正条件时,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实施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因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此外,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影响,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存在不确定性,故转股价格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6、评级风险及本次发行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中证鹏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的影响,导致公司或本次债券信用级别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另外,本次发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负面事件,投资者可能因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虽然公司已经结合市场前景、产业政策以及公司人员、技术、市场储备等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建设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且部分产品已经获得下游客户的项目定点,同时在积极开发新客户,但若未来公司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不能完全满足客户需求,或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下游客户业务发展未达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该等募投项目可能面临量产进度不及预期、新增产能不能被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服务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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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整体战略,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在项目实施及后期运营过程中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实施方案调整、实施周期延长、人力资源成本变动等情况,可能会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如期完成,产生的收益无法覆盖项目建设新增的折旧和管理成本,将对公司整体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结合目前国内行业政策、行业发展及竞争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了较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且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是,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公司产能扩张,基于目前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革新等不确定或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以及未来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市场开拓、客户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等可能与公司预测存在差异,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项目延期、投资超支、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从而导致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者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包含规模较大的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相应的折旧和摊销,从项目开始建设到项目完成并促进公司实现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项目投入初期新增的折旧和摊销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则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带来折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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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总数为25,048.22万股,其中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1 | 无锡君润 | 68,830,000 | 27.48% | 68,830,000 |
2 | 钱犇 | 55,927,000 | 22.33% | 55,927,000 |
3 | 钱金祥 | 29,253,000 | 11.68% | 29,253,000 |
4 | 无锡瑾沣裕 | 9,973,400 | 3.98% | - |
5 | 无锡康盛 | 9,590,000 | 3.83% | 9,590,000 |
6 | 上海微积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乐达成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890,000 | 1.15% | - |
7 | 崔昌锐 | 2,508,500 | 1.00% | - |
8 | 谢琛 | 2,357,100 | 0.94% | -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56,217 | 0.74% | - |
10 | 陈惠芳 | 1,241,000 | 0.50% | |
合计 | 184,426,217 | 73.63% | 163,600,000 |
注:无锡君润、钱犇、钱金祥、无锡康盛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已于2024年7月2日起上市流通解除限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十大股东中,仅钱犇、钱金祥持有限售股,持有数量分别为22,400,000股和11,200,000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十大公司股东中,钱金祥、钱犇系父子关系,分别持有公司11.68%和22.33%股权;控股股东无锡君润系钱金祥、钱犇共同控制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27.48%股权;无锡康盛全部合伙人钱金方、钱金南、钱小妹为钱金祥之兄弟姐妹,持有公司3.83%股权。
二、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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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9家全资子公司,无合营公司、参股公司或分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子公司概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主要经营地 |
1 | 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12-08-17 | 3,680.00 | 3,680.00 | 100.00%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武汉 |
2 | 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 | 2014-01-10 | 1,118.00 | 1,118.00 | 100.00% | 模具制造加工 | 无锡 |
3 | 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 | 2016-11-18 | 3,500.00 | 3,500.00 | 100.00%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无锡 |
4 | 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2017-03-28 | 8,500.00 | 8,500.00 | 100.00%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郑州 |
5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2018-05-14 | 8,500.00 | 8,500.00 | 100.00%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宁德 |
6 | 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2021-03-19 | 2,945.00 | 2,945.00 | 100.00%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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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主要经营地 |
7 |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22-10-10 | 2,945.00 | 2,945.00 | 100.00%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廊坊 |
8 | 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 2008-11-10 | 1,300.00 | 1,300.00 | 100.00% | 选择性精密电镀 | 无锡 |
9 | 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024-03-06 | 9,311.1419 | - | 100.00%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上海 |
2、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8,077.37 | 6,843.51 | 21,529.12 | 695.11 |
2 | 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 | 8,112.86 | 107.94 | 3,508.35 | 68.66 |
3 | 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 | 41,059.37 | 6,597.92 | 12,821.55 | -218.38 |
4 | 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110,428.27 | 34,003.43 | 31,164.10 | 6,583.91 |
5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90,354.71 | 21,101.00 | 29,814.11 | 7,490.49 |
6 | 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42,206.74 | 5,641.62 | 24,701.16 | 1,952.85 |
7 |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8,367.95 | 2,164.06 | 141.33 | -778.97 |
8 | 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 28,800.07 | 26,907.10 | 15,311.40 | 9,062.33 |
9 | 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 - | - | - |
注1:上述2023年财务数据均已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注2: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4年3月注册设立,无2023年度财务数据。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为钱犇、钱金祥。公司最近三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无锡君润持有公司27.4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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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 |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钱金祥 | ||
出资额 | 6,883万元人民币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91320211MA1TB1E4XE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21日 | ||
营业期限 | 2017年11月21日至2032年11月20日 | ||
主要经营场所 | 无锡市建筑西路599-5(2号楼)四楼442室 | ||
出资结构 | 出资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钱犇 | 4,473.95 | 65.00% | |
钱金祥 | 2,409.05 | 35.00% | |
合计 | 6,883.00 | 100.00% | |
经营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贸易咨询。 |
(2)最近一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锡君润(未经审计)总资产38,140.72万元,净资产38,139.63万元;2023年度无锡君润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635.74万元。
(3)主要资产的规模及分布
无锡君润主营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锡君润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钱犇、钱金祥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2.33%和11.68%股权,并通过无锡君润间接持有公司27.48%股权,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1.49%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钱金祥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担任发行人董事长。钱金祥先生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钱犇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担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钱犇先生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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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和实际控制人钱金祥、钱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无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先生除控制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公司及子公司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控制无锡祥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4年5月27日注销。无锡祥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无锡祥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6MAC6YB0420 |
出资额 | 300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钱金祥 |
设立日期 | 2023年1月12日 |
注销日期 | 2024年5月27日 |
住所 |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市镇北工业园瑞丰路10号 |
出资结构 | 钱犇:50%;钱金祥:50%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
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发行人已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之“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承诺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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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1、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及实际控制人钱金祥、钱犇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若本企业/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毕前,若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包括本人在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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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毕前,若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承诺
(1)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针对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已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公司将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无锡振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并将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本企业参与无锡振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认购成功,自本人/本企业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无锡振华可转债。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可转债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3、本人/本企业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无锡振华可转债的,因减持公司可转债所得收益全部归无锡振华所有,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独立董事的承诺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承诺函,该等人员不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出具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参与认购无锡振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
(2)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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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的,由此所得的收益全部归无锡振华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7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1 | 钱金祥 | 董事长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2 | 钱 犇 | 董事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3 | 钱金方 | 董事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4 | 匡 亮 | 董事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5 | 朱晋伟 | 独立董事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6 | 曹容宁 | 独立董事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7 | 潘文韬 | 独立董事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钱金祥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钱金祥先生曾任杨市纯水设备厂车间主任、杨市医院塑料厂供销职员、胡埭仪表厂厂长、振华附件厂厂长、振华配件厂副厂长、振华有限监事、无锡祥耀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无锡君润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开祥执行董事、总经理。钱犇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钱犇先生曾任振华有限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无锡君润有限合伙人,无锡开祥监事,武汉恒升祥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方园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亿美嘉执行董事、总经理,郑州君润执行董事、总经理,宁德振德执行董事、经理,上海恒伸祥执行董事、总经理,廊坊全京申执行董事,上海九宇道执行董事。钱金方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钱金方先生曾任锡山市高级中学校办厂供销员、无锡亿美嘉经理、无锡振华董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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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廊坊全京申经理,无锡胜益利监事。
匡亮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匡亮先生曾任振华有限及无锡振华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晋伟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一桥大学管理学博士。朱晋伟先生曾任无锡轻工业学院讲师,江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和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容宁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林业大学管理学博士。曹容宁先生曾就职于江苏省清江合成纤维厂技术部,现任江苏理工学院管理学院财务会计系副教授。
潘文韬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律师执业证书。潘文韬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锡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成员共3名。现任监事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1 | 陈晓良 | 监事会主席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2 | 王 炜 | 监事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3 | 郑静华 | 职工监事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陈晓良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陈晓良先生曾任无锡县第二钢铁厂秘书、无锡县太湖钢厂办公室主任、振华有限销售科科长,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销售总监,武汉恒升祥监事。
王炜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历。王炜先生曾任无锡振益销售经理,无锡亿美嘉物流主管、制造物流部主管,现担任公司监事、证券法务部投资者关系经理,廊坊全京申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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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静华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本科学历。郑静华女士曾任公司人事专员,现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行政人事部人事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5名。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1 | 钱 犇 | 总经理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2 | 匡 亮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3 | 王洪涛 | 副总经理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4 | 钱琴燕 | 财务总监 | 2024年5月-2027年5月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钱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本章“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部分相关内容。
匡亮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参见本章“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部分相关内容。
王洪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锡轻工大学大专学历。王洪涛先生曾任无锡曙光模具有限公司电气技术员、电气工程师、动力分厂厂长助理、动力分厂党支部书记,无锡曙光模具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振华有限焊接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钱琴燕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钱琴燕女士曾任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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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其他任职单位名称 | 担任职务 |
1 | 钱金祥 | 董事长 | 无锡君润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 | 钱金方 | 常务副总经理 | 无锡胜益利 | 监事 |
3 | 朱晋伟 | 独立董事 | 江南大学商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内蒙古和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4 | 曹容宁 | 独立董事 | 江苏理工学院管理学院 | 副教授 |
5 | 潘文韬 | 独立董事 | 江苏锡州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主任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钱金祥、钱犇、钱金南、匡亮、张鸣、张建同、袁丽娜。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日期 | 相关会议 | 变动情况 | 变动后的董事会成员 |
2024年5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董事会换届,钱金南不再担任董事,张鸣、张建同、袁丽娜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股东大会选举钱金祥、钱犇、钱金方、匡亮为董事,朱晋伟、曹容宁、潘文韬为独立董事 | 钱金祥、钱犇、钱金方、匡亮、朱晋伟、曹容宁、潘文韬 |
除上述变动之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发生其它变化。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陈晓良、吴磊、管晔。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日期 | 相关会议 | 变动情况 | 变动后的监事会成员 |
2022年1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吴磊辞去监事职务,选举吴浩为公司监事 | 陈晓良、吴浩、管晔 |
2023年4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吴浩辞去监事职务,选举王炜为公司监事 | 陈晓良、王炜、郑静华 |
职工代表大会 | 管晔辞去职工监事职务,选举郑静华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除上述变动之外,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未发生其它变化。
公司监事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两年监事的变化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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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不利影响。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钱犇,常务副总经理钱金方,副总经理匡亮、王洪涛,董事会秘书陶雷,财务总监李晶、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丁奕奕。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日期 | 相关会议 | 变动情况 | 变动后的高级管理人员 |
2021年3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聘任李晶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陶雷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钱犇、钱金方、匡亮、王洪涛、陶雷、李晶、丁奕奕 |
2021年11月 | - | 李晶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财务部部长钱琴燕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 钱犇、钱金方、匡亮、王洪涛、丁奕奕、陶雷 |
2022年4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聘任钱琴燕为公司财务总监 | 钱犇、钱金方、匡亮、王洪涛、丁奕奕、钱琴燕、陶雷 |
2022年5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陶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匡亮为董事会秘书 | 钱犇、钱金方、匡亮、王洪涛、丁奕奕、钱琴燕 |
2023年4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调整了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不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钱犇、钱金方、匡亮、王洪涛、钱琴燕 |
2024年5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董事会换届,钱金方不再担任常务副总经理 | 钱犇、匡亮、王洪涛、钱琴燕 |
除上述变动之外,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它变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造成不利影响。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股东及公司外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投资企业 | 所任职务 | 投资额 (万元) | 投资比例(%) |
1 | 钱金祥 | 无锡君润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409.05 | 35.00 |
2 | 钱 犇 | 无锡君润 | / | 4,473.95 |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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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投资企业 | 所任职务 | 投资额 (万元) | 投资比例(%) |
3 | 钱金方 | 无锡胜益利 | 监事 | 264.18 | 51.00 |
无锡康盛 | / | 7,200.00 | 83.42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上述企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形,不存在与发行人利益冲突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钱金祥 | 董事长 | 2,925.30 | 11.68 |
2 | 钱 犇 | 董事、总经理 | 5,592.70 | 22.33 |
3 | 匡 亮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5.00 | 0.06 |
4 | 王洪涛 | 副总经理 | 10.00 | 0.04 |
5 | 钱琴燕 | 财务总监 | 10.00 | 0.04 |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直接持股单位 | 持股数 (万股) | 持股比例 (%) |
1 | 钱金祥 | 董事长 | 无锡君润 | 2,409.05 | 9.62 |
2 | 钱 犇 | 董事、总经理 | 无锡君润 | 4,473.95 | 17.86 |
3 | 钱金方 | 董事 | 无锡康盛 | 800.00 | 3.19 |
注:持股比例=间接股东出资占直接持股单位份额比例×直接持股单位占发行人持股比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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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从公司领取收入的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钱金祥 | 董事长 | 96.00 |
钱 犇 | 董事、总经理 | 104.86 |
钱金方 | 董事 | 64.85 |
匡 亮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3.38 |
朱晋伟 | 独立董事 | - |
曹容宁 | 独立董事 | - |
潘文韬 | 独立董事 | - |
陈晓良 | 监事会主席 | 39.70 |
王 炜 | 监事 | 16.95 |
郑静华 | 职工监事 | 16.85 |
王洪涛 | 副总经理 | 46.98 |
钱琴燕 | 财务总监 | 35.29 |
注:监事王炜、职工监事郑静华2023年4月起担任监事职务。朱晋伟、曹容宁、潘文韬2024年5月起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激励情况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技术骨干,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99万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2023年9月13日,发行人完成首次授予工作,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5万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59人,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1.0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骨干团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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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匡 亮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5 |
王洪涛 | 副总经理 | 10 |
钱琴燕 | 财务总监 | 10 |
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56人) | 300 | |
合计 | 335 |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由于2023年半年度和2023年年度的权益分配,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1.09元/股调整为10.61元/股。本次股权激励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3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9月13日届满,且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40%,数量合计134万股,已于2024年9月30日上市流通。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9月3日,公司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共32人,不涉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7万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2024年9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进行修订,为更好地激励公司技术人员,增强本次激励效果,新增激励对象1人,合计33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授予工作,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万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3人,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1.79元/股,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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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以及从事选择性精密电镀产品的研发及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汽车制造业”(C-36)大类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小类。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属于汽车制造业的子行业之一,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行业协会自律监管。行业行政主管单位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各省、地市级政府相应的监管部门等,以上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汽车制造业进行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及监督管理。本行业的自律监管机构主要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负责制定和起草行业标准、监督行业规范运行、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1)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我国汽车制造业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制定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内的技术改造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等。
(2)工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我国汽车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的拟定和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汽车制造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汽车市场。
(3)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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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是世界汽车组织(OICA)的常任理事会员单位,主要职能为行业及市场的调研、制定和起草行业标准、监督行业规范运行、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管理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年来,为促进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汽车工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和产业政策,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颁布机构及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3部委 2023年7月 | 提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 |
2 |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2022年12月 | 释放出行消费潜力。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动农村居民汽车、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升级。 |
3 |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 2022年8月 |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
4 |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 | 国务院 2022年4月 | 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 |
5 | “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建议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1年7月 | 到2025年,出现世界级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1-2家汽车企业进入世界汽车企业排名前10强。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中心的新型产业生态逐步构建完成,共性瓶颈技术得到突破,品牌质量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产品经济性和使用便利性持续提升,市场环境大幅改善,产品渗透率显著提高。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超过20%。 |
6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 | 商务部 2021年2月 | 汽车是消费市场的“顶梁柱”。明确提出要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用好用足已有汽车消费政策,全链条发展汽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汽车消费需求。 |
7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0月 | 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
8 |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1部门 2020年4月 | 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出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加快淘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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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颁布机构及时间 | 主要内容 |
报废老旧柴油货车、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措施 | |||
9 |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科技部等11部门 2020年2月 | 提出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 |
(三)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行业技术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1、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产业是我国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具有市场潜力大、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规模效益明显、资金和技术密集的特点。汽车产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化水平、经济实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公司所属的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为下游汽车整车制造业提供相应的零部件产品,是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
(1)汽车行业概况
①全球汽车产业已趋于成熟
汽车工业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和演变,现已步入产业成熟期,成为世界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的数据,2010年至2017年,全球汽车产销量保持稳步增长;2018年至2020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出现负增长;2021年起全球汽车产销量重回增长趋势,2023年产量、销量分别为9,454.7万辆、9,272.5万辆,同比变动分别为10.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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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汽车产销量(2010年至2023年)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OICA)
②我国是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
汽车工业产业链长,覆盖面广,上下游关联行业众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自2010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快速扩张,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我国汽车工业总体呈增长态势,2010年至202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93%及4.01%。中国汽车产销量(2010年至2023年)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
由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交通拥堵及停车难、部分大城市实施限购以及共享用车模式的兴起等一系列因素,导致我国汽车产销量的增速曾出现下滑。但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刚性需求导致的汽车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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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增长仍将长期存在,我国汽车行业仍具有增长的空间。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仅为226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我国汽车市场发展潜力仍然较大。2021年起,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高速发展带动以及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拉动下,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开始呈现复苏增长态势。2023年我国汽车产量、销量分别为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③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
伴随多国政府的政策鼓励支持与技术迭代升级,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态势迅猛,市场规模逐年升高,渗透率持续提升。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研究数据,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突破1,000万辆大关,达到1,063万辆,同比增长57.4%,渗透率(2021年9%)提升至14%。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2023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743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30.25%,与2022年相比增加207万辆,增长38.76%,呈高速增长态势。
(2)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①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
汽车行业是以整车装配为核心,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为支撑的产业。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汽车整车制造企业需要众多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在成熟的汽车产业链体系中,整车厂商负责车型开发设计、整车组装和终端品牌经营,零部件企业负责零部件的模块化、系统化开发、设计和制造,其供应链条为“零件→组件→部件→系统→总成”。
目前汽车零部件行业逐步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供应商体系结构,其中,一级供应商直接为整车厂商供应产品,双方之间往往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地位比较稳定;二级供应商通过一级供应商向整车厂商供应配套产品,依此类推,随着所处金字塔层级的降低,产业进入壁垒和技术要求也相应降低,市场竞争也就越激烈。
②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汽车工业的发展息息相关。伴随我国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以及零部件采购的全球化,我国汽车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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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近年来,在汽车行业平稳增长的带动下,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发展总体情况良好,呈现出持续稳步增长的态势。2012年至2017年,下游整车市场的旺盛消费需求驱动国内零部件行业迅速发展。2018年受汽车行业整体市场变动的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出现下滑。2019年以来,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增加,2020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310.65亿元,较2019年增长1.55%,行业重新进入上升通道。2021年中国汽车市场恢复正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更是大幅增长。汽车行业的回暖也给相关零部件企业带来了大量订单,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2021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667.65亿元,较2020年增长
12.00%。
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营业收入情况(2012年至2022年)如下图所示: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工信部、中商产业研究院
③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的分工模式不断趋于专业化
随着汽车行业战略格局的调整,以及全球化采购的推进,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的分工模式不断趋于专业化。整车企业将致力于整车开发及装配技术、关键零部件的开发和生产,并将以往内部完成的大量生产和研发活动委托给专业零部件厂商;零部件企业则在专业化生产的基础上,实现大规模生产。
零部件企业接替整车企业转移出来的生产和研发任务,使得零部件厂商在整车的开发和生产过程中得以越来越深地介入,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来样或来图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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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要承担产品设计、制造、检验、质量保证、及时供货以及市场服务的全部责任。因此,具备研发、生产、装配能力并且具有良好信誉的零部件供应商才能成为整车厂商的一级配套供应商,其它零部件企业只能成为二级或更低级别的供应商。
④中国自主品牌整车的发展将带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自主创新能力突出、市场竞争力较强的自主品牌企业。根据乘联会数据,2023年我国乘用车市场范围内中国品牌乘用车共销售1,125.69万辆,占乘用车销售总量比例提升至51.84%。自主品牌整车制造企业因地缘和成本的因素,倾向于向内资汽车零部件厂商采购零部件,自主品牌整车厂的崛起为国内上游零部件行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有助于培育国内优质零部件供应商,将带动内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3)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概况
①冲压零部件行业
冲压是指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冲压件)的成形加工方法。汽车制造中有60%-70%的金属零部件需要冲压加工成型。冲压零部件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均每辆车上约有1,500个冲压件,广泛应用于车身覆盖件、车内支撑件、结构加强件、座椅系统、仪表系统、排气系统及动力总成等。
汽车冲压零部件往往需要随车型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冲压零部件产品具有品类繁多、开发周期长的特点。但不同于轮胎、刹车片等易损易耗件,冲压件产品在整车使用年限内,如果操作正确、合理维护,一般不需要更换,一旦产品开发成功并量产后,产品生命周期就跟随汽车的生命周期及市场供求变化,市场需求相对稳定。
近年来,随着新车型的引进、旧车型的换代以及国内外整车及零部件生产规模的持续增长,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需求也在稳定增长。因此,围绕获取新的供货渠道,拥有先进技术的国际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制造商和具有成本竞争力的国内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制造商,都在强化各自的竞争力,加快各自的冲压及焊接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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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生产体制的构建。得益于国内冲压模具的快速发展以及技术上的明显进步,再加上国内冲压模具在成本方面具有的优势,近年来,国内一些合资品牌车已有许多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由过去的国外进口转而成为在国内采购。同时,随着中国本土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逐步增强,国外一些品牌车也开始越来越多地从我国采购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德国及美国的一些整车制造商已经将众多中国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厂的产品纳入其全球采购链。这一趋势已日益明朗,而且随着本土企业的生产技术优化,国内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优势将进一步得到凸显。
②分拼总成加工行业
整车制造商生产车间一般分为冲压、车身焊接、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车间,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来源于原整车制造商的车身焊接车间。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服务商根据整车制造商要求向零部件供应商支付冲压件的采购费用,对冲压件外部物流供应、总成排序装配、储存冲压件的质量维护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协助整车制造商进行供应商管理。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各整车制造商之间竞争的加剧,各个汽车制造商都在积极寻求和上游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进行联合开发,将部分汽车零部件总成业务外包,以实现减轻自身资产负担,提升其整体运营效率的目标。目前,委托外部专业供应商进行汽车零部件分拼总成加工已经成为整车制造商一种常见的业务合作模式。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新兴的业务形态,发展前景良好。预计未来,整车制造商持续减轻资产负担,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的动力会促使更多整车制造商把零部件分拼总成的业务进行外包,分拼总成加工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相比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更靠近产业下游,且加工生产过程自动化程度高,收入主要按照加工工作量计算可以不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未来具备持续发展的潜力。
③选择性精密电镀行业
电镀技术提升材料性能,增加材料功能,提高材料价值,拓展材料应用领域,在工业和制造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对于汽车、机械、电子材料、涂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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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船舶、航空航天等制造业而言都有极为关键的作用。随着工业的现代化、智能化发展,对各种设备及产品的零部件和元器件表面性能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高温、高速、高压、腐蚀介质等条件下工作的零部件和元器件,其材料的破坏往往从表面开始,诸如:磨损、腐蚀、氧化等,最终导致设备或产品的故障。因此,改善材料的表面性能会有效地延长其使用寿命,节约资源,提高生产力,减少环境污染。发行人的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加工业务细分领域是为汽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中的部分零部件(主要为衔铁、内支撑杆和铁芯等)提供选择性精密电镀服务,在客户指定的零部件关键部位进行精密镀铬,提升硬度、耐磨性和耐腐蚀性,确保上述零部件在长期高压高频率运动的工况下保持正常工作。
④模具行业
模具是利用金属、非金属等材料经专门设备加工而成的基础工艺装备,主要用于高效批量生产,是用于大批量生产零部件和制件的成型工具,也是制造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模具成型的加工工艺的不同性质,可以将模具主要分为冲压模具、塑料模具、铸造模具和锻造模具等类别。汽车冲压模具是汽车生产的重要工艺装备,具有尺寸大、工作型面复杂、技术标准高等特点,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因此,对于汽车车身冲压零部件供应商而言,冲压模具的设计开发和加工能力极为重要,直接影响零部件产品质量、性能及成本,也是衡量企业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准。
汽车整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更新换代的速度亦逐步加快,汽车制造厂商为满足市场的需求,需要不断推出新的换代车型或更新零部件产品。为了迅速抢占市场,客户对缩短模具开发周期的需求日趋增加,这对冲压模具厂商的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拥有同步研发能力的冲压模具企业能够与下游客户实现同步研发,即参与客户产品的初始开发过程,与客户共享开发数据,因而能够更准确的把握市场需求,提升用户未来的产品使用体验,在汽车冲压模具行业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2、行业整体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伴随着我国整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亦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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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凭借其上百年的技术积累,在诸如发动机、变速器、底盘各系总成等高附加值关键零部件形成了主导地位;自主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则通过不断学习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先进经验,正逐步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总体而言,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已形成充分竞争的格局。
发达国家汽车零部件行业经过长期发展,具有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资本实力充足、产业集中度高、全球同步配套的特点,目前已涌现出以德国博世、日本电装、加拿大麦格纳等为代表的销售收入超百亿美元的企业。在地域上,汽车零部件行业呈现美国、日本、德国三足鼎立的竞争格局。
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规模较小,市场集中度较低。但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出现了一批汽车零部件龙头企业。《美国汽车新闻》(Automotive News)2024年发布的《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百强榜》中,我国企业共15家上榜,上榜企业数量在日本、美国和德国之后排名第四。
3、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主要竞争对手
(1)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因种类繁多、配套体系不同,无法准确统计,因此国家统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尚未发布国内乘用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市场规模以及业内主要企业产值等数据;业内对于行业市场份额等资料和数据缺乏独立、权威的来源,公司目前尚无法获得准确的市场份额数据。但公司拥有多年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经验,用优秀的产品质量和及时高效响应能力获得了新老客户的认可,目前已经与上汽乘用车、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理想汽车、特斯拉等知名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国内乘用车配套领域处于行业领先的地位,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制造能力和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
在选择性精密镀铬领域,联合电子目前在国内汽油发动机高压电喷系统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市场份额超过50%。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无锡开祥为联合电子在精密镀铬工艺领域国内唯一的合格供应商。凭借其突出的量产开发能力,全自动的生产过程和智能化的控制系统,无锡开祥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使得其在选择性精密镀铬领域处于行业领先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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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主要参与者情况
①华达科技(股票代码:603358)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注册于江苏省靖江市,主营业务为乘用车冲压焊接总成件、发动机管类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乘用车车身总成焊接件、冲压拉伸件、金属管制件、模具、新能源汽车电池箱托盘等几大类。主要客户包括:东风本田、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东风日产、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特斯拉、广汽乘用车、中国一汽、吉利、小鹏、理想、比亚迪丰田、华人运通、上汽时代、宁德时代、蜂巢、亿纬锂能等整车厂及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华达科技于2017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②英利汽车(股票代码:601279)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于吉林省长春市,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含金属零部件和非金属零部件两大类以及少量汽车零部件相关的模具。公司金属零部件主要包括仪表板骨架、防撞梁、门槛、EV电池下壳体以及其他车身冲压件等,非金属零部件包括前端框架、车底护板、备胎仓、EV电池上壳体、电瓶托盘、轮罩等。主要客户包括:一汽大众、北京奔驰、沃尔沃亚太、华晨宝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车、一汽红旗等。英利汽车于2021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③多利科技(股票代码:001311)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于安徽省滁州市,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冲压零部件、冲压模具等。主要客户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一汽大众等传统整车制造商,以及特斯拉、理想汽车、蔚来汽车、零跑汽车、华人运通等新能源整车制造商,新朋股份、上海同舟、上海安莱德、华域车身和上海汇众等零部件供应商。多利科技于2023年2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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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常青股份(股票代码:603768)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9月,注册于安徽省合肥市。公司主营业务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车身零部件和底盘零部件。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江淮汽车集团、福田戴姆勒汽车、奇瑞汽车、北汽集团、比亚迪等。常青股份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⑤金鸿顺(股票代码:60392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于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零部件模具、车身及底盘冲压零部件。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著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一汽大众、光束汽车、东南汽车、福建奔驰、吉利汽车、本特勒、博世、大陆汽车等。金鸿顺于2017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是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拥有包括“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锁支撑三动式拉伸机及拉伸方法”“级进模感应定位装置”等在内的151项专利,体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在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发行人目前已形成从前期工艺流程设计分析、冲压模具研发、到后期的冲压及焊接技术工艺的完整技术体系,有效地缩短了冲压模具制造的周期,降低整体的生产成本,提高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在选择性精密电镀领域,制造商对于内部元件的电镀位置、膜厚分布与均匀性、表面形貌修饰、产品一致性等有着极高的要求,工艺研发难度大,生产控制严苛,发行人通过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方式,研制并不断完善生产设备,并针对性地自主开发工装夹具,提高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一致性,降低了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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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设备优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点是生产批量大、标准化程度高、质量要求严格,这要求制造设备拥有较高的加工精度和质量稳定性,并能适应快速连续满负荷的生产环境。发行人拥有机器人柔性自动冲压生产线、多工位级进模自动冲压线、自动开卷落料冲压生产线、机器人焊接生产线等先进设备。上述设备在保证公司汽车车身冲压及焊接总成零部件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和高品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下游整车制造商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也在不断引进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优化产品性能指标。
(3)客户资源优势
对于汽车零部件企业来说,与整车厂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目前,发行人主要客户为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并已与特斯拉、理想汽车等多家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无锡开祥目前为联合电子在精密镀铬工艺领域国内唯一的合格供应商,也是德国博世全球产能重要供应基地之一。公司与上述优质客户均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能够满足各类整车厂商对供应商的严格要求,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实现了品牌效应,为公司良好的业绩提供了支撑,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新客户以及进入其他整车制造商的供应商名录。
(4)行业配套优势
发行人在汽车配套产业链中耕耘多年,形成了较为显著的行业配套优势。一方面,出于与客户同步开发、向客户及时供货并最大限度降低产品运输成本等考虑,公司紧贴汽车产业集群建立生产基地,已经在国内主要客户周边配套布点,良好的区域布局有利于及时获得主机厂反馈并快速响应需求,保证交付的及时性以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运作经验,能充分了解客户在使用产品时的实际需求。从前期产品设计阶段开始,公司就能将客户需求快速准确的融入产品开发规划,并不断加强对核心技术的研究工作,从而快速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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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一直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管理工作,核心成员大多具有十年以上的行业技术积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经过多年的摸索,在消化吸收众多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同时,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逐步引入了ERP业务管理系统、MES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全面覆盖采购、生产、仓储、物流、财务等各部门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全环节的实时信息共享,提高了沟通效率,为控制产品成本、保障产品质量提供支持。
5、行业壁垒或主要进入障碍
(1)客户壁垒
全球主要整车制造商或大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在选择上游配套供应商过程中,拥有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一般情况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通过第三方的体系认证和整车制造商及零件供应商审核后方可成为整车制造商或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候选供应商。
①第三方认证
要成为全球范围内合格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必须要通过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为减少汽车供应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利于汽车公司全球采购战略的实施,国际汽车特别工作组(IATF)以及ISO/TC17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的代表在以ISO900版质量体系的基础上结合QS-9000(美国)、VDA6.1(德国)、EAQF(法国)94和AVSQ(意大利)95等质量体系的要求制定了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目前已成为全球范围主要整车制造商以及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选择配套供应商的公认质量标准。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及产品质量等多个环节提出了较高要求,取得认证耗用的周期长、面临的难度大,这对于拟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②整车制造商及零件供应商认证
新企业要进入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序列,除获得第三方认证外,还需通过整车制造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涵盖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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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组织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及信息技术能力等。此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如博世、考泰斯等也会对其自身的二级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难度也不亚于通过整车制造商一级供应商评审。严格、复杂的审核标准和漫长的审核过程是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重大壁垒。经过上述审核工作后,整车制造商与供应商一般都会建立长期稳定的采购关系整车制造商对其上游零部件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资格认证,其更换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的转换成本高且周期长,双方会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因此,若要进入整车制造商的供应体系,零部件制造企业需要在企业规模、技术水平、产品品质、及时供货、环保安全等诸多方面取得竞争优势,保持领先地位。行业下游严格的认证标准对汽车零部件行业参与者形成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2)技术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专业性较强。以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为例,公司需要在金属材料科学、冲压机械加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开发、产品检测方面拥有成熟的生产技术,相关产品需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同时还需具备持续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的能力。
此外,随着汽车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新车型开发周期的逐渐缩短,整车制造商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相互介入研发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需要根据整车制造商的图纸进行相应的工装开发,并在整车制造商试装后根据试装结果对产品进行调试,这种整车制造商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间同步开发的研发模式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必须具备优秀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相应的工装设计开发能力。上述研发模式需要企业建立持续技术开发的创新机制、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持续保持较强的创新及技术开发能力,从而推动产品性能和生产工艺流程的改善、提高。
技术实力的提升不仅要求企业不断投入大量的资金,还取决于人才的积累、研发的积淀和企业创新文化的培育,其均需要较长的过程,从而对行业新进入企业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3)资金壁垒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面临着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精细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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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以及及时供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快速、高效自动化生产模式及对应整车制造商生产区域的全球配置策略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而上述两点均需大量资金投入:自动化生产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购置新设备或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以达到自动化生产要求;全球配置则需要零部件供应商在整车制造商生产区域周边购建生产基地以达到同步开发、及时供货、降低运输成本的目的。行业的发展趋势使得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门槛。
(4)管理壁垒
汽车零部件多为非标产品,种类繁多,生产管理难度较大。在整车制造不断推出新车型的趋势下,汽车零部件制造呈现出研发周期及交货周期缩短、产品供货量大、质量要求提高等特征。在此背景下,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到销售越来越需要精细化管理。只有通过良好、持续的系统化管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才能更好地保证产品质量、及时供货以满足客户需求。先进的管理模式、较高的管理水平来自于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积累,对于拟进入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新企业,管理经验上的差距是其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的重要壁垒。
(5)规模效益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典型的规模效益特征。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先要进行较大规模的机器设备、厂房、仓库等固定资产投入,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只有当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才会使固定资产利用率提高,边际生产成本下降,规模效益逐步显现,从而带来成本上的优势。
同时,由于产品可靠性的提升过程、通过供应商认证考核过程等所需时间较长,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规模化生产,单位成本居高不下,对企业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汽车零部件行业新进入企业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
1、上游行业发展状况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生产设备厂商和各类用于生产模具或冲压件的原材料厂商,如钢材、铝材等。上游行业原材料的供应及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到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其中,钢材是汽车零部件行业最为重要的上游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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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主要上游行业。
2018年至今,中国综合钢价指数变化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Wind,中钢协
从上游钢铁行业来看,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中国钢铁价格于2018年至2021年呈上升趋势,钢材价格指数于2021年中期趋近高位,2022年起逐渐回落,目前钢材供需相对均衡,钢材价格指数趋于稳定。
2、下游应用领域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下游的汽车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汽车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增长速度、产品价格等对汽车零部件行业产生较大影响。我国的整车行业在经历了近十年的快速发展之后,回归到稳定增长状态。从中长期来看,我国汽车产业仍处于普及期,有较大的增长空间。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仅为226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预计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我国汽车消费市场仍会平稳增长,带动汽车零部件行业持续发展。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有关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持续深耕于汽车零部件领域,主营业务板块为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和模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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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冲压零部件业务
发行人生产的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因客户、车型、用途、工艺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各不相同。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汽车冲压零部件合计3,500余种,涵盖汽车车身件、底盘件、动力总成件和电子电器件等,其中部分零部件专为新能源车型使用,产品示意如下:
冲压零部件业务部分产品情况如下表:
零部件分类 | 零件名称 | 零件图片 | 主要用途 |
车身件 | 车顶边梁加强板总成 | 作为车顶主要大梁,防止汽车翻滚时车顶变形,保护乘客安全;并起到固定车身顶棚,安装拉手及侧气囊的作用 | |
车顶横梁总成 | 连接两侧边梁,支撑车顶外饰及固定汽车内饰顶棚,并用于安装车厢顶灯 | ||
A柱加强板总成 | 位于驾驶舱前部左右两侧,为车厢结构的主要部件;既起到上下连接的作用,又满足承重安全的规范;同时,汽车的仪表盘总成及保险盒等均以该零件为定位 | ||
B柱加强板总成 | 汽车侧围主要部件之一,用于支撑车厢及保险带的安装固定部分,并承担着汽车侧面碰撞时,保护乘客安全的作用 | ||
前轮罩总成 | 汽车车轮与车厢之间的阻隔部分,用于安装车轮挡泥板及隔音棉等,阻隔车轮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泥沙及噪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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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分类 | 零件名称 | 零件图片 | 主要用途 | ||
后轮罩总成 | |||||
车身铰链 | 汽车车门连接的关键零件,用于固定汽车车门并满足开启的功能;保证汽车使用过程中,车门开启,并防止车门与整个车身之间产生位移 | ||||
后地板后部 | 汽车后备箱的主要支撑,用于安装后备箱隔音棉、存放备胎及其他工具 | ||||
前纵梁总成 | 位于车身最底部,是整个车身系统的支撑;在汽车遭遇撞击时,分解撞击动能,防止车身变形,保护乘客安全 | ||||
后纵梁总成 | |||||
底盘件 | 油箱绑带 | 安装固定汽车油箱,确保油箱紧贴在车身上 | |||
隔热罩 |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通过排气管排放废气,废气产生的高温会传到其他零件上,该零件的作用就是隔离排气管与其他零件之间的高温,防止其他零件老化甚至燃烧 | ||||
加强板 | 汽车底盘下,悬架连接的加强件,保证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整个悬架系统有足够的强度,确保汽车行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
动力总成件 | 油底壳 | 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在运转过程中,运动部件需要机油的润滑,才能保证运行顺利,而该零件就是用于存储机油,保证发动机和变速箱的顺利运转 | |||
转换器壳体(适用于新能源车型) | 属于新能源电动车的交流和直流的转化控制单元的外壳,阻隔控制单元与外部的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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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分类 | 零件名称 | 零件图片 | 主要用途 | ||
电子电器 | 电瓶托盘 | 位于发动机舱或后备箱,用于固定并支撑汽车电瓶,保护汽车电瓶在行驶过程中的稳定性 | |||
电池托盘(适用于新能源车型) | 新能源电池位于车身下面,该零件即用于支撑整个电池包,并阻隔电池包与外部的接触,防止车轮弹起的泥沙、水和石子等撞击电池包 | ||||
爆震传感器线束支架 | |||||
汽车电子线束需要从车头到车尾进行连接,此零件即用于线束固定在汽车上的支架,确保线束固定位置稳定
电磁屏蔽罩(适用于新能源车型) | 交直流转换控制器中,控制单元精度要求较高,该零件用于屏蔽外部的电磁干扰 |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发行人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其最终产品为汽车车身件。报告期内,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加工零部件约500余种,产品示意如下:
零件名称 | 零件图片 | 主要用途 |
AB柱框架加强板总成 | 零件位于驾驶前舱两侧,用于安装发动机罩、前翼子板、车门等;并且保护车辆在受到撞击时,防止驾驶舱的变形,保护前排人员的安全 | |
后侧围内板总成 | 零件主要用于后门锁扣、后轮内衬、后排内饰件及后排乘客安全带的安装,与车顶边梁及后围板形成后排乘客的座舱 | |
中央通道总成 | 零件位于车身底板中部,用于安装换挡机构、手刹机构、扶手箱等,是汽车前舱地板的主要部件,下部空腔为排气管的通道;零件为高强度钢,与A柱、B柱、门槛加强板、车门防撞梁、纵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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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名称 | 零件图片 | 主要用途 |
等共同形成一个安全舱,起到撞击时保护车内人员的作用 | ||
座椅板总成 | 零件位于后排乘客座椅下方,主要作为后排座椅、后排安全带的安装固定作用,同时起到与后部行李箱隔绝的作用 | |
后围板总成 | 属于整个车身最尾端的冲压零部件,主要用于后保险杠外饰、行李箱盖的安装 | |
尾灯安装框架总成 | 零件位于后行李箱侧面,主要用于安装行李箱撑杆、后尾灯等,同时起到后部车身排水的功能。 |
3、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
发行人为汽车发动机高压喷油器和高压燃油泵中的部分零部件(主要为衔铁、内支撑杆和铁芯等)提供选择性精密电镀服务,在客户指定的零部件关键部位进行精密镀铬,提升硬度、耐磨性和耐腐蚀性,确保上述零部件在长期高压高频率运动的工况下保持正常工作。目前发行人加工产品所在零部件位置及主要用途如下表所示:
零部件分类 | 零部件图片 | 主要用途 |
高压喷油器(HDEV) | 高压喷油器通电时电线圈产生磁力,将针阀组件吸起,进而喷油。断电时,利用主弹簧回复力使针阀组件复位,阀球和阀座贴合,实现断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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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分类 | 零部件图片 | 主要用途 |
高压燃油泵(HDP) | 高压油泵连接了直喷燃油系统中的低压端与高压端,并将来自低压油泵的低压油加压到150bar~350bar向油轨输出,从而提高燃油喷射压力 |
4、模具业务
发行人的汽车冲压模具主要用于配套生产汽车冲压零部件。目前,发行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模具生产能力,可以实现单冲模、多工位模和级进模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和服务一体化。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60,551.00 | 57.35% | 127,215.08 | 59.31% | 118,210.06 | 66.89% | 106,120.18 | 66.18%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20,279.81 | 19.21% | 59,147.33 | 27.57% | 35,936.55 | 20.33% | 33,228.70 | 20.72% |
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 | 8,913.16 | 8.44% | 15,311.40 | 7.14% | 13,408.82 | 7.59% | 12,829.13 | 8.00% |
模具业务 | 15,841.46 | 15.00% | 12,833.68 | 5.98% | 9,176.55 | 5.19% | 8,177.56 | 5.10% |
合计 | 105,585.42 | 100.00% | 214,507.48 | 100.00% | 176,731.98 | 100.00% | 160,355.58 | 100.00% |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冲压零部件业务
(1)采购模式
发行人冲压零部件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以镀锌板和冷轧板为主。公司在获得整车制造商订单后,会同时收到整车制造商对于材料供应商和材料规格的要求。公司冲压零部件所需钢材的生产技术在国内较为成熟,主要材料基本向国内钢材贸易商采购。
公司的钢材采购分为期货采购和现货采购两种,主要以期货采购为主。期货采购系公司提前一定周期向钢材供应商(钢贸商)下达采购订单,订单中约定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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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未来某一时间再交付产品,目的是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与主要钢材供应商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常在整车制造商确定年度计划后,预测大致的钢材年度需求,并确定相应的钢贸商并签署协议。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会结合库存情况和销售预测情况制定未来一定周期内钢材大致需求情况,提前向钢材供应商(钢贸商)下达采购订单。公司的期货钢材采购的流程图如下所示:
由于下游整车制造商生产计划的临时变动或公司新品开发,期货采购订单难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此时,公司会以现货方式采购来补充原材料,保证及时生产和供货。公司采购部在收到材料需求后,通常会向现货钢材贸易商发送采购要求和询价通知,获得报价后,公司综合考虑现货钢材单价、型号、重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钢材贸易商。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冲压零部件订单后,下游客户一般会向公司发送未来3个月左右的预测销售情况,并在销售月初确定当月准确的需求量。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制造物流部按照下游客户预测数量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批次下达周生产计划。下游客户发出准确需求订单后公司对生产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进行生产并完成冲压零部件的交付。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同时部分产品或半成品进行委外加工或直接采购。公司自主生产的量产产品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具有多品种、批次各异的特点,为非标准化产品。考虑到公司产能和成本效益等因素,公司将部分影响公司生产效率、加工工艺难度较
确定钢材贸易商
下达采购订单
钢贸商向原材料生产厂家下单
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交货
验收合格入库
钢贸商开票后,公司按照约定时间付款
计划执行周生产计划需求物料发料库存报表
周交付计划物料采购计划
部门会议评审交付需求计划月度交付预测
库存报表
物料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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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及运输距离较远的产品,在整车制造商允许的范围,选择工艺技术达标、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二级供应商进行委外加工或直接采购。委外加工模式中公司需负责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并发往外协单位生产。
(3)新品开发和销售模式
冲压零部件的新品开发和销售由公司销售技术部统一负责。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产品供应通常都采用“一品一点”的配套模式,即针对某一特定的零部件,整车制造商只定点一家配套商进行生产。公司作为一级配套商,直接参与下游客户汽车零部件新产品前期技术方案的设计,并参与相关项目招标。公司中标获得订单之后,与客户签订产品开发和供货协议,确定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和工艺、产品价格和年降比例。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成立专项小组,进行包括设计模具选定开发及试制的过程。通常情况下,整车制造商将产品图纸、3D数模及相关参数发至公司,公司销售技术部将参数要求转换为公司内部技术规范,并进一步制定产品开发计划并完成相应包括模具、检具及夹具等工装的开发工作。公司在模具交付后进行产品样件的生产,并交由客户进行质量验收。通过公司内部试生产和客户PPAP批准后,进入量产阶段。新品开发的具体流程如下: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冲压零部件。在该业务中,整车制造商根据自身汽车冲压总成件的需求,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上游冲压件供应商及供货价格,负责对冲压件制定技术和质量标准,并指定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执行采购并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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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整车制造商的排产需求计划确定生产计划,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在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从仓库领用冲压件及其他辅材,根据整车制造商对总成件产品的完成要求进行点焊、凸焊、弧焊、涂胶等操作,大部分由工业机器人完成。公司采用准时制生产方式,原材料短暂入库后即进行焊接加工,焊接完成、排序装配后短暂存放即向整车制造商发货。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工艺流程如下: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对及时供货要求极高,因此公司于配套整车制造商附近建造了生产基地。公司收到整车制造商的需求订单后,根据公司实际库存情况,组织生产并及时配送。现阶段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客户主要是上汽乘用车,公司子公司郑州君润和宁德振德作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宁德工厂唯一的车身分拼总成加工供应商,承接了这两个工厂所生产的全部整车的车身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3)销售模式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客户为整车制造商,现阶段客户主要是上汽乘用车。整车制造商根据其自身情况,委托公司进行分拼总成加工。整车制造商和公司的销售订单包括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其中销售价格包含分拼总成加工费价格及外购冲压零部件价格。分拼总成加工费价格包括焊接费用、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等,由整车制造商和公司协商确定。外购冲压零部件价格,在公司外购该零部件前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和零部件供应商协商确定。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实质是为整车制造商提供加工服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加工费的净额确认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
3、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务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夹具配件、电镀液及其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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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原料、包装辅料和设备备件等。公司结合项目订单和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根据项目需求节点和供货周期制定。采购人员依据采购计划执行采购活动,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实际需求和安全库存要求实时调整采购计划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如期完成。采购员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采购申请单,经过询价比价流程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签订采购合同进而进入供货流程,签订采购合同后持续追踪加工件的加工进度,最终完成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获得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务订单后,下游客户一般提前发送一年的预测销售情况至公司,并在每月底以邮件形式下达次月委托加工订单的较准确需求量。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按照下游客户预测数量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批次下达生产计划。下游客户发出准确需求订单后公司对生产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进行生产并完成镀铬零部件的交付。
(3)销售模式
公司选择性精密电镀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联合电子及其指定的一级供应商无锡威孚和海瑞恩。联合电子直接对无锡开祥具体的加工产品技术参数进行确定,加工费由无锡开祥和联合电子进行协商确定,联合电子指定的一级供应商不参与上述过程。因此无锡开祥目前的最终客户仅为联合电子,但其产品的最终使用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比亚迪、上汽乘用车、长城汽车、吉利汽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企业,终端客户较为分散。客户维护方面,公司派有专员长期负责与客户对接订单信息并进行订单跟踪,以向公司生产部门及时更新订单信息、确保满足客户需求。新领域拓展和技术支持方面,公司技术人员定期与客户就新技术和未来新品的同步研发进行讨论接洽,了解客户需求,制定项目规划方案。
公司目前与客户的合作方式均为受托加工方式,即客户提供需要进行表面处理及镀铬加工的单面衔铁、双面衔铁和内支撑杆等高压电喷系统的零件,公司加工完毕之后再向客户进行交付并结算加工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以加工费净额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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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模具业务
(1)采购模式
发行人由子公司无锡方园从事模具的制造业务。获得订单后,公司将自行采购生产模具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铸件、钢块、模具标准件等。此外,公司还向外部模具制造商采购模具成品。在公司销售技术部根据整车制造商要求确定模具制造方案及相关参数后,一般向至少3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模具制造商询价,在模具制造商通过工艺评审后,公司根据报价结果最终确定。模具开发周期较长,通常在6-12个月,公司一般根据开发进度向模具制造商支付模具款,在终验收通过后向模具制造商进行结算。
(2)生产模式
无锡方园获得订单后,会专门建立项目小组,进行潜在失效性模式分析及成形分析,完成工艺设计及模具结构设计的自审及客户会签。公司进行加工,热处理后进行装配调试,进行一些必要的表面处理后完成试制,进行内部验收后交付母公司,母公司在零部件通过客户PPAP批准后,进行模具最终验收。受到公司模具产能和部分模具特殊工艺的需求的影响,公司会根据客户模具要求,选择工艺较为成熟的模具加工商进行包括机加工,热处理和表处理在内的外协加工。对于公司采购外部模具制造商生产的模具,不涉及生产环节。
(3)销售模式
公司模具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整车制造商及其他配套制造商。一般公司在接到冲压零部件或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新品订单,同时确定新品对应模具的价格及结算方式,模具开发完成后经客户验收通过后实现销售。公司模具销售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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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产量、销量、产销率如下:
单位:万件
产品名称 |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冲压零部件 | 产能利用率 | 50.18% | 67.59% | 49.45% | 52.33% |
产量 | 4,765.17 | 11,167.05 | 10,280.39 | 10,010.38 | |
销量 | 4,815.55 | 10,904.50 | 10,357.82 | 9,934.77 | |
产销率 | 101.06% | 97.65% | 100.75% | 99.24% | |
分拼总成件 | 产能利用率 | 52.26% | 79.53% | 58.27% | 67.88% |
产量 | 1,090.62 | 3,081.88 | 2,166.98 | 1,973.64 | |
销量 | 1,090.67 | 3,053.57 | 2,152.16 | 1,967.01 | |
产销率 | 100.00% | 99.08% | 99.32% | 99.66% | |
精密电镀件 | 产能利用率 | 79.71% | 64.72% | 53.11% | 46.03% |
产量 | 6,157.64 | 9,998.56 | 8,389.89 | 7,272.34 | |
销量 | 6,082.49 | 10,104.29 | 8,323.13 | 7,165.92 | |
产销率 | 98.78% | 101.06% | 99.20% | 98.54% |
根据行业惯例及公司主营业务特点,公司采用生产中冲压冲次数和焊接焊点数量来反映公司冲压零部件产品及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产能利用情况。由于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如不考虑交货时间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历年产销率接近100%。
2、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2024年1-6月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282.54 | 37.84% |
2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 13,466.46 | 12.05% | |
3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248.53 | 9.17% | |
4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8,168.68 | 7.31% | |
5 | 无锡威孚奥特凯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6,422.25 | 5.75% | |
合计 | 80,588.45 | 72.12% |
1-1-90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比 |
2023年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8,500.82 | 46.83% |
2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 24,719.79 | 10.67% | |
3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18,469.89 | 7.97% | |
4 | 无锡威孚奥特凯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10,788.17 | 4.66% | |
5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456.72 | 2.79% | |
合计 | 168,935.38 | 72.91% | ||
2022年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3,903.08 | 39.29% |
2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22,030.64 | 11.71% | |
3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 18,211.53 | 9.68% | |
4 | 无锡威孚奥特凯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8,219.31 | 4.37% | |
5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8,085.93 | 4.30% | |
合计 | 130,450.50 | 69.36% | ||
2021年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1,551.05 | 41.84% |
2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22,558.65 | 13.19% | |
3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8,462.18 | 4.95% | |
4 | 无锡威孚奥特凯姆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6,499.53 | 3.80% | |
5 | 上海同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6,234.63 | 3.65% | |
合计 | 115,306.04 | 67.43% |
注:上表中已将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统计销售收入
(1)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2022年度新增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2023年新增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述前五大客户新增情况主要系客户采购需求变化,不存在异常情况。新增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 | 主营业务 | 销售内容 | 开始合作时间 |
1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整车制造 | 冲压零部件 | 2018年 |
2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 整车制造 | 冲压零部件 | 2021年 |
(2)客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1-1-91
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持有权益。
(四)公司报告期内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发行人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直接材料成本 | 49,793.78 | 95,915.16 | 94,075.63 | 84,866.88 |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 59.55% | 57.66% | 63.17% | 63.11% |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耗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市场供应充足,能够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公司用电量及电价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用电量(万度) | 2,664.88 | 5,578.42 | 4,598.07 | 4,065.77 |
电费(万元) | 2,191.10 | 4,436.90 | 3,713.05 | 3,016.29 |
平均电价(元/度) | 0.82 | 0.80 | 0.81 | 0.74 |
注:电费为含税价格。
2、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比 |
2024年 1-6月 | 1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 9,117.78 | 6.21% |
2 | 浙江博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8,882.81 | 6.05% | |
3 | 溧阳市力士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6,230.83 | 4.25% | |
4 | 新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6,092.47 | 4.15% | |
5 | 苏州利来工业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6,020.87 | 4.10% | |
合计 | 36,344.76 | 24.77% | ||
2023年度 | 1 | 浙江博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24,334.36 | 6.63% |
2 | 溧阳市力士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23,384.56 | 6.38% |
1-1-92
期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比 |
3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 20,576.89 | 5.61% | |
4 | 上海宝山大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16,030.97 | 4.37% | |
5 | 屹丰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4,746.69 | 4.02% | |
合计 | 99,073.48 | 27.01% | ||
2022年度 | 1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 22,752.53 | 8.66% |
2 | 溧阳市力士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14,321.18 | 5.45% | |
3 | 上海宝山大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12,626.76 | 4.81% | |
4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10,766.32 | 4.10% | |
5 | 浙江博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9,641.58 | 3.67% | |
合计 | 70,108.37 | 26.69% | ||
2021年度 | 1 |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 22,772.58 | 9.95% |
2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15,105.79 | 6.60% | |
3 | 溧阳市力士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11,778.84 | 5.14% | |
4 | 上海宝山大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9,682.36 | 4.23% | |
5 | 上海本特勒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7,586.99 | 3.31% | |
合计 | 66,926.56 | 29.23% |
注:上表中已将同一控制下公司合并统计采购金额
(1)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2022年新增浙江博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2023年新增屹丰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6月新增新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苏州利来工业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动主要系发行人结合当期各业务生产需要择优选取,符合公司业务区域特点、实际需要和行业惯例,不存在异常情况。新增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 | 主营业务 | 采购内容 | 开始合作时间 |
1 | 屹丰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17年 |
2 | 浙江博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17年 |
3 | 新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 |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 | 2019年 |
4 | 苏州利来工业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钢铁、生铁、金属材料销售 | 铝材 | 2021年 |
(2)供应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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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股5%以上股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未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五)境内外采购销售业务情况
1、境内外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均发生在境内,不存在境外采购的情况。
2、境内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境内外销售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境内 | 105,310.46 | 99.74% | 214,039.01 | 99.78% | 176,336.62 | 99.78% | 160,265.18 | 99.94% |
境外 | 274.96 | 0.26% | 468.48 | 0.22% | 395.36 | 0.22% | 90.39 | 0.06% |
合计 | 105,585.42 | 100.00% | 214,507.48 | 100.00% | 176,731.98 | 100.00% | 160,355.5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外销售金额占比较小。
(六)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将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融入生产部门的日常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生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生产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行人以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为核心,在生产过程中,发行人严格执行行业的安全标准,认真贯彻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标准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监测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在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方面,实施层层监管,每年度和各生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并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场地实行重点监督。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受到安全生产处罚的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
1-1-94
书“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一、合规经营情况”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处罚事项已依法缴纳了罚款,依法整改完毕,且未对发行人下属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安全生产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存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亦未受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重大处罚。
2、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和模具业务,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不属于原《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所界定的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纺织、制革等14类重污染行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通过了G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的生产过程符合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规定。综上所述,公司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公司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1、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以及从事选择性精密电镀产品的研发及制造。
冲压零部件业务作为公司支柱业务,对公司发展壮大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将从业务规模和采购模式入手,降低原材料价格对毛利率的影响,公司内部也将继续深入推进提质增效工作,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提高生产、运行效率,减少和降低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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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毛利率稳定,受原材料影响较小。公司将以增加业务收入为工作重点,从客户处取得新车型分拼总成业务拓展业务版图,另外,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产能建设,从而为客户提供服务,即新建分拼总成加工基地。
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随着公司并购标的无锡开祥的业务并入公司体系后,无锡开祥将为公司业绩提供强劲助力。下一步将凭借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研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与母公司形成合力,形成产业效应。
模具业务,对于汽车冲压零部件企业而言,模具的设计开发和加工能力极为重要,公司将重点提升模具相关技术研究,将在保障公司自身需要前提下进一步对外开拓市场,努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2、未来发展战略
根据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发行人制定了未来几年在公司整体产能布局、研发、生产及制造工艺升级、人才引进与培养、企业组织结构、融资及对外收购兼并等各方面的计划,具体如下:
(1)产能战略布局计划
公司将在不断提升公司无锡总部研发生产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公司武汉、宁德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并积极建设并拓展公司上海、郑州(二期)、廊坊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解决当前产能瓶颈的同时,为下游整车制造商提供更为全面、及时的支持与配套服务。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加强与整车制造商的合作,进行贴近式的产能布局,大力提升现有整车制造商客户、零部件供应商客户及其他新客户的配套服务能力。
(2)生产技术工艺改造升级计划
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紧随当前工业技术不断提升的脚步和工业自动化的时代趋势,同时顺应汽车零部件轻量化的潮流,不断提升公司生产工艺技术,通过外部先进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内部生产工艺的提升改进,一方面增加公司单位时间内的生产能力,满足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配套商客户对于产品类型和产品供应及时性的需求,另一方面显著提升公司产成品的质量,进一步降低公司生产零部件的废品率,提高公司单位原材料的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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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模具技术研发计划
汽车模具是决定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质量最核心的因素之一。模具的质量水平决定了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的品质及生产成本情况,目前公司的模具一方面来自于公司内部无锡方园的自主研发和制造,另一方面则主要来自于从公司外部进行的模具采购。未来公司会不断加强汽车冲压零部件模具的研发能力,一方面,通过引进更为先进的技术,提升公司自身模具的加工制造能力,另一方面,吸引更多的模具设计方面的专业人才,提升模具设计团队的实力,以提升自身模具设计质量。
(4)人才引进及培养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公司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布局的不断拓展,公司将在现有职工编制的基础上,遵循提升效率、优化结构和保证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人才引进与培养体系。持续吸引业务操作能力过硬的高级技术人才,具备产品技术研发能力和模具开发能力的科研人才,通晓财务会计、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及具备质量控制和物流管理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等。
公司会在现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完善更为有效的用人机制,一方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内外部课程培训与岗位学习,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职业素养;另一方面,健全更为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发挥自身所长,进行自我学习和能力提升,进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公司通过合理的绩效激励等方式努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5)组织结构深化调整规划
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市场快速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通过组织结构的调整,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实现企业管理的高效灵活,驱动组织的高成长,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
(6)融资计划
未来,公司会根据行业的变动趋势及自身实际财务情况,合理测算自身的资金需求;公司会在巩固自身经营利润积累的同时,综合各种融资方式的具体融资
1-1-97
成本,合理地使用包括银行贷款在内的间接融资和在资本市场中的股权、债权等直接融资方式,为公司的未来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研发费用 | 3,286.40 | 6,474.70 | 6,171.74 | 5,691.16 |
营业收入 | 111,747.35 | 231,698.37 | 188,075.45 | 171,006.06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 | 2.94% | 2.79% | 3.28% | 3.33% |
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详见“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之“3、研发费用”相关内容。
(二)报告期内研发形成的重要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形成的授权专利技术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3、专利”。
(三)研发人员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研发人员的数量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研发人员数量 | 196 | 221 | 161 | 180 |
员工总数 | 2,520 | 2,724 | 2,200 | 2,135 |
研发人员占比 | 7.78% | 8.11% | 7.32% | 8.43% |
注:2021年度和2022年度含无锡开祥员工。
(四)核心技术来源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来源于公司及研发团队的自身积累、自主研发,各项核心技术所对应的专利均为发行人及子公司自主申请,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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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状况
1、固定资产整体状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110,470.04 | 25,102.80 | - | 85,367.23 | 77.28% |
专用设备 | 157,095.24 | 59,840.62 | 262.08 | 96,992.54 | 61.74% |
通用设备及其他 | 3,004.25 | 2,655.65 | - | 348.60 | 11.60% |
运输工具 | 1,143.94 | 556.88 | - | 587.05 | 51.32% |
合计 | 271,713.47 | 88,155.96 | 262.08 | 183,295.43 | 67.46% |
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状态,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2、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原值 | 净值 | 成新率 |
1 | 机器人 | 1,616 | 33,745.51 | 20,867.81 | 61.84% |
2 | 压力机 | 64 | 19,356.04 | 6,875.75 | 35.52% |
3 | 焊机、焊钳、焊枪 | 2,476 | 19,348.27 | 12,458.49 | 64.39% |
4 | 项目集成站 | 16 | 11,220.19 | 9,472.77 | 84.43% |
5 | 选择性自动电镀线 | 5 | 3,845.74 | 1,460.85 | 37.99% |
6 | 液压机 | 10 | 1,749.34 | 120.81 | 6.91% |
注:公司机器设备数量较多,此处列举原值大于1,000万元的主要设备及生产线。
3、主要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 房产权证号 | 产权人 | 房屋坐落地点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1 |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3619号 | 无锡振华 | 陆藕东路188 | 88,664.91 | 工业、交通、仓储 |
2 |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2927号 | 无锡振华 | 太湖锦园200-402 | 138.0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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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权证号 | 产权人 | 房屋坐落地点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3 | 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334号 | 武汉恒升祥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1M1地块 | 16,971.86 | 其他 |
4 | 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338号 | 武汉恒升祥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1M1地块 | 17,126.74 | 工业、交通、仓储 |
5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78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焊接车间一 | 15,786.29 | 工业 |
6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79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消防泵房 | 223.18 | 工业 |
7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80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焊接车间二 | 14,022.36 | 工业 |
8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81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门卫 | 64.05 | 其他 |
9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82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冲压车间 | 15,877.67 | 工业 |
10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98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辅助车间一 | 1,136.46 | 工业 |
11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99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辅助车间二 | 1,136.46 | 工业 |
12 | 豫(2024)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015334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一大街69号门卫 | 15.08 | 其他 |
13 | 豫(2024)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015335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一大街69号新建厂房 | 55,879.67 | 厂房 |
14 | 苏(2022)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200536号 | 无锡亿美嘉 | 振源路88 | 60,170.45 | 工业、交通、仓储 |
15 | 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0529号 | 宁德振德 | 宁德市蕉城区焦安路2号 | 40,905.10 | 工业厂房 |
16 | 锡房权证字第HS1000877075号 | 无锡开祥 | 洛社镇东安东路10 | 8,935.80 | 工交仓储 |
17 | 沪(2022)市字不动产权第000497 | 上海恒伸祥 | 玉宇路1068号、飞渡路1568号、天高路1111号9幢 | 12,392.30 | 厂房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无锡开祥有一处门卫尚未办理产权证书,建筑面积约为60平方米,该门卫建筑面积占比极低,占无锡开祥总建筑面积的0.67%,且不属于直接生产经营用房。针对上述无证房产,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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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无锡开祥未来因房屋产权瑕疵问题导致其无法继续使用相关房屋并遭受损失的,该等损失由实际控制人承担。除已披露产权瑕疵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4、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承租的生产经营用房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方 | 出租方 | 租金 | 租赁面积(㎡) | 坐落位置 | 用途 | 租赁期限 |
1 | 廊坊全京申 | 华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40万元/年[1] | 14,816.85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道2号 | 厂房及办公 | 2023.01.04-2027.01.03 |
2 | 上海恒伸祥 | 上海闵联临港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1.7元/平方米/天(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以当期付款通知为准)[2] | 9,837.25 | 上海市闵行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园区鸿音路1085号内幢12厂房/F厂房 | 研发、生产、办公 | 2023.06.16-2026.06.15 |
3 | 宁德振德 | 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元/平方米/月(含税) | 3,176.00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三屿上汽工业园区内蕉安路3号 | 仓储、物流 | 2023.01.01-2034.06.27 |
注1:该合同项下含3个月的免租期,共计减免110.01万元。注2:该合同项下含2个月的免租期,共计减免101.73万元。上述租赁房屋事宜尚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法、有效。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分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净值 |
土地 | 24,091.02 | 3,212.79 | - | 20,878.23 |
软件 | 1,704.62 | 1,292.93 | - | 411.69 |
商标权 | 9.72 | 6.43 | - | 3.29 |
合计 | 25,805.36 | 4,512.15 | - | 21,29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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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权证编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取得方式 | 用途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终止日期 |
1 |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3619号 | 无锡振华 | 陆藕东路188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13,430.00 | 2063.08.01 |
2 | 苏(2018)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32927号 | 无锡振华 | 太湖锦园200-402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5.30 | 2073.12.25 |
3 | 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334号 | 武汉恒升祥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1M1地块 | 出让 | 工业用地 | 20,148.38 | 2062.11.04 |
4 | 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2338号 | 武汉恒升祥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01M1地块 | 出让 | 工业用地 | 26,670.33 | 2067.11.21 |
5 | 豫(2019)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124278号、第0124279号、第0124280号、第0124281号、第0124282号、第0124298号、第0124299号 | 郑州君润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66,755.58 | 2068.07.15 |
6 | 豫(2024)中牟县不动产权第0015334号、第0015335号 | 郑州君润 | 经开第二十一大街以东、经南十四路以北 | 出让 | 工业用地 | 47,910.68 | 2073.07.17 |
7 | 苏(2022)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200536号 | 无锡亿美嘉 | 振源路88 | 出让 | 工业用地 | 81,024.30 | 2068.08.26 |
8 | 闽(2020)宁德市不动产权第0010529号 | 宁德振德 | 宁德市蕉城区焦安路2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65,977.00 | 2069.04.10 |
9 | 锡惠国用(2014)第009052号 | 无锡开祥 | 惠山区洛社镇东安东路10 | 出让 | 工业用地 | 8,509.40 | 2062.06.18 |
10 | 沪(2022)市字不动产权第000497 | 上海恒伸祥 | 玉宇路1068号、飞渡路1568号、天高路1111号9幢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23,951.70 | 2069.12.17 |
2、商标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如下:
序号 | 商标名称 | 权利人 | 注册号 | 分类号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
1 | 无锡振华 | 49192028 | 12 | 2021.03.28-2031.03.27 | 原始取得 | 否 | |
2 | 无锡振华 | 49161861 | 12 | 2021.03.28-2031.03.27 | 原始取得 | 否 | |
3 | 无锡振华 | 49166671 | 12 | 2021.03.28-2031.03.27 | 原始取得 | 否 | |
4 | 无锡振华 | 49161857 | 12 | 2021.03.28-2031.03.27 | 原始取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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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商标名称 | 权利人 | 注册号 | 分类号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 |
5 | 无锡振华 | 49178862 | 12 | 2021.04.07-2031.04.06 | 原始取得 | 否 | |
6 | 无锡振华 | 49194021 | 12 | 2021.04.07-2031.04.06 | 原始取得 | 否 |
3、专利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已取得权属证明文件的专利共计151项,其中17项发明专利、134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附表一:发行人拥有的授权专利”。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著作权人 | 证书号 | 登记号 | 软件名称 | 发证日期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 | 无锡开祥 | 软著登字第4087787号 | 2019SR0667030 | 振华开祥CCD检测控制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9.06.28 | 原始 取得 | 否 |
2 | 无锡开祥 | 软著登字第4089726号 | 2019SR0668969 | 振华开祥表面处理伺服控制系统软件V1.0 | 2019.06.28 | 原始 取得 | 否 |
3 | 无锡开祥 | 软著登字第4089744号 | 2019SR0668987 | 振华开祥表面处理膜厚在线检测系统软件V1.0 | 2019.06.28 | 原始 取得 | 否 |
4 | 无锡开祥 | 软著登字第4089776号 | 2019SR0669019 | 振华开祥废水环保处理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9.06.28 | 原始 取得 | 否 |
5 | 无锡开祥 | 软著登字第4088027号 | 2019SR0667270 | 振华开祥MES综合管理系统软件V1.0 | 2019.06.28 | 原始 取得 | 否 |
5、域名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域名 | 权利人 | 网站备案号 | 到期时间 | 域名类型 |
1 | wxzhenhua.com.cn | 无锡振华 | 苏ICP备06043273号-1 | 2025-06-30 | 国家顶级域名 |
2 | wxzhenhua.net | 无锡振华 | 苏ICP备06043273号-2 | 2025-09-18 | 国际顶级域名 |
3 | wxzhkx.com | 无锡开祥 | 苏ICP备19057457号-1 | 2024-12-10 | 顶级国际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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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特许经营权和经营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二)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和相关认证证书如下:
1、资质
序号 | 持有人 | 证书名称 | 编号 | 发证单位 | 发证/备案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无锡振华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海关编码:3202962969;检验检疫备案号:320860277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锡海关 | 2008.01.29 | 长期 |
2 | 无锡振华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苏锡滨排许字第2017016号 | 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 2022.06.08 | 2027.06.07 |
3 | 无锡振华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91320211250066467M001X | - | 2023.10.31 | 2028.10.30 |
4 | 无锡亿美嘉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91320211MA1N0CYA0M001W | - | 2023.09.19 | 2028.09.18 |
5 | 武汉恒升祥 | 城市排水许可证 | 武开审批字第2020019号 | 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 | 2020.05.29 | 2025.05.28 |
6 | 武汉恒升祥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9142010005201544X3001X | - | 2024.07.26 | 2029.07.25 |
7 | 郑州君润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91410100MA40Q01C0F001X | - | 2024.06.20 | 2029.06.19 |
8 | 宁德振德 | 排污许可证 | 91350902MA31PFN82R001Q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 2023.04.17 | 2028.04.16 |
9 | 上海恒伸祥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海关编码:3122261BRU; 检验检疫备案号:315840076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港区(港区) | 2022.09.01 | 长期 |
10 | 上海恒伸祥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91310000MA1H3LMR9M001X | - | 2024.06.24 | 2029.06.23 |
11 | 廊坊全京申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91131001MABYQUUN03001Z | - | 2024.01.18 | 2029.01.17 |
12 | 无锡开祥 | 排污许可证 | 91320206682153644K001P |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 2021.10.15 | 2026.10.14 |
13 | 无锡开祥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海关编码: 32029650QM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锡海关 | 2017.03.23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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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证
序号 | 持有人 | 证书名称 | 编号 | 发证单位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无锡振华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132006325 |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2021.11.30 | 2024.11.29 |
2 | 无锡振华 | 邓白氏注册认证企业 | 529053529 | 上海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023.04 | 2025.04 |
3 | 无锡振华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01111029099/01 | 德国莱茵T?V认证有限公司 | 2023.12.21 | 2026.12.20 |
4 | 无锡振华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02423S32061327R3M |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3.11.14 | 2026.11.13 |
5 | 无锡振华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02423E32061455R3M |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3.11.14 | 2026.11.13 |
6 | 无锡振华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20230977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3.12 | 2026.12 |
7 | 无锡方园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02423Q32060449R0M |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3.03.31 | 2026.03.30 |
8 | 无锡亿美嘉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CNIATF055829 | NSF International Strategic Registrations | 2023.02.10 | 2026.02.09 |
9 | 无锡亿美嘉 | 邓白氏注册认证企业 | 412538007 | 上海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023.08 | 2025.08 |
10 | 武汉恒升祥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01111029099/02 | 德国莱茵T?V认证有限公司 | 2024.02.01 | 2027.01.31 |
11 | 郑州君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01111029099/03 | 德国莱茵T?V认证有限公司 | 2022.06.13 | 2025.06.12 |
12 | 宁德振德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01111029099/04 | 德国莱茵T?V认证有限公司 | 2021.09.23 | 2024.09.22 |
13 | 宁德振德 | 邓白氏注册认证企业 | 554432749 | 上海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023.06 | 2025.06 |
14 | 上海恒伸祥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01111029099/05 | 德国莱茵T?V认证有限公司 | 2023.01.19 | 2026.01.18 |
15 | 上海恒伸祥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02422S32060273R0M |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2.05.06 | 2025.05.05 |
16 | 上海恒伸祥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02422E32060301R0M |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2.05.06 | 2025.05.05 |
17 | 上海恒伸祥 | 邓白氏注册认证企业 | 554555363 | 上海邓白氏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2023.04 | 2025.04 |
18 | 无锡开祥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232013616 |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2022.12.12 | 2025.12.11 |
19 | 无锡开祥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02423S32060538R3M |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3.06.05 | 2026.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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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持有人 | 证书名称 | 编号 | 发证单位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20 | 无锡开祥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02423E32060578R1M |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3.06.05 | 2026.06.04 |
21 | 无锡开祥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 404IPA230014R0S | 北京万坤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 2023.01.16 | 2026.01.15 |
22 | 无锡开祥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011111632699 | 德国莱茵T?V认证有限公司 | 2024.02.23 | 2027.02.22 |
23 | 无锡开祥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3.07.01 | 2026.06.30 |
无锡振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拟于2024年11月29日到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无锡振华已向认定机构重新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公司具备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和许可,相关资质和许可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十一、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十二、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于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设立经营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
十三、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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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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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当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5月23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万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7月7日实施完毕。
(2)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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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①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9月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0,482,183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710,000股后,即以249,772,1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77,218.3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11月8日实施完毕。
②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249,291,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730,801.54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③2023年现金方式回购股份
2023年7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2.51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8,587,371.00元。
(4)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9月23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50,482,183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249,291,58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858,316.6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1月6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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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完毕。
2、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723.75 | 8,091.38 | 9,099.61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1,970.80 | - | 3,000.0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6,858.74 | - | - |
当年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 | 18,829.54 | - | 3,000.00 |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67.92% | - | 32.97%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 21,829.54 | ||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 14,971.58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145.81%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现金回购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 | 48.60% |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含现金回购金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 | 33.33% |
注1: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分别引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追溯调整前合并报表经审定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2: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共计21,829.54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45.81%。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均用于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以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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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分红情况与公司章程及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1、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市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进行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标准;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合规;公司上市后,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现金分红与资本支出需求的匹配性
公司于2021年6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支出等业务的实际需求,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实施相关现金分红计划。现金分红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相匹配。
综上,公司实际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较匹配。
(四)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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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进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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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的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股东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以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或下一年度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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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最近三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债券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发行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发行任何形式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情况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912.59万元、16,191.13万元和27,723.75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0,275.82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按52,000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债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债一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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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募集说明书的财务会计信息及有关的分析数据中,财务数据主要引自发行人2021-2022年追溯重述口径审阅报告、2023年审计报告及2024年1-6月财务报告,涉及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是否超过营业利润的5%。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节只提供从上述财务报告中摘录的部分信息,若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认真阅读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并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47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39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17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3年完成了收购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公司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以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列示。追溯调整后的合并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出具了天健审[2024]2038号审阅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的内容主要以发行人2021年-2022年追溯重述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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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的审阅报告、2023年审计报告及2024年1-6月财务报告为基础。以下财务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081.17 | 21,459.10 | 14,110.07 | 23,885.95 |
应收票据 | 48.15 | 841.28 | - | 111.82 |
应收账款 | 105,603.29 | 150,684.11 | 97,226.38 | 76,952.13 |
应收款项融资 | 31,799.96 | 7,138.66 | 7,550.20 | 6,270.33 |
预付款项 | 6,887.05 | 6,687.99 | 5,472.68 | 3,856.32 |
其他应收款 | 250.70 | 240.98 | 53.74 | 248.76 |
存货 | 31,245.90 | 32,645.15 | 30,540.49 | 30,046.81 |
合同资产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07.35 | 1,077.24 | 1,682.43 | 3,293.07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923.57 | 220,774.51 | 156,635.98 | 144,665.19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83,295.43 | 158,800.54 | 150,215.48 | 125,437.31 |
在建工程 | 23,812.01 | 38,474.08 | 12,226.54 | 20,037.82 |
油气资产 |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2,723.97 | 3,231.73 | - | - |
无形资产 | 21,293.21 | 21,470.06 | 18,543.33 | 18,964.43 |
开发支出 | - | - | - | - |
商誉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12.32 | 8,305.33 | 10,427.89 | 10,679.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68.12 | 5,936.14 | 4,574.45 | 2,988.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2.77 | 642.24 | 1,516.47 | 1,76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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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4,677.83 | 236,860.13 | 197,504.14 | 179,875.13 |
资产总计 | 448,601.40 | 457,634.65 | 354,140.12 | 324,540.3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7,059.84 | 58,058.17 | 37,037.24 | 20,023.38 |
应付票据 | 4,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应付账款 | 116,677.58 | 148,849.18 | 99,529.61 | 99,540.11 |
预收款项 | - | - | - | - |
合同负债 | 0.38 | 2,443.54 | 514.76 | 100.10 |
应付职工薪酬 | 2,876.80 | 3,896.83 | 3,109.90 | 3,022.32 |
应交税费 | 3,153.26 | 5,435.08 | 4,245.91 | 2,897.95 |
其他应付款 | 3,880.36 | 4,071.35 | 272.58 | 2,490.7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711.37 | 1,228.70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0.05 | 10.70 | 1.79 | 13.01 |
流动负债合计 | 214,359.63 | 225,993.55 | 146,711.80 | 130,087.5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2,625.00 | - | - |
租赁负债 | 1,688.70 | 2,222.26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递延收益 | 7,820.42 | 8,255.90 | 8,560.97 | 8,776.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09.12 | 13,103.16 | 8,560.97 | 8,776.52 |
负债合计 | 223,868.75 | 239,096.71 | 155,272.77 | 138,864.1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5,048.22 | 25,048.22 | 20,000.00 | 20,000.00 |
资本公积 | 107,311.49 | 106,703.46 | 112,424.54 | 112,424.54 |
减:库存股 | 5,655.94 | 4,882.58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盈余公积金 | 3,051.78 | 3,051.78 | 3,051.78 | 3,051.78 |
未分配利润 | 94,977.10 | 88,617.06 | 63,391.03 | 50,199.91 |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4,732.65 | 218,537.94 | 198,867.35 | 185,676.22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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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4,732.65 | 218,537.94 | 198,867.35 | 185,676.2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48,601.40 | 457,634.65 | 354,140.12 | 324,540.32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11,747.35 | 231,698.37 | 188,075.45 | 171,006.06 |
减:营业成本 | 84,369.08 | 173,600.44 | 150,236.39 | 135,362.95 |
税金及附加 | 1,157.51 | 2,879.19 | 1,565.25 | 1,314.74 |
销售费用 | 168.62 | 258.71 | 255.89 | 338.24 |
管理费用 | 4,896.95 | 10,193.40 | 8,426.06 | 7,509.07 |
研发费用 | 3,286.40 | 6,474.70 | 6,171.74 | 5,691.16 |
财务费用 | 1,221.21 | 2,175.94 | 1,015.97 | 1,166.71 |
其中:利息费用 | 1,168.12 | 2,168.73 | 1,104.92 | 1,235.62 |
利息收入 | 32.93 | 106.57 | 94.61 | 74.23 |
加:其他收益 | 894.66 | 1,901.42 | 1,185.67 | 901.57 |
投资净收益 | - | - | -10.46 | -12.88 |
资产减值损失 | -1,095.13 | -734.00 | -854.06 | -532.93 |
信用减值损失 | 2,415.62 | -2,903.02 | -1,075.16 | -3.77 |
资产处置收益 | 5.22 | 354.13 | 42.01 | 225.97 |
二、营业利润 | 18,867.94 | 34,734.52 | 19,692.12 | 20,201.14 |
加:营业外收入 | 24.69 | 82.50 | 73.71 | 235.87 |
减:营业外支出 | 8.76 | 145.21 | 125.60 | 10.32 |
三、利润总额 | 18,883.86 | 34,671.81 | 19,640.23 | 20,426.70 |
减:所得税费用 | 3,050.74 | 6,948.06 | 3,449.10 | 3,514.11 |
四、净利润 | 15,833.12 | 27,723.75 | 16,191.13 | 16,912.5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15,833.12 | 27,723.75 | 16,191.13 | 16,912.5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833.12 | 27,723.75 | 16,191.13 | 16,912.59 |
2.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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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833.12 | 27,723.75 | 16,191.13 | 16,912.59 |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833.12 | 27,723.75 | 16,191.13 | 16,912.5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七、每股收益(基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合并净利润)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64 | 1.11 | 0.65 | 0.7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64 | 1.11 | 0.65 | 0.75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7,163.03 | 238,790.66 | 188,510.42 | 188,484.4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4 | 1,178.19 | 3,329.70 | 506.1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8.87 | 5,127.92 | 6,103.20 | 1,718.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975.84 | 245,096.77 | 197,943.32 | 190,709.0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267.85 | 137,197.15 | 143,735.68 | 118,256.1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026.84 | 35,374.69 | 29,258.85 | 26,687.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86.15 | 22,363.35 | 13,013.82 | 9,834.2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2.75 | 7,759.84 | 8,225.04 | 3,534.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843.60 | 202,695.03 | 194,233.39 | 158,312.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32.24 | 42,401.74 | 3,709.94 | 32,396.3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19.5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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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 | 11.64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43 | 630.35 | 169.12 | 333.5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3 | 630.35 | 400.27 | 333.5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137.69 | 51,181.57 | 24,541.47 | 38,791.5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207.4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37.69 | 51,181.57 | 24,541.47 | 38,998.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09.26 | -50,551.23 | -24,141.20 | -38,665.3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2,440.00 | - | 52,6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2,990.00 | 86,000.00 | 39,000.00 | 27,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715.15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990.00 | 112,155.15 | 39,000.00 | 79,6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375.00 | 62,000.00 | 22,000.00 | 53,4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348.38 | 4,644.80 | 6,350.48 | 6,431.3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9.59 | 30,014.74 | - | 4,142.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992.97 | 96,659.54 | 28,350.48 | 63,973.44 |
1-1-120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97.03 | 15,495.61 | 10,649.52 | 15,626.5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7 | 2.91 | 5.76 | 0.0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22.07 | 7,349.03 | -9,775.99 | 9,357.5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859.00 | 13,509.97 | 23,285.95 | 13,928.4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81.07 | 20,859.00 | 13,509.97 | 23,285.95 |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6月30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352.27 | 10,584.11 | 4,587.89 | 21,026.29 |
应收票据 | 48.15 | 841.28 | - | 111.82 |
应收账款 | 44,481.45 | 38,949.99 | 47,614.88 | 39,383.27 |
应收款项融资 | 4,456.94 | 2,618.62 | 1,526.40 | 4,832.79 |
预付款项 | 2,706.72 | 6,050.85 | 10,644.00 | 4,601.63 |
其他应收款 | 72,745.09 | 73,648.45 | 62,109.20 | 47,549.58 |
存货 | 17,473.71 | 17,973.62 | 17,204.38 | 19,466.82 |
合同资产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77 | 84.43 | 79.65 | 261.76 |
流动资产合计 | 152,298.09 | 150,751.34 | 143,766.40 | 137,233.96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49,994.20 | 49,792.73 | 28,598.50 | 28,553.50 |
固定资产 | 28,911.34 | 30,677.56 | 30,744.32 | 31,424.18 |
在建工程 | 1,672.95 | 946.17 | 2,538.66 | 2,133.83 |
使用权资产 | - | - | - | - |
无形资产 | 4,990.34 | 5,074.52 | 5,140.58 | 5,291.67 |
开发支出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97.96 | 2,670.70 | 6,712.73 | 6,437.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89.82 | 2,833.27 | 3,087.54 | 1,770.1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68 | 117.37 | 7.56 | 916.2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278.28 | 92,112.32 | 76,829.88 | 76,527.05 |
1-1-121
项目 | 2024年 6月30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242,576.37 | 242,863.66 | 220,596.28 | 213,761.0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44.11 | 37,036.93 | 37,037.24 | 20,023.38 |
应付票据 | 4,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应付账款 | 23,304.32 | 31,843.76 | 27,635.86 | 32,102.72 |
预收款项 | - | - | - | - |
合同负债 | 0.00 | 1,915.48 | 500.97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55.67 | 1,281.21 | 1,204.45 | 1,226.84 |
应交税费 | 993.45 | 314.79 | 298.14 | 191.63 |
其他应付款 | 3,736.60 | 3,865.27 | 111.65 | 79.8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7.27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3,034.16 | 78,264.71 | 68,788.31 | 55,624.3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递延收益 | 3,469.72 | 3,638.36 | 3,923.72 | 4,191.6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69.72 | 3,638.36 | 3,923.72 | 4,191.61 |
负债合计 | 86,503.87 | 81,903.07 | 72,712.03 | 59,816.0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5,048.22 | 25,048.22 | 20,000.00 | 20,000.00 |
资本公积 | 124,266.59 | 123,658.56 | 111,206.06 | 111,206.06 |
减:库存股 | 5,655.94 | 4,882.58 | - | - |
盈余公积 | 2,630.76 | 2,630.76 | 2,630.76 | 2,630.76 |
未分配利润 | 9,782.88 | 14,505.64 | 14,047.44 | 20,108.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6,072.50 | 160,960.59 | 147,884.25 | 153,945.0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42,576.37 | 242,863.66 | 220,596.28 | 213,761.01 |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69,652.11 | 138,012.40 | 124,337.58 | 114,299.09 |
1-1-122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减:营业成本 | 57,607.65 | 122,501.04 | 115,984.38 | 103,534.29 |
税金及附加 | 396.56 | 651.78 | 489.36 | 422.37 |
销售费用 | 132.91 | 214.37 | 188.68 | 233.61 |
管理费用 | 2,369.03 | 5,323.52 | 4,518.60 | 3,754.08 |
研发费用 | 2,784.14 | 5,593.77 | 4,950.10 | 4,506.03 |
财务费用 | 663.52 | 1,764.76 | 1,037.60 | 1,011.41 |
加:利息收入 | 677.22 | 1,807.76 | 1,104.92 | 1,061.38 |
利息费用 | 14.11 | 47.78 | 71.02 | 52.35 |
加:其他收益 | 551.10 | 1,121.38 | 369.29 | 445.76 |
投资收益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205.17 | -112.86 | -1,316.78 | -934.57 |
资产减值损失 | -844.78 | -67.94 | -564.96 | -242.31 |
资产处置收益 | -6.24 | 352.06 | 8.67 | 220.50 |
二、营业利润 | 5,193.20 | 3,255.82 | -4,334.90 | 326.69 |
加:营业外收入 | 5.57 | 18.35 | 6.52 | 126.04 |
减:营业外支出 | 5.01 | 27.19 | 49.78 | 9.14 |
三、利润总额 | 5,193.76 | 3,246.98 | -4,378.16 | 443.59 |
减:所得税费用 | 443.45 | 291.05 | -1,317.40 | -236.70 |
四、净利润 | 4,750.32 | 2,955.93 | -3,060.76 | 680.29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50.32 | 2,955.93 | -3,060.76 | 680.29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918.22 | 92,899.77 | 61,423.31 | 60,841.9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436.06 | 487.65 | 224.1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4.97 | 4,210.80 | 5,004.25 | 311.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623.19 | 97,546.64 | 66,915.21 | 61,377.8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065.05 | 53,456.25 | 57,154.32 | 36,659.81 |
1-1-123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950.21 | 9,502.13 | 9,560.83 | 9,358.8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7.12 | 3,142.02 | 1,942.57 | 1,916.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77.10 | 5,888.86 | 6,740.55 | 2,086.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589.48 | 71,989.25 | 75,398.27 | 50,020.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6.29 | 25,557.39 | -8,483.06 | 11,357.0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41 | 575.55 | 107.25 | 314.7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469.20 | 159,933.73 | 100,229.51 | 86,523.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485.62 | 160,509.28 | 100,336.76 | 86,837.7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97.08 | 2,949.62 | 5,626.38 | 5,476.6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24,933.60 | - | 2,945.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590.00 | 167,120.00 | 115,535.42 | 108,062.42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45.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587.08 | 195,003.22 | 121,206.81 | 116,484.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1.46 | -34,493.94 | -20,870.05 | -29,646.3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2,440.00 | - | 52,6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000.00 | 55,000.00 | 39,000.00 | 27,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7,915.15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000.00 | 95,355.15 | 39,000.00 | 79,6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000.00 | 55,000.00 | 22,000.00 | 43,000.00 |
1-1-124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865.50 | 4,305.80 | 4,091.06 | 1,082.5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66 | 21,119.49 | - | 1,682.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66.16 | 80,425.29 | 26,091.06 | 45,764.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3.84 | 14,929.86 | 12,908.94 | 33,835.3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7 | 2.91 | 5.76 | 0.0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1.84 | 5,996.21 | -16,438.40 | 15,546.0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84.11 | 3,987.89 | 20,426.29 | 4,880.2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52.27 | 9,984.11 | 3,987.89 | 20,426.29 |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并基于公司确定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认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2、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1-1-125
公司名称 |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是 |
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是 |
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是 |
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是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是 |
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是 |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是 | 是 | 是 | 否 |
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否 | 否 |
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否 | 否 |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021年度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2年度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3年度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4年1-6月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上海九宇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126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4年1-6月/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度/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度/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0.95 | 0.98 | 1.07 | 1.11 |
速动比率(倍) | 0.81 | 0.83 | 0.86 | 0.8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5.66% | 33.72% | 32.96% | 27.98%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9.90% | 52.25% | 43.85% | 42.79%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65 | 1.77 | 2.04 | 2.10 |
存货周转率(次) | 4.92 | 5.13 | 4.59 | 4.95 |
息税前利润(万元) | 20,051.98 | 36,840.54 | 20,745.15 | 21,662.32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7.17 | 16.99 | 18.78 | 17.53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8.97 | 8.72 | 9.94 | 9.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0,132.24 | 42,401.74 | 3,709.94 | 32,396.32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 0.40 | 1.69 | 0.19 | 1.62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12 | 0.29 | -0.49 | 0.47 |
注1: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初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合同资产账面余额)÷2],2024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2024年1-6月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6)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8)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现金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1-127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1.11 | 0.65 | 0.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4 | 1.11 | 0.65 | 0.7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5% | 13.19% | 8.44% | 10.7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1.13 | 0.36 | 0.4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3 | 1.13 | 0.36 | 0.4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5% | 13.33% | 4.08% | 5.51% |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78 | 308.04 | -9.92 | 225.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5.12 | 645.80 | 1,057.59 | 927.9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344.02 | 8,099.75 | 7,812.9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36 | -16.62 | 14.16 | 128.4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4.1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11 | 153.92 | 232.86 | 242.22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 | - | - | - |
合计 | 229.15 | 1,127.32 | 8,932.82 | 8,852.67 |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1-1-128
①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②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③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④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项会计
1-1-129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2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3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2024年1-6月
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
1-1-130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923.57 | 45.46% | 220,774.51 | 48.24% | 156,635.98 | 44.23% | 144,665.19 | 44.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4,677.83 | 54.54% | 236,860.13 | 51.76% | 197,504.14 | 55.77% | 179,875.13 | 55.42% |
资产总计 | 448,601.40 | 100.00% | 457,634.65 | 100.00% | 354,140.12 | 100.00% | 324,540.3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58%、44.23%、48.24%和
45.46%,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5.42%、55.77%、51.76%和54.54%,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公司的资产结构与主营业务情况相匹配。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货币资金 | 25,081.17 | 12.30% | 21,459.10 | 9.72% | 14,110.07 | 9.01% | 23,885.95 | 16.51% |
应收票据 | 48.15 | 0.02% | 841.28 | 0.38% | - | - | 111.82 | 0.08% |
应收账款 | 105,603.29 | 51.79% | 150,684.11 | 68.25% | 97,226.38 | 62.07% | 76,952.13 | 53.19% |
应收款项融资 | 31,799.96 | 15.59% | 7,138.66 | 3.23% | 7,550.20 | 4.82% | 6,270.33 | 4.33% |
预付款项 | 6,887.05 | 3.38% | 6,687.99 | 3.03% | 5,472.68 | 3.49% | 3,856.32 | 2.67% |
其他应收款 | 250.70 | 0.12% | 240.98 | 0.11% | 53.74 | 0.03% | 248.76 | 0.17% |
存货 | 31,245.90 | 15.32% | 32,645.15 | 14.79% | 30,540.49 | 19.50% | 30,046.81 | 20.77% |
合同资产 | - | - | - | - |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07.35 | 1.47% | 1,077.24 | 0.49% | 1,682.43 | 1.07% | 3,293.07 | 2.28%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923.57 | 100.00% | 220,774.51 | 100.00% | 156,635.98 | 100.00% | 144,665.19 | 100.00% |
1-1-1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44,665.19万元、156,635.98万元、220,774.51万元和203,923.57万元。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科目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在95%以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库存现金 | 4.61 | 2.76 | 14.35 | 19.43 |
银行存款 | 23,876.46 | 20,475.82 | 13,495.62 | 23,266.52 |
其他货币资金 | 1,200.10 | 980.52 | 600.10 | 600.00 |
合计 | 25,081.17 | 21,459.10 | 14,110.07 | 23,885.9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3,885.95万元、14,110.07万元、21,459.10万元和25,081.1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36%、3.98%、
4.69%和5.59%。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ETC保证金以及股份回购证券交易账户的余额。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票据 | - | - | - | - |
商业承兑票据 | 50.69 | 885.56 | - | 117.70 |
减:坏账准备 | 2.53 | 44.28 | - | 5.89 |
合计 | 48.15 | 841.28 | - | 111.82 |
2023年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较高,主要为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及上海同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2024年6月底,公司应收票据账面金额为50.69万元,为上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持有票据的主要目的为支付供应商款项。
1-1-132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111,512.97 | 158,970.21 | 102,670.23 | 81,306.88 |
坏账准备 | 5,909.68 | 8,286.10 | 5,443.85 | 4,354.74 |
应收账款净额 | 105,603.29 | 150,684.11 | 97,226.38 | 76,952.13 |
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 | 94.50% | 65.03% | 51.70% | 45.00% |
期末应收账款净值占流动资产总额比例 | 51.79% | 68.25% | 62.07% | 53.19% |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总体保持稳定。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和账面价值整体呈上升趋势,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分拼总成业务发展较快,根据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业务模式特点及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该类业务模式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而应收账款中既包含应收的加工费也包括材料款,所以导致期末应收账款净额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逐渐增加。报告期内,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逾期的情况。1)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11,113.21 | 99.64% | 158,434.04 | 99.66% | 102,285.47 | 99.63% | 80,861.23 | 99.45% |
1至2年 | 50.82 | 0.05% | 185.23 | 0.12% | 7.24 | 0.01% | 249.61 | 0.31% |
2至3年 | - | - | 7.24 | 0.00% | 249.61 | 0.24% | 194.08 | 0.24% |
3年以上 | 348.94 | 0.31% | 343.70 | 0.22% | 127.92 | 0.12% | 1.96 | 0.00% |
合计 | 111,512.97 | 100.00% | 158,970.21 | 100.00% | 102,670.23 | 100.00% | 81,306.8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9.45%、99.63%、99.66%和99.6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健康。
1-1-133
2)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 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4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2.17 | 0.24% | 272.17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1,240.80 | 99.76% | 5,637.51 | 5.07% | 105,603.29 |
合计 | 111,512.97 | 100.00% | 5,909.68 | 5.30% | 105,603.29 |
类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2.17 | 0.17% | 272.17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8,698.04 | 99.83% | 8,013.93 | 5.05% | 150,684.11 |
合计 | 158,970.21 | 100.00% | 8,286.10 | 5.21% | 150,684.11 |
类别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2.17 | 0.27% | 272.1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2,398.06 | 99.73% | 5,171.68 | 5.05% | 97,226.38 |
合计 | 102,670.23 | 100.00% | 5,443.85 | 5.30% | 97,226.38 |
1-1-134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2.17 | 0.33% | 272.17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1,034.70 | 99.67% | 4,082.57 | 5.04% | 76,952.13 |
合计 | 81,306.88 | 100.00% | 4,354.74 | 5.36% | 76,952.13 |
其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4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1年以内 | 111,113.21 | 99.89% | 5,555.66 | 5.00% | 105,557.55 | 99.96% |
1-2年 | 50.82 | 0.05% | 5.08 | 10.00% | 45.74 | 0.04% |
2-3年 | - | - | - | - | - | - |
3年以上 | 76.77 | 0.07% | 76.77 | 100.00% | - | - |
合计 | 111,240.80 | 100.00% | 5,637.51 | 5.07% | 105,603.29 | 100.00% |
账龄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1年以内 | 158,434.04 | 99.83% | 7,921.70 | 5.00% | 150,512.34 | 99.89% |
1-2年 | 185.23 | 0.12% | 18.52 | 10.00% | 166.71 | 0.11% |
2-3年 | 7.24 | 0.00% | 2.17 | 30.00% | 5.07 | 0.00% |
3年以上 | 71.53 | 0.05% | 71.53 | 100.00% | - | - |
合计 | 158,698.04 | 100.00% | 8,013.93 | 5.05% | 150,684.11 | 100.00% |
账龄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1年以内 | 102,285.47 | 99.89% | 5,114.27 | 5.00% | 97,171.19 | 99.94% |
1-2年 | 7.24 | 0.01% | 0.72 | 10.00% | 6.52 | 0.01% |
2-3年 | 69.53 | 0.07% | 20.86 | 30.00% | 48.67 | 0.05% |
3年以上 | 35.82 | 0.03% | 35.82 | 100.00% | - | - |
合计 | 102,398.06 | 100.00% | 5,171.68 | 5.05% | 97,226.38 | 100.00% |
账龄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占比 | |
1年以内 | 80,861.23 | 99.79% | 4,043.06 | 5.00% | 76,818.17 | 99.83% |
1-1-135
1-2年 | 69.53 | 0.09% | 6.95 | 10.00% | 62.58 | 0.08% |
2-3年 | 101.98 | 0.13% | 30.59 | 30.00% | 71.39 | 0.09% |
3年以上 | 1.96 | 0.00% | 1.96 | 100.00% | - | - |
合计 | 81,034.70 | 100.00% | 4,082.57 | 5.04% | 76,952.1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4)应收账款各期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分别为-3.98万元、1,089.11万元、2,842.25万元和-2,376.41万元,不存在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情况。各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波动主要受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波动影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合理,计提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5)应收账款的主要对象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欠款金额前五名单位为:
序号 | 2024年6月30日 |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万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7,344.43 | 60.39% |
2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 7,429.31 | 6.66% |
3 | 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6,340.52 | 5.69% |
4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095.38 | 5.47% |
5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5,477.90 | 4.91% |
合计 | 92,687.54 | 83.12% | |
序号 | 2023年12月31日 |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万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9,890.54 | 75.42% |
2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 9,068.09 | 5.70% |
3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6,476.40 | 4.07% |
4 |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30.95 | 2.41% |
5 | 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585.73 | 1.63% |
合计 | 141,851.71 | 89.23% |
1-1-136
序号 | 2022年12月31日 |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万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604.56 | 68.77% |
2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 7,789.69 | 7.59% |
3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5,650.45 | 5.50% |
4 | 上海同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465.31 | 2.40% |
5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019.05 | 1.97% |
合计 | 88,529.06 | 86.23% | |
序号 | 2021年12月31日 |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万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
1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908.90 | 63.84% |
2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7,956.39 | 9.79% |
3 | 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 3,259.17 | 4.01% |
4 |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644.98 | 3.25% |
5 | 上海同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276.45 | 2.80% |
合计 | 68,045.90 | 83.6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对象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及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上述客户经营规模较大、信用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与主要客户匹配,且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上述应收账款对象资信状况较好,存在坏账风险的可能性较小。6)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华达科技 | 5.00% | 10.00% | 30.00% | 100.00% |
金鸿顺 | 5.00% | 10.00% | 30.00% | 100.00% |
常青股份 | 5.00% | 10.00% | 30.00% | 3-4年计提50.00%,4-5年计提80%,5年以上计提100.00% |
多利科技 | 5.00% | 10.00% | 50.00% | 100.00% |
1-1-137
公司名称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英利汽车 | 1个月以内不计提,1-3个月计提1.00%,3个月-1年计提5.00% | 10.00% | 30.00% | 100.00% |
发行人 | 5.00% | 10.00% | 30.00% | 100.00%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计提方法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华达科技 | 预期信用损失 | 6.67% | 6.81% | 6.39% | 6.60% |
金鸿顺 | 预期信用损失 | 8.70% | 11.67% | 11.36% | 7.78% |
常青股份 | 预期信用损失 | 6.17% | 6.48% | 5.54% | 11.08% |
多利科技 | 预期信用损失 | 8.72% | 7.82% | 5.22% | 5.16% |
英利汽车 | 预期信用损失 | 4.27% | 3.58% | 2.96% | 2.62% |
平均值 | 6.91% | 7.72% | 6.29% | 6.65% | |
无锡振华 | 预期信用损失 | 5.30% | 5.21% | 5.30% | 5.36%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公司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36%、5.30%、5.21%和5.30%。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与货款的结算周期匹配,应收账款结构合理、稳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31,799.96 | 7,138.66 | 7,550.20 | 6,270.33 |
合计 | 31,799.96 | 7,138.66 | 7,550.20 | 6,270.33 |
公司持有票据的主要目的为贴现及支付供应商货款使用,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并发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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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19年末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计入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及占比较小,具有较好的信用度。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3,856.32万元、5,472.68万元、6,687.99万元和6,887.05万元,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的货款,金额较小,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低。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金拆借款 | - | - | - | 224.86 |
押金保证金 | 252.96 | 254.98 | 38.12 | 24.46 |
其他 | 28.20 | 13.92 | 27.04 | 18.92 |
减:坏账准备 | 30.45 | 27.91 | 11.42 | 19.48 |
合计 | 250.70 | 240.98 | 53.74 | 248.76 |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因业务需要而产生的资金拆借款、押金及保证金、其他往来款。资金拆借款主要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前2021年无锡开祥对钱金祥及孙绮的股东借款及相应利息。
(7)存货
1)存货账面价值及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明细及计提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598.03 | 786.37 | 14,811.65 |
库存商品 | 9,512.89 | 1,684.21 | 7,828.68 |
发出商品 | 106.46 | 106.46 | - |
1-1-139
委托加工物资 | 1,669.26 | - | 1,669.26 |
周转材料 | 32.18 | - | 32.18 |
在产品 | 7,036.99 | 132.85 | 6,904.13 |
合计 | 33,955.80 | 2,709.90 | 31,245.90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228.41 | 286.56 | 13,941.85 |
库存商品 | 9,943.85 | 1,455.26 | 8,488.59 |
发出商品 | 106.46 | 106.46 | - |
委托加工物资 | 2,069.49 | - | 2,069.49 |
周转材料 | 13.88 | - | 13.88 |
在产品 | 8,260.89 | 129.55 | 8,131.35 |
合计 | 34,622.99 | 1,977.84 | 32,645.15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240.45 | 642.83 | 14,597.62 |
库存商品 | 9,488.18 | 1,578.84 | 7,909.34 |
发出商品 | 106.46 | 106.46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252.36 | - | 1,252.36 |
周转材料 | 13.47 | - | 13.47 |
在产品 | 6,898.00 | 130.30 | 6,767.70 |
合计 | 32,998.92 | 2,458.43 | 30,540.49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168.84 | 605.94 | 16,562.90 |
库存商品 | 8,215.43 | 1,512.78 | 6,702.65 |
发出商品 | 107.15 | 106.46 | 0.69 |
委托加工物资 | 1,327.59 | - | 1,327.59 |
周转材料 | 15.64 | - | 15.64 |
在产品 | 5,683.50 | 246.16 | 5,437.35 |
合计 | 32,518.15 | 2,471.34 | 30,046.8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046.81万元、30,540.49万元、32,645.15万元和31,245.90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其中,
1-1-140
原材料主要为生产所需的冷轧板、热镀锌板等车用钢材以及焊接螺母、螺栓等外购标准件;在产品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汽车零部件及模具;发出商品为已发货但尚未经客户确认的产成品。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或排产计划,结合自身原料、产成品库存安排自身的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较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钢材,报告期内原材料账面价值占期末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是55.12%、47.80%、42.71%和47.40%,2021年末占比较高,主要系2021年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为备货增加库存原材料。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为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客户根据实际需求下达具体订单,因此,公司需要根据管理层的经验和预判对产品进行备货以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所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面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金额较高。2)期末库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中,库龄1年以内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合计占比均在70%以上,1年以内的存货占比较高,整体库龄较短。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不存在大量的残次冷备品、滞销或销售退回等情形。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计提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1-1-141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2,872.42 | 943.09 | 1,556.26 | 2,912.4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01.15 | - | - | 262.58 |
预付房租费 | - | 42.35 | 41.77 | 41.80 |
一年内到期的软件特许权 | 33.77 | 84.43 | 79.65 | 76.23 |
待摊网络费 | - | 7.37 | 4.75 | - |
合计 | 3,007.35 | 1,077.24 | 1,682.43 | 3,293.07 |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021年度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额较高,主要系购建亿美嘉厂房工程、上海恒伸祥厂房工程,其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较大。2024年6月底,公司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较高,主要系郑州二期项目新增大量机器设备导致。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83,295.43 | 74.91% | 158,800.54 | 67.04% | 150,215.48 | 76.06% | 125,437.31 | 69.74% |
在建工程 | 23,812.01 | 9.73% | 38,474.08 | 16.24% | 12,226.54 | 6.19% | 20,037.82 | 11.14% |
油气资产 | - | - | - | - | - | - | - | - |
使用权资产 | 2,723.97 | 1.11% | 3,231.73 | 1.36% | - | - | - | - |
无形资产 | 21,293.21 | 8.70% | 21,470.06 | 9.06% | 18,543.33 | 9.39% | 18,964.43 | 10.54% |
开发支出 | - | - | - | - | - | - | - | - |
商誉 | - | - | - | - | - |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12.32 | 3.36% | 8,305.33 | 3.51% | 10,427.89 | 5.28% | 10,679.76 | 5.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92.70 | 2.08% | 5,936.14 | 2.51% | 4,574.45 | 2.32% | 2,988.36 | 1.6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2.77 | 0.11% | 642.24 | 0.27% | 1,516.47 | 0.77% | 1,767.45 | 0.9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4,677.83 | 100.00% | 236,860.13 | 100.00% | 197,504.14 | 100.00% | 179,875.13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9,875.13万元、197,504.14万元、236,860.13万元和244,677.83万元,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1-142
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前述科目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均在90%以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房屋及建筑物 | 85,367.23 | 46.57% | 74,579.45 | 46.96% | 76,509.92 | 50.93% | 59,138.70 | 47.15% |
机器设备 | 96,992.54 | 52.92% | 82,811.66 | 52.15% | 72,723.36 | 48.41% | 65,224.16 | 52.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48.60 | 0.19% | 792.73 | 0.50% | 643.33 | 0.43% | 618.74 | 0.49% |
运输工具 | 587.05 | 0.32% | 616.70 | 0.39% | 338.86 | 0.23% | 455.71 | 0.36% |
合计 | 183,295.43 | 100.00% | 158,800.54 | 100.00% | 150,215.48 | 100.00% | 125,437.31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5,437.31万元、150,215.48万元、158,800.54万元和183,295.43万元,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逐年增长,主要是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增长和公司竞争实力的提升,公司陆续新建厂房、添置机器设备,用于扩增产能。2022年子公司无锡亿美嘉的车间及厂房完工,导致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增加17,807.71万元。2024年6月底,郑州工厂二期土建工程完成,导致房屋及建筑物原值增加12,608.03万元,新增机器设备原值金额16,588.43万元。
2)与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对比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具体折旧计提政策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10 | 5 | 31.67、19.00、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23.75、9.5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10 | 5 | 31.67、19.00、9.50 |
1-1-143
公司的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 | ||||
华达科技 | 金鸿顺 | 常青股份 | 多利科技 | 英利汽车 | |
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20年 | 20年 | 20年 | 20年 |
机器设备 | 5-10年 | 5-10年 | 10年 | 10年 | 5-10年 |
运输工具 | 5年 | 4-5年 | 5年 | 4年 | 5年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5年 | 3-10年 | 3年 | 3-5年 | 2-5年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有合理性。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亿美嘉厂房工程 | 28.06 | 0.12% | 129.94 | 0.34% | 1,458.60 | 11.93% | 7,742.76 | 38.64% |
郑州二期厂房工程 | - | - | 11,799.82 | 30.67% | - | - | - | - |
其他零星工程 | 239.79 | 1.01% | 215.49 | 0.56% | - | - | - | - |
上海恒伸祥厂房工程 | - | - | - | - | - | - | 3,302.36 | 16.48% |
设备安装工程 | 23,544.17 | 98.88% | 26,328.83 | 68.43% | 10,767.94 | 88.07% | 8,992.70 | 44.88% |
合计 | 23,812.01 | 100.00% | 38,474.08 | 100.00% | 12,226.54 | 100.00% | 20,037.82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0,037.82万元、12,226.54万元、38,474.08万元和23,812.01万元,公司在建工程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扩产需求而建设的厂房及新增生产设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均处于建造状态,且预计未来使用价值能达到预期,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使用权资产
公司2021年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023年及2024年6月底,公司使用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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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金额分别为3,231.73万元及2,723.97万元,主要为公司2023年新增上海恒伸祥、宁德振德及廊坊全京申的厂房租赁。报告期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土地使用权 | 20,878.23 | 98.05% | 21,118.98 | 98.36% | 18,247.30 | 98.40% | 18,604.53 | 98.10% |
软件 | 411.69 | 1.93% | 346.82 | 1.62% | 289.82 | 1.56% | 351.75 | 1.85% |
商标权 | 3.29 | 0.02% | 4.27 | 0.02% | 6.21 | 0.03% | 8.15 | 0.04% |
合计 | 21,293.21 | 100.00% | 21,470.06 | 100.00% | 18,543.33 | 100.00% | 18,964.43 | 100.00% |
2)与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对比情况公司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政策如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50 |
软件 | 直线法 | 5、10 |
商标权 | 直线法 | 5 |
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类别 | 摊销年限 | ||||
华达科技 | 金鸿顺 | 常青股份 | 多利科技 | 英利汽车 | |
土地使用权 | 合同规定年限或受益年限 | 50年 | 50年 | 50年 | 50年 |
软件 | 5年 | 2-3年 | 3年 | 5年 | 10年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综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合理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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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5)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商誉。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工装 | 3,079.44 | 3,695.49 | 7,462.27 | 7,929.33 |
推车料箱 | 2,740.72 | 2,122.76 | 1,506.14 | 1,403.80 |
其他 | 2,392.16 | 2,487.09 | 1,459.48 | 1,346.63 |
合计 | 8,212.32 | 8,305.33 | 10,427.89 | 10,679.7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10,679.76万元、10,427.89万元、8,305.33万元和8,212.32万元,主要为模具等工装费用。报告期内,对于整车制造商不单独购买的模具等工装,公司在零件通过PPAP的次月起将相关工装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36个月摊销计入产品成本。
(7)递延所得税资产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865.76 | 1,826.41 | 10,657.45 | 2,327.87 | 7,875.72 | 1,631.56 | 6,834.47 | 1,335.10 |
递延收益 | 7,820.42 | 1,581.47 | 8,255.90 | 1,670.13 | 8,560.97 | 1,711.16 | 8,776.52 | 1,731.56 |
可抵扣亏损 | 7,795.87 | 1,292.09 | 12,294.12 | 1,937.55 | 12,925.91 | 1,939.15 | 2,961.49 | 473.40 |
股权激励 | 928.65 | 163.09 | 347.84 | 61.09 | - | - | - | - |
租赁负债 | 2,953.22 | 732.48 | 3,426.75 | 849.41 | - | - | - | - |
其他 | 3,805.95 | 853.37 | 2,806.77 | 669.45 | 2,316.36 | 476.95 | 2,692.40 | 566.12 |
合计 | 32,169.86 | 6,448.92 | 37,788.82 | 7,515.50 | 31,678.95 | 5,758.81 | 21,264.88 | 4,106.1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1-146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资产减值准备 | 2,822.10 | 705.52 | 3,114.53 | 778.63 | 5,427.91 | 1,184.36 | 4,471.32 | 1,117.83 |
递延收益 | 2,723.97 | 675.28 | 3,231.73 | 800.72 | - | - | - | - |
合计 | 5,546.07 | 1,380.80 | 6,346.27 | 1,579.36 | 5,427.91 | 1,184.36 | 4,471.32 | 1,117.8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0.80 | 5,068.12 | 1,579.36 | 5,936.14 | 1,184.36 | 4,574.45 | 1,117.83 | 2,988.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80.80 | - | 1,579.36 | - | 1,184.36 | - | 1,117.83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2,988.36万元、4,574.45万元、5,936.14万元和5,068.1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6月30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预付软件款 | 223.09 | 279.02 | - | 2.64 |
预付设备款 | 49.69 | 363.22 | 1,516.47 | 1,764.81 |
合计 | 272.77 | 642.24 | 1,516.47 | 1,767.45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767.45万元、1,516.47万元、642.24万元和272.7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预付的设备款及软件款。
1-1-147
(二)负债状况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金额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4,359.63 | 95.75% | 225,993.55 | 94.52% | 146,711.80 | 94.49% | 130,087.58 | 93.6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09.12 | 4.25% | 13,103.16 | 5.48% | 8,560.97 | 5.51% | 8,776.52 | 6.32% |
负债总计 | 223,868.75 | 100.00% | 239,096.71 | 100.00% | 155,272.77 | 100.00% | 138,864.1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38,864.10万元、155,272.77万元、239,096.71万元和223,868.75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为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68%、94.49%、94.52%和
95.75%;非流动负债占比较低,主要为递延收益。
2、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短期借款 | 77,059.84 | 35.95% | 58,058.17 | 25.69% | 37,037.24 | 25.24% | 20,023.38 | 15.39% |
应付票据 | 4,000.00 | 1.87% | 2,000.00 | 0.88% | 2,000.00 | 1.36% | 2,000.00 | 1.54% |
应付账款 | 116,677.58 | 54.43% | 148,849.18 | 65.86% | 99,529.61 | 67.84% | 99,540.11 | 76.52% |
预收款项 | - | - | - | - | - | - | - | - |
合同负债 | 0.38 | 0.00% | 2,443.54 | 1.08% | 514.76 | 0.35% | 100.10 | 0.08% |
应付职工薪酬 | 2,876.80 | 1.34% | 3,896.83 | 1.72% | 3,109.90 | 2.12% | 3,022.32 | 2.32% |
应交税费 | 3,153.26 | 1.47% | 5,435.08 | 2.40% | 4,245.91 | 2.89% | 2,897.95 | 2.23% |
其他应付款 | 3,880.36 | 1.81% | 4,071.35 | 1.80% | 272.58 | 0.19% | 2,490.70 | 1.9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711.37 | 3.13% | 1,228.70 | 0.54% | - |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0.05 | 0.00% | 10.70 | 0.00% | 1.79 | 0.00% | 13.01 | 0.01% |
流动负债合计 | 214,359.63 | 100.00% | 225,993.55 | 100.00% | 146,711.80 | 100.00% | 130,087.5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和短期借款构成。
1-1-14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负债项目的变化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信用借款 | 77,059.84 | 58,058.17 | 37,037.24 | 20,023.38 |
合计 | 77,059.84 | 58,058.17 | 37,037.24 | 20,023.3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0,023.38万元、37,037.24万元、58,058.17万元和77,059.84万元。随着公司生产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新增部分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4,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合计 | 4,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部分货款采用票据支付。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应付材料款 | 100,522.71 | 129,300.57 | 81,323.93 | 81,475.38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13,780.54 | 15,860.54 | 15,853.10 | 15,858.80 |
应付费用款 | 2,374.32 | 3,688.06 | 2,352.58 | 2,205.93 |
合计 | 116,677.58 | 148,849.18 | 99,529.61 | 99,540.1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99,540.11万元、99,529.61万元、148,849.18万元和116,677.58万元。公司应付账款规模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相适应。
1-1-149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00.10万元、514.76万元、2,443.54万元和0.38万元,占各期总负债比例分别为0.07%、0.33%、1.02%和0.00%,金额及占比较低,主要为预收客户的模具款项。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6月30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短期薪酬 | 2,852.21 | 3,860.40 | 3,081.52 | 3,016.42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4.59 | 36.43 | 28.38 | 5.90 |
合计 | 2,876.80 | 3,896.83 | 3,109.90 | 3,022.3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3,022.32万元、3,109.90万元、3,896.83万元和2,876.80万元,主要为已计提未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及社会保险费等。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增值税 | 986.00 | 988.93 | 892.34 | 631.26 |
企业所得税 | 794.22 | 3,421.44 | 2,568.72 | 1,753.21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07.96 | 49.72 | 24.29 | 30.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79 | 50.48 | 58.66 | 31.53 |
房产税 | 688.30 | 597.29 | 459.87 | 278.82 |
土地使用税 | 205.44 | 189.60 | 141.06 | 116.54 |
教育费附加 | 25.20 | 25.59 | 25.35 | 13.51 |
地方教育附加 | 16.80 | 17.06 | 16.91 | 9.01 |
印花税 | 69.77 | 94.86 | 58.70 | 25.10 |
环境保护税 | 0.79 | 0.11 | 0.03 | 8.56 |
合计 | 3,153.26 | 5,435.08 | 4,245.91 | 2,897.95 |
1-1-1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2,897.95万元、4,245.91万元、5,435.08万元和3,153.26万元,主要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构成。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普通股股利 | - | - | - | 2,259.43 |
押金保证金 | 245.51 | 244.52 | 170.29 | 117.65 |
应付暂收款 | 61.55 | 48.27 | 58.37 | 11.97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554.35 | 3,681.65 | - | - |
其他 | 18.95 | 96.91 | 43.93 | 101.66 |
合计 | 3,880.36 | 4,071.35 | 272.58 | 2,490.7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2,490.70万元、272.58万元、4,071.35万元和3,880.36万元,主要由普通股股利、资金拆借款和押金保证金构成。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主要系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子公司无锡开祥待支付的普通股股利;2023年公司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新增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3,681.65万元。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630.19 | 376.65 | - |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081.18 | 852.05 | - | - |
合计 | 6,711.37 | 1,228.70 | - | - |
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1,228.70万元,主要为上海恒伸祥、宁德振德及廊坊全京申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024年6月底,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较高,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3.01万元、1.79万元、10.70
1-1-151
万元和0.05万元。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
3、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长期借款 | - | - | 2,625.00 | 20.03% | - | - | - | - |
租赁负债 | 1,688.70 | 17.76% | 2,222.26 | 16.96% |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 |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 - | - | - | - | - |
递延收益 | 7,820.42 | 82.24% | 8,255.90 | 63.01% | 8,560.97 | 100.00% | 8,776.52 | 1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09.12 | 100.00% | 13,103.16 | 100.00% | 8,560.97 | 100.00% | 8,776.52 | 100.00% |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信用借款 | - | 2,625.00 | - | - |
合计 | - | 2,625.00 | - | - |
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为2,625.00万元,主要为郑州君润新增中国银行3,000万元长期借款。
(2)租赁负债
公司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2,222.26万元和1,688.70万元,主要为2023年公司新增上海恒伸祥、宁德振德及廊坊全京申的厂房租赁,新增的租赁负债。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1-1-152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政府补助 | 7,820.42 | 8,255.90 | 8,560.97 | 8,776.52 |
合计 | 7,820.42 | 8,255.90 | 8,560.97 | 8,776.5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8,776.52万元、8,560.97万元、8,255.90万元和7,820.42万元,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收益 相关 |
1 | 装修、基础设施等补助 | 2,835.42 | 与资产相关 |
2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432.06 | 与资产相关 |
3 | 技术改造项目 | 48.25 | 与资产相关 |
4 |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 58.65 | 与资产相关 |
5 | 2021年胡埭镇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 | 54.08 | 与资产相关 |
6 | 2023年无锡市技术改造资金 | 41.25 | 与资产相关 |
7 | 无锡振华配套上汽宁德工厂整车车身小分拼焊接总成项目设备补助 | 310.00 | 与资产相关 |
8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80.56 | 与资产相关 |
9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政府补贴 | 201.17 | 与资产相关 |
10 | 工业项目加快建设补贴 | 164.29 | 与资产相关 |
11 | 2023年市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补助金 | 20.32 | 与资产相关 |
12 | 年产量60万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扶持资金 | 2,391.71 | 与资产相关 |
13 | 汽车产业补助资金 | 76.50 | 与资产相关 |
14 | 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32.00 | 与资产相关 |
15 | 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420.56 | 与资产相关 |
16 | 太湖湾科创资金 | 187.00 | 与资产相关 |
17 | 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 266.59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7,820.42 | - |
截至2023年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收益 相关 |
1 | 装修、基础设施等补助 | 2,958.70 | 与资产相关 |
1-1-153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收益 相关 |
2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450.85 | 与资产相关 |
3 | 技术改造项目 | 57.90 | 与资产相关 |
4 |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 70.38 | 与资产相关 |
5 | 2021年胡埭镇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 | 57.03 | 与资产相关 |
6 | 2023年无锡市技术改造资金 | 43.50 | 与资产相关 |
7 | 无锡振华配套上汽宁德工厂整车车身小分拼焊接总成项目设备补助 | 340.00 | 与资产相关 |
8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92.16 | 与资产相关 |
9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政府补贴 | 216.69 | 与资产相关 |
10 | 工业项目加快建设补贴 | 176.65 | 与资产相关 |
11 | 2023年市级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补助金 | 21.53 | 与资产相关 |
12 | 年产量60万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扶持资金 | 2,498.55 | 与资产相关 |
13 | 汽车产业补助资金 | 85.50 | 与资产相关 |
14 | 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50.56 | 与资产相关 |
15 | 2023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443.71 | 与资产相关 |
16 | 太湖湾科创资金 | 192.10 | 与资产相关 |
17 | 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 300.09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8,255.90 | - |
截至2022年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收益 相关 |
1 | 装修、基础设施等补助 | 3,205.26 | 与资产相关 |
2 | 年产量60万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扶持资金 | 2,712.22 | 与资产相关 |
3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488.42 | 与资产相关 |
4 | 无锡振华配套上汽宁德工厂整车车身小分拼焊接总成项目设备补助 | 400.00 | 与资产相关 |
5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政府补贴 | 247.73 | 与资产相关 |
6 | 工业项目加快建设补贴 | 201.38 | 与资产相关 |
7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115.36 | 与资产相关 |
8 | 汽车产业补助资金 | 103.50 | 与资产相关 |
9 |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 93.84 | 与资产相关 |
10 | 技术改造项目 | 77.20 | 与资产相关 |
1-1-154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收益 相关 |
11 | 太湖湾科创资金 | 202.30 | 与资产相关 |
12 | 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87.68 | 与资产相关 |
13 | 2021年胡埭镇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奖励 | 59.00 | 与资产相关 |
14 | 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 367.09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8,560.97 | - |
截至2021年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与资产/收益 相关 |
1 | 装修、基础设施等补助 | 3,451.82 | 与资产相关 |
2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525.99 | 与资产相关 |
3 | 年产量60万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扶持资金 | 2,925.90 | 与资产相关 |
4 | 无锡振华配套上汽宁德工厂整车车身小分拼焊接总成项目设备补助 | 460.00 | 与资产相关 |
5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政府补贴 | 278.76 | 与资产相关 |
6 | 工业项目加快建设补贴 | 226.10 | 与资产相关 |
7 | 汽车产业补助资金 | 121.50 | 与资产相关 |
8 |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补助 | 138.57 | 与资产相关 |
9 | 技术改造项目 | 96.50 | 与资产相关 |
10 | 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 117.30 | 与资产相关 |
11 | 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 434.09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8,776.52 | - |
(三)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1-6月/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0.95 | 0.98 | 1.07 | 1.11 |
速动比率(倍) | 0.81 | 0.83 | 0.86 | 0.88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5.66% | 33.72% | 32.96% | 27.98%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9.90% | 52.25% | 43.85% | 42.79% |
1-1-155
项目 | 2024年1-6月/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息税前利润(万元) | 20,051.98 | 36,840.54 | 20,745.15 | 21,662.32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7.17 | 16.99 | 18.78 | 17.53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公司主要客户大多为信用优良的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公司以订单安排采购、生产活动,与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付款周期均较为稳定。此外,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与银行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资信等级较高,拥有较高的授信额度,资金周转顺畅,因此公司发生偿债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公司2021年6月实现IPO上市,上市后随着生产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新建厂房、购置机器设备来扩充产能,逐步增加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向银行借款来补充营运资金等,资产负债率呈小幅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息税前利润保持在较高水平,表明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公司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高水平,显示出公司较强的偿债能力。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 公司名称 | 2024年6月 30日 | 2023年12月 31日 | 2022年12月 31日 | 2021年12月 31日 |
流动比率(倍) | 华达科技 | 1.47 | 1.57 | 1.50 | 1.56 |
金鸿顺 | 1.92 | 2.52 | 4.64 | 4.84 | |
常青股份 | 1.05 | 0.83 | 0.91 | 0.91 | |
多利科技 | 3.15 | 3.11 | 1.45 | 1.27 | |
英利汽车 | 1.80 | 1.73 | 1.43 | 1.50 | |
平均值 | 1.88 | 1.95 | 1.98 | 2.02 | |
发行人 | 0.95 | 0.98 | 1.07 | 1.11 | |
速动比率(倍) | 华达科技 | 0.98 | 1.11 | 0.99 | 0.96 |
金鸿顺 | 1.67 | 2.15 | 3.65 | 3.57 | |
常青股份 | 0.87 | 0.66 | 0.68 | 0.70 |
1-1-156
财务指标 | 公司名称 | 2024年6月 30日 | 2023年12月 31日 | 2022年12月 31日 | 2021年12月 31日 |
多利科技 | 2.40 | 2.55 | 1.01 | 0.91 | |
英利汽车 | 1.31 | 1.25 | 0.95 | 1.01 | |
平均值 | 1.44 | 1.54 | 1.46 | 1.43 | |
发行人 | 0.81 | 0.83 | 0.86 | 0.88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华达科技 | 40.33% | 44.52% | 45.16% | 42.62% |
金鸿顺 | 45.27% | 34.02% | 17.51% | 16.02% | |
常青股份 | 57.23% | 59.27% | 55.12% | 53.36% | |
多利科技 | 17.87% | 20.78% | 47.21% | 46.99% | |
英利汽车 | 39.93% | 43.80% | 47.55% | 42.34% | |
平均值 | 40.12% | 40.48% | 42.51% | 40.27% | |
发行人 | 49.90% | 52.25% | 43.85% | 42.79%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系金鸿顺及多利科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指标差异较大导致。2021-2022年金鸿顺账面货币资金规模较大,且无短期借款,导致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与其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异较大;2023年多利科技完成首次公开发行,相关募集资金到账使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明显提升,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
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新增部分银行借款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较强偿债能力,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好,同时公司长期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在保证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的营运资金前提下,控制财务风险,使得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水平相对平稳。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65 | 1.77 | 2.04 | 2.10 |
存货周转率(次) | 4.92 | 5.13 | 4.59 | 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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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2024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2024年1-6月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10次、2.04次、1.77次和1.65次。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5次、4.59次、5.13次和4.92次。资产周转率整体较为稳定。
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分拼总成业务发展较快,该部分收入采用净额法列示,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22年受外部环境影响,国内部分地区的经济活动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为保证生产延续性、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满足客户交货时限的需求,公司提前进行了部分备货。
2、与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 | 公司名称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华达科技 | 4.41 | 4.53 | 4.85 | 4.91 |
金鸿顺 | 3.80 | 2.72 | 3.04 | 2.96 | |
常青股份 | 3.76 | 4.06 | 4.42 | 5.72 | |
多利科技 | 2.35 | 2.98 | 3.30 | 3.67 | |
英利汽车 | 4.61 | 4.61 | 4.93 | 5.84 | |
平均值 | 3.79 | 3.78 | 4.11 | 4.62 | |
发行人 | 1.65 | 1.77 | 2.04 | 2.10 | |
存货周转率(次) | 华达科技 | 3.14 | 3.27 | 3.02 | 3.07 |
金鸿顺 | 3.60 | 1.72 | 1.68 | 1.44 | |
常青股份 | 5.89 | 6.18 | 6.35 | 6.65 | |
多利科技 | 3.76 | 4.95 | 4.74 | 5.65 | |
英利汽车 | 3.20 | 3.20 | 3.24 | 3.35 | |
平均值 | 3.92 | 3.86 | 3.81 | 4.03 | |
发行人 | 4.92 | 5.13 | 4.59 | 4.95 |
注1: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注2:可比公司2024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已经年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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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分析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依据
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的界定如下:
①财务性投资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③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④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⑤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7号》,类金融业务的界定如下: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贷业务等。
1-1-159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3、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可能涉及相关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交易性金融资产。
(2)预付账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6,887.05万元,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50.70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007.35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无长期应收款。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72.77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和预付软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类金融业务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1-1-160
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最近一期末,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4、本次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展类金融业务的情况,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未来亦不会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概览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111,747.35 | 231,698.37 | 188,075.45 | 171,006.06 |
营业利润 | 18,867.94 | 34,734.52 | 19,692.12 | 20,201.14 |
利润总额 | 18,883.86 | 34,671.81 | 19,640.23 | 20,426.70 |
净利润 | 15,833.12 | 27,723.75 | 16,191.13 | 16,912.5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833.12 | 27,723.75 | 16,191.13 | 16,912.5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603.97 | 26,596.43 | 7,258.31 | 8,059.91 |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 105,585.42 | 94.49% | 214,507.48 | 92.58% | 176,731.98 | 93.97% | 160,355.58 | 93.77% |
其他业务收入 | 6,161.93 | 5.51% | 17,190.88 | 7.42% | 11,343.47 | 6.03% | 10,650.48 | 6.23% |
合计 | 111,747.35 | 100.00% | 231,698.37 | 100.00% | 188,075.45 | 100.00% | 171,006.06 | 100.00%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77%、93.97%、92.58%和94.49%,占比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体呈增长趋势,经营稳定。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边角料销售收入和原材料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23%、6.03%、7.42%和5.51%。
1-1-161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60,551.00 | 57.35% | 127,215.08 | 59.31% | 118,210.06 | 66.89% | 106,120.18 | 66.18%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20,279.81 | 19.21% | 59,147.33 | 27.57% | 35,936.55 | 20.33% | 33,228.70 | 20.72% |
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 | 8,913.16 | 8.44% | 15,311.40 | 7.14% | 13,408.82 | 7.59% | 12,829.13 | 8.00% |
模具业务 | 15,841.46 | 15.00% | 12,833.68 | 5.98% | 9,176.55 | 5.19% | 8,177.56 | 5.10% |
合计 | 105,585.42 | 100.00% | 214,507.48 | 100.00% | 176,731.98 | 100.00% | 160,355.58 | 100.00%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及模具业务组成。2022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相比2021年增加16,376.41万元,同比增长10.21%,其中冲压零部件业务增加12,089.88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向新能源客户销售收入上涨所致。2023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相比2022年度增加37,775.51万元,同比增长21.37%,主要原因是2023年宁德振德和郑州君润产能逐渐释放,配套量逐渐增加,导致分拼总成业务大幅上升。2024年1-6月,发行人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金额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受到客户宁德基地减产影响,宁德振德的销量有所下滑导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境内 | 105,310.46 | 99.74% | 214,039.01 | 99.78% | 176,336.62 | 99.78% | 160,265.18 | 99.94% |
境外 | 274.96 | 0.26% | 468.48 | 0.22% | 395.36 | 0.22% | 90.39 | 0.06% |
合计 | 105,585.42 | 100.00% | 214,507.48 | 100.00% | 176,731.98 | 100.00% | 160,355.58 | 100.00%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94%、99.78%、99.78%及99.74%。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逐年上升,主要系上海工厂配套产能逐步释放,向特斯拉销售上升所致。
1-1-162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一季度 | 46,081.43 | 43.64% | 37,186.81 | 17.34% | 41,449.97 | 23.45% | 33,990.47 | 21.20% |
二季度 | 59,503.99 | 56.36% | 50,234.50 | 23.42% | 33,529.30 | 18.97% | 33,061.48 | 20.62% |
三季度 | - | - | 60,653.38 | 28.28% | 51,946.72 | 29.39% | 39,083.83 | 24.37% |
四季度 | - | - | 66,432.79 | 30.97% | 49,805.98 | 28.18% | 54,219.79 | 33.81% |
合计 | 105,585.42 | 100.00% | 214,507.48 | 100.00% | 176,731.98 | 100.00% | 160,355.58 | 100.00% |
报告期内,受上半年传统节假日相对集中以及整车厂商销售淡季等因素影响,发行人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主营业务成本 | 83,610.21 | 99.10% | 166,332.47 | 95.81% | 148,914.25 | 99.12% | 134,482.52 | 99.35% |
其他业务成本 | 758.87 | 0.90% | 7,267.98 | 4.19% | 1,322.15 | 0.88% | 880.43 | 0.65% |
合计 | 84,369.08 | 100.00% | 173,600.44 | 100.00% | 150,236.39 | 100.00% | 135,362.95 | 100.00% |
2021年至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均在99%以上,与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匹配。2023年公司其他业务成本上升,主要原因是销售原材料增加。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及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50,890.03 | 60.87% | 116,318.50 | 69.93% | 114,232.82 | 76.71% | 103,513.60 | 76.97%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16,338.40 | 19.54% | 34,560.03 | 20.78% | 23,933.41 | 16.07% | 21,479.09 | 15.97% |
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 | 1,621.68 | 1.94% | 3,151.44 | 1.89% | 2,476.25 | 1.66% | 2,185.27 | 1.62% |
1-1-163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模具业务 | 14,760.11 | 17.65% | 12,302.50 | 7.40% | 8,271.77 | 5.55% | 7,304.56 | 5.43% |
合计 | 83,610.21 | 100.00% | 166,332.47 | 100.00% | 148,914.25 | 100.00% | 134,482.52 | 100.00%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及模具业务的营业成本合计金额分别为134,482.52万元、148,914.25万元、166,332.47万元和83,610.21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按产品划分的成本结构与收入结构相匹配。
3、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1)冲压零部件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36,991.09 | 72.69% | 84,138.89 | 72.33% | 86,284.72 | 75.53% | 78,020.17 | 75.37% |
直接人工 | 2,195.98 | 4.32% | 5,542.24 | 4.76% | 5,626.05 | 4.93% | 5,607.50 | 5.42% |
制造费用 | 10,567.95 | 20.77% | 25,004.96 | 21.50% | 20,667.84 | 18.09% | 18,420.20 | 17.79% |
运输仓储费 | 1,135.01 | 2.23% | 1,632.41 | 1.40% | 1,654.21 | 1.45% | 1,465.73 | 1.42% |
合计 | 50,890.03 | 100.00% | 116,318.50 | 100.00% | 114,232.82 | 100.00% | 103,513.6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78,020.17万元、86,284.72万元、84,138.89万元和36,991.09万元,占冲压零部件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5.37%、75.53%、72.33%和72.69%。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直接材料占比有所波动,主要是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所致。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人工 | 3,890.60 | 23.81% | 8,482.10 | 24.54% | 6,680.32 | 27.91% | 5,795.89 | 26.98% |
制造费用 | 11,423.07 | 69.92% | 23,144.82 | 66.97% | 15,149.67 | 63.30% | 13,735.51 | 63.95% |
1-1-164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运输仓储费 | 1,024.74 | 6.27% | 2,933.11 | 8.49% | 2,103.41 | 8.79% | 1,947.70 | 9.07% |
合计 | 16,338.40 | 100.00% | 34,560.03 | 100.00% | 23,933.41 | 100.00% | 21,479.09 | 100.00% |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成本主要为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制造费用成本分别为13,735.51万元、15,149.67万元、23,144.82万元和11,423.07万元,占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3.95%、63.30%、66.97%和69.92%。报告期内,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的增加主要系分拼总成加工业务规模增加引起辅助生产人员薪酬和折旧等增加所致。
(3)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368.87 | 22.75% | 692.12 | 21.96% | 512.88 | 20.71% | 338.18 | 15.48% |
直接人工 | 416.06 | 25.66% | 398.20 | 12.64% | 621.38 | 25.09% | 521.83 | 23.88% |
制造费用 | 836.75 | 51.60% | 2,061.11 | 65.40% | 1,341.99 | 54.19% | 1,325.26 | 60.65% |
合计 | 1,621.68 | 100.00% | 3,151.44 | 100.00% | 2,476.25 | 100.00% | 2,185.27 | 100.00% |
公司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成本主要为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制造费用成本分别为1,325.26万元、1,341.99万元、2,061.11万元和836.75万元,占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0.65%、54.19%、65.40%和51.60%。报告期内,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逐渐上升,主要是由于生产规模扩大,新增机器设备折旧增加导致。
(4)模具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直接材料 | 12,433.83 | 84.24% | 11,084.15 | 90.10% | 7,278.03 | 87.99% | 6,508.53 | 89.10% |
直接人工 | 953.76 | 6.46% | 527.28 | 4.29% | 454.00 | 5.49% | 348.36 | 4.77% |
制造费用 | 1,372.52 | 9.30% | 691.07 | 5.62% | 539.73 | 6.52% | 447.67 | 6.13% |
合计 | 14,760.11 | 100.00% | 12,302.50 | 100.00% | 8,271.77 | 100.00% | 7,304.56 | 100.00% |
1-1-165
公司模具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6,508.53万元、7,278.03万元、11,084.15万元和12,433.83万元,占模具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9.10%、87.99%、90.10%和84.24%,占比较高。报告期内模具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存在波动,主要是受模具业务中外购部件和自制部件占比的影响,相较于外购,自制部件成本较低,因此直接材料占比相对略低。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9,660.97 | 35.29% | 10,896.57 | 18.76% | 3,977.24 | 10.51% | 2,606.58 | 7.31%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3,941.41 | 14.40% | 24,587.30 | 42.32% | 12,003.14 | 31.72% | 11,749.61 | 32.96% |
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 | 7,291.47 | 26.63% | 12,159.96 | 20.93% | 10,932.57 | 28.89% | 10,643.86 | 29.86% |
模具业务 | 1,081.35 | 3.95% | 531.19 | 0.91% | 904.78 | 2.39% | 873.00 | 2.45% |
主营业务毛利 | 21,975.21 | 80.27% | 48,175.02 | 82.92% | 27,817.73 | 73.52% | 25,873.06 | 72.59% |
其他业务毛利 | 5,403.06 | 19.73% | 9,922.91 | 17.08% | 10,021.32 | 26.48% | 9,770.04 | 27.41% |
合计 | 27,378.26 | 100.00% | 58,097.92 | 100.00% | 37,839.05 | 100.00% | 35,643.10 | 100.00%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和模具业务的毛利合计金额分别为25,873.06万元、27,817.73万元、48,175.02万元和21,975.21万元,占各期毛利的比例分别为72.59%、73.52%、82.92%和80.27%,占比较为稳定。
2、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冲压零部件业务 | 15.96% | 8.57% | 3.36% | 2.46% |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 19.44% | 41.57% | 33.40% | 35.36% |
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 | 81.81% | 79.42% | 81.53% | 82.97% |
模具业务 | 6.83% | 4.14% | 9.86% | 10.68% |
1-1-166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0.81% | 22.46% | 15.74% | 16.13%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13%、15.74%、22.46%和20.81%。公司不同板块间毛利率差异较大,收入和构成比例的变动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冲压零部件业务作为公司的传统业务强项,报告期内收入稳步提升,但是由于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较高,受到原材料价格回落等因素影响,2023年该业务毛利率与2021年及2022年相比有所提升。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为公司收取的加工费,成本主要为加工辅料、人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不包含外购冲压件和标准件成本,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毛利率相对较高;由于2023年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产能利用率较2021年及2022年增长20%左右,因此2023年该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2024年上半年,受到客户宁德基地减产的影响,同时郑州二期订单尚未大规模承接,导致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整体收入下降,相关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较高,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为受托加工业务,收入为公司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成本中均不包含加工原料成本,成本构成中主要系折旧等固定成本,规模效益较明显。子公司无锡开祥专注于汽车高压喷油器及高压油泵中衔铁、内支撑杆等零部件的选择性电镀处理,与行业龙头联合电子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2016年起,在联合电子的协调推动下,无锡开祥已逐步完成德国博世主要合作伙伴的高压电喷系统零件电镀的国产化替代,随着销量的逐步提升,毛利率水平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业务销售毛利率分别10.68%、9.86%、4.14%和6.83%,波动较大。公司模具业务主要是为承接汽车零部件供应订单而配套开发的。各模具间由于工艺及复杂程度的不同、开发周期不等、原开发模具的设计变更、模具结算方式差异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同零部件对应的模具产品之间的价格有所差异,不具备直接的可比性,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间模具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
1-1-167
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及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其中冲压零部件业务收入占比超过50%。根据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为从事冲压零部件及其他乘用车车身零部件,且在下游客户、经营模式等方面有一定相似性的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华达科技 | 603358.SH | 15.92% | 13.12% | 11.67% | 14.92% |
金鸿顺 | 603922.SH | -0.46% | 5.22% | 3.66% | 6.34% |
常青股份 | 603768.SH | 16.72% | 16.65% | 16.65% | 14.81% |
多利科技 | 001311.SZ | 17.54% | 18.75% | 20.31% | 19.63% |
英利汽车 | 601279.SH | 10.61% | 11.44% | 10.05% | 14.35% |
平均值 | 12.07% | 13.04% | 12.47% | 14.01% | |
平均值(剔除金鸿顺) | 15.20% | 14.99% | 14.67% | 15.93% | |
无锡振华 | 605319.SH | 20.81% | 22.46% | 15.74% | 16.13% |
数据来源: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注1:报告期内,金鸿顺因配套车型销量下滑,下游客户大幅减少,规模效应的下滑带来其人工、制造费用占成本比重上升,毛利率随之大幅下降,显著拉低了整体同行业平均数。剔除金鸿顺这一极值的影响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5.93%、14.67%、14.99%及15.20%。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总体较为稳定,毛利率范围约为14%-16%(不考虑毛利率明显偏低的金鸿顺),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合理范围。各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冲压零部件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较高,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
销售费用 | 168.62 | 0.15% | 258.71 | 0.11% | 255.89 | 0.14% | 338.24 | 0.20% |
管理费用 | 4,896.95 | 4.38% | 10,193.40 | 4.40% | 8,426.06 | 4.48% | 7,509.07 | 4.39% |
研发费用 | 3,286.40 | 2.94% | 6,474.70 | 2.79% | 6,171.74 | 3.28% | 5,691.16 | 3.33% |
1-1-168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金额 | 费用率 | |
财务费用 | 1,221.21 | 1.09% | 2,175.94 | 0.94% | 1,015.97 | 0.54% | 1,166.71 | 0.68% |
合计 | 9,573.18 | 8.57% | 19,102.75 | 8.24% | 15,869.67 | 8.44% | 14,705.18 | 8.60% |
注:费用率=期间费用/营业总收入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69.65 | 41.31% | 148.58 | 57.43% | 176.84 | 69.11% | 167.72 | 49.59% |
差旅费 | 0.39 | 0.23% | 1.18 | 0.46% | 1.27 | 0.49% | 4.66 | 1.38% |
业务招待费 | 13.76 | 8.16% | 26.90 | 10.40% | 24.63 | 9.62% | 78.04 | 23.07% |
质量索赔 | 52.35 | 31.04% | 68.86 | 26.62% | 29.77 | 11.64% | 48.87 | 14.45% |
折旧与摊销 | 0.15 | 0.09% | 0.30 | 0.12% | 0.30 | 0.12% | 0.09 | 0.03% |
其他 | 23.25 | 13.79% | 7.45 | 2.88% | 23.08 | 9.02% | 38.85 | 11.49% |
股权激励 | 9.08 | 5.38% | 5.44 | 2.10% | - | - | - | - |
合计 | 168.62 | 100.00% | 258.71 | 100.00% | 255.89 | 100.00% | 338.24 | 100.00%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38.24万元、255.89万元、258.71万元和168.6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低,主要为销售人员的薪酬及质量索赔。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1,766.45 | 36.07% | 3,375.15 | 33.11% | 3,351.88 | 39.78% | 3,476.88 | 46.30% |
折旧及摊销 | 1,421.11 | 29.02% | 2,841.21 | 27.87% | 1,996.91 | 23.70% | 1,546.42 | 20.59% |
差旅费 | 101.72 | 2.08% | 171.22 | 1.68% | 107.76 | 1.28% | 149.64 | 1.99% |
业务招待费 | 349.23 | 7.13% | 1,271.27 | 12.47% | 895.44 | 10.63% | 931.51 | 12.41% |
办公费 | 248.32 | 5.07% | 620.36 | 6.09% | 625.38 | 7.42% | 516.13 | 6.87% |
1-1-169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中介服务费 | 345.76 | 7.06% | 1,185.97 | 11.63% | 715.26 | 8.49% | 441.80 | 5.88% |
交通费 | 55.06 | 1.12% | 110.46 | 1.08% | 59.85 | 0.71% | 103.55 | 1.38% |
股权激励 | 364.82 | 7.45% | 223.92 | 2.20% | - | - | - | - |
其他 | 244.48 | 4.99% | 393.83 | 3.86% | 673.58 | 7.99% | 343.15 | 4.57% |
合计 | 4,896.95 | 100.00% | 10,193.40 | 100.00% | 8,426.06 | 100.00% | 7,509.07 | 100.00%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7,509.07万元、8,426.06万元、10,193.40万元和4,896.95万元。公司管理费用2022年度及2023年金额较高,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2022年下半年新厂房建成使得折旧费用相应增加;(2)公司2023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使得2022年和2023年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增加;(3)2023年公司新增使用权资产折旧及股权激励,导致管理费用金额较高。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1,281.41 | 38.99% | 2,501.40 | 38.63% | 2,491.95 | 40.38% | 1,991.20 | 34.99% |
直接投入 | 1,666.60 | 50.71% | 3,520.89 | 54.38% | 3,313.39 | 53.69% | 3,303.49 | 58.05% |
折旧与摊销 | 144.76 | 4.40% | 225.24 | 3.48% | 247.12 | 4.00% | 230.50 | 4.05% |
其他费用 | 82.01 | 2.50% | 160.31 | 2.48% | 119.27 | 1.93% | 165.98 | 2.92% |
股权激励 | 111.62 | 3.40% | 66.85 | 1.03% | - | - | - | - |
合计 | 3,286.40 | 100.00% | 6,474.70 | 100.00% | 6,171.74 | 100.00% | 5,691.16 | 100.00%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691.16万元、6,171.74万元、6,474.70万元和3,286.40万元。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报告期内持续引进高技术人才从事研发工作,研发人员薪酬支出增加,导致研发费用整体呈增长趋势。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1-1-170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利息支出 | 1,168.12 | 2,168.73 | 1,104.92 | 1,235.62 |
减:利息收入 | 32.93 | 106.57 | 94.61 | 74.23 |
手续费其他 | 34.06 | 11.48 | 11.42 | 5.33 |
汇兑损益 | -2.07 | -2.91 | -5.76 | -0.02 |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 54.03 | 105.22 | - | - |
合计 | 1,221.21 | 2,175.94 | 1,015.97 | 1,166.71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166.71万元、1,015.97万元、2,175.94万元和1,221.21万元。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费用、汇兑收益、手续费支出等构成。
(六)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影响利润总额的其他项目金额均较低,对经营成果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1、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9.43 | 713.69 | 342.27 | 246.30 |
教育费附加 | 103.97 | 343.23 | 155.14 | 105.56 |
地方教育附加 | 69.31 | 228.82 | 103.43 | 70.37 |
印花税 | 137.63 | 414.69 | 185.29 | 122.91 |
房产税 | 459.44 | 994.05 | 646.72 | 579.34 |
土地使用税 | 142.43 | 182.96 | 130.03 | 160.02 |
车船税 | 0.30 | 1.50 | 1.65 | 1.72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3.92 | - | 0.52 | - |
环境保护税 | 1.07 | 0.24 | 0.19 | 28.51 |
合计 | 1,157.51 | 2,879.19 | 1,565.25 | 1,314.74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1,314.74万元、1,565.25万元、2,879.19万元和1,157.51万元。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构成。
1-1-171
2、其他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35.48 | 835.01 | 797.16 | 718.8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3.08 | 321.72 | 364.37 | 179.7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8.92 | 17.53 | 24.14 | 2.99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387.18 | 727.16 | - | - |
合计 | 894.66 | 1,901.42 | 1,185.67 | 901.57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901.57万元、1,185.67万元、1,901.42万元和894.66万元,公司其他收益主要来自于取得的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3、投资收益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2.88万元、-10.46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整体金额较小。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1,095.13 | -365.10 | -854.06 | -532.93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68.90 | |||
合计 | -1,095.13 | -734.00 | -854.06 | -532.93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532.93万元、-854.06万元、-734.00万元和-1,095.13万元。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存货状况良好,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2023年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宁德振德上汽乘用车公司EX21项目停产及无锡开祥生产线因效率低下预计报废,相关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5、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1-1-172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坏账损失 | 2,415.62 | -2,903.02 | -1,075.16 | -3.77 |
合计 | 2,415.62 | -2,903.02 | -1,075.16 | -3.77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3.77万元、-1,075.16万元、-2,903.02万元和2,415.62万元,主要为应收票据中的商业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2022年和2023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随着业务销售规模提升,导致按照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5.22 | 354.13 | 42.01 | 225.97 |
合计 | 5.22 | 354.13 | 42.01 | 225.97 |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固定资产的处置收益。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接受捐赠 | - | 10.82 | - | 17.01 |
政府补助 | - | - | - | 100.00 |
罚没收入 | 21.77 | 70.01 | 45.49 | 93.03 |
其他 | 2.92 | 1.66 | 28.23 | 25.84 |
合计 | 24.69 | 82.50 | 73.71 | 235.87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应付款核销转入及对供应商的罚款。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1-1-17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对外捐赠 | 5.00 | 1.00 | 2.00 | 3.0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04 | 46.09 | 67.15 | 0.39 |
赔偿支出 | - | 0.04 | 48.53 | 6.92 |
其他 | 2.72 | 98.09 | 7.92 | |
合计 | 8.76 | 145.21 | 125.60 | 10.32 |
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和赔偿支出。2023年其他金额较高,主要是子公司郑州君润自查发现存在逾期未缴纳的房产税,产生了66.06万元的税收滞纳金。
(七)投资收益及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1、投资收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2.88万元、-10.46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主要为票据贴现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08%、-0.06%、0.00%和0.00%,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2、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29.15 | 1,127.32 | 8,932.82 | 8,852.6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833.12 | 27,723.75 | 16,191.13 | 16,912.59 |
占比 | 1.45% | 4.07% | 55.17% | 52.34% |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母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52.34%、55.17%、4.07%和1.45%。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以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2023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及占比较2021年及2022年下降较多,主要系收购无锡开祥产生的收益导致2021年及2022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1-1-174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32.24 | 42,401.74 | 3,709.94 | 32,396.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09.26 | -50,551.23 | -24,141.20 | -38,665.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97.03 | 15,495.61 | 10,649.52 | 15,626.56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07 | 2.91 | 5.76 | 0.0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22.07 | 7,349.03 | -9,775.99 | 9,357.51 |
(一)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7,163.03 | 238,790.66 | 188,510.42 | 188,484.4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4 | 1,178.19 | 3,329.70 | 506.1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8.87 | 5,127.92 | 6,103.20 | 1,718.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975.84 | 245,096.77 | 197,943.32 | 190,709.0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267.85 | 137,197.15 | 143,735.68 | 118,256.1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026.84 | 35,374.69 | 29,258.85 | 26,687.6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86.15 | 22,363.35 | 13,013.82 | 9,834.2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2.75 | 7,759.84 | 8,225.04 | 3,534.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843.60 | 202,695.03 | 194,233.39 | 158,312.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32.24 | 42,401.74 | 3,709.94 | 32,396.32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396.32万元、3,709.94万元、42,401.74万元和10,132.24万元,累计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741,724.98万元,盈利质量良好。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导致。
报告期内,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净利润 | 15,833.12 | 27,723.75 | 16,191.13 | 16,912.59 |
资产减值准备 | -1,320.48 | 3,637.02 | 1,929.23 | 536.7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489.23 | 16,539.69 | 14,112.21 | 11,998.30 |
1-1-175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07.76 | 749.93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320.45 | 595.97 | 547.10 | 538.8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09.78 | 7,871.46 | 6,143.46 | 5,371.9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22 | -354.13 | -42.01 | -225.9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56 | 46.09 | 67.15 | 0.3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20.08 | 2,271.03 | 1,099.16 | 1,235.6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68.02 | -1,361.69 | -1,586.09 | -135.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4.19 | -2,619.47 | -2,352.05 | -11,747.9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192.97 | -71,857.93 | -37,335.68 | -7,263.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495.14 | 58,795.87 | 4,936.32 | 15,175.29 |
其他 | 608.03 | 364.15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32.24 | 42,401.74 | 3,709.94 | 32,396.32 |
(二)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19.51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 - | 11.64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43 | 630.35 | 169.12 | 333.5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43 | 630.35 | 400.27 | 333.5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137.69 | 51,181.57 | 24,541.47 | 38,791.53 |
1-1-176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207.4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137.69 | 51,181.57 | 24,541.47 | 38,998.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09.26 | -50,551.23 | -24,141.20 | -38,665.39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8,665.39万元、-24,141.20万元、-50,551.23万元和-17,109.26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为扩增产能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及购买机器设备所致。
(三)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2,440.00 | - | 52,6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2,990.00 | 86,000.00 | 39,000.00 | 27,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715.15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990.00 | 112,155.15 | 39,000.00 | 79,6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375.00 | 62,000.00 | 22,000.00 | 53,4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348.38 | 4,644.80 | 6,350.48 | 6,431.3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9.59 | 30,014.74 | - | 4,142.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992.97 | 96,659.54 | 28,350.48 | 63,973.4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97.03 | 15,495.61 | 10,649.52 | 15,626.56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626.56万元、10,649.52万元、15,495.61万元和9,997.0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发行股份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分红支付的现金。
1-1-177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
最近三年,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137.69 | 51,181.57 | 24,541.47 | 38,791.53 |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加快完善生产基地的布局,资本性支出主要为生产基地建设、设备购置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目前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自身研发机构,持续完善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成功吸引并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研发人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已具备较高的自主开发水平。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15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134项。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达到的目标 | 研发所处阶段 |
1 | C1UL高吸能型防撞翼子板加强板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2 | S12L抗疲劳后纵梁成型工艺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3 | ZP22天窗加强板氩弧焊工艺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4 | TiguanLNF抗疲劳减震器座加强结构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5 | X04车型零部件多凸点焊接工艺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1-1-178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达到的目标 | 研发所处阶段 |
6 | P12L防挤压电池保护结构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7 | IM31P-M0集成化前地板总成成型工艺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8 | TeramontNF基于模拟分析的车身流水槽加强结构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9 | W03抗扭转后背门铰链加强板及后背门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10 | ES37防开裂车身纵梁成型工艺的研发 | 批量生产 | 试制阶段 |
(三)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及安排
为了保持公司科研技术的整体水平,促进科研技术能力的持续提升,发行人建立了包含研发资金管理,外部机构产学研合作机制,优秀人才引进及科研人才培养制度及科技研发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研发资金水平和使用效率,为公司研发创新增添活力。
1、研发制度管理
发行人制定并发布了《研究与开发管理制度》,通过明确公司研发管理岗位职责,完善公司研发项目从立项到具体实施的全部流程,并建立健全产品研发的反馈、评定和纠正机制,规范了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并深入加强研发过程的有效规划和实施控制,确保了研发投入的安全完整,使得公司的资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
2、优秀人才引进及科研人才培养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根据“突出重点、专业对口、急需实用、能力优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直接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智力引进与项目引进并重的方式,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为企业持续、健康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针对公司在职科技人员,发行人制定了《科技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建立了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及部门内部培训等在内的一系列培训体系等。公司通过内外部培训结合的形式,不断加强公司科技人员整体素质。
3、科技研发激励机制
针对公司内部产品的研发和转换,发行人制定了《科技研究成果转化实施与
1-1-179
奖励制度》对公司内部科技研发及转化情况进行奖励。根据上述制度,公司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科技成果奖励大会,评审奖励两年来全公司在产品创新及产品应用推广方面的优秀的科技成果。针对公司内部的研发人员,公司制定了《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通过绩效激励,提升研发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效性,推动技术研发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的持续改进提升。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仲裁、诉讼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且占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10%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而导致的业务及资产的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资产负债结构变化和现金流对本息的支持情况如下:
1-1-180
1、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0万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已获准未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为224,732.65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2、本次发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前后,假设其他财务数据不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发行后转股前 | 发行后转股后 |
资产总额 | 448,601.40 | 500,601.40 | 500,601.40 |
负债总额 | 223,868.75 | 275,868.75 | 223,868.7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9.90% | 55.11% | 44.72% |
注:以上测算未考虑可转债的权益公允价值(该部分金额通常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以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计算,本次发行后,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由
49.90%提升至55.11%;如果可转债持有人全部选择转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44.72%。根据上述假设条件测算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变化均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3、公司具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的本息
(1)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计)分别为8,059.91万元、7,258.31万元和26,596.43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3,971.55万元。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发行人具有正常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396.32万元、3,709.94万元、42,401.74万元和10,132.24万元,持续为正。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下游市场需求旺盛,营业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盈利质量较好,公司有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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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流来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公司具备正常的现金流量水平。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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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规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两项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事故
2022年1月16日,发行人无锡生产基地焊接车间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2年8月16日,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下发了“(苏锡滨)应急罚〔2022〕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公司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及时消除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保证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焊接机器人(点焊、弧焊、螺柱焊)安全操作规程》,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公司处以47.5万元的罚款。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法规,上述事件属于一般事故,上述行政处罚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就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已及时按照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已及时缴纳全部罚款。根据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月17日出具的《情况说明》确认,公司上述生产安全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除上述事故外,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生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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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别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024年2月1日,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出具了“(宁区)应急罚〔2023〕工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3名特种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第一部分综合类第一大点第十二条违法行为第二裁量阶次,对宁德振德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就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宁德振德已及时按照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已及时缴纳全部罚款。根据宁德市蕉城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7月8日出具的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宁德振德除2023年12月14日一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3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属于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外,未发现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二、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2021年和2022年,公司子公司无锡开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祥等存在资金拆借事项,具体详见本节“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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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相关内容,上述往来款项所涉事宜发生于公司收购无锡开祥之前,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产生,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以及选择性精密电镀产品的研发及制造。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无锡君润系公司控股股东,其为投资型企业,主营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锡君润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钱犇、钱金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无锡君润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和钱金祥均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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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本人/本企业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本企业承诺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同业竞争的产品,或停止从事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2)在公司提出要求时,本人承诺将出让本人/本企业在上述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股权,并承诺给予公司对上述出资或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3、如未来本人/本企业及所投资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当时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企业将立即通知无锡振华,并尽力促成本人/本企业所投资的企业将该商业机会按公开合理的条件优先让予无锡振华或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以确保无锡振华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4、如因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而给无锡振华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承担由此而给无锡振华造成的全部损失。”
发行人上市以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未实施与承诺相背的行为。
四、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为钱犇、钱金祥。相关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除无锡振华及其合并范围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不存在控制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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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情况。除无锡君润、无锡振华及其合并范围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及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相关内容。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9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其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相关内容。
5、关联自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上述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亦属于公司关联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6、报告期内曾为公司关联方的法人和自然人
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以外,报告期内曾具有上述关联方情形,或根据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具有上述关联方情形,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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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1 | 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内曾为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股东 |
2 | 无锡祥耀 | 报告期内曾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已于2024年5月27日注销 |
3 | 李晶 | 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1年1月辞任 |
4 | 陶雷 | 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辞任 |
5 | 吴磊 | 曾任公司监事,2022年1月辞任 |
6 | 管晔 | 曾任公司职工监事,2023年4月辞任 |
7 | 吴浩 | 曾任公司监事,2023年4月辞任 |
8 | 丁奕奕 | 曾任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总监,该职位于2023年4月不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
9 | 张鸣 |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任期届满辞任 |
10 | 张建同 |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任期届满辞任 |
11 | 袁丽娜 |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任期届满辞任 |
12 | 上海申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张鸣曾担任其董事,2023年5月辞任 |
13 | 佩森(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张建同担任其执行董事 |
14 | 上海午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行人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袁丽娜持有其93%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
报告期内,上述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前述人员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2月完成了对无锡开祥100%股权的收购,由于该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公司对2021-2022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的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为财务数据的可比性之目的,本募集说明书将列示追溯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情况。因追溯调整产生的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公司判断是否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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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等,界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2)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购买无锡开祥100%股权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拓展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增强股东回报,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实际控制人钱犇和钱金祥分别持有的无锡开祥各50%股权。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无锡市振华开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2〕第1610号),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无锡开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无锡开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8,20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409.50%。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68,200万元。上述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核准。2023年2月,无锡开祥完成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无锡开祥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无锡开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发行人据此对2021-2022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交易未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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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联担保为接受公司关联方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的担保。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顺利取得发展所需资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银行名称 | 最高担保本金金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担保方式 |
钱金祥、边阮玉、钱犇、孙绮 | 发行人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50,000.00 | 2017.9.11-2022.9.11 | 连带责任保证 |
发行人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35,000.00 | 2018.8.6-2023.8.6 | 连带责任保证 | |
无锡亿美嘉 | 中国银行无锡滨湖支行 | 5,000.00 | 2019.5.22-2022.5.22 | 连带责任保证 | |
发行人 | 江苏银行无锡锡西支行 | 10,000.00 | 2020.10.20-2021.09.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注:边阮玉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金祥的配偶,孙绮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犇的配偶。
3、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简要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经常性 关联交易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06.49 | 633.74 | 624.26 | 658.51 |
租赁关联方房产 | - | - | 209.39 | 228.43 | |
代收代缴电费 | - | - | 75.60 | 92.58 | |
采购商品或劳务 | 51.11 | 80.88 | 85.99 | 85.79 | |
偶发性 关联交易 | 采购商品或劳务 | 49.40 | - | - | - |
资金拆借 | - | - | -219.52 | 207.45 | |
偿还关联方借款 | - | - | - | -2,460.00 |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06.49 | 633.74 | 624.26 | 65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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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常州博虎源 | 采购料盒、料盘等耗材 | 51.11 | 80.88 | 85.99 | 85.79 |
注:常州博虎源系发行人报告期内董事钱金南之女钱玲之配偶龚加伟持有其4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龚加伟之父亲龚克勤持有其60%股权。
报告期内,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子公司无锡开祥向常州博虎源采购料盒、料盘等耗材,上述交易系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且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③租赁关联方房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无锡胜益利 | 房屋租赁 | - | - | 209.39 | 228.43 |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无锡亿美嘉向无锡胜益利租赁面积为11,992.40平方米的经营厂房。2022年10月,无锡亿美嘉新厂房建设完成并完成搬迁工作,上述关联租赁已经终止。
④关联方代收代缴电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无锡胜益利 | 代缴电费 | - | - | 75.60 | 92.58 |
因向无锡胜益利租赁厂房,子公司无锡亿美嘉按无锡胜益利收到的电费账单金额通过无锡胜益利代缴电费,2022年10月无锡亿美嘉新厂房建设完成并完成搬迁工作,上述代缴电费已经终止。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无锡市景强机械厂 | 污水站防腐施工 | 49.40 | - | - | - |
注:无锡市景强机械厂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匡亮之配偶强薇桦之父亲强惠良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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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子公司无锡亿美嘉因修建污水池,向无锡市景强机械厂采购防腐涂层施工服务,上述交易系公司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且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1年和2022年,无锡开祥曾替钱金祥和孙绮支付或报销个人消费款项,以上资金拆借为发行人收购无锡开祥前产生,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借出方 | 借入方 | 期初 余额 | 借款 金额 | 归还 金额 | 资金 利息 | 期末 余额 |
2021年 | 无锡开祥 | 孙绮 | 12.10 | 73.97 | - | 2.06 | 88.13 |
钱金祥 | - | 133.48 | - | 3.26 | 136.74 | ||
2022年 | 无锡开祥 | 孙绮 | 88.13 | - | 90.59 | 2.46 | - |
钱金祥 | 136.74 | - | 140.56 | 3.82 | - |
截至2022年8月,钱金祥、孙绮已全部归还上述款项,并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无锡开祥支付相关利息。上述关联拆借已消除,利息均已结清,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③偿还关联方借款
子公司无锡开祥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购置设备及生产经营需要,曾向边阮玉拆入资金。2021年5月无锡开祥已向边阮玉归还全部借款本金2,460万元,并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边阮玉支付相关利息,上述关联拆借已消除,利息均已结清,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以上借款为发行人收购无锡开祥前产生,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产生。报告期内,相关资金拆借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借出方 | 借入方 | 期初 余额 | 借款 金额 | 归还 金额 | 期末 余额 | 利息 支出 |
2021年 | 边阮玉 | 无锡开祥 | 2,460.00 | - | 2,460.00 | - | 2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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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4.06.30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应收 款项 | 其他应收款 | 孙绮 | - | - | - | 88.13 |
其他应收款 | 钱金祥 | - | - | - | 136.74 | |
合计 | - | - | - | 224.86 | ||
应付 款项 | 应付账款 | 常州博虎源 | 48.33 | 34.87 | 18.90 | 23.18 |
应付账款 | 无锡胜益利 | - | - | 2.20 | - | |
应付账款 | 无锡市景强机械厂 | 4.96 |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无锡胜益利 | - | - | - | 9.38 | |
合计 | 53.29 | 34.87 | 21.09 | 32.56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孙绮、钱金祥和边阮玉的往来款项所涉事宜发生于发行人收购无锡开祥之前,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产生,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对业绩影响情况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独立运作能力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时,发行人与关联方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公允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有关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分别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对报告期内相关关联交易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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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联交易决策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公允性。
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及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1、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正常的商业条件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不会要求,也不会接受无锡振华给予的优于其在任意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向第三方给予的条件;
2、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避免违规占用无锡振华资金及要求无锡振华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经济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4、上述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企业不再持有无锡振华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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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 | 64,834.00 | 42,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合计 | 74,834.00 | 52,000.00 |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且均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将通过新建生产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自动化冲压、焊接及检测设备,提升公司整体产能。项目成功实施达产后,将具备年产50万台套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廊坊基地的配套服务能力,为京津冀地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项目计划总投资64,83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2,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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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必要性分析
(1)响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生产能力
我国汽车工业规模庞大,已经成为全球主要的汽车产销国之一。近年来,国产乘用车逐步打开国内以及国际市场,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相关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稳中有增,连续第15年产量销量稳居全球第一。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汽车工业展现出强大发展韧性,庞大的汽车工业规模给上游汽车零部件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需求。近年来,受益于公司与原有客户的持续合作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成功开拓,公司订单量大幅增多,近三年公司的业务收入从17.10亿元增长至23.17亿元,期间增幅为35.49%。综合考虑整体汽车市场的发展前景、公司客户潜在的配套需求,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和业务布局已经不足以支撑未来主营业务的长远发展需求,因此公司有必要在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为公司未来市场开拓提供产能基础,满足下游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
(2)抓住区域发展机遇,完善生产基地布局
作为我国重要的汽车产业集聚区之一,京津冀地区汽车产业基础雄厚,拥有完整的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设计、研发、验证体系。截至2023年底,京津冀汽车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有1,198家,2023年三地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9,837.8亿元,同比增长10.0%;汽车整车产量273.9万辆,同比增长15.1%,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26.6万辆。京津冀传统燃油车的基础比较雄厚,具有产业优势,尤其在引入小米汽车和理想汽车后,将进一步加速向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转型的进程。
鉴于京津冀地区整车产量不断提高,相关地区对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就近配套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公司将把握京津冀地区汽车产业发展机遇,在廊坊建设生产基地,提升在京津冀地区产品供应能力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能力,满足已有客户及潜在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完善生产基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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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区域配套能力,保持核心客户粘性
为达到同步开发、供货及时、节约成本等目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在整车制造商所在区域建设生产基地进行配套。公司现有客户小米汽车、理想汽车在京津冀地区均有较大规模的整车产能布局,此外京津冀地区还拥有北汽、长城、北京现代、北京奔驰、一汽丰田等知名整车企业。目前,公司在上述地区通过租赁厂房生产焊接零部件,产品种类和生产能力受限,随着公司现有及潜在客户的就近配套需求不断增加,公司有必要在京津冀地区扩大生产规模,从而满足现有客户供货及时性的要求以及更好地开发潜在客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对重点客户的就近配套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运输成本,及时满足下游整车制造商同步开发及快速响应的需求,提升与核心客户之间的客户粘性。此外,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重点区域占据市场份额并开拓新的业务机会,有利于实现公司产能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规划
汽车工业是我国支柱产业之一,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产业。自2010年以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政策。2017年,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颁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部门规划、政策。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汽车关键零部件、轻量化材料应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研发能力建设等。
2023年5月,工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以及京津冀三地政府共同编制《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深化产业链区域协作,协同培育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六条重点产业链。2023年12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拓展推广应用领域、营造良好应用生态、完善保障支持体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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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支持措施。国家和区域相关政策的出台,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2)优质客户资源和产业聚集优势保障项目产能消化
京津冀是我国重要的汽车产业集聚区,产业基础雄厚,技术创新活跃,发展空间广阔。该区域不仅是北汽集团、北京奔驰、北京现代、长城汽车、理想汽车、小米汽车等知名车企的总部所在地,还拥有长安汽车、一汽丰田、一汽大众、奇瑞汽车、沃尔沃等车企的生产基地。近年来京津冀聚焦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链,持续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着力联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产业集群。三地实施新能源汽车供应链配套工程,搭建京津冀区域内汽车产业整零对接平台,推动区域内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开展配套合作。京津冀地区庞大的汽车产业配套需求和集中的客户群体,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客户保障;同时,项目选址靠近下游整车企业,将最大程度节约运输成本,并享受到产业集群带来的采购成本优势,使公司产品更具价格优势,为项目建成后的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3)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保障项目顺利运营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在该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的经验已经超过30年。公司在生产制造、质量管理以及售后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
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已经形成了“无锡—武汉—郑州—上海—宁德—廊坊”多地联动的生产基地布局,在国内主要客户周边建有多个生产基地以及全面的生产配套网络,通过与区域内的知名整车客户及零部件厂商进行配套生产管理的方式,满足客户对产品生产的各项管理要求。质量管理方面,公司目前已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内部实际生产过程中制定了《质量手册》《过程审核管理规定》《产品审核管理规定》《产品放行管理规定》等质量控制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上述标准与相关制度,在质量控制与安全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售后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多年与客户的合作,制定了《客户反馈控制程序》,能够迅速有效地对客户反馈的问题进行回应,形成了高效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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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售后服务经验。
综上,公司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后续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撑。
(4)成熟的工艺技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一贯重视产品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始终注重优秀人才与研发团队的建设,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已形成从前期工艺流程设计分析、冲压模具研发、到后期的冲压及焊接技术工艺的完整技术体系,有效提高了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持续强化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竞争地位。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中心,由公司总经理兼任研发中心主任,并设有设计组、工艺组、加工及装配组等7个研发管理组,构建了功能齐全、流程清晰的研发机构体系,保障公司技术储备及新技术开发需求,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全面技术支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专利151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134项,覆盖模具制造、工装治具、设备改造、零部件产品等技术范畴,保障公司技术及工艺能力在行业内保持充分且持续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和客户需求,开发安全可靠、质量稳定的新型产品。公司已储备实施本次项目所需的相关技术。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
4、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年,项目实施的步骤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厂房建设及装修,办公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设备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等。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
H1 | H2 | H1 | H2 | |||||
1 | 工程设计、厂房建设及装修 | |||||||
2 | 设备购置 | |||||||
3 | 设备调试、员工招聘及培训 | |||||||
4 | 产能释放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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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
H1 | H2 | H1 | H2 | |||||
5 | 产能释放80% | |||||||
6 | 产能释放100% |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64,834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序号 | 投资内容 | 投资规模(万元) | 投资比例 |
一 | 建设投资 | 63,161.00 | 97.42% |
1 | 工程费用 | 55,219.00 | 85.17% |
1.1 | 建筑工程费 | 19,239.00 | 29.67% |
1.2 | 设备购置费 | 35,980.00 | 55.50%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102.00 | 9.41% |
3 | 预备费 | 1,840.00 | 2.84%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1,673.00 | 2.58% |
三 | 合计 | 64,834.00 | 100.00% |
6、募投项目效益测算
(1)测算假设
①收入测算情况
本项目计划第2年完成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第3年开始投产且当年达产率为50%,第4年达产率80%,第5年起达产100%,核定产能为50万台(套),各年度产量实现全部销售。产品的价格参照规划产品类型对应的历史销售价格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公司将产生80,325万元的收入。本项目完全达产后的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产能规划(万台套) | 达产年收入(万元) |
汽车零部件及相关收入 | 50.00 | 80,325.00 |
合计 | 50.00 | 80,325.00 |
②营业成本
本项目产品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营业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运输仓储费。直接材料参照公司最近三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估算;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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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根据项目的劳动定员数量及平均薪酬计算;制造费用中的折旧摊销根据本项目投入的软硬件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折旧摊销政策计算;运输仓储费等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本项目生产成本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T+3 | T+4 | T+5 | T+6-T+12年平均 |
直接材料 | 19,282.50 | 30,852.00 | 38,565.00 | 38,565.00 |
直接人工 | 3,250.00 | 5,200.00 | 6,500.00 | 6,500.00 |
制造费用 | 11,451.40 | 15,731.13 | 18,585.92 | 18,434.34 |
运输仓储费 | 835.58 | 1,336.92 | 1,671.15 | 1,671.15 |
合计 | 34,819.47 | 53,120.05 | 65,322.07 | 65,170.49 |
毛利率 | 13.30% | 17.34% | 18.68% | 18.87% |
③期间费用
各项期间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计算。本项目达产后,年均期间费用为3,390万元。
④增值税、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产品销项税率为13%,原辅材料、电费进项税税率为13%。
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7%计取;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5%计取。
⑤所得税
本项目所得税税率以25%计算。
(2)测算结果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年营业收入为80,325万元(不含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78%,投资回收期为7.74年(税后,含建设期)。
7、项目报批事项及土地情况
(1)项目用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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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地位于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所需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发行人就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已于2024年10月8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证载信息,证书编号为冀(2024)廊坊开发动产权第0008376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坐落为廊坊开发区纬四道南、经八路西,面积为80,000.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74年10月7日止。
(2)项目备案及报批事项
本项目已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407-131071-89-01-584453;本项目已取得廊开审建环〔2024〕29号环评批复文件。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所需,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增加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规模的合理性
(1)流动资金需求的测算假设
公司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公司2021-2023年营业收入历史增长情况和未来经营计划情况,对公司2024年至2026年营业收入进行估算。在收入预计基础上,假设公司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选取2023年的比例为依据,利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2024年-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2)测算过程
2021年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71,006.06万元、188,075.45万元和231,698.3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40%,2024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07%,结合公司收入历史增长率、外部市场环境以及汽车零部件企业通常第四季度为销售旺季的周期性波动情况,以谨慎性口径进行计算,预计公司2024年至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0%(预测的营业收入仅为论证公司流动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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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况,不代表公司对今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销售预测或承诺)。按照2023年度销售百分比,计算公司2024年至2026年预计经营性流动资产和预计经营性流动负债。经测算,2024年至2026年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21,900.14万元,高于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
一、营业收入 | 231,698.37 | 100.00% | 254,868.21 | 280,355.03 | 308,390.53 |
货币资金 | 21,459.10 | 9.26% | 241,401.92 | 265,542.11 | 292,096.32 |
应收票据 | 841.28 | 0.36% | 23,605.01 | 25,965.51 | 28,562.06 |
应收账款 | 150,684.11 | 65.03% | 925.41 | 1,017.95 | 1,119.74 |
应收款项融资 | 7138.66 | 3.08% | 165,752.52 | 182,327.77 | 200,560.55 |
预付账款 | 6687.99 | 2.89% | 7,852.53 | 8,637.78 | 9,501.56 |
存货 | 32,645.15 | 14.09% | 7,356.79 | 8,092.47 | 8,901.71 |
二、经营性流动资产 | 219,456.29 | 94.72% | 35,909.67 | 39,500.63 | 43,450.69 |
应付票据 | 2,000.00 | 0.86% | 168,621.99 | 185,484.19 | 204,032.61 |
应付账款 | 148,849.18 | 64.24% | 2,200.00 | 2,420.00 | 2,662.00 |
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 2,443.54 | 1.05% | 163,734.10 | 180,107.51 | 198,118.26 |
三、经营性流动负债 | 153,292.72 | 66.16% | 2,687.89 | 2,956.68 | 3,252.35 |
四、流动资金占用额 | 66,163.57 | 28.56% | 72,779.93 | 80,057.92 | 88,063.71 |
五、当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 | 6,616.36 | 7,277.99 | 8,006.79 | ||
六、2024-2026年流动资金需求总额预测 | 21,900.14 |
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及公司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预计公司经营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的开展需要占用更多的营运资金,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将进一步放大,将会导致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因此,公司需要增加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的持续发展。
3、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对于该部分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运用。上述流动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在使用时,公司将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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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及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信用和扩大利用财务杠杆融资的空间,并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持续深耕于汽车零部件领域,主营业务板块为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模具业务和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本次募投项目为“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均投向汽车零部件等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目前主要业务领域和内容保持一致。新增产能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及产品开展,系对京津冀地区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的近地化配套产能扩充。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对重点客户的就近配套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运输成本,及时满足下游整车制造商同步开发及快速响应的需求,提升与核心客户之间的客户粘性。此外,上述廊坊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重点区域占据市场份额并开拓新的业务机会,有利于实现公司产能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为“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均围绕于汽车零部件近地化配套产能扩充,与本次募投项目投向相近。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类别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 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 | 配套客户 |
前次募投项目 | 武汉汽车零部件基地扩建项目 | 武汉恒升祥 | 湖北 武汉 | 扩大武汉恒升祥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增强市场开发及业务拓展能力 | 华中地区客户,包括神龙汽车、上汽通用、上汽大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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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 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 | 配套客户 |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 郑州君润 | 河南 郑州 | 新建汽车焊接零部件生产基地,为核心客户及时提供配套能力 | 上汽乘用车郑州基地一期(第一工厂) |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 宁德振德 | 福建 宁德 | 新建汽车焊接零部件生产基地,为核心客户及时提供配套能力 | 上汽乘用车宁德基地 | |
本次募投项目 |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 | 廊坊全京申 | 河北 廊坊 | 廊坊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的产能扩充和提升 | 京津冀地区客户,包括小米汽车等 |
本次募投项目“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系对公司现有产能河北廊坊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的产能扩充和提升,现有廊坊基地项目受场地限制,仅设置焊接生产线,产品为焊接零部件;本次募投将新建厂房并新增冲压生产线和焊接生产线,项目产品为冲压零部件和汽车焊接零部件。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的相关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属于公司现有汽车零部件业务的扩产和延伸,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
本项目建成后,在业务开展方式上与现有业务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依据订单进行排产,通过稳定、持续的生产经营获取正向现金流,通过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获取利润;公司具备汽车零部件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核心加工技术,拥有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员储备和客户资源储备,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投向主业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投向主业
公司主要从事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模具业务和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基于现有产品及技术基础,结合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加大对公司核心业务领域实施的投资。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对重点客户的就近配套能力,进一步降低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运输成本,及时满足下游整车制造商同步开发及快速响应的需求,提升与核心客户之间的客户粘性,进而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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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 |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扩产 | 是 |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 | 否 |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 否 |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 | 否 |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 否 |
6其他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模具业务和选择性精密电镀加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相关文件中列示的产能过剩行业,亦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所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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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募资共计2次,即:(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023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1.22元,共计募集资金56,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719.4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80.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60号)。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3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钱金祥和钱犇所持有的无锡开祥100%股权,并向其他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3,500万元。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向钱金祥、钱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13.74元,合计发行金额46,166.40万元,上述股份发行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4Z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82,183股,发行价为每股13.92元,共计募集资金234,999,987.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98,496.7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9,401,490.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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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14Z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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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380.6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0,396.7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1年:50,396.7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5,569.00 | 5,569.00 | 5,569.00 | 5,569.00 | 5,569.00 | 5,569.00 | - | 2022年3月 |
2 |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 9,214.25 | 9,214.25 | 9,214.25 | 9,214.25 | 9,214.25 | 9,214.25 | - | 2020年9月 |
3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 30,597.35 | 30,597.35 | 30,597.35 | 30,597.35 | 30,597.35 | 30,597.35 | - | 2020年10月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5,016.19 | 5,000.00 | 5,000.00 | 5,016.19 | 16.19 | 不适用 |
合计 | 50,380.60 | 50,380.60 | 50,396.79 | 50,380.60 | 50,380.60 | 50,396.79 | 16.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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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5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3,366.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3年:23,366.75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 | 不适用 |
2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1,500.00 | 1,500.00 | 1,366.75 | 1,500.00 | 1,500.00 | 1,366.75 | -133.25 | 不适用 |
合计 | 23,500.00 | 23,500.00 | 23,366.75 | 23,500.00 | 23,500.00 | 23,366.75 | -13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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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或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延期或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1月30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投资完毕并全部结项,公司将17.45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0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结余情况。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鉴于募集配套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将
136.12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0.59%)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无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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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 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82.68% | [注1] | 15.65 | 689.97 | 906.75 | 1,811.86 | 是 |
2 | 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 | 73.98% | [注2] | 4,534.41 | 3,579.49 | 7,328.77 | 27,316.73 | 是 |
3 | 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 | 93.96% | [注3] | 2,996.89 | 4,295.89 | 8,646.78 | 15,144.76 | 是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 | 支付收购无锡开祥现金对价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武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扩建项目2020年-2023年承诺效益分别为-456.12万元、214.93万元、439.61万元和1,085.79万元,2024年及以后承诺效益1,036.99万元;注2: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2017年-2022年承诺效益分别为-787.04万元、1,305.64万元、-2,492.78万元、5,226.01万元、5,262.44万元和5,400.03万元,2023年及以后承诺效益5,458.99万元;注3: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2019年-2025年承诺效益分别为-606.21万元、1,392.46万元、-1,759.17万元、5,086.25万元、5,086.25万元、5,116.83万元、5,167.81万元,2026年及以后承诺效益5,188.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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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项目,不能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核准,公司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向钱犇、钱金祥收购无锡开祥100.00%股权。
2023年2月15日,无锡开祥股权变更事宜已完成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02853108-5)登字〔2023〕第02150024号)。本次变更后,公司直接持有无锡开祥100%的股权。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情况
无锡开祥主要经营活动:清洁电镀设备、环保电镀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处理(镀铬、镀金、镀银、镀镍)。无锡开祥报告期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8,800.07 | 19,917.83 | 13,448.97 |
负债总额 | 1,892.97 | 2,088.28 | 3,719.16 |
所有者权益 | 26,907.10 | 17,829.56 | 9,729.81 |
注:2021年-2022年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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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效益贡献情况
无锡开祥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7,812.98万元、8,099.75万元和9,062.33万元。
4、盈利预测实现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盈利预测。无锡开祥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98.75万元,超过承诺数7,819.00万元,完成当年预测盈利的115.09%。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不及预期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会计师对于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016号),认为“无锡振华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无锡振华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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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钱金祥 | 钱 犇 | 钱金方 | ||
匡 亮 | 朱晋伟 | 曹容宁 | ||
潘文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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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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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陈晓良 | 王 炜 | 郑静华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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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钱 犇 | 匡 亮 | 王洪涛 | ||
钱琴燕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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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钱金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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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钱 犇 | 钱金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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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 ||||
李 昕 |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石 军 | 刘广福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 ||||
龚德雄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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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 ||||
龚德雄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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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 ||||
鲁伟铭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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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林琳 陈杰 杜佳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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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友邻 叶群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越豪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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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人员:
徐宁怡 朱建业
评级机构负责人: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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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声明
由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有所下降,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能力,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以保障本次发行后公司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募投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继续做大、做强、做优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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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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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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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以下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审阅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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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发行人拥有的授权专利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 | 无锡振华 | ZL201310063698.7 | 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 | 发明专利 | 2013.02.28 | 2015.02.04 | 原始取得 | 否 |
2 | 无锡振华 | ZL201110234343.0 | 料厚可调节的成型模 | 发明专利 | 2011.08.16 | 2013.06.19 | 原始取得 | 否 |
3 | 无锡振华 | ZL202310061867.7 | 一种集成化脉冲光纤焊接激光器及其使用方法 | 发明专利 | 2023.01.16 | 2023.05.02 | 原始取得 | 否 |
4 | 无锡振华 | ZL202310046221.1 | 一种凸焊机多点定位方法及定位组件 | 发明专利 | 2023.01.31 | 2023.05.05 | 原始取得 | 否 |
5 | 无锡振华 | ZL202310175436.3 | 一种减震降噪汽车轮罩 | 发明专利 | 2023.02.28 | 2023.10.20 | 原始取得 | 否 |
6 | 无锡振华 | ZL202311529294.2 | 一种汽车加强板加工用冲压成型装置 | 发明专利 | 2023.11.16 | 2024.01.20 | 原始取得 | 否 |
7 | 无锡振华 | ZL202410404279.3 | 一种新能源汽车前地板总成焊接成型夹具 | 发明专利 | 2024.04.07 | 2024.06.14 | 原始取得 | 否 |
8 | 无锡亿美嘉 | ZL201510059751.5 | 一种锁支撑连续模结构 | 发明专利 | 2015.02.05 | 2017.06.30 | 继受取得 | 否 |
9 | 无锡亿美嘉 | ZL201510060141.7 | 一种锁支撑传递模结构 | 发明专利 | 2015.02.05 | 2016.04.20 | 继受取得 | 否 |
10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11639088.6 | 锁支撑三动式拉伸机及拉伸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8.12.29 | 2023.05.30 | 原始取得 | 否 |
11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11618298.7 | 油箱绑带橡胶圈的装配工具及装配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8.12.28 | 2024.02.20 | 原始取得 | 否 |
12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11648155.0 | 应用于模具的夹紧合模装置 | 发明专利 | 2018.12.30 | 2024.03.26 | 原始取得 | 否 |
13 | 无锡开祥 | ZL201510794494.X | 一种适用于电镀废液的废液处理系统 | 发明专利 | 2015.11.18 | 2018.07.13 | 继受取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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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4 | 无锡开祥 | ZL201910515915.9 | 一种消磁条的脱磁机构及其顺序脱磁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06.14 | 2021.03.19 | 原始取得 | 否 |
15 | 无锡开祥 | ZL201910515457.9 | 一种涡流测厚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06.14 | 2021.06.04 | 原始取得 | 否 |
16 | 无锡开祥 | ZL201910515921.4 | 一种消磁条的倾斜脱磁方法 | 发明专利 | 2019.06.14 | 2021.06.04 | 原始取得 | 否 |
17 | 无锡开祥 | ZL201910515922.9 | 一种消磁装置 | 发明专利 | 2019.06.14 | 2024.03.01 | 原始取得 | 否 |
18 | 无锡振华 | ZL201921167187.9 | 一种级进式油箱绑带落料模 | 实用新型 | 2019.07.24 | 2020.05.01 | 原始取得 | 否 |
19 | 无锡振华 | ZL201921167186.4 | 一种多工位连续油箱绑带冲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9.07.24 | 2020.05.01 | 原始取得 | 否 |
20 | 无锡振华 | ZL201921167018.5 | 一种冲孔铆接一体式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9.07.24 | 2020.05.01 | 原始取得 | 否 |
21 | 无锡振华 | ZL201921167006.2 | 一种一体式油箱绑带冲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9.07.24 | 2020.05.01 | 原始取得 | 否 |
22 | 无锡振华 | ZL201921167007.7 | 一种快速架模用下模安装垫板 | 实用新型 | 2019.07.24 | 2020.05.01 | 原始取得 | 否 |
23 | 无锡振华 | ZL201921167185.X | 一种具有快换机构的前地板总成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9.07.24 | 2020.05.12 | 原始取得 | 否 |
24 | 无锡振华 | ZL201921167004.3 | 一种自动线反切边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9.07.24 | 2020.05.01 | 原始取得 | 否 |
25 | 无锡振华 | ZL201921167005.8 | 上隔板冲压加工组合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9.07.24 | 2020.05.12 | 原始取得 | 否 |
26 | 无锡振华 | ZL202022240069.5 | 一种汽车后防撞梁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10 | 2021.07.23 | 原始取得 | 否 |
27 | 无锡振华 | ZL202022241488.0 | 一种旋转型托料定位具组件 | 实用新型 | 2020.10.10 | 2021.06.25 | 原始取得 | 否 |
28 | 无锡振华 | ZL202022241050.2 | 一种可旋转式传递模具夹钳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10 | 2021.06.25 | 原始取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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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2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29 | 无锡振华 | ZL202022240807.6 | 一种小型冲孔斜楔模具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10 | 2021.06.25 | 原始取得 | 否 |
30 | 无锡振华 | ZL202022240388.6 | 一种安装于淬火料上的可调节定位具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10 | 2021.07.23 | 原始取得 | 否 |
31 | 无锡振华 | ZL202022430541.1 | 一种简易结构的斜滑块退料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28 | 2021.08.24 | 原始取得 | 否 |
32 | 无锡振华 | ZL202022426449.8 | 一种简便更换拔销头式拔销器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28 | 2021.07.23 | 原始取得 | 否 |
33 | 无锡振华 | ZL202022426474.6 | 一种冲压模具排废料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28 | 2021.11.02 | 原始取得 | 否 |
34 | 无锡振华 | ZL202022430514.4 | 一种自制倒钩斜楔冲孔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28 | 2021.11.02 | 原始取得 | 否 |
35 | 无锡振华 | ZL202122028497.6 | 一种架桥式侧冲孔斜锲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08.26 | 2022.01.28 | 原始取得 | 否 |
36 | 无锡振华 | ZL202122028473.0 | 一种零件冲孔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08.26 | 2022.01.28 | 原始取得 | 否 |
37 | 无锡振华 | ZL202122027348.8 | 一种模具垫板通用夹具 | 实用新型 | 2021.08.26 | 2023.03.24 | 原始取得 | 否 |
38 | 无锡振华 | ZL202122071321.9 | 一种新型滚珠导柱组 | 实用新型 | 2021.08.31 | 2022.02.11 | 原始取得 | 否 |
39 | 无锡振华 | ZL202122071649.0 | 一种新型冲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1.08.31 | 2022.02.22 | 原始取得 | 否 |
40 | 无锡振华 | ZL202122071828.4 | 一种拉延模上使用的结构紧凑型感应定位具 | 实用新型 | 2021.08.31 | 2022.02.11 | 原始取得 | 否 |
41 | 无锡振华 | ZL202122071302.6 | 一种适用于细长件的感应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08.31 | 2022.02.11 | 原始取得 | 否 |
42 | 无锡振华 | ZL202221387440.3 | 一种投入检测开关 | 实用新型 | 2022.06.01 | 2022.11.11 | 原始取得 | 否 |
43 | 无锡振华 | ZL202221411158.4 | 一种模块化工件输送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2.06.07 | 2022.11.11 | 原始取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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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3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44 | 无锡振华 | ZL202221411157.X | 一种拉延走料控制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2.06.07 | 2022.11.11 | 原始取得 | 否 |
45 | 无锡振华 | ZL202222004130.5 | 一种汽车零件用多工位冲压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2.08.01 | 2022.12.09 | 原始取得 | 否 |
46 | 无锡振华 | ZL202222002437.1 | 一种具有减震新能源电池保护盒 | 实用新型 | 2022.08.01 | 2023.01.17 | 原始取得 | 否 |
47 | 无锡振华 | ZL202222141649.8 | 一种零件一体化焊接辅助定位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2.08.15 | 2023.05.02 | 原始取得 | 否 |
48 | 无锡振华 | ZL202222141655.3 | 一种快速脱模的汽车隔板冲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2.08.15 | 2023.01.17 | 原始取得 | 否 |
49 | 无锡振华 | ZL202222219281.2 | 一种新型汽车高强度防撞梁快速安装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2.08.23 | 2023.01.17 | 原始取得 | 否 |
50 | 无锡振华 | ZL202222218437.5 | 一种便于夹持的凸焊机 | 实用新型 | 2022.08.23 | 2023.03.28 | 原始取得 | 否 |
51 | 无锡振华 | ZL202222910251.6 | 一种钣金零件法向冲孔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2.11.02 | 2023.03.28 | 原始取得 | 否 |
52 | 无锡振华 | ZL202222910260.5 | 一种回退式的自制斜楔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2.11.02 | 2023.03.28 | 原始取得 | 否 |
53 | 无锡振华 | ZL202222910220.0 | 一种拉延模刺破冲压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11.02 | 2023.02.14 | 原始取得 | 否 |
54 | 无锡振华 | ZL202223082747.5 | 冲压机床用联合架模板 | 实用新型 | 2022.11.21 | 2023.05.02 | 原始取得 | 否 |
55 | 无锡振华 | ZL202223082858.6 | 一种具有导向功能的拉延模刺破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2.11.21 | 2023.05.02 | 原始取得 | 否 |
56 | 无锡振华 | ZL202223355479.X | 一种汽车侧围密封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2.12.14 | 2023.06.23 | 原始取得 | 否 |
57 | 无锡振华 | ZL202223356389.2 | 一种可提高效率的热铆焊接机 | 实用新型 | 2022.12.14 | 2023.05.02 | 原始取得 | 否 |
58 | 无锡振华 | ZL202223446546.9 | 一种侧围板内板焊接定位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2.12.22 | 2023.04.14 | 原始取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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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4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59 | 无锡振华 | ZL202223446281.2 | 一种焊接集成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2.12.22 | 2023.05.02 | 原始取得 | 否 |
60 | 无锡振华 | ZL202223535374.2 | 一种减震减噪的汽车轮罩 | 实用新型 | 2022.12.29 | 2023.05.16 | 原始取得 | 否 |
61 | 无锡振华 | ZL202223535368.7 | 一种高强度的汽车轮罩 | 实用新型 | 2022.12.29 | 2023.04.14 | 原始取得 | 否 |
62 | 无锡振华 | ZL202320268960.0 | 一种弧焊零件表面检测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2.21 | 2023.08.29 | 原始取得 | 否 |
63 | 无锡振华 | ZL202320268972.3 | 一种弧焊零件视觉检测器的固定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2.21 | 2023.08.29 | 原始取得 | 否 |
64 | 无锡振华 | ZL202320268958.3 | 一种多工位一体化冲压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2.21 | 2023.06.23 | 原始取得 | 否 |
65 | 无锡振华 | ZL202320544706.9 | 一种高强度材料热压成型机 | 实用新型 | 2023.03.20 | 2023.09.29 | 原始取得 | 否 |
66 | 无锡振华 | ZL202320621595.7 | 一种便装式前机舱封板加强板 | 实用新型 | 2023.03.27 | 2023.06.23 | 原始取得 | 否 |
67 | 无锡振华 | ZL202320621537.4 | 一种油箱绑带减震垫安装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3.27 | 2023.08.01 | 原始取得 | 否 |
68 | 无锡振华 | ZL202320702547.0 | 一种门锁底板打孔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4.03 | 2023.08.29 | 原始取得 | 否 |
69 | 无锡振华 | ZL202320702544.7 | 一种带有缓冲结构的弹簧盘安装支架 | 实用新型 | 2023.04.03 | 2023.08.01 | 原始取得 | 否 |
70 | 无锡振华 | ZL202320772007.X | 一种加强板冲压辅助落料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4.10 | 2023.07.28 | 原始取得 | 否 |
71 | 无锡振华 | ZL202320850906.7 | 一种吸能型的汽车翼子板加强板 | 实用新型 | 2023.04.17 | 2023.08.01 | 原始取得 | 否 |
72 | 无锡振华 | ZL202320850980.9 | 一种零件装配辅助固定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4.17 | 2023.08.29 | 原始取得 | 否 |
73 | 无锡振华 | ZL202321341231.X | 一种横梁检测固定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5.30 | 2023.09.29 | 原始取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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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5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74 | 无锡振华 | ZL202321341220.1 | 一种防松动的横梁检测夹持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5.30 | 2023.08.29 | 原始取得 | 否 |
75 | 无锡振华 | ZL202321437584.X | 一种隐藏式锁底板 | 实用新型 | 2023.06.07 | 2023.11.28 | 原始取得 | 否 |
76 | 无锡振华 | ZL202321437576.5 | 一种天窗加强板焊接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6.07 | 2023.11.28 | 原始取得 | 否 |
77 | 无锡振华 | ZL202321255042.0 | 一种高强度汽车侧围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3.05.23 | 2023.11.28 | 原始取得 | 否 |
78 | 无锡振华 | ZL202321081365.2 | 一种翼子板加强板测试支架 | 实用新型 | 2023.05.08 | 2023.10.03 | 原始取得 | 否 |
79 | 无锡振华 | ZL202321081303.1 | 一种加强板冲压保护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5.08 | 2023.10.03 | 原始取得 | 否 |
80 | 无锡振华 | ZL202320544680.8 | 一种门槛梁后加强板打磨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3.03.20 | 2023.11.28 | 原始取得 | 否 |
81 | 无锡振华 | ZL202223356426.X | 一种便于产品脱模的冲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2.12.14 | 2023.10.20 | 原始取得 | 否 |
82 | 无锡振华 | ZL202322973625.3 | 一种减震器座加强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3.11.03 | 2024.05.28 | 原始取得 | 否 |
83 | 无锡振华 | ZL202322973628.7 | 一种减震器安装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3.11.03 | 2024.05.28 | 原始取得 | 否 |
84 | 无锡振华 | ZL202323039906.8 | 一种减震器加强支架 | 实用新型 | 2023.11.10 | 2024.05.24 | 原始取得 | 否 |
85 | 无锡亿美嘉 | ZL201620960671.7 | 冲压焊接件结构的尾门铰链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6.08.27 | 2017.02.22 | 继受取得 | 否 |
86 | 无锡亿美嘉 | ZL201620969466.7 | 后盖铰链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6.08.27 | 2017.02.01 | 继受取得 | 否 |
87 | 无锡亿美嘉 | ZL201620978056.9 | Y形焊接支架 | 实用新型 | 2016.08.27 | 2017.02.01 | 继受取得 | 否 |
88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40591.6 | 应用于绑带橡胶圈装配过程的限位固定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12.28 | 2019.10.01 | 原始取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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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6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89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74449.3 | 移门双螺纹中铰链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1.26 | 原始取得 | 否 |
90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68741.4 | 用于环状板件翻边成型的模具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09.27 | 原始取得 | 否 |
91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58258.8 | 锁支撑三动式拉伸机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0.29 | 原始取得 | 否 |
92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47758.1 | 锁支撑口部整形模具模芯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0.29 | 原始取得 | 否 |
93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58392.8 | 用于锁支撑拉伸成型的模芯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0.18 | 原始取得 | 否 |
94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47539.3 | 锁支撑口部整形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0.01 | 原始取得 | 否 |
95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52557.0 | 锁支撑自动冲螺纹模具模芯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20.03.20 | 原始取得 | 否 |
96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58727.6 | 锁支撑三动式拉伸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0.25 | 原始取得 | 否 |
97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69242.7 | 同步钢芯模内扭头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0.01 | 原始取得 | 否 |
98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49967.X | 应用于模具中的冲螺纹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2.27 | 原始取得 | 否 |
99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75242.8 | 异步钢芯模内扭头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2.27 | 原始取得 | 否 |
100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49005.4 | 锁支撑自动冲螺纹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09.27 | 原始取得 | 否 |
101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56708.X | 应用于模具中的固定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1.26 | 原始取得 | 否 |
102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69090.0 | 锁支撑拉伸自动生产线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0.01 | 原始取得 | 否 |
103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49502.4 | 应用于模具中的定位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0.25 | 原始取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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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7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04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71322.6 | 移门单螺纹中铰链 | 实用新型 | 2018.12.29 | 2019.11.26 | 原始取得 | 否 |
105 | 无锡亿美嘉 | ZL201822257097.0 | 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30 | 2019.10.01 | 原始取得 | 否 |
106 | 无锡亿美嘉 | ZL201922480775.4 | 片状零件用冲孔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10.09 | 原始取得 | 否 |
107 | 无锡亿美嘉 | ZL201922476924.X | 用于锁支撑的焊接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10.09 | 原始取得 | 否 |
108 | 无锡亿美嘉 | ZL201922468572.3 | 铆接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10.09 | 原始取得 | 否 |
109 | 无锡亿美嘉 | ZL201922459853.2 | 应用于汽车加强板零件的防错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10.09 | 原始取得 | 否 |
110 | 无锡亿美嘉 | ZL202020131048.7 | 组合式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0.01.20 | 2020.12.08 | 原始取得 | 否 |
111 | 无锡亿美嘉 | ZL202023088542.9 | 油箱捆绑带螺栓焊接牢度检测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0.12.18 | 2021.08.06 | 原始取得 | 否 |
112 | 无锡亿美嘉 | ZL202023081056.4 | 具有连续模内刻线结构的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0.12.18 | 2021.12.31 | 原始取得 | 否 |
113 | 无锡亿美嘉 | ZL202023063766.4 | 铰链支撑臂导向轮用冲孔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0.12.18 | 2021.09.14 | 原始取得 | 否 |
114 | 无锡亿美嘉 | ZL202023082132.3 | 铰链臂用打沙拉孔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0.12.18 | 2021.09.14 | 原始取得 | 否 |
115 | 无锡亿美嘉 | ZL202023086294.4 | 用于锁支撑螺纹成型的自动冲螺纹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0.12.18 | 2021.11.12 | 原始取得 | 否 |
116 | 无锡亿美嘉 | ZL202023063712.8 | 汽车连接件用侧切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0.12.18 | 2021.09.10 | 原始取得 | 否 |
117 | 无锡亿美嘉 | ZL202123419492.2 | 一种多孔同时攻丝工装 | 实用新型 | 2021.12.31 | 2022.06.07 | 原始取得 | 否 |
118 | 无锡亿美嘉 | ZL202123419479.7 | 一种外形和孔同时倒角模具 | 实用新型 | 2021.12.31 | 2022.06.28 | 原始取得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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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8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19 | 无锡亿美嘉 | ZL202123411817.2 | 隔热罩橡胶钉快速压装工装 | 实用新型 | 2021.12.31 | 2022.06.07 | 原始取得 | 否 |
120 | 无锡亿美嘉 | ZL202123411788.X | 油箱绑带贴胶带定位工装 | 实用新型 | 2021.12.31 | 2022.06.14 | 原始取得 | 否 |
121 | 无锡开祥 | ZL201620427499.9 | 电镀用阴极夹具的磁铁模组 | 实用新型 | 2016.05.12 | 2016.11.30 | 原始取得 | 否 |
122 | 无锡开祥 | ZL201620429021.X | 电镀用阴极夹具 | 实用新型 | 2016.05.12 | 2016.12.07 | 原始取得 | 否 |
123 | 无锡开祥 | ZL201821883764.X | 一种耐腐蚀的电镀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11.15 | 2019.07.19 | 继受取得 | 否 |
124 | 无锡开祥 | ZL201821883805.5 | 一种电镀溶液均匀过滤加温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11.15 | 2019.07.12 | 继受取得 | 否 |
125 | 无锡开祥 | ZL201821883802.1 | 一种对镀件进行高效清洗的电镀单元 | 实用新型 | 2018.11.15 | 2019.07.12 | 继受取得 | 否 |
126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0700.4 | 一种电磁吸盘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06.14 | 2020.03.27 | 原始取得 | 否 |
127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51.2 | 一种不导磁零件用固定夹具 | 实用新型 | 2019.06.14 | 2020.05.12 | 原始取得 | 否 |
128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1396.5 | 一种拨杆型脱磁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9.06.14 | 2020.03.27 | 原始取得 | 否 |
129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52.7 | 一种往复式盲孔水洗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9.06.14 | 2020.03.27 | 原始取得 | 否 |
130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19.4 | 一种条形电磁吸盘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06.14 | 2020.03.27 | 原始取得 | 否 |
131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18.X | 一种半柔性消磁条 | 实用新型 | 2019.06.14 | 2019.12.17 | 原始取得 | 否 |
132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0952.7 | 一种消磁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9.06.14 | 2019.12.17 | 原始取得 | 否 |
133 | 无锡开祥 | ZL201920902455.0 | 一种机械式脱磁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9.06.14 | 2019.12.17 | 原始取得 | 否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39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34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053.1 | 一种电镀子槽抽风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02.27 | 2020.11.27 | 原始取得 | 否 |
135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291.2 | 一种真空吸盘 | 实用新型 | 2020.02.27 | 2020.11.27 | 原始取得 | 否 |
136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146.4 | 一种真空吸盘 | 实用新型 | 2020.02.27 | 2020.11.27 | 原始取得 | 否 |
137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227.4 | 一种带孔类零件用真空吸盘 | 实用新型 | 2020.02.27 | 2020.11.27 | 原始取得 | 否 |
138 | 无锡开祥 | ZL202020218147.9 | 一种电镀清洗水综合回收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0.02.27 | 2021.03.19 | 原始取得 | 否 |
139 | 无锡开祥 | ZL202122871059.6 | 一种挡套零件用真空吸盘 | 实用新型 | 2021.11.22 | 2022.06.10 | 原始取得 | 否 |
140 | 无锡开祥 | ZL202122866649.X | 一种水雾分离器 | 实用新型 | 2021.11.22 | 2022.06.10 | 原始取得 | 否 |
141 | 无锡开祥 | ZL202122871391.2 | 一种挡套零件外径检验机 | 实用新型 | 2021.11.22 | 2022.06.10 | 原始取得 | 否 |
142 | 无锡开祥 | ZL202122873813.X | 一种工位传送进线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1.11.22 | 2022.06.10 | 原始取得 | 否 |
143 | 无锡开祥 | ZL202122871060.9 | 一种C型支梁传送机 | 实用新型 | 2021.11.22 | 2022.06.10 | 原始取得 | 否 |
144 | 无锡开祥 | ZL202122859971.X | 一种输送带用料盘进出线机构 | 实用新型 | 2021.11.22 | 2022.06.10 | 原始取得 | 否 |
145 | 无锡开祥 | ZL202122871975.X | 一种水雾式废气净化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11.22 | 2022.06.10 | 原始取得 | 否 |
146 | 无锡开祥 | ZL202122890297.1 | 一种节水型环保废气塔 | 实用新型 | 2021.11.22 | 2022.06.10 | 原始取得 | 否 |
147 | 无锡开祥 | ZL202321026630.7 | 一种电镀生产线用综合热水分配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3.05.04 | 2023.11.14 | 原始取得 | 否 |
148 | 无锡开祥 | ZL202321041740.0 | 预混合水基废气处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05.04 | 2023.11.14 | 原始取得 | 否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0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49 | 无锡开祥 | ZL202321028243.7 | 一种平板工件用阴极夹具 | 实用新型 | 2023.05.04 | 2023.11.14 | 原始取得 | 否 |
150 | 无锡开祥 | ZL202321046041.5 | 一种液位可调节电镀子槽 | 实用新型 | 2023.05.04 | 2023.11.14 | 原始取得 | 否 |
151 | 无锡开祥 | ZL202321044924.2 | 一种高温水循环系统 | 实用新型 | 2023.05.04 | 2023.11.14 | 原始取得 | 否 |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1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专利权放弃声明》,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及专利维护成本考虑,公司决定放弃以下专利权: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1 | 无锡振华 | 201721614185.0 | 级进模和传递模组合生产的模具 | 实用新型 |
2 | 无锡振华 | 201721614155.X | 一种传递模中空工位结构 | 实用新型 |
3 | 无锡振华 | 201721614165.3 | 一种多工位冲压模具气动传递机构 | 实用新型 |
4 | 无锡振华 | 201721614212.4 | 一种焊接夹具快换装置 | 实用新型 |
5 | 无锡振华 | 201721614219.6 | 一种用于钣金件联接的新型卡入式螺母 | 实用新型 |
6 | 无锡振华 | 201721705746.8 | 一种单边走料拉延模具 | 实用新型 |
7 | 无锡振华 | 201721705747.2 | 一种油箱绑带 | 实用新型 |
8 | 无锡振华 | 201721748867.0 | 一种汽车电瓶托盘焊接及检测系统 | 实用新型 |
9 | 无锡振华 | 201820058638.4 | 一种模具存放机构及冲压模具 | 实用新型 |
10 | 无锡振华 | 201820058670.2 | 一种油箱绑带减震垫安装设备 | 实用新型 |
11 | 无锡振华 | 201821019369.7 | 一种杠杆式翻边成型机构 | 实用新型 |
12 | 无锡振华 | 201821021031.5 | 一种冲裁模具机构 | 实用新型 |
13 | 无锡振华 | 201821019370.X | 一种用于在环形件内安装内圈的装配装置 | 实用新型 |
14 | 无锡振华 | 201821020889.X | 一种环形件内圈的装配装置 | 实用新型 |
15 | 无锡振华 | 201821019368.2 | 一种环形件外圈的装配装置 | 实用新型 |
16 | 无锡振华 | 201821019717.0 | 一种焊接与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17 | 无锡振华 | 201821020890.2 | 一种用于冲压模具的气动传递装置 | 实用新型 |
18 | 无锡振华 | 201821020888.5 | 一种模具存放装置及设有该存放装置的冲压模具 | 实用新型 |
19 | 无锡振华 | 201920688383.4 | 级进模冲头安装装置 | 实用新型 |
20 | 无锡振华 | 201920681611.5 | 级进模感应定位装置 | 实用新型 |
21 | 无锡振华 | 201920681605.X | 冷冲压翻边整形斜楔机构 | 实用新型 |
22 | 无锡振华 | 201920681457.1 | 级进模托料及落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3 | 无锡振华 | 201920681448.2 | 导向限位装置以及带有该导向限位装置的冷冲压模具 | 实用新型 |
24 | 无锡振华 | 201920681447.8 | 级进落料模的托料机构 | 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