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以传签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于2024年11月26日形成有效决议。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增强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能力,补充现有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