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郑洪涛独立董事作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所涉及关于化三院股份锁定承诺由中国化学承继的事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审查公司提供的无偿划转股份相关材料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会议形成关于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股份锁定承诺由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事项的审核意见,经审核,专门会议认为:
1.根据国企改革要求,化三院所持本公司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化学,化三院关于限售股的锁定承诺由中国化学承继,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2.本次承诺承继议案应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3.本次承诺承继有利于推进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将该承诺承继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郑洪涛 郭社增 陆 熹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