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债券代码:127045 |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 公告编号:2024-090 |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2024年12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日
(六)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八)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等。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有关内容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选举秦英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钱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曹治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杨瑞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2.02 | 选举冯根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周明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苏党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李付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1-5、7-9、1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4-5、7、8、1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交易的,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需履行回避程序。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7名,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2024年12月4日8:00-2024年12月5日17:00。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上述报名登记时间内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提交登记资料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登记。
股东可通过下方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附件。
(1)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eseb.cn/1jql8eF2n1C
(2)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二维码: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及上述登记资料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4年11月27日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编码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编码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提案编码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9:15至2024年12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秦英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2 | 选举钱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3 | 选举曹治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1.04 | 选举杨瑞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阎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2.02 | 选举冯根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2.03 | 选举周明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苏党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票 | ||
3.02 | 选举李付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票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7.00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给每位候选人的票数。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