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于2024年11月2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提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了参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人数35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人数35人。会议由王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管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
2.议案表决结果:3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24-139
(二)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宋苹苹、范今华、袁国华、孙宁、汪仟平共5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5)。
2.议案表决结果:3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