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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证券简称:徐工机械公告编号:2024-5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投资者未来三年(2025-2027)回报计划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股东获得感,积极响应并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引导投资者践行“长期主义”,互相陪伴穿越市场周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精神,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定了《全球投资者未来三年(2025-2027)回报计划》(以下简称“《回报计划》”),以高质量的发展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共享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回报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报计划》制定原则
公司现金分红等股东回报措施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流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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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报计划》主要内容
(一)坚守主业,变革赋能,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基本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工程机械也处于新一轮的行业周期中,面对内外部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司坚守工程机械主业,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挑大梁。始终坚持贯彻“高质量、控风险、世界级、稳增长”经营发展方针,聚焦“国际化、新能源、后市场”三大增量市场,加快“四个结构调整”,引领构建“5+1”现代化产业体系,通过推动智改数转网联“一号工程”变革落地,坚决打赢“营销变革、领航工厂建设、全球化运营”三大战役,培育“第二增长曲线”、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业务模式的差异化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同质化。
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毛利率、净利率等盈利能力指标,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促进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的发展局面,用徐工的“立和破”“稳和进”领航建设世界级工程机械产业集群。
(二)坚持创新引领,推动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
秉承“工程科技引领,装备美好未来”的使命愿景,公司制定了中国工程机械行业首个双碳规划纲要,面向全球发布ESG报告,提高研发投入至收入占比5%左右,自主研发100多项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千项关键核心技术。拥有高端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CNAS”认可的工程机械整机及其零部件检测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39个,累计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1,778件,成功发布国际标准5项,参与制定7项电动工程机械国家标准。凭借强大的自主创新实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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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厚的产品技术沉淀,公司5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次荣获中国工业领域最高荣誉“中国工业大奖”,7个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成为国家工信部“数字领航”企业和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数字化转型试点。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公司将继续推动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的道路,进一步深化全球协同创新体系变革,聚力完善“1+6+N”创新机制,加速新能源、智能化、AI、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争创国家级高端工程机械及核心零部件创新中心、提升创新体系能级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三)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打造公司与投资者“命运共同体”
1.持续、稳定的现金回报
公司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以稳健的分红政策更好地回馈广大股东。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积极探索年内多次分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下,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公司每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股份回购注销)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40%。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控股股东常态化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徐工集团坚定看好工程机械行业,坚决支持上市公司徐工机械,积极团结其他股东,持续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职业经理人制度,支持上市公司推出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中长期激励计划等。徐工集团承诺,未来三年,在履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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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后,将平均每年获得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不低于20%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国家政策资金)用于增持上市公司徐工机械股票。
3.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始终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拓宽投资者沟通渠道,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继续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投资策略会、股东大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邮箱、官网、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展境内外投资者沟通活动。常态化筹划并组织董事长和公司高管出席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搭建起传递公司价值信息及投资者价值发现的重要桥梁。针对投资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召开线上/线下说明会给与直面回应。主动邀请投资者参加工程机械行业展会,沉浸式体验国之重器最新成果和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关注向投资者传递多元化的内在价值,自2008年以来每年坚持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并于2024年4月披露了公司首份中英文版ESG报告,未来公司将持续面向全球披露公司双语ESG报告并提升公司ESG评级。为便于国际投资者阅读,年度报告中同步披露英文报表。
4.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要求,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市值管理机制,提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强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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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夯实治理基础,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规范科学的“三会一层”管理监督体系,在探索中立规范、在规范中求创新,继续坚持以优秀的公司治理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拓宽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设置投资者发言、提问环节,进一步增强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科学性。
6.完善信披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健全,信息披露流程严格、精细,连续7年获信息披露考核最高等级A。近三年公司年均披露公告150余份,未出现更正、补充公告。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主动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息披露。
7.其他回报措施
(1)持有徐工机械股票满三个月的投资者/委派代表,每年有两次机会以员工内部价购买徐工文创产品(如徐工产品模型)。
(2)徐工体验厅和徐工智能化领航工厂每年暑假或寒假可为当年持股满三个月的投资者/委派代表及其子女免费提供一次“研学游”参观学习机会。
三、《回报计划》的决策及调整
《回报计划》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要调整计划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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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下对本计划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回报计划》未尽事宜,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回报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